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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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修總裁官經筵日講起居注官太子太保上書房總師傅文淵閣領閣事翰林院掌院學士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國史館總裁官武英殿大學士管理兵部事務加十三級紀錄十四次臣賈桢稿本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保文淵閣領閣事武英殿總裁官教習庶吉士體仁閣大學士管理戶部三庫事務管理刑部事務加二十三級紀錄十六次臣周祖培總裁官太子少保管理内繙書房事務對引大臣軍機大臣鑲藍旗滿洲都統戶部尚書管理三庫事務加四級随帶加五級紀錄十二次臣寶鋆總裁官經筵講官弘德殿教習清文谙達上書房總谙達國史館總裁官正藍旗蒙古都統禮部尚書管理太常寺鴻胪寺事務加二級軍功加四級随帶加八級紀錄五次臣倭什珲布等奉敕修
鹹豐十年。
庚申。
三月。
乙亥。
孝賢純皇後忌辰。
遣官祭裕陵。
○谕内閣、戶部奏、閩省茶稅、延不奏報、請旨饬催一摺。
福建省徵收茶稅。
前經戶部奏準、令将所繳課銀專款存儲。
每屆三月。
奏報一次。
并節次随案奏催勒限奏報。
迄今仍未據該督撫奏報有案。
以緻無憑查核。
實屬遲延。
難保無侵漁中飽情弊。
着慶端、瑞瑸、迅即遵照該部前奏。
速行造報。
毋稍徇隐。
并先行查取遲延各職各。
送部核辦。
該督撫當嚴饬各稅員。
認真經理。
将所徵稅銀封存。
聽候部撥。
不得以辦理軍需為詞。
任意開銷。
傥再含混宕延。
即着該部查明參奏。
○又谕、工部奏、捐修城工、核與奏案不符、查明請旨一摺。
前因甘肅捐修城工。
将該督等交部議叙。
免其造冊報銷。
茲據工部奏稱、各省捐修工程。
勸辦請獎。
即與動款無異。
豈可漫無稽察。
緻滋冒濫。
且此項工程。
銀數在五百兩以上。
未據聲明保固限期。
核與該部奏案不符。
所有甘肅省捐修城工一案。
仍着造冊報銷。
并将陝甘總督樂斌、此次議叙撤銷。
毋庸交部議處。
○福建水師提督楊載福奏、策應江南水師。
布置江面事宜。
得旨。
所請饬令和春抽調師船。
着軍機大臣存記。
遇有江南廷寄。
附便谕知。
○展普濟堂功德林煮赈兩月。
加賞稄米二百石。
○丙子。
谕内閣、前據瑞昌、羅遵殿等馳奏、皖南逆匪。
由廣德進竄四安。
并從武康縣直撲杭州省城。
當谕令和春、兼辦浙江軍務。
并着候補提督總兵張玉良、總統諸軍。
迅速馳往援浙。
方冀大兵雲集。
立解城圍。
乃羅遵殿事前布置倉皇。
竟堕賊計。
本日據和春、何桂清等馳奏、二月二十七日。
逆衆在清波門暗掘地道。
将城轟塌三十餘丈。
蜂擁入城。
滿洲營官兵。
接仗殺賊。
衆寡不敵。
以緻杭城失陷等語。
覽奏焦憤實深。
和春等疊次所派援兵。
為數已及萬餘。
何以全未趕到。
着和春、張玉良、查明各路帶兵員弁。
如有托故遷延。
即立予正法。
現派王有齡、署理浙江巡撫。
并着會同張玉良、督饬諸軍。
