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百六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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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修總裁官經筵日講起居注官太子太保體仁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管理戶部事務上書房總師傅翰林院掌院學士兼管順天府府尹事務随帶加五級紀錄十八次臣賈桢總裁官經筵講官吏部尚書鑲藍旗漢軍都統管理新營房城内官房大臣稽察内七倉大臣稽察會同四譯館事務加一級随帶加六級軍功加三級紀錄五次臣花沙納經筵講官文淵閣提舉閣事兵部尚書總管内務府大臣鑲白旗滿洲都統稽察内七倉大臣管理宗人府銀庫左翼幼官學甯壽宮圓明園等處精捷營禦茶膳房禦藥房太醫院造辦處事務随帶加十八級臣阿靈阿副總裁官經筵講官兵部尚書随帶加六級紀錄二十次臣周祖培等奉敕修
道光二十九年。
己酉。
五月。
丁酉朔。
谕内閣、徐澤醇奏請循例添雇撥船一摺。
山東衛河撥船。
向系赴鄰省購覓。
若待臨時添雇。
必緻幫船滞壓。
着照所請、準其循照成案。
添雇撥船三百六十隻。
分撥備運。
仍饬藩司委員監收。
随時察看。
如水勢增長。
即行酌量減釋。
以節糜費。
○戊戌。
夏至。
祭地于方澤。
命皇四子奕詝恭代行禮。
○己亥。
孝誠仁皇後忌辰。
遣官祭景陵。
○庚子。
引見翰林院保送禦史人員。
得旨、吳敬羲、吳廷溥、厲恩官、鄭元璧、李希彬、李湘華、彭涵霖、張炜、孫鳴珂、袁泳錫、顔培瑚、彭慶鐘、俱着記名以禦史用。
○辛醜。
考試應開列試差滿漢二品以下京堂各官于圓明園上書房。
○以捐辦堤工。
予安徽巡撫王植、前任陝西按察使汪雲任等議叙有差。
○壬寅。
谕内閣、陳孚恩福濟奏、請将查辦案内之直隸州知州革職嚴訊一摺。
山西霍州直隸州知州前任陽曲縣知縣楊樹年、着即革職歸案嚴訊。
○旌表守正捐軀四川溫江縣民彭懷新女大女。
山西太平縣民王小元妻李氏。
○癸卯。
谕軍機大臣等、部選廣東肇羅道張典□□。
朕前于召見時。
察其才具平庸。
難勝道員之任。
着徐廣缙、葉名琛、于該員到省後。
留心察看。
據實具奏。
毋稍瞻徇。
将此谕令知之。
○雲南正考官方浚頤丁憂。
以翰林院編修陳慶松為雲南正考官。
○甲辰。
兩江總督陸建瀛覆奏、遵查<?口英>夷并無潛入蘇州省城遊玩之事。
給事中曹履泰前奏。
恐系傳聞之訛。
但犬羊之性。
逼處海濱。
自應嚴密防範。
現嚴饬各海口文武各員。
常川稽查。
妥慎辦理。
報聞。
○兩廣總督徐廣缙奏謝賞子爵花翎恩。
得旨、運籌之功。
不亞于斬将搴旗。
使兇暴自屈。
将士用命。
商民一心。
堂堂正正。
攘外安内。
朕慶得人。
必當嘉賞。
何為過焉。
○以休緻奉恩将軍奕睿弟二等侍衛奕賟襲職。
○乙巳。
谕軍機大臣等、徐廣缙、葉名琛等奏、酌移稅口。
現在試辦一摺。
覽奏已悉。
澳門稅口。
前因大西洋夷酋。
無知擾亂。
業經該督等商令基溥、柏貴、傳到衆商。
谕知利害。
該商等情願另立馬頭。
議定規條。
互相稽查。
衆口同聲。
斷不敢稍虧稅課。
現已勘明黃埔。
地本适中。
即将澳門關口丁役人等移此駐守。
