卷之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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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講經行醫兩夷人。
現雖同住。
而不時争論。
其勢似難久處等語。
該督等正可乘勢開導。
務令及早遷移。
俾各紳士等均無異詞。
而民心亦可安帖。
總之海疆要地。
夷釁固不可開。
而固結民心。
實為制度之本。
權其輕重。
寬猛兼施。
該督等身膺重寄。
惟當遵奉前旨。
平心籌辦。
以衛民生而弭夷患。
傥因民夷争執。
激成事端。
朕惟該督撫是問。
懔之慎之。
将此密谕知之。
○以捕獲江南洋盜出力。
予道員麟桂等、加銜升擢有差。
○予廣西、剿賊陣亡千總陽碧高、曾初先、把總錢世達、徐忠傑、陽榮亮、麻維綱、外委張文華、馬超芳、海成、謝玉龍、蕭玉珍、祭葬世職。
○癸亥。
上詣永春室、問皇貴太妃安。
○谕内閣、朕親詣社稷壇祭。
是日如遇風雨。
仍照例恭詣壇上拈香。
于拜殿内行禮。
○又谕、鄭祖琛奏、請将剿捕未能迅速都司革職等語。
此次廣東英德賊匪。
竄至廣西賀縣境内。
經該縣知縣鶴年捐赀練勇。
力圖守禦。
乃該署都司李慶什明知賊已入境。
辄以守城為詞。
并不下鄉堵捕。
迨該縣鶴年自缢之後。
盜匪尚在縣境。
該署司仍複藉口兵單。
延不進剿。
以緻曲匪竄逸。
李慶什、庸懦無能。
着即先行革職。
并着鄭祖琛、确查該縣鶴年、如因李慶什遷延退縮。
以緻戰守無據。
愁急自盡。
其情殊堪憫恻。
李慶什亦豈革職所能蔽辜。
事關地方官保衛城池。
營員畏葸掣肘。
必應徹底根究。
明示勸懲。
斷不可稍涉瞻徇。
○又谕、據刑部奏、湖南戕官踞城首逆李沅發一犯。
現經裕泰等、派員押解到部。
着軍機大臣、會同刑部、嚴審定拟具奏。
○谕軍機大臣等、前任漕運總督周天爵奏、扼要設防、并繪圖呈覽一摺。
此圖、着發交讷爾經額、于天津裡河、直沽河等處。
按照摺内所陳、并圖中布置一切情形。
悉心體察形勢。
總期設施得宜。
并着陸建瀛、傅繩勳、吳文镕、各就該地方情形。
周曆察看。
凡有内河可以通海之處。
均按摺内所陳、相度地勢。
妥為布置。
該督撫等、均當嚴密設防。
不可稍有漏洩。
是為至要。
原摺均着銷給閱看。
将此各谕令知之。
○又谕、黃贊湯奏、豫籌防夷一摺。
又片奏、華夷相安、總在地方官能服夷心等語。
着沿海各督撫、按照該學政所奏、悉心體察。
總期于安撫之中。
寓防維之策。
不得以暫時無事。
稍涉懈弛。
原摺片均着鈔給閱看。
将此各密谕知之。
○浙閩總督劉韻珂奏、遵查南澳鎮總兵官顧清漣、堪以稱職。
得旨。
随時查訪。
據實覆奏。
○以雲南布政使張亮基、為巡撫。
四川按察使徐有壬、為雲南布政使、廣東高廉道呂佺孫、為四川按察使。
○予廣西剿賊被害苗生楊廷芳、生員呂廷頌、賞恤如例。
○甲子。
上詣正大光明殿幾筵前供奠。
○詣永春室、問皇貴太妃安。
○谕内閣、大理寺卿邵燦奏、漕政亟宜整頓一摺。
漕糧自開兌以迄驗收。
例有常則。