迅圖克複。
其在城文武各軍下落。
着和春、何桂清、王有齡、迅速查明具奏。
○又谕、和春奏、營弁強奸擅殺、請革職拏問等語。
貴州定廣協都司陳定安、赴廣東招勇。
行至茂名縣謝雞圩地方。
辄敢在歇店、持刀強奸民婦。
并将該民婦家屬、及店夥等六人。
一并捆殺。
訊據供稱、在歇店被竊銀兩。
并無殺人之事。
情節支離。
實屬目無法紀。
案關營員逞兇奸殺。
虛實均應徹底根究。
陳定安着即革職拏問。
由江蘇解赴廣東。
着勞崇光督同臬司、歸案嚴行究辦。
以儆官邪。
○谕軍機大臣等、本日據紮拉芬泰等奏、接裕瑞等函稱、浩罕所屬提拉依地方。
有托古達買州等、帶領五六百人劄住。
又阿克蘇所管卡拉巴哈地方住站布魯特、進山句結。
探聞浩罕已派倭裡罕托古達買州、帶兵五千。
于二月間前往冰嶺。
截官兵來路等語。
葉爾羌官兵。
毆斃浩罕額爾沁一案。
曾據裕瑞等奏明審結。
現在該浩罕派兵前來。
意圖報複。
是該大臣等、前派阿奇木伯克、寄信與浩罕伯克。
并未能折服其心。
辦理殊未妥協。
該浩罕稱兵犯順。
虛實雖未可知。
必須豫為籌辦。
着裕瑞等、一面設法曉谕該夷。
俾自知理曲。
不緻别滋事端。
一面不動聲色。
妥為防範。
并安撫各處回民。
毋令句結為患。
仍随時與紮拉芬泰、會商妥辦。
總期消患未萌。
以安邊圉而弭兵端。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據紮拉芬泰等奏、請饬催甘省欠饷等語。
甘肅省欠解伊犁三成俸饷。
不下百萬之多。
前經部議、山西陝西等省。
報解甘饷、約計三十萬兩。
行令撥給伊犁。
并催各該省各撥銀十數萬兩。
限三日内湊齊。
如數解甘。
此項專撥銀兩。
迄今未據甘省轉解。
該将軍屢次咨催。
亦無回音。
是否已分撥各處。
抑或尚有未到。
現在浩罕使臣額爾沁等、在葉爾羌滋事。
被弁兵毆斃。
聞浩罕業已派兵。
欲往冰嶺阻截官兵。
難保不因此起釁。
南路各城。
設有蠢動。
所需行糧一切。
無可支發。
贻誤非輕。
着林揚祖無論何款。
先行籌撥銀數十萬兩。
派員解赴伊犁。
并查明山西等省。
專撥伊犁饷銀三十萬兩。
如已解到。
即行起解。
兼程前進。
并檄饬前途台站。
毋得刻延。
以濟要需。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和春、何桂清等、杭州毗連蘇省。
為财賦之區。
斷不容該逆久踞。
緻誤東南大局。
和春現既兼辦浙江軍務。
着即與張國梁、何桂清、王有齡、通盤籌畫。
一面進攻杭城。
一面嚴截竄路。
毋令擾及附近各處。
力保完善之區。
并咨催前調閩兵二千。
及饒廷選所部兵勇。
迅速赴浙。
以厚兵力。
其米興朝一軍。
已到江口。
即可饬令攻城。
蘇州與杭州、唇齡相依。
據何桂清、徐有壬奏、已募上海炮船四十隻。
派員帶赴嘉興一車。
迎頭進擊。
并饬蔡映鬥等、嚴扼由浙入蘇之路。
務即嚴密布置。
毋得臨事倉皇。
江蘇藩司、籌辦大營兵饷。
責任綦重。
着何桂清、徐有壬、保奏一員。
先行署理。
候旨簡放。
所有杭州文武下落。
着和春等查明具奏。
再前因官軍攻克沿江賊壘。
及九洑洲賊巢。
谕令官文等、饬楊載福水師、與江南水師。
互相策應。
茲據該提督奏稱、水師應仍在蕪湖以上。