一遷徙間。
既可俯順商情。
并足使該夷坐困。
且免糜帑興師。
籌計較為周妥。
着照議辦理。
惟該酋等現雖自悔為人所愚。
不複诪張。
而夷性貪詐。
難保不狼狽為奸。
時生枝節。
澳門縣丞一員。
官卑難恃。
恐耳目難周。
該督等仍當選派妥員。
随時前往訪察。
一有蠢動。
務即相機開導。
加意防維。
總期夷情就範。
而關稅亦照常徵收。
乃為妥善。
将此谕令知之。
○以辦理夷務出力。
賞廣東按察使柏貴花翎。
予副将昆壽以總兵用。
知縣馮沅、紳士金菁茅等、升叙有差。
○以拏獲械鬥案内要犯。
予福建知縣劉功澍、紳士鐘桂霖等、升叙有差。
○丙午。
谕内閣、季芝昌、吳文镕奏、遵旨會查浙江省各屬倉庫那墊數目。
請将知縣先行革職勒限完繳一摺。
浙江省各屬庫款正項。
動墊銀數。
累萬盈千。
雖用款悉出因公。
但墊數愈多。
即虧數愈钜。
亟應嚴辦以示懲儆。
所有那墊銀三萬兩以上之浙江前任富陽縣知縣楊燦基、嘉興縣知縣仲來、秀水縣知縣賈椿齡、嘉善縣知縣劉秀钰、俱着先行革職。
勒限半年完繳。
傥逾限無完。
即将該員等拏問監追。
查抄備抵。
至已故烏程縣知縣馬受昌、那墊銀數。
亦在三萬兩以上。
着即着落該故員家屬。
勒限一年完繳。
俟限滿時。
再行分别查辦。
○谕軍機大臣等、本日據季芝昌、吳文镕奏、清查浙省倉庫曆年那墊銀谷各數。
并擇尤參辦一摺。
已明降谕旨。
将那數最多之前任富陽縣知縣楊燦基等四員革職勒繳。
并将經徵九載全完之于潛縣知縣曾積堂從優鼓勵矣。
浙江省各屬倉庫。
自道光二年清查至今。
曆任那墊正雜錢糧并漕南等米。
以銀作價。
現據查明共銀二百八十四萬六千八百餘兩。
倉谷一百十萬九千五百餘石。
米三千餘石之多。
實屬不成事體。
究其緻虧之故。
雖由近年銀價日貴。
漕費日增。
及塘工兵差各案。
不敷捐賠。
以緻那移公項。
墊補虧缺。
日甚一日。
而不肖州縣。
藉口因公侵吞入己者。
亦恐不少。
總由該管上司。
不肯随時認真稽核。
存見好屬員之見。
任其朦混詳報。
锢習相沿。
實堪痛恨。
季芝昌派辦清查。
是其專責。
吳文镕到任未久。
亦無所用其回護。
着将曆任巡撫藩司自上屆清查以後。
确切查明。
何人任内那墊數目最多。
并有無偏袒屬員。
任聽朦混情弊。
秉公确
己酉。
五月。
丁酉朔。
谕内閣、徐澤醇奏請循例添雇撥船一摺。
山東衛河撥船。
向系赴鄰省購覓。
若待臨時添雇。
必緻幫船滞壓。
着照所請、準其循照成案。
添雇撥船三百六十隻。
分撥備運。
仍饬藩司委員監收。
随時察看。
如水勢增長。
即行酌量減釋。
以節糜費。
○戊戌。
夏至。
祭地于方澤。
命皇四子奕詝恭代行禮。
○己亥。
孝誠仁皇後忌辰。
遣官祭景陵。
○庚子。
引見翰林院保送禦史人員。
得旨、吳敬羲、吳廷溥、厲恩官、鄭元璧、李希彬、李湘華、彭涵霖、張炜、孫鳴珂、袁泳錫、顔培瑚、彭慶鐘、俱着記名以禦史用。
○辛醜。
考試應開列試差滿漢二品以下京堂各官于圓明園上書房。
○以捐辦堤工。
予安徽巡撫王植、前任陝西按察使汪雲任等議叙有差。
○壬寅。
谕内閣、陳孚恩福濟奏、請将查辦案内之直隸州知州革職嚴訊一摺。
山西霍州直隸州知州前任陽曲縣知縣楊樹年、着即革職歸案嚴訊。
○旌表守正捐軀四川溫江縣民彭懷新女大女。
山西太平縣民王小元妻李氏。
○癸卯。
谕軍機大臣等、部選廣東肇羅道張典□□。
朕前于召見時。
察其才具平庸。
難勝道員之任。
