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百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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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修總裁官經筵日講起居注官太子太保體仁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管理戶部事務上書房總師傅翰林院掌院學士兼管順天府府尹事務随帶加五級紀錄十八次臣賈桢總裁官經筵講官吏部尚書鑲藍旗漢軍都統管理新營房城内官房大臣稽察内七倉大臣稽察會同四譯館事務加一級随帶加六級軍功加三級紀錄五次臣花沙納經筵講官文淵閣提舉閣事兵部尚書總管内務府大臣鑲白旗滿洲都統稽察内七倉大臣管理宗人府銀庫左翼幼官學甯壽宮圓明園等處精捷營禦茶膳房禦藥房太醫院造辦處事務随帶加十八級臣阿靈阿副總裁官經筵講官兵部尚書随帶加六級紀錄二十次臣周祖培等奉敕修
道光二十六年。
丙午。
二月。
丁亥朔。
祭先師孔子。
遣戶部尚書祁寯藻行禮。
○谕内閣、穆彰阿等奏、遵旨會議禦史劉良駒條奏銀錢畫一章程一摺。
銀錢并重。
本系制用常經。
果能随時酌核。
不使輕重相懸。
裕國便民。
兩有裨益。
未可辄稱窒礙。
不思設法變通。
着該督撫等各就地方情形。
詳細體察。
悉心妥議具奏。
務使法立可以推行。
不至滋弊。
毋得任聽屬員巧為推诿。
稍存畏難苟安之見。
僅以一奏塞責。
○江蘇巡撫李星沅奏、江蘇漕務積弊日深。
現饬該州縣等秉公籌辦。
務期一律均平。
不準再有大戶小戶名目。
庶幾民困漸蘇。
幫費有着。
重運不緻遲誤。
得旨、寬猛相濟。
勉力為之。
○以雲南剿辦永昌回匪出力。
賞道員周澍、同知李恒謙、知州恒文、副将李能臣、邵鶴齡、參将孝順、花翎。
馬兵汪海等藍翎。
并加銜升叙有差。
○戊子。
祭大社。
大稷。
上親詣行禮。
○湖廣總督裕泰等奏、湖北各營奏準添設槍炮。
必須随時操演。
而營儲藥鉛。
系豫防徵調之用。
未便有缺無補。
現在籌捐銀一萬兩。
發典生息。
以備制補動缺藥鉛之用。
庶操演有資。
武備藉以整頓。
得旨、所辦好。
依議妥行。
○己醜。
遣官祭文昌帝君廟。
○庚寅。
引見各衙門保送京察一等人員。
得旨、此次京察一等圈出人員。
着各該堂官再行出具切實考語。
交吏部帶領引見。
圈出之滿洲蒙古中書筆帖式等官。
着歸入理事同知通判内、遇有缺出。
與舊記名人員。
一體帶領引見。
漢軍漢人。
着交部以撫民同知通判等官。
分别選用。
翰林院侍讀宗室常祿、宗人府理事官宗室綿森、起居注主事覺羅奎昌、太常寺寺丞兼贊禮郎明昌、光祿寺署正英秀、太仆寺主簿珠隆阿、侍衛處主事讷齊馨、上谕處委署主事岱明、戶部寶泉局中廠大使舒津、太常寺贊禮郎玉英、國子監助教法朗阿、吳文錫、鴻胪寺鳴贊兼佐領巴克坦布、俱着交部照例以應升之缺升用。
刑部筆帖式嶽山、國子監筆帖式蘇色讷、均着改為二等。
所有内閣侍讀嶽興阿等二百七十八員。
俱着準其一等加一級。
○辛卯。
以舉行仲春經筵。