巡扼沿江要口。
随時截擊。
俟陸兵會齊。
攻複安慶後。
相輔東下。
傥金陵尚須炮船。
請饬和春、将蕪湖以上紅單師艇。
調往下遊等語。
楊載福水師。
既專防蕪湖以上一帶。
所有紅單師艇。
即可調赴下遊。
俾呼吸相通。
互為策應。
着和春等、體察情形。
酌量辦理。
将此由六百裡加緊各谕令知之。
○又谕、和春奏、各路軍情緊急、需用軍火浩繁、請饬河南、山東、陝西、趕解火藥足數、并請再行奏撥等語。
現在江南圍攻吃緊。
兼須接濟皖省江北清淮等處。
近因杭湖甯國軍情。
同時
庚申。
三月。
乙亥。
孝賢純皇後忌辰。
遣官祭裕陵。
○谕内閣、戶部奏、閩省茶稅、延不奏報、請旨饬催一摺。
福建省徵收茶稅。
前經戶部奏準、令将所繳課銀專款存儲。
每屆三月。
奏報一次。
并節次随案奏催勒限奏報。
迄今仍未據該督撫奏報有案。
以緻無憑查核。
實屬遲延。
難保無侵漁中飽情弊。
着慶端、瑞瑸、迅即遵照該部前奏。
速行造報。
毋稍徇隐。
并先行查取遲延各職各。
送部核辦。
該督撫當嚴饬各稅員。
認真經理。
将所徵稅銀封存。
聽候部撥。
不得以辦理軍需為詞。
任意開銷。
傥再含混宕延。
即着該部查明參奏。
○又谕、工部奏、捐修城工、核與奏案不符、查明請旨一摺。
前因甘肅捐修城工。
将該督等交部議叙。
免其造冊報銷。
茲據工部奏稱、各省捐修工程。
勸辦請獎。
即與動款無異。
豈可漫無稽察。
緻滋冒濫。
且此項工程。
銀數在五百兩以上。
未據聲明保固限期。
核與該部奏案不符。
所有甘肅省捐修城工一案。
仍着造冊報銷。
并将陝甘總督樂斌、此次議叙撤銷。
毋庸交部議處。
○福建水師提督楊載福奏、策應江南水師。
布置江面事宜。
得旨。
所請饬令和春抽調師船。
着軍機大臣存記。
遇有江南廷寄。
附便谕知。
○展普濟堂功德林煮赈兩月。
加賞稄米二百石。
○丙子。
谕内閣、前據瑞昌、羅遵殿等馳奏、皖南逆匪。
由廣德進竄四安。
并從武康縣直撲杭州省城。
當谕令和春、兼辦浙江軍務。
并着候補提督總兵張玉良、總統諸軍。
迅速馳往援浙。
方冀大兵雲集。
立解城圍。
乃羅遵殿事前布置倉皇。
竟堕賊計。
本日據和春、何桂清等馳奏、二月二十七日。
逆衆在清波門暗掘地道。
将城轟塌三十餘丈。
蜂擁入城。
滿洲營官兵。
接仗殺賊。
衆寡不敵。
以緻杭城失陷等語。
覽奏焦憤實深。
和春等疊次所派援兵。
為數已及萬餘。
何以全未趕到。
着和春、張玉良、查明各路帶兵員弁。
如有托故遷延。
即立予正法。
現派王有齡、署理浙江巡撫。
并着會同張玉良、督饬諸軍。
迅圖克複。
其在城文武各軍下落。
着和春、何桂清、王有齡、迅速查明具奏。
○又谕、和春奏、營弁強奸擅殺、請革職拏問等語。
貴州定廣協都司陳定安、赴廣東招勇。
行至茂名縣謝雞圩地方。
辄敢在歇店、持刀強奸民婦。
并将該民婦家屬、及店夥等六人。
一并捆殺。
訊據供稱、在歇店被竊銀兩。
并無殺人之事。
情節支離。
實屬目無法紀。
案關營員逞兇奸殺。
虛實均應徹底根究。
陳定安着即革職拏問。
由江蘇解赴廣東。
着勞崇光督同臬司、歸案嚴行究辦。
以儆官邪。
○谕軍機大臣等、本日據紮拉芬泰等奏、接裕瑞等函稱、浩罕所屬提拉依地方。
有托古達買州等、帶領五六百人劄住。