立法極為周密。
無如奉行日久。
率皆視為具文。
以緻諸弊叢生。
如所奏州縣浮勒。
弁丁需索。
以緻漕船持報開行。
任意逗遛。
又江廣幫船。
近多全數起卸。
船戶得以偷盜攙雜。
又委員索取陋規。
水手訛索滋事。
種種弊端。
雖屢經申谕嚴禁。
而相沿已久。
積習迄未湔除。
着有漕各督撫、及漕運總督、加意稽查。
認真整頓。
總期開行依限。
起卸如期。
裁冗員以杜需索。
懲水手以儆刁頑。
庶使弊窦不生。
丁胥知畏。
以肅漕政而裕正供。
将此通谕知之。
○命甘肅按察使明誼。
解任候質。
○乙醜。
上詣大高殿行禮。
○還宮。
○遣官祭文昌帝君廟。
谕軍機大臣等、前據鄭祖琛奏、土匪竄至廣西賀縣境内。
署都司延不進剿。
知縣愁急自盡。
當降旨、交該撫徹底根究。
明示勸懲。
茲又有人奏、廣西流賊滋擾。
知縣受偪身死。
平樂協副将伊靈阿、富賀營都司李慶什、千總劉大剛、勞玉榮、聞風逃竄。
并閉城不出等語。
着鄭祖琛按照摺内所指。
督饬該管地方文武各員。
迅即分投剿捕。
悉數殲捦。
毋任一名漏網。
并嚴查知縣鶴年、因何自盡。
伊靈阿、李慶什等、畏葸縱賊各情。
據實具奏。
毋稍含混。
至編查保甲。
本系地方應辦之事。
現當盜賊充斥。
尤須嚴定章程。
激勸紳民。
互相稽察守衛。
使本地土匪。
無處藏身。
外來流賊。
無從裹脅。
以靖地方而安良善。
原摺着鈔給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程矞采奏、拏獲匪徒。
詳加研鞫等語。
雲南思茅邊外。
猓匪與遊匪滋擾。
疊經拏獲要犯。
據供、系被匪黨糾約、與猛弁為仇。
不期猝遇巡防官兵。
互相抵禦。
以緻官兵被戕。
現在
現雖同住。
而不時争論。
其勢似難久處等語。
該督等正可乘勢開導。
務令及早遷移。
俾各紳士等均無異詞。
而民心亦可安帖。
總之海疆要地。
夷釁固不可開。
而固結民心。
實為制度之本。
權其輕重。
寬猛兼施。
該督等身膺重寄。
惟當遵奉前旨。
平心籌辦。
以衛民生而弭夷患。
傥因民夷争執。
激成事端。
朕惟該督撫是問。
懔之慎之。
将此密谕知之。
○以捕獲江南洋盜出力。
予道員麟桂等、加銜升擢有差。
○予廣西、剿賊陣亡千總陽碧高、曾初先、把總錢世達、徐忠傑、陽榮亮、麻維綱、外委張文華、馬超芳、海成、謝玉龍、蕭玉珍、祭葬世職。
○癸亥。
上詣永春室、問皇貴太妃安。
○谕内閣、朕親詣社稷壇祭。
是日如遇風雨。
仍照例恭詣壇上拈香。
于拜殿内行禮。
○又谕、鄭祖琛奏、請将剿捕未能迅速都司革職等語。
此次廣東英德賊匪。
竄至廣西賀縣境内。
經該縣知縣鶴年捐赀練勇。
力圖守禦。
乃該署都司李慶什明知賊已入境。
辄以守城為詞。
并不下鄉堵捕。
迨該縣鶴年自缢之後。
盜匪尚在縣境。
該署司仍複藉口兵單。
延不進剿。
以緻曲匪竄逸。
李慶什、庸懦無能。
着即先行革職。
并着鄭祖琛、确查該縣鶴年、如因李慶什遷延退縮。
以緻戰守無據。
愁急自盡。
其情殊堪憫恻。
李慶什亦豈革職所能蔽辜。
事關地方官保衛城池。
營員畏葸掣肘。
必應徹底根究。
明示勸懲。
斷不可稍涉瞻徇。
