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百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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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斥革。
仍逐出不準入場。
一、誤帶字紙包裹食物及誤帶閑廢字紙者免其斥革仍逐出不準入場。
一、士子懷挾其父師應一并究治。
以杜弊源。
得旨依議。
該部即纂入則例。
永遠遵行。
至父師究治一條着毋庸議。
○以監修廣東炮台出力予按察司經曆林士端等升叙有差。
○丁醜。
夏至。
祭地于方澤上親詣行禮。
○幸圓明園。
○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戊寅。
直隸總督讷爾經額奏報麥收分數。
得旨。
覽奏曷勝憂惕。
麥收減色自不待言矣。
自月之初三日得雨後又逾旬不雨。
朕焦切之至。
○以浙江按察使蔣文慶、為安徽布政使。
兩淮鹽運使李龠通、為浙江按察使。
○己卯。
谕内閣、禧恩等奏、查勘昭陵團城甎牆臌閃情形一摺。
着欽天監敬擇吉期。
屆時興工以昭慎重。
估需銀兩。
準其由盛京戶部庫貯銀内動用。
○又谕、京師入夏以來雨澤稀少。
疊經降旨設壇祈禱親詣黑龍潭拈香。
連旬得雨數次。
未能沾足。
現已節逾夏至。
農田待澤。
孔殷朕心倍深焦切。
因思清理庶獄。
亦足感召和甘。
着刑部堂官督饬承審各司員。
将現在交部各案細心推鞫。
如有冤抑等情迅即核辦。
并将直隸一省及部中現拟軍流等罪。
已未到配官常犯詳查原案。
無論遠年近年擇其情有可原者。
開單具奏。
候朕量加寬宥。
至刑部收禁人犯若因未經定案。
久系囹圄疾病颠連。
情殊可憫。
着該部審度案情。
其有問徒以下輕罪人犯。
及幹連待質例應取保候審者。
立予清理省釋。
毋稍稽滞。
此外尋常案件并着速行審結。
不得遷延羁禁以示矜恤。
而迓祥和該部即遵谕行。
○又谕、前因耆英奏請将盛京旅順水師營員揀發赴粵試用當交兵部議奏。
旋據該部議請饬交該将軍體察情形。
詳細妥議。
茲據禧恩等奏稱現在旅順營每年差操并舉。
官弁尚不敷用。
間用領催委官管駕巡船。
至外洋沙線礁險該弁等亦不能知曉。
自系實在情形。
所有揀發旅順營員赴粵之處。
着毋庸議。
○庚辰。
以翰林院侍講杜<?喬羽>充日講起居注官。
車克慎署日講起居注官。
○旌表守正捐軀山東海豐縣民趙庭畛妻李氏。
○辛巳。
谕内閣、戶部奏、議覆經額布等奏、涼水泉地甚硗薄。
未便加租一摺。
着照所議辦理。
惟吉林一帶地方。
系根本重地封禁閑荒。
不準開墾。
今涼水泉原撥及私展各地既經查明。
各民佃花費工本。
準予墾種交納輕租。
所有存賸官荒八萬一千餘晌。
着該将軍迅即揀派公正之員前往按數查驗。
遵照奏定界限趕立封堆。
嚴申例禁。
斷不許稍有含混。
再聽流民展越偷種。
并着嚴饬該地方官及委員等遇有私墾等事。
認真查禁。
傥仍前玩洩除從嚴懲辦外。
其失察之該将軍副都統、着一并由該部嚴參懲處。
○又谕、禦史朱琦奏、清理庶獄請由京師推廣各省一律辦理等語。
着刑部速議具奏。
尋奏、各直省軍流以下人犯均應照現定章程。
一律查辦從之。
○谕軍機大臣等、奕經等奏、拏獲滋事逆犯究明起事根由一摺。
覽奏均悉。
此案首逆胡完即布孜爾罕。
因幼時從母、依随張逆。
竟以逆裔自居。
事隔多年。
仍複蓄志報複。
且自稱和卓以圖煽惑勾結。
情罪重大。
着該大臣等派委妥員。
即将該逆布孜爾罕、及現在捕獲從逆各犯内緊要人犯一并解赴伊犁。
