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百十四
關燈
小
中
大
監修總裁官經筵日講起居注官太子太保體仁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管理戶部事務上書房總師傅翰林院掌院學士兼管順天府府尹事務随帶加五級紀錄十八次臣賈桢總裁官經筵講官吏部尚書鑲藍旗漢軍都統管理新營房城内官房大臣稽察内七倉大臣稽察會同四譯館事務加一級随帶加六級軍功加三級紀錄五次臣花沙納經筵講官文淵閣提舉閣事兵部尚書總管内務府大臣鑲白旗滿洲都統稽察内七倉大臣管理宗人府銀庫左翼幼官學甯壽宮圓明園等處精捷營禦茶膳房禦藥房太醫院造辦處事務随帶加十八級臣阿靈阿副總裁官經筵講官兵部尚書随帶加六級紀錄二十次臣周祖培等奉敕修
道光二十五年。
乙巳。
二月。
壬辰朔。
○癸巳。
上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修山海關駐防八旗兵房。
從副都統富勒敦泰請也。
○甲午。
遣官祭文昌帝君廟。
○遣官祭先醫之神。
○賞陣亡浙江處州鎮總兵官鄭國鴻孫文舉人锷、七品小京官。
○添制江甯滿洲營擡炮四十尊。
修造鳥槍二百八杆。
從将軍嶽興阿等請也。
○乙未。
安徽按察使常大淳、以親老乞養。
允之。
以直隸霸昌道張雲藻、為安徽按察使。
○丙申。
谕軍機大臣等、琦善奏、訊取諾們汗供詞。
褫革查封一摺。
此案阿旺紮木巴勒粗勒齊木貪奸舞弊各款。
業據該大臣訊取确據。
褫革查封。
其達剌喇嘛圓寂緣由。
既無罅漏可尋。
着即毋庸再行根究。
至該犯之弟。
擅敢糾約喇嘛。
将該犯擡回。
實屬藐法。
着琦善會同班禅額爾德尼、即将該已革諾們汗罪名。
從重定拟具奏。
并将所有财物。
一并查明請旨。
該處喇嘛衆多。
該大臣務須斟酌情形。
妥慎辦理。
毋緻滋生事端。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已革駐藏大臣孟保、理藩院員外郎嵩祿、現有應行審辦之件。
恩桂、端華、倭什讷、着即刻前赴步軍統領衙門。
同閱此旨後。
恩桂、倭什讷、先将孟保、嵩祿、傳旨鎖拏。
押交刑部。
并分赴該二處宅内嚴密查抄。
端華、着親赴海樸住宅。
将伊家産财物先行查封。
一并具奏。
将此密谕知之。
○丁酉。
祭先師孔子。
遣大學士卓秉恬行禮。
○谕内閣、理藩院奏、請換賞班禅額爾德尼金冊一摺。
所有班禅額爾德尼應換金冊。
着各該衙門于本年三月内趕辦完竣。
即交該堪布等敬謹赍回。
由駐藏大臣轉交祗領。
至應換金印。
着琦善等傳知班禅額爾德尼、于下屆後藏年班堪布進京時。
将現用金印交該堪布赍京。
以便照式鑄造。
仍發給該堪布等領回轉給開用。
○又谕、鐘祥奏、勘估豫東黃河兩岸各廳另案土工。
請将勸捐銀兩撥辦一摺。
現在黃流挽歸故道。
兩岸堤壩。
必須趕緊估修。
以資防禦。
所有豫省兩岸十二廳。
共估需例津二價銀五十四萬五千二百餘兩。
東省曹河曹單二廳、并曹考廳之曹上汛。
共估需例價銀四萬四千七百餘兩。
俱