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百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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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毋緻堤工日形殘缺。
另行請撥。
以重帑項而節糜費。
○癸亥。
世祖章皇帝忌辰。
遣官祭孝陵。
○甲子。
谕内閣、前據潘錫恩奏、籌備空運事宜。
并請定松江府屬重運渡江限期一摺。
當交壁昌等核議具奏。
茲據奏稱、松江重運幫船。
向與蘇屬各幫糧船跨兌。
必先蘇而後松。
又由吳淞黃浦泖湖運河迤逦出江。
連年比較遲早。
不過數日。
從無延誤。
況渡黃例限。
本定于四月初十日以前。
果能節節提前。
漸歸初限。
所有松江重運相距不遠。
尤當争先恐後。
一律遄速。
又另片詳陳松江重運實在情形。
惟在破除積習。
多方激勵各等語。
所議自系詳加體察。
務協機宜。
所有松江重運渡江。
即着無庸另立限期。
以歸簡易。
該督等仍當先事籌度。
嚴切督催。
俾早兌早開。
如縣幫稍形玩易。
立即指名撤參。
務較常年提前辦理。
以符例限而利漕行。
○乙醜。
谕軍機大臣等、書元奏、要工急須修築。
拟設法勸捐一摺。
着惟勤體察該處情形。
是否系應辦之工。
及應作何辦理之處。
妥議具奏。
候旨遵行。
原摺着鈔給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以捐辦湖北堤工出力。
予知縣湯譽光等升叙有差。
○是日立春。
順天府進土牛春山寶座。
○丙寅。
享太廟。
遣惠親王綿愉、恭代行禮。
○上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禦奉三無私殿。
賜皇子親藩等宴。
○遣官祭太歲之神。
○谕内閣、梁寶常奏、緝獲奉化縣滋事首要各犯。
提同前獲各匪。
審明确情。
分别定拟一摺。
此案已革奉化縣知縣王濟、經徵錢糧。
尚無浮勒情事。
惟于刁徒聚衆阻考。
未能妥速查辦。
已革甯波府知府李汝霖、業已起程前往查辦。
辄複因病折回均難辭咎。
業經革職。
應毋庸議。
前署奉化縣知縣缪梓、失察縣書向糧戶私索票錢。
因此釀成钜案。
着交部嚴加議處。
已升溫右營守備提中營千總何成龍、外委高廷照、兵丁楊瑞章、蔣大法、何有海、劉豫章、丁得升、沈大章、沈永清、馮大貴、臨難捐軀。
均着該部照例議恤。
幕友監生張植祖、因公被害。
情亦堪憫。
着一并交部議恤。
至在事出力文武員弁。
除參将百勝、都司鄧鳳翔、前已降旨從優議叙外。
其前署奉化縣事候補知縣李盤、甯波府經曆張家缙、太平縣縣丞顧準、嘉興縣縣丞劉季淳、均各身受重傷。
協力守城。
始終不懈。
俱着交部從優議叙。
所請免補本班以同知即行補用之候補知縣傅延焘、已有旨升授定海廳同知矣。
○又谕、内務府奏、接收貢物遲延。
請将司員嚴議等語。
此次越南貢物接收遲延。
所有承辦司員。
着交吏部查取職名。
嚴加議處。
○谕軍機大臣等、禦史謝榮埭奏、山西平遙縣民宋鶴慶、因奸謀殺一案。
犯供前後不符。
恐有避重就輕情事等語。
案關疑奸謀殺。
名節攸關。
虛實均應确究。
着吳其浚親提人證卷宗。
秉公研訊。
務得實情。
以成信谳。
原摺着鈔給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尋奏、宋鶴慶、素不務正。
因其妻宋曹氏之母舅王久忠、向其斥辱。
辄挾嫌商同宋郭騾則、将王久忠砍傷身死。
宋鶴慶、應依謀殺人造意律。
拟斬監候。
宋郭騾則依為從例拟絞候。
宋曹氏被其夫誣指與王久忠奸私捐軀明志。
節烈可嘉。
附請旌表。
下部議。
從之。
○丁卯。
孝全皇後忌辰。
遣官祭陵寝。
○戊辰。
上詣大高殿行禮。
○還宮。
○浚江蘇丹徒、丹陽、二縣運河。
從巡撫李星沅請也。
○緩徵江蘇上元、江甯、句容、溧水、高淳、江浦、六合、山陽、阜甯、清河、桃源、安東、鹽城、高郵、泰、東台、江都、甘泉、儀徵、興化、銅山、豐、蕭、砀山、宿遷、睢甯、海、沭陽、泰興、二十九州縣并揚州、淮安、大河、徐州、四衛上年歉收村莊額賦。
○以次辛祈谷于上帝。
自是日始。
齋戒三日。
○己巳。
谕軍機大臣等、昨據布彥泰奏、查明哈密另有可墾地畝一摺。