遣官告祭奉先殿。
傳心殿。
上禦文華殿經筵。
直講官吉倫泰、卓秉恬、進講論語舉直錯諸枉則民服。
講畢。
上宣禦論曰。
自古帝王禦宇。
未有不以進賢退不肖為首務。
非欲以之服民也。
而民之從風向化。
自有不期然而然者。
昔夫子因魯公何為則民服之問。
而以舉直錯諸枉則民服對。
蓋非舉錯之難。
知其直枉而舉錯之為難。
故書曰惟帝其難之。
知人則哲。
能官人。
雖然。
斯民也。
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
人君果能用天下心為心。
則如衡鑒之懸。
如繩墨之陳。
如規矩之設。
賢奸邪正。
未有不燭照而數計者。
于是虛其心以為舉。
則野無遺賢。
而民服其舉之公。
精其心以為錯。
則朝無幸位。
而民服其錯之明。
舉民之所欲舉。
而任之勿貳。
錯民之所欲錯。
而去之勿疑。
是非判而民志以一。
賞罰勸而民氣益和。
民之所好好之。
民之所惡惡之。
有不心悅而誠服哉。
至于明明在朝。
穆穆布列枉化為直。
而民忘帝力。
此又舉錯之效也。
直講官宗室端華、賈桢、進講易經君子敬以直内義以方外。
講畢。
上宣禦論曰。
萬物鹹備于君子。
君子必有一道焉。
足以統萬物之全者。
以持乎其内。
萬事待理于君子。
君子又必有一道焉。
可以立萬事之則者。
以樹乎其外。
持之堅。
斯以無形役有形。
而主一無适。
樹之确。
斯以有定衡無定。
而因應無方。
如易文言稱敬以直内。
義以方外。
實為君子内外交修之學。
其功不可阙。
而其序有不容紊者。
敬也者。
警也。
無敢戲豫。
無敢馳驅。
則不愧不怍。
有以直其内矣。
義也者。
宜也。
行為世法。
言為世則。
則無偏無陂。
有以方其外矣。
且夫内者外之存。
外者内之發。
敬生于内而見于外。
無以直内。
必至于襲義以自餒。
義形于外而根于内。
無以方外。
必不能莊敬以日強。
若嚴恭寅畏。
懔以帝天。
則處事自精義以入神。
動作雲為。
限以程式。
則處心必殊事而合敬。
表裡相符。
不可強也。
書曰。
兢兢業業。
一日二日萬幾。
又曰。
以義制事。
以禮制心。
其即此意也夫。
禮成。
上幸文淵閣。
賜講官及聽講諸臣茶
丙午。
二月。
丁亥朔。
祭先師孔子。
遣戶部尚書祁寯藻行禮。
○谕内閣、穆彰阿等奏、遵旨會議禦史劉良駒條奏銀錢畫一章程一摺。
銀錢并重。
本系制用常經。
果能随時酌核。
不使輕重相懸。
裕國便民。
兩有裨益。
未可辄稱窒礙。
不思設法變通。
着該督撫等各就地方情形。
詳細體察。
悉心妥議具奏。
務使法立可以推行。
不至滋弊。
毋得任聽屬員巧為推诿。
稍存畏難苟安之見。
僅以一奏塞責。
○江蘇巡撫李星沅奏、江蘇漕務積弊日深。
現饬該州縣等秉公籌辦。
務期一律均平。
不準再有大戶小戶名目。
庶幾民困漸蘇。
幫費有着。
重運不緻遲誤。
得旨、寬猛相濟。
勉力為之。
○以雲南剿辦永昌回匪出力。
賞道員周澍、同知李恒謙、知州恒文、副将李能臣、邵鶴齡、參将孝順、花翎。
馬兵汪海等藍翎。
并加銜升叙有差。
○戊子。
祭大社。
大稷。
上親詣行禮。
○湖廣總督裕泰等奏、湖北各營奏準添設槍炮。
必須随時操演。
而營儲藥鉛。
系豫防徵調之用。
未便有缺無補。
現在籌捐銀一萬兩。
發典生息。