交布彥泰、舒興阿、嚴審定拟具奏。
其要犯阿瓦斯、阿布都色邁提、據報中槍落水。
果否屬實仍着詳細查明。
毋令稍有含混。
逸犯提拉等嚴饬迅速摉拏。
務期遺孽肅清。
勿滋後患。
此次該逆等糾衆撲卡。
經該伯克等率衆奮擊。
捦斬多名。
并将首犯即時拏獲。
甚屬可嘉。
着擇其尤為出力者。
酌量保奏。
候朕施恩。
将此谕令知之。
尋奏、遵将布孜爾罕等犯。
解赴伊犁。
提拉等竄匿附近浩罕之阿賴一帶地方。
已傳知卡内外留心偵緝。
阿瓦斯首級尋獲。
傳集素識之回子商民。
及該犯妻女。
辨認屬實。
阿布都色邁提屍身未獲。
探聞卡外及各回莊。
均無其人。
仍饬确查報聞。
○又谕、本日據奕經等奏拏獲滋事逆犯、究明起事根由一摺。
已谕令該大臣等将首逆胡完即布孜爾罕、并從逆之緊要人犯解赴伊犁審辦矣。
此案布孜爾罕、因幼時從母依随張逆竟以逆裔自居。
蓄志報複。
且自稱和卓。
煽惑多人。
情罪重大。
着布彥泰、舒興阿于該犯解到時。
嚴行審鞫。
務得确實供情。
按律定拟具奏。
其從逆各犯。
亦着詳細究明各按應得罪名。
分别定拟奏明辦理。
将此谕令知之。
○禮部議準、江蘇巡撫孫善寶疏報上元縣遭寇殉難婦女王毛氏等七口。
請建總坊旌表從之。
○壬午。
谕内閣、前據敬徵奏請饬河東河道總督常川駐劄蘭儀廟工。
當有旨令鐘祥等會同妥議具奏。
茲據奏稱、河标所屬四營糧艘經行每資彈壓。
河督常駐豫工。
不能随時稽查拔補各缺。
勢難紛紛調驗沿途州縣遞送文卷。
亦未便令其終年添設撥馬。
所奏自系實在情形。
惟河工修防。
最關緊要。
必應酌量變通以期周密。
嗣後着該河督每年于桃汛前趕早赴工乘查料之便。
将通工形勢。
詳加履勘。
豫為籌防。
至防守大汛。
着于伏汛前半月移駐廟工。
趁河水未漲之先。
妥饬布置霜降安瀾以後。
周曆兩岸。
将次年修守事宜。
督饬道廳妥協豫備。
立冬後回濟。
督辦挑工。
校閱河标營伍。
務期于黃河防守有裨。
而于運河并操防事宜。
仍依時查閱。
不得稍有廢弛。
○癸未。
孝恭仁皇後忌辰。
遣官祭景陵。
仍逐出不準入場。
一、誤帶字紙包裹食物及誤帶閑廢字紙者免其斥革仍逐出不準入場。
一、士子懷挾其父師應一并究治。
以杜弊源。
得旨依議。
該部即纂入則例。
永遠遵行。
至父師究治一條着毋庸議。
○以監修廣東炮台出力予按察司經曆林士端等升叙有差。
○丁醜。
夏至。
祭地于方澤上親詣行禮。
○幸圓明園。
○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戊寅。
直隸總督讷爾經額奏報麥收分數。
得旨。
覽奏曷勝憂惕。
麥收減色自不待言矣。
自月之初三日得雨後又逾旬不雨。
朕焦切之至。
○以浙江按察使蔣文慶、為安徽布政使。
兩淮鹽運使李龠通、為浙江按察使。
○己卯。
谕内閣、禧恩等奏、查勘昭陵團城甎牆臌閃情形一摺。
着欽天監敬擇吉期。
屆時興工以昭慎重。
估需銀兩。
準其由盛京戶部庫貯銀内動用。
○又谕、京師入夏以來雨澤稀少。
疊經降旨設壇祈禱親詣黑龍潭拈香。
連旬得雨數次。
未能沾足。
現已節逾夏至。
農田待澤。
孔殷朕心倍深焦切。
因思清理庶獄。
亦足感召和甘。
着刑部堂官督饬承審各司員。
将現在交部各案細心推鞫。
如有冤抑等情迅即核辦。
并将直隸一省及部中現拟軍流等罪。
已未到配官常犯詳查原案。
無論遠年近年擇其情有可原者。
開單具奏。
候朕量加寬宥。
至刑部收禁人犯若因未經定案。
久系囹圄疾病颠連。
情殊可憫。
着該部審度案情。
其有問徒以下輕罪人犯。
及幹連待質例應取保候審者。
立予清理省釋。
毋稍稽滞。
此外尋常案件并着速行審結。
不得遷延羁禁以示矜恤。
而迓祥和該部即遵谕行。