已批交軍機大臣、會同該部議奏矣。
其另片所稱回子近日窮苦。
由于該伯克等科派所緻。
自系實在情形。
各城回子生計本少。
加以科斂。
愈不聊生。
全在各城大
毋緻堤工日形殘缺。
另行請撥。
以重帑項而節糜費。
○癸亥。
世祖章皇帝忌辰。
遣官祭孝陵。
○甲子。
谕内閣、前據潘錫恩奏、籌備空運事宜。
并請定松江府屬重運渡江限期一摺。
當交壁昌等核議具奏。
茲據奏稱、松江重運幫船。
向與蘇屬各幫糧船跨兌。
必先蘇而後松。
又由吳淞黃浦泖湖運河迤逦出江。
連年比較遲早。
不過數日。
從無延誤。
況渡黃例限。
本定于四月初十日以前。
果能節節提前。
漸歸初限。
所有松江重運相距不遠。
尤當争先恐後。
一律遄速。
又另片詳陳松江重運實在情形。
惟在破除積習。
多方激勵各等語。
所議自系詳加體察。
務協機宜。
所有松江重運渡江。
即着無庸另立限期。
以歸簡易。
該督等仍當先事籌度。
嚴切督催。
俾早兌早開。
如縣幫稍形玩易。
立即指名撤參。
務較常年提前辦理。
以符例限而利漕行。
○乙醜。
谕軍機大臣等、書元奏、要工急須修築。
拟設法勸捐一摺。
着惟勤體察該處情形。
是否系應辦之工。
及應作何辦理之處。
妥議具奏。
候旨遵行。
原摺着鈔給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以捐辦湖北堤工出力。
予知縣湯譽光等升叙有差。
○是日立春。
順天府進土牛春山寶座。
○丙寅。
享太廟。
遣惠親王綿愉、恭代行禮。
○上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禦奉三無私殿。
賜皇子親藩等宴。
○遣官祭太歲之神。
○谕内閣、梁寶常奏、緝獲奉化縣滋事首要各犯。
提同前獲各匪。
審明确情。
分别定拟一摺。
此案已革奉化縣知縣王濟、經徵錢糧。
尚無浮勒情事。
惟于刁徒聚衆阻考。
未能妥速查辦。
已革甯波府知府李汝霖、業已起程前往查辦。
辄複因病折回均難辭咎。
業經革職。
應毋庸議。
前署奉化縣知縣缪梓、失察縣書向糧戶私索票錢。
因此釀成钜案。
着交部嚴加議處。
已升溫右營守備提中營千總何成龍、外委高廷照、兵丁楊瑞章、蔣大法、何有海、劉豫章、丁得升、沈大章、沈永清、馮大貴、臨難捐軀。
均着該部照例議恤。
幕友監生張植祖、因公被害。
情亦堪憫。
着一并交部議恤。
至在事出力文武員弁。
除參将百勝、都司鄧鳳翔、前已降旨從優議叙外。
其前署奉化縣事候補知縣李盤、甯波府經曆張家缙、太平縣縣丞顧準、嘉興縣縣丞劉季淳、均各身受重傷。
協力守城。
始終不懈。
俱着交部從優議叙。
所請免補本班以同知即行補用之候補知縣傅延焘、已有旨升授定海廳同知矣。
○又谕、内務府奏、接收貢物遲延。
請将司員嚴議等語。
此次越南貢物接收遲延。
所有承辦司員。
着交吏部查取職名。
嚴加議處。
○谕軍機大臣等、禦史謝榮埭奏、山西平遙縣民宋鶴慶、因奸謀殺一案。
犯供前後不符。
恐有避重就輕情事等語。
案關疑奸謀殺。
名節攸關。
虛實均應确究。
着吳其浚親提人證卷宗。
秉公研訊。
務得實情。
以成信谳。
原摺着鈔給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尋奏、宋鶴慶、素不務正。
因其妻宋曹氏之母舅王久忠、向其斥辱。
辄挾嫌商同宋郭騾則、将王久忠砍傷身死。
宋鶴慶、應依謀殺人造意律。
拟斬監候。
宋郭騾則依為從例拟絞候。
宋曹氏被其夫誣指與王久忠奸私捐軀明志。
節烈可嘉。
附請旌表。
下部議。
從之。
○丁卯。
孝全皇後忌辰。
遣官祭陵寝。
○戊辰。
上詣大高殿行禮。
○還宮。
○浚江蘇丹徒、丹陽、二縣運河。
從巡撫李星沅請也。
○緩徵江蘇上元、江甯、句容、溧水、高淳、江浦、六合、山陽、阜甯、清河、桃源、安東、鹽城、高郵、泰、東台、江都、甘泉、儀徵、興化、銅山、豐、蕭、砀山、宿遷、睢甯、海、沭陽、泰興、二十九州縣并揚州、淮安、大河、徐州、四衛上年歉收村莊額賦。
○以次辛祈谷于上帝。
自是日始。
齋戒三日。
○己巳。
谕軍機大臣等、昨據布彥泰奏、查明哈密另有可墾地畝一摺。
已批交軍機大臣、會同該部議奏矣。
其另片所稱回子近日窮苦。
由于該伯克等科派所緻。
自系實在情形。
各城回子生計本少。
加以科斂。
愈不聊生。
全在各城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