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百五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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紛紛竄匿。
若不将首要各犯按名捕獲。
必緻養癰贻患。
況兩省交界。
向為鹽枭出沒之區。
傥查辦稍疏。
将來勾結滋事。
更煩兵力。
自當及早殲除。
免贻後悔。
着李星沅、陸建瀛、徐澤醇、嚴饬各該屬地方文武各官。
不分畛域。
合力兜拏。
彼此照會。
一遇劫盜。
即将首要各犯悉數捦獲。
勿任一名漏網。
所有該管文武各員。
着上緊購線嚴緝匪犯務獲。
以贖前愆。
傥案犯不能全獲。
即着嚴參懲處。
将此各谕令知之。
○以盛京兵部侍郎靈桂、兼署盛京刑部侍郎。
○甲申。
谕軍機大臣等、潘錫恩奏、洪澤湖水接長。
各工危險。
現在保護添籌分洩情形一摺。
江蘇洪澤湖。
為皖豫二省各路溪澗之水歸宿。
本年上遊盛漲。
湖身長水。
各工勢甚危險。
前已将車邏等壩啟放。
藉資宣洩。
茲據該河督奏稱、暑雨較多。
湖水仍日長二三寸不等。
高堰志樁。
較之往年已逾尺寸。
現拟籌啟昭關壩等語。
湖水盛漲。
自應急籌去路。
昭關壩既為減水歸海之路。
着該河督督同道将廳營員弁。
先行竭力保護。
相度機宜。
可守則守。
毋稍疏懈。
傥必須啟放。
則先其所急。
慎重核辦。
水勢橫決。
固應疏浚以衛民生。
然昭關壩啟放之後。
下遊田廬浸灌。
小民生業蕩然。
亦安能不輾轉籌及。
諒該河督必能向李星沅妥商一切。
于愛惜民命之中。
兼議撫綏拯恤之意。
斷不至輕舉偾事也。
将此谕令知之。
○山東巡撫徐澤醇奏、查各州縣盜案。
雖無抑勒諱匿情事。
而地方既有搶劫之案。
惟有督饬所屬文武各員。
認真摉緝。
以淨根株。
得旨、除惡安良。
當務之急。
文武疲玩。
第一可恨。
汝初膺重任。
當如何振作。
報國安民。
朕拭目以待也。
○乙酉。
上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谕内閣、前因喀什噶爾回匪滋事。
開明阿等臨時退衄。
疊經降旨令布彥泰研訊确情。
定拟具奏。
茲據該督奏逐款訊明。
請将豐伸泰按律拟斬。
開明阿從重發往新疆。
均屬罪所應得。
惟據查明該革員等被圍之際。
先後出城接仗多次。
又因探知衆寡不敵。
回城調兵。
尚非怯懦先退。
雖未能相機克敵。
而堅守危城。
不至失陷。
尚可原情末減。
以示法外之仁。
豐伸泰、着加恩改為發往新疆充當苦差。
開明阿、亦着加恩改為發往烏噜木齊充當苦差。
○陝甘總督布彥泰奏、遵旨察訊胞弟賽什雅勒泰、在伊犁參贊大臣任内自戕一案。
賽什雅勒泰、前于奏報捦馘布噜特提拉摺内。
陳明卡外肅清。
嗣因又有夷匪滋擾。
甚為憤懑。
所派馬隊。
雖已獲有勝仗。
究未悉數殲捦。
更深焦灼。
兼之已革領隊大臣開明阿等先辭聯銜奏報。
繼又再三懇求列銜。
疑其有意推诿。
慮以後更多掣肘。
遂逞其悻直之氣。
遽爾輕生。
實屬胸懷偪仄。
現在查明實系自戕。
并無他故。
應請即就現審供情完結。
以省案牍。
得旨、公正至當。
刑部知道。
○丙戌。