以備制補動缺藥鉛之用。
庶操演有資。
武備藉以整頓。
得旨、所辦好。
依議妥行。
○己醜。
遣官祭文昌帝君廟。
○庚寅。
引見各衙門保送京察一等人員。
得旨、此次京察一等圈出人員。
着各該堂官再行出具切實考語。
交吏部帶領引見。
圈出之滿洲蒙古中書筆帖式等官。
着歸入理事同知通判内、遇有缺出。
與舊記名人員。
一體帶領引見。
漢軍漢人。
着交部以撫民同知通判等官。
分别選用。
翰林院侍讀宗室常祿、宗人府理事官宗室綿森、起居注主事覺羅奎昌、太常寺寺丞兼贊禮郎明昌、光祿寺署正英秀、太仆寺主簿珠隆阿、侍衛處主事讷齊馨、上谕處委署主事岱明、戶部寶泉局中廠大使舒津、太常寺贊禮郎玉英、國子監助教法朗阿、吳文錫、鴻胪寺鳴贊兼佐領巴克坦布、俱着交部照例以應升之缺升用。
刑部筆帖式嶽山、國子監筆帖式蘇色讷、均着改為二等。
所有内閣侍讀嶽興阿等二百七十八員。
俱着準其一等加一級。
○辛卯。
以舉行仲春經筵。
遣官告祭奉先殿。
傳心殿。
上禦文華殿經筵。
直講官吉倫泰、卓秉恬、進講論語舉直錯諸枉則民服。
講畢。
上宣禦論曰。
自古帝王禦宇。
未有不以進賢退不肖為首務。
非欲以之服民也。
而民之從風向化。
自有不期然而然者。
昔夫子因魯公何為則民服之問。
而以舉直錯諸枉則民服對。
蓋非舉錯之難。
知其直枉而舉錯之為難。
故書曰惟帝其難之。
知人則哲。
能官人。
雖然。
斯民也。
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
人君果能用天下心為心。
則如衡鑒之懸。
如繩墨之陳。
如規矩之設。
賢奸邪正。
未有不燭照而數計者。
于是虛其心以為舉。
則野無遺賢。
而民服其舉之公。
精其心以為錯。
則朝無幸位。
而民服其錯之明。
舉民之所欲舉。
而任之勿貳。
錯民之所欲錯。
而去之勿疑。
是非判而民志以一。
賞罰勸而民氣益和。
民之所好好之。
民之所惡惡之。
有不心悅而誠服哉。
至于明明在朝。
穆穆布列枉化為直。
而民忘帝力。
此又舉錯之效也。
直講官宗室端華、賈桢、進講易經君子敬以直内義以方外。
講畢。
上宣禦論曰。
萬物鹹備于君子。
君子必有一道焉。
足以統萬物之全者。
以持乎其内。
萬事待理于君子。
君子又必有一道焉。
可以立萬事之則者。
以樹乎其外。
持之堅。
斯以無形役有形。
而主一無适。
樹之确。
斯以有定衡無定。
而因應無方。
如易文言稱敬以直内。
義以方外。
實為君子内外交修之學。
其功不可阙。
而其序有不容紊者。
敬也者。
警也。
無敢戲豫。
無敢馳驅。
則不愧不怍。
有以直其内矣。
義也者。
宜也。
行為世法。
言為世則。
則無偏無陂。
有以方其外矣。
且夫内者外之存。
外者内之發。
敬生于内而見于外。
無以直内。
必至于襲義以自餒。
義形于外而根于内。
無以方外。
必不能莊敬以日強。
若嚴恭寅畏。
懔以帝天。
則處事自精義以入神。
動作雲為。
限以程式。
則處心必殊事而合敬。
表裡相符。
不可強也。
書曰。
兢兢業業。
一日二日萬幾。
又曰。
以義制事。
以禮制心。
其即此意也夫。
禮成。
上幸文淵閣。
賜講官及聽講諸臣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