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三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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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一千斤不等。
合膛炮子五千斤。
另炸炮十尊。
炮子一百枚。
力木炮架三十座。
足敷配用。
或按洋式鑄造。
或購自洋船。
并稱回粵後、願推廣勸捐。
每捐炮十尊。
帶炸炮三尊。
俟有成數。
呈繳廣東督撫驗收由海船運至上海。
或山東天津等處。
聽候撥用等語。
炮位為軍行利用。
而炸炮尤為迅烈。
以之攻剿發撚等匪洵屬利器。
本日已寄谕勞崇光、耆齡、饬令潘仕成、同伊子潘國榮、妥為辦理。
着僧格林沁豫為籌度。
此項炮位捐齊。
或續行捐鑄。
再有成數應由海船解至何處。
轉解該大臣軍營。
即自行咨明廣東督撫查照辦理可也。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恭親王奕等奏、山東金山失利請饬僧格林沁、慎重嚴扼得旨。
所慮實與曆次寄谕相符現在隻以力扼北犯為要着未可輕進而轉緻疏虞。
又奏、通籌夷務全局酌拟章程批惠親王、總理行營王大臣、禦前大臣軍機大臣、妥速議奏單并發。
○山西巡撫英桂奏、遵議西巡事宜。
得旨現在西巡之舉不過姑存此說。
尖宿處所。
暫不必踏勘以免擾累。
○癸亥。
谕軍機大臣等本日據巴棟阿奏酌調師船嚴防江面、并<口英>船入江密籌辦理一摺據稱<口英>船準其入江通商。
必由下遊而上。
現在下遊各口。
防堵吃緊。
該處原泊師船雖多。
并無大員駕馭。
請饬黃彬帶船下駛居中調度。
不獨使<口英>國官商見我水寨軍容之盛即南岸各處港口。
亦可杜賊北竄至金陵觀音門浦口九洑洲等處賊船。
較前更多鎮城孤懸南岸。
全仗江面通行。
萬一該匪并力下駛鎮郡恐難支持。
請饬李德麟、帶領全幫炮船赴鎮、巡防等語。
松江逆焰鸱張。
江陰複陷。
下遊防堵吃緊。
着即饬黃彬、統帶師船下駛居中調度。
往來撥巡嚴密防守。
如見<口英>船入江。
即派委幹弁兵。
撥船護送至李德麟全幫炮船。
調赴鎮江。
能否兼顧北岸。
着都興阿酌度形勢。
妥籌辦理。
務令上下遊聲勢聯絡。
兼顧南北兩岸。
毋得顧此失彼。
又據王夢齡奏、鎮營軍饷。
向歸南台供支。
現在北台來源日绌。
用款日增若再将通州等五廳州縣。
畝捐改歸鎮營籌辦。
北台饷需。
愈形竭蹙請将海門靖江畝捐。
撥歸鎮防。
并仍歸南台勸辦等語。
巴棟阿、前請分撥通海等五廳州縣畝捐之處業經降旨允準惟江南糧台。
尚有專撥月解之款。
江北糧台。
支绌更甚。
通海各處畝捐自未便悉歸江南糧台。
所有海門一廳及原隸常州之靖江一縣。
着改歸江南糧台。
督同地方官籌辦。
其通州、如臯、泰興畝捐。
着仍歸王夢齡、與喬松年辦理。
以資接濟。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署漕運總督王夢齡奏、邵伯鎮迤南、漫口合龍日期。
報聞。
○予山東郯城陣亡把總楊隆祺、戴國杉、祭葬世職。