中元節。
上詣安佑宮行禮。
○遣官祭永陵。
福陵。
昭陵。
昭西陵。
孝陵。
孝東陵。
景陵。
泰陵。
泰東陵。
裕陵。
昌陵。
○遣官祭孝穆皇後孝慎皇後孝全皇後陵寝。
○遣官祭端慧皇太子園寝。
○谕内閣、徐澤醇奏、海洋盜船乘風遊奕。
現饬實力防捕一摺。
本年海運糧船。
由東洋赴天津。
沿途并無疏虞。
自系江南巡洋各将備。
于始事尚屬認真防衛。
乃現在南糧甫經運竣。
即有閩廣盜船多隻。
在外洋乘風遊奕。
意在伺劫回空漕船。
且已有商船被劫之案。
如果水師弁兵。
仍前嚴密巡防。
何至盜<?舟宗>肆行無忌。
是該将弁等。
于海運沙船甫過。
即行松懈。
李星沅、陸建瀛、來英、均着傳旨嚴行申饬。
仍着将疏防各将弁分别查明。
據實核辦。
此時各商船交米後。
或前赴盛京。
均須南返。
易為盜匪窺伺。
設搶劫頻仍。
商船皆有戒心。
何以示招徕而安行旅。
徐澤醇現雖劄饬鎮道。
雇備大船。
統帶弁兵出洋督捕。
但恐驅逐南駛。
仍着李星沅、陸建瀛、尤渤、迅即揀派水師得力将弁。
分路帶兵扼要兜剿。
務将遊奕匪船擊沈。
獲犯盡法懲辦。
斷不準遷延諱飾。
疏縱幹咎。
懔之。
○緩徵山東臨胊縣被雹村莊舊欠額賦。
○丁亥。
補行道光二十七年軍政。
福州駐防卓異官一員。
罷軟官一員。
年老有疾官六員。
分别議叙處分如例。
○戊子。
谕内閣、載铨等奏、遵旨會同核議承襲世職章程一摺。
宗室秀平、着準其承襲奉恩将軍世職。
仍留工部候補主事之任。
○己醜。
谕内閣、湖南衡州協中軍都司段芝蘭、于查閱營伍之年乞休。
着即勒令休緻。
該員曾經出師殺賊捉生受傷。
本可賞給半俸。
惟朕憶及道光十六年間。
因救護參将蘇清阿。
曾受多傷。
着加恩賞給全俸。
以養餘年。
○庚寅。
谕内閣、林則徐奏、訊明已革守備虧
若不将首要各犯按名捕獲。
必緻養癰贻患。
況兩省交界。
向為鹽枭出沒之區。
傥查辦稍疏。
将來勾結滋事。
更煩兵力。
自當及早殲除。
免贻後悔。
着李星沅、陸建瀛、徐澤醇、嚴饬各該屬地方文武各官。
不分畛域。
合力兜拏。
彼此照會。
一遇劫盜。
即将首要各犯悉數捦獲。
勿任一名漏網。
所有該管文武各員。
着上緊購線嚴緝匪犯務獲。
以贖前愆。
傥案犯不能全獲。
即着嚴參懲處。
将此各谕令知之。
○以盛京兵部侍郎靈桂、兼署盛京刑部侍郎。
○甲申。
谕軍機大臣等、潘錫恩奏、洪澤湖水接長。
各工危險。
現在保護添籌分洩情形一摺。
江蘇洪澤湖。
為皖豫二省各路溪澗之水歸宿。
本年上遊盛漲。
湖身長水。
各工勢甚危險。
前已将車邏等壩啟放。
藉資宣洩。
茲據該河督奏稱、暑雨較多。
湖水仍日長二三寸不等。
高堰志樁。
較之往年已逾尺寸。
現拟籌啟昭關壩等語。
湖水盛漲。
自應急籌去路。
昭關壩既為減水歸海之路。
着該河督督同道将廳營員弁。
先行竭力保護。
相度機宜。
可守則守。
毋稍疏懈。
傥必須啟放。
則先其所急。
慎重核辦。
水勢橫決。
固應疏浚以衛民生。
然昭關壩啟放之後。
下遊田廬浸灌。
小民生業蕩然。
亦安能不輾轉籌及。
諒該河督必能向李星沅妥商一切。
于愛惜民命之中。
兼議撫綏拯恤之意。
斷不至輕舉偾事也。
将此谕令知之。
○山東巡撫徐澤醇奏、查各州縣盜案。
雖無抑勒諱匿情事。
而地方既有搶劫之案。
惟有督饬所屬文武各員。