○又谕、據刑部奏、湖南戕官踞城首逆李沅發一犯。
現經裕泰等、派員押解到部。
着軍機大臣、會同刑部、嚴審定拟具奏。
○谕軍機大臣等、前任漕運總督周天爵奏、扼要設防、并繪圖呈覽一摺。
此圖、着發交讷爾經額、于天津裡河、直沽河等處。
按照摺内所陳、并圖中布置一切情形。
悉心體察形勢。
總期設施得宜。
并着陸建瀛、傅繩勳、吳文镕、各就該地方情形。
周曆察看。
凡有内河可以通海之處。
均按摺内所陳、相度地勢。
妥為布置。
該督撫等、均當嚴密設防。
不可稍有漏洩。
是為至要。
原摺均着銷給閱看。
将此各谕令知之。
○又谕、黃贊湯奏、豫籌防夷一摺。
又片奏、華夷相安、總在地方官能服夷心等語。
着沿海各督撫、按照該學政所奏、悉心體察。
總期于安撫之中。
寓防維之策。
不得以暫時無事。
稍涉懈弛。
原摺片均着鈔給閱看。
将此各密谕知之。
○浙閩總督劉韻珂奏、遵查南澳鎮總兵官顧清漣、堪以稱職。
得旨。
随時查訪。
據實覆奏。
○以雲南布政使張亮基、為巡撫。
四川按察使徐有壬、為雲南布政使、廣東高廉道呂佺孫、為四川按察使。
○予廣西剿賊被害苗生楊廷芳、生員呂廷頌、賞恤如例。
○甲子。
上詣正大光明殿幾筵前供奠。
○詣永春室、問皇貴太妃安。
○谕内閣、大理寺卿邵燦奏、漕政亟宜整頓一摺。
漕糧自開兌以迄驗收。
例有常則。
立法極為周密。
無如奉行日久。
率皆視為具文。
以緻諸弊叢生。
如所奏州縣浮勒。
弁丁需索。
以緻漕船持報開行。
任意逗遛。
又江廣幫船。
近多全數起卸。
船戶得以偷盜攙雜。
又委員索取陋規。
水手訛索滋事。
種種弊端。
雖屢經申谕嚴禁。
而相沿已久。
積習迄未湔除。
着有漕各督撫、及漕運總督、加意稽查。
認真整頓。
總期開行依限。
起卸如期。
裁冗員以杜需索。
懲水手以儆刁頑。
庶使弊窦不生。
丁胥知畏。
以肅漕政而裕正供。
将此通谕知之。
○命甘肅按察使明誼。
解任候質。
○乙醜。
上詣大高殿行禮。
○還宮。
○遣官祭文昌帝君廟。
谕軍機大臣等、前據鄭祖琛奏、土匪竄至廣西賀縣境内。
署都司延不進剿。
知縣愁急自盡。
當降旨、交該撫徹底根究。
明示勸懲。
茲又有人奏、廣西流賊滋擾。
知縣受偪身死。
平樂協副将伊靈阿、富賀營都司李慶什、千總劉大剛、勞玉榮、聞風逃竄。
并閉城不出等語。
着鄭祖琛按照摺内所指。
督饬該管地方文武各員。
迅即分投剿捕。
悉數殲捦。
毋任一名漏網。
并嚴查知縣鶴年、因何自盡。
伊靈阿、李慶什等、畏葸縱賊各情。
據實具奏。
毋稍含混。
至編查保甲。
本系地方應辦之事。
現當盜賊充斥。
尤須嚴定章程。
激勸紳民。
互相稽察守衛。
使本地土匪。
無處藏身。
外來流賊。
無從裹脅。
以靖地方而安良善。
原摺着鈔給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程矞采奏、拏獲匪徒。
詳加研鞫等語。
雲南思茅邊外。
猓匪與遊匪滋擾。
疊經拏獲要犯。
據供、系被匪黨糾約、與猛弁為仇。
不期猝遇巡防官兵。
互相抵禦。
以緻官兵被戕。
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