着徐廣缙、葉名琛、于該員到省後。
留心察看。
據實具奏。
毋稍瞻徇。
将此谕令知之。
○雲南正考官方浚頤丁憂。
以翰林院編修陳慶松為雲南正考官。
○甲辰。
兩江總督陸建瀛覆奏、遵查<?口英>夷并無潛入蘇州省城遊玩之事。
給事中曹履泰前奏。
恐系傳聞之訛。
但犬羊之性。
逼處海濱。
自應嚴密防範。
現嚴饬各海口文武各員。
常川稽查。
妥慎辦理。
報聞。
○兩廣總督徐廣缙奏謝賞子爵花翎恩。
得旨、運籌之功。
不亞于斬将搴旗。
使兇暴自屈。
将士用命。
商民一心。
堂堂正正。
攘外安内。
朕慶得人。
必當嘉賞。
何為過焉。
○以休緻奉恩将軍奕睿弟二等侍衛奕賟襲職。
○乙巳。
谕軍機大臣等、徐廣缙、葉名琛等奏、酌移稅口。
現在試辦一摺。
覽奏已悉。
澳門稅口。
前因大西洋夷酋。
無知擾亂。
業經該督等商令基溥、柏貴、傳到衆商。
谕知利害。
該商等情願另立馬頭。
議定規條。
互相稽查。
衆口同聲。
斷不敢稍虧稅課。
現已勘明黃埔。
地本适中。
即将澳門關口丁役人等移此駐守。
一遷徙間。
既可俯順商情。
并足使該夷坐困。
且免糜帑興師。
籌計較為周妥。
着照議辦理。
惟該酋等現雖自悔為人所愚。
不複诪張。
而夷性貪詐。
難保不狼狽為奸。
時生枝節。
澳門縣丞一員。
官卑難恃。
恐耳目難周。
該督等仍當選派妥員。
随時前往訪察。
一有蠢動。
務即相機開導。
加意防維。
總期夷情就範。
而關稅亦照常徵收。
乃為妥善。
将此谕令知之。
○以辦理夷務出力。
賞廣東按察使柏貴花翎。
予副将昆壽以總兵用。
知縣馮沅、紳士金菁茅等、升叙有差。
○以拏獲械鬥案内要犯。
予福建知縣劉功澍、紳士鐘桂霖等、升叙有差。
○丙午。
谕内閣、季芝昌、吳文镕奏、遵旨會查浙江省各屬倉庫那墊數目。
請将知縣先行革職勒限完繳一摺。
浙江省各屬庫款正項。
動墊銀數。
累萬盈千。
雖用款悉出因公。
但墊數愈多。
即虧數愈钜。
亟應嚴辦以示懲儆。
所有那墊銀三萬兩以上之浙江前任富陽縣知縣楊燦基、嘉興縣知縣仲來、秀水縣知縣賈椿齡、嘉善縣知縣劉秀钰、俱着先行革職。
勒限半年完繳。
傥逾限無完。
即将該員等拏問監追。
查抄備抵。
至已故烏程縣知縣馬受昌、那墊銀數。
亦在三萬兩以上。
着即着落該故員家屬。
勒限一年完繳。
俟限滿時。
再行分别查辦。
○谕軍機大臣等、本日據季芝昌、吳文镕奏、清查浙省倉庫曆年那墊銀谷各數。
并擇尤參辦一摺。
已明降谕旨。
将那數最多之前任富陽縣知縣楊燦基等四員革職勒繳。
并将經徵九載全完之于潛縣知縣曾積堂從優鼓勵矣。
浙江省各屬倉庫。
自道光二年清查至今。
曆任那墊正雜錢糧并漕南等米。
以銀作價。
現據查明共銀二百八十四萬六千八百餘兩。
倉谷一百十萬九千五百餘石。
米三千餘石之多。
實屬不成事體。
究其緻虧之故。
雖由近年銀價日貴。
漕費日增。
及塘工兵差各案。
不敷捐賠。
以緻那移公項。
墊補虧缺。
日甚一日。
而不肖州縣。
藉口因公侵吞入己者。
亦恐不少。
總由該管上司。
不肯随時認真稽核。
存見好屬員之見。
任其朦混詳報。
锢習相沿。
實堪痛恨。
季芝昌派辦清查。
是其專責。
吳文镕到任未久。
亦無所用其回護。
着将曆任巡撫藩司自上屆清查以後。
确切查明。
何人任内那墊數目最多。
并有無偏袒屬員。
任聽朦混情弊。
秉公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