認真摉緝。
以淨根株。
得旨、除惡安良。
當務之急。
文武疲玩。
第一可恨。
汝初膺重任。
當如何振作。
報國安民。
朕拭目以待也。
○乙酉。
上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谕内閣、前因喀什噶爾回匪滋事。
開明阿等臨時退衄。
疊經降旨令布彥泰研訊确情。
定拟具奏。
茲據該督奏逐款訊明。
請将豐伸泰按律拟斬。
開明阿從重發往新疆。
均屬罪所應得。
惟據查明該革員等被圍之際。
先後出城接仗多次。
又因探知衆寡不敵。
回城調兵。
尚非怯懦先退。
雖未能相機克敵。
而堅守危城。
不至失陷。
尚可原情末減。
以示法外之仁。
豐伸泰、着加恩改為發往新疆充當苦差。
開明阿、亦着加恩改為發往烏噜木齊充當苦差。
○陝甘總督布彥泰奏、遵旨察訊胞弟賽什雅勒泰、在伊犁參贊大臣任内自戕一案。
賽什雅勒泰、前于奏報捦馘布噜特提拉摺内。
陳明卡外肅清。
嗣因又有夷匪滋擾。
甚為憤懑。
所派馬隊。
雖已獲有勝仗。
究未悉數殲捦。
更深焦灼。
兼之已革領隊大臣開明阿等先辭聯銜奏報。
繼又再三懇求列銜。
疑其有意推诿。
慮以後更多掣肘。
遂逞其悻直之氣。
遽爾輕生。
實屬胸懷偪仄。
現在查明實系自戕。
并無他故。
應請即就現審供情完結。
以省案牍。
得旨、公正至當。
刑部知道。
○丙戌。
中元節。
上詣安佑宮行禮。
○遣官祭永陵。
福陵。
昭陵。
昭西陵。
孝陵。
孝東陵。
景陵。
泰陵。
泰東陵。
裕陵。
昌陵。
○遣官祭孝穆皇後孝慎皇後孝全皇後陵寝。
○遣官祭端慧皇太子園寝。
○谕内閣、徐澤醇奏、海洋盜船乘風遊奕。
現饬實力防捕一摺。
本年海運糧船。
由東洋赴天津。
沿途并無疏虞。
自系江南巡洋各将備。
于始事尚屬認真防衛。
乃現在南糧甫經運竣。
即有閩廣盜船多隻。
在外洋乘風遊奕。
意在伺劫回空漕船。
且已有商船被劫之案。
如果水師弁兵。
仍前嚴密巡防。
何至盜<?舟宗>肆行無忌。
是該将弁等。
于海運沙船甫過。
即行松懈。
李星沅、陸建瀛、來英、均着傳旨嚴行申饬。
仍着将疏防各将弁分别查明。
據實核辦。
此時各商船交米後。
或前赴盛京。
均須南返。
易為盜匪窺伺。
設搶劫頻仍。
商船皆有戒心。
何以示招徕而安行旅。
徐澤醇現雖劄饬鎮道。
雇備大船。
統帶弁兵出洋督捕。
但恐驅逐南駛。
仍着李星沅、陸建瀛、尤渤、迅即揀派水師得力将弁。
分路帶兵扼要兜剿。
務将遊奕匪船擊沈。
獲犯盡法懲辦。
斷不準遷延諱飾。
疏縱幹咎。
懔之。
○緩徵山東臨胊縣被雹村莊舊欠額賦。
○丁亥。
補行道光二十七年軍政。
福州駐防卓異官一員。
罷軟官一員。
年老有疾官六員。
分别議叙處分如例。
○戊子。
谕内閣、載铨等奏、遵旨會同核議承襲世職章程一摺。
宗室秀平、着準其承襲奉恩将軍世職。
仍留工部候補主事之任。
○己醜。
谕内閣、湖南衡州協中軍都司段芝蘭、于查閱營伍之年乞休。
着即勒令休緻。
該員曾經出師殺賊捉生受傷。
本可賞給半俸。
惟朕憶及道光十六年間。
因救護參将蘇清阿。
曾受多傷。
着加恩賞給全俸。
以養餘年。
○庚寅。
谕内閣、林則徐奏、訊明已革守備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