○甲子。
谕内閣、京師應放八旗、及各營兵饷。
前經戶部奏定新章。
按月支放實銀五成。
現在天氣嚴寒。
兵丁生計維艱。
所有本年十二月内。
應行豫放明年正月分兵饷。
着加恩添放實銀二成。
以示體恤自二月以後。
仍照新章辦理 ○河東河道總督黃贊湯奏、各廳防護淩汛、并嚴催歲料得旨。
京協各饷。
尤關緊要。
況現在汝兼署豫撫。
不準稍涉成見。
○以翰林院侍讀學士吳存義、為太仆寺卿。
○予山東濟甯陣亡千總傅朝立、把總李德宗、陸克勤、劉善傑、石貞、祭葬世職。
○乙醜。
孝惠章皇後忌辰。
遣官祭孝東陵。
○谕軍機大臣等、薛煥奏、請饬奕等、發給<口英>人李泰國劄谕、令其幫辦各口通商事務等語。
新定通商稅則。
既有外國人幫辦稅務一條。
該<口英>人李泰國、系總司稅務。
所有新設通商各口。
自可令其一體經理。
着奕等、即行發給執照。
交李泰國收執。
責令幫同各口管理通商官員籌辦。
并着恭親王等、咨行通商各省将軍、督撫、府尹等、一體查照。
其置買巡船等件。
及辛工經費。
亦着一并咨饬各口。
與李泰國會議妥辦。
毋任冒濫。
原片着鈔給閱看。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江蘇巡撫薛煥奏、各國開辦新章、上海稅厘兩礙情形。
得旨。
現在各省厘捐。
軍食攸賴。
應如何嚴定稽核章程。
着戶部議奏。
○以攻克江蘇松江府城。
賞知府孫士達、遊擊俞奎等、花翎。
光祿寺署正艾德堃等、藍翎。
餘加銜升叙有差。
○以江蘇上海守城出力。
賞道員席裕寬、守備王步雲等、花翎。
知縣劉照青等、藍翎。
餘升叙有差 ○補鑄江西吉安府通判印信。
從總督曾國藩請也。
○丙寅。
谕内閣、給事中何桂芬奏、請嚴查革員、趕緊解京等語。
已革兩江總督何桂清、已革江南河道總督庚長、日久尚未到京。
着
合膛炮子五千斤。
另炸炮十尊。
炮子一百枚。
力木炮架三十座。
足敷配用。
或按洋式鑄造。
或購自洋船。
并稱回粵後、願推廣勸捐。
每捐炮十尊。
帶炸炮三尊。
俟有成數。
呈繳廣東督撫驗收由海船運至上海。
或山東天津等處。
聽候撥用等語。
炮位為軍行利用。
而炸炮尤為迅烈。
以之攻剿發撚等匪洵屬利器。
本日已寄谕勞崇光、耆齡、饬令潘仕成、同伊子潘國榮、妥為辦理。
着僧格林沁豫為籌度。
此項炮位捐齊。
或續行捐鑄。
再有成數應由海船解至何處。
轉解該大臣軍營。
即自行咨明廣東督撫查照辦理可也。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恭親王奕等奏、山東金山失利請饬僧格林沁、慎重嚴扼得旨。
所慮實與曆次寄谕相符現在隻以力扼北犯為要着未可輕進而轉緻疏虞。
又奏、通籌夷務全局酌拟章程批惠親王、總理行營王大臣、禦前大臣軍機大臣、妥速議奏單并發。
○山西巡撫英桂奏、遵議西巡事宜。
得旨現在西巡之舉不過姑存此說。
尖宿處所。
暫不必踏勘以免擾累。
○癸亥。
谕軍機大臣等本日據巴棟阿奏酌調師船嚴防江面、并<口英>船入江密籌辦理一摺據稱<口英>船準其入江通商。
必由下遊而上。
現在下遊各口。
防堵吃緊。
該處原泊師船雖多。
并無大員駕馭。
請饬黃彬帶船下駛居中調度。
不獨使<口英>國官商見我水寨軍容之盛即南岸各處港口。