○又谕、前因耆英奏請将盛京旅順水師營員揀發赴粵試用當交兵部議奏。
旋據該部議請饬交該将軍體察情形。
詳細妥議。
茲據禧恩等奏稱現在旅順營每年差操并舉。
官弁尚不敷用。
間用領催委官管駕巡船。
至外洋沙線礁險該弁等亦不能知曉。
自系實在情形。
所有揀發旅順營員赴粵之處。
着毋庸議。
○庚辰。
以翰林院侍講杜<?喬羽>充日講起居注官。
車克慎署日講起居注官。
○旌表守正捐軀山東海豐縣民趙庭畛妻李氏。
○辛巳。
谕内閣、戶部奏、議覆經額布等奏、涼水泉地甚硗薄。
未便加租一摺。
着照所議辦理。
惟吉林一帶地方。
系根本重地封禁閑荒。
不準開墾。
今涼水泉原撥及私展各地既經查明。
各民佃花費工本。
準予墾種交納輕租。
所有存賸官荒八萬一千餘晌。
着該将軍迅即揀派公正之員前往按數查驗。
遵照奏定界限趕立封堆。
嚴申例禁。
斷不許稍有含混。
再聽流民展越偷種。
并着嚴饬該地方官及委員等遇有私墾等事。
認真查禁。
傥仍前玩洩除從嚴懲辦外。
其失察之該将軍副都統、着一并由該部嚴參懲處。
○又谕、禦史朱琦奏、清理庶獄請由京師推廣各省一律辦理等語。
着刑部速議具奏。
尋奏、各直省軍流以下人犯均應照現定章程。
一律查辦從之。
○谕軍機大臣等、奕經等奏、拏獲滋事逆犯究明起事根由一摺。
覽奏均悉。
此案首逆胡完即布孜爾罕。
因幼時從母、依随張逆。
竟以逆裔自居。
事隔多年。
仍複蓄志報複。
且自稱和卓以圖煽惑勾結。
情罪重大。
着該大臣等派委妥員。
即将該逆布孜爾罕、及現在捕獲從逆各犯内緊要人犯一并解赴伊犁。
交布彥泰、舒興阿、嚴審定拟具奏。
其要犯阿瓦斯、阿布都色邁提、據報中槍落水。
果否屬實仍着詳細查明。
毋令稍有含混。
逸犯提拉等嚴饬迅速摉拏。
務期遺孽肅清。
勿滋後患。
此次該逆等糾衆撲卡。
經該伯克等率衆奮擊。
捦斬多名。
并将首犯即時拏獲。
甚屬可嘉。
着擇其尤為出力者。
酌量保奏。
候朕施恩。
将此谕令知之。
尋奏、遵将布孜爾罕等犯。
解赴伊犁。
提拉等竄匿附近浩罕之阿賴一帶地方。
已傳知卡内外留心偵緝。
阿瓦斯首級尋獲。
傳集素識之回子商民。
及該犯妻女。
辨認屬實。
阿布都色邁提屍身未獲。
探聞卡外及各回莊。
均無其人。
仍饬确查報聞。
○又谕、本日據奕經等奏拏獲滋事逆犯、究明起事根由一摺。
已谕令該大臣等将首逆胡完即布孜爾罕、并從逆之緊要人犯解赴伊犁審辦矣。
此案布孜爾罕、因幼時從母依随張逆竟以逆裔自居。
蓄志報複。
且自稱和卓。
煽惑多人。
情罪重大。
着布彥泰、舒興阿于該犯解到時。
嚴行審鞫。
務得确實供情。
按律定拟具奏。
其從逆各犯。
亦着詳細究明各按應得罪名。
分别定拟奏明辦理。
将此谕令知之。
○禮部議準、江蘇巡撫孫善寶疏報上元縣遭寇殉難婦女王毛氏等七口。
請建總坊旌表從之。
○壬午。
谕内閣、前據敬徵奏請饬河東河道總督常川駐劄蘭儀廟工。
當有旨令鐘祥等會同妥議具奏。
茲據奏稱、河标所屬四營糧艘經行每資彈壓。
河督常駐豫工。
不能随時稽查拔補各缺。
勢難紛紛調驗沿途州縣遞送文卷。
亦未便令其終年添設撥馬。
所奏自系實在情形。
惟河工修防。
最關緊要。
必應酌量變通以期周密。
嗣後着該河督每年于桃汛前趕早赴工乘查料之便。
将通工形勢。
詳加履勘。
豫為籌防。
至防守大汛。
着于伏汛前半月移駐廟工。
趁河水未漲之先。
妥饬布置霜降安瀾以後。
周曆兩岸。
将次年修守事宜。
督饬道廳妥協豫備。
立冬後回濟。
督辦挑工。
校閱河标營伍。
務期于黃河防守有裨。
而于運河并操防事宜。
仍依時查閱。
不得稍有廢弛。
○癸未。
孝恭仁皇後忌辰。
遣官祭景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