又阿克蘇所管卡拉巴哈地方住站布魯特、進山句結。
探聞浩罕已派倭裡罕托古達買州、帶兵五千。
于二月間前往冰嶺。
截官兵來路等語。
葉爾羌官兵。
毆斃浩罕額爾沁一案。
曾據裕瑞等奏明審結。
現在該浩罕派兵前來。
意圖報複。
是該大臣等、前派阿奇木伯克、寄信與浩罕伯克。
并未能折服其心。
辦理殊未妥協。
該浩罕稱兵犯順。
虛實雖未可知。
必須豫為籌辦。
着裕瑞等、一面設法曉谕該夷。
俾自知理曲。
不緻别滋事端。
一面不動聲色。
妥為防範。
并安撫各處回民。
毋令句結為患。
仍随時與紮拉芬泰、會商妥辦。
總期消患未萌。
以安邊圉而弭兵端。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據紮拉芬泰等奏、請饬催甘省欠饷等語。
甘肅省欠解伊犁三成俸饷。
不下百萬之多。
前經部議、山西陝西等省。
報解甘饷、約計三十萬兩。
行令撥給伊犁。
并催各該省各撥銀十數萬兩。
限三日内湊齊。
如數解甘。
此項專撥銀兩。
迄今未據甘省轉解。
該将軍屢次咨催。
亦無回音。
是否已分撥各處。
抑或尚有未到。
現在浩罕使臣額爾沁等、在葉爾羌滋事。
被弁兵毆斃。
聞浩罕業已派兵。
欲往冰嶺阻截官兵。
難保不因此起釁。
南路各城。
設有蠢動。
所需行糧一切。
無可支發。
贻誤非輕。
着林揚祖無論何款。
先行籌撥銀數十萬兩。
派員解赴伊犁。
并查明山西等省。
專撥伊犁饷銀三十萬兩。
如已解到。
即行起解。
兼程前進。
并檄饬前途台站。
毋得刻延。
以濟要需。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和春、何桂清等、杭州毗連蘇省。
為财賦之區。
斷不容該逆久踞。
緻誤東南大局。
和春現既兼辦浙江軍務。
着即與張國梁、何桂清、王有齡、通盤籌畫。
一面進攻杭城。
一面嚴截竄路。
毋令擾及附近各處。
力保完善之區。
并咨催前調閩兵二千。
及饒廷選所部兵勇。
迅速赴浙。
以厚兵力。
其米興朝一軍。
已到江口。
即可饬令攻城。
蘇州與杭州、唇齡相依。
據何桂清、徐有壬奏、已募上海炮船四十隻。
派員帶赴嘉興一車。
迎頭進擊。
并饬蔡映鬥等、嚴扼由浙入蘇之路。
務即嚴密布置。
毋得臨事倉皇。
江蘇藩司、籌辦大營兵饷。
責任綦重。
着何桂清、徐有壬、保奏一員。
先行署理。
候旨簡放。
所有杭州文武下落。
着和春等查明具奏。
再前因官軍攻克沿江賊壘。
及九洑洲賊巢。
谕令官文等、饬楊載福水師、與江南水師。
互相策應。
茲據該提督奏稱、水師應仍在蕪湖以上。
巡扼沿江要口。
随時截擊。
俟陸兵會齊。
攻複安慶後。
相輔東下。
傥金陵尚須炮船。
請饬和春、将蕪湖以上紅單師艇。
調往下遊等語。
楊載福水師。
既專防蕪湖以上一帶。
所有紅單師艇。
即可調赴下遊。
俾呼吸相通。
互為策應。
着和春等、體察情形。
酌量辦理。
将此由六百裡加緊各谕令知之。
○又谕、和春奏、各路軍情緊急、需用軍火浩繁、請饬河南、山東、陝西、趕解火藥足數、并請再行奏撥等語。
現在江南圍攻吃緊。
兼須接濟皖省江北清淮等處。
近因杭湖甯國軍情。
同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