亦可杜賊北竄至金陵觀音門浦口九洑洲等處賊船。
較前更多鎮城孤懸南岸。
全仗江面通行。
萬一該匪并力下駛鎮郡恐難支持。
請饬李德麟、帶領全幫炮船赴鎮、巡防等語。
松江逆焰鸱張。
江陰複陷。
下遊防堵吃緊。
着即饬黃彬、統帶師船下駛居中調度。
往來撥巡嚴密防守。
如見<口英>船入江。
即派委幹弁兵。
撥船護送至李德麟全幫炮船。
調赴鎮江。
能否兼顧北岸。
着都興阿酌度形勢。
妥籌辦理。
務令上下遊聲勢聯絡。
兼顧南北兩岸。
毋得顧此失彼。
又據王夢齡奏、鎮營軍饷。
向歸南台供支。
現在北台來源日绌。
用款日增若再将通州等五廳州縣。
畝捐改歸鎮營籌辦。
北台饷需。
愈形竭蹙請将海門靖江畝捐。
撥歸鎮防。
并仍歸南台勸辦等語。
巴棟阿、前請分撥通海等五廳州縣畝捐之處業經降旨允準惟江南糧台。
尚有專撥月解之款。
江北糧台。
支绌更甚。
通海各處畝捐自未便悉歸江南糧台。
所有海門一廳及原隸常州之靖江一縣。
着改歸江南糧台。
督同地方官籌辦。
其通州、如臯、泰興畝捐。
着仍歸王夢齡、與喬松年辦理。
以資接濟。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署漕運總督王夢齡奏、邵伯鎮迤南、漫口合龍日期。
報聞。
○予山東郯城陣亡把總楊隆祺、戴國杉、祭葬世職。
○甲子。
谕内閣、京師應放八旗、及各營兵饷。
前經戶部奏定新章。
按月支放實銀五成。
現在天氣嚴寒。
兵丁生計維艱。
所有本年十二月内。
應行豫放明年正月分兵饷。
着加恩添放實銀二成。
以示體恤自二月以後。
仍照新章辦理 ○河東河道總督黃贊湯奏、各廳防護淩汛、并嚴催歲料得旨。
京協各饷。
尤關緊要。
況現在汝兼署豫撫。
不準稍涉成見。
○以翰林院侍讀學士吳存義、為太仆寺卿。
○予山東濟甯陣亡千總傅朝立、把總李德宗、陸克勤、劉善傑、石貞、祭葬世職。
○乙醜。
孝惠章皇後忌辰。
遣官祭孝東陵。
○谕軍機大臣等、薛煥奏、請饬奕等、發給<口英>人李泰國劄谕、令其幫辦各口通商事務等語。
新定通商稅則。
既有外國人幫辦稅務一條。
該<口英>人李泰國、系總司稅務。
所有新設通商各口。
自可令其一體經理。
着奕等、即行發給執照。
交李泰國收執。
責令幫同各口管理通商官員籌辦。
并着恭親王等、咨行通商各省将軍、督撫、府尹等、一體查照。
其置買巡船等件。
及辛工經費。
亦着一并咨饬各口。
與李泰國會議妥辦。
毋任冒濫。
原片着鈔給閱看。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江蘇巡撫薛煥奏、各國開辦新章、上海稅厘兩礙情形。
得旨。
現在各省厘捐。
軍食攸賴。
應如何嚴定稽核章程。
着戶部議奏。
○以攻克江蘇松江府城。
賞知府孫士達、遊擊俞奎等、花翎。
光祿寺署正艾德堃等、藍翎。
餘加銜升叙有差。
○以江蘇上海守城出力。
賞道員席裕寬、守備王步雲等、花翎。
知縣劉照青等、藍翎。
餘升叙有差 ○補鑄江西吉安府通判印信。
從總督曾國藩請也。
○丙寅。
谕内閣、給事中何桂芬奏、請嚴查革員、趕緊解京等語。
已革兩江總督何桂清、已革江南河道總督庚長、日久尚未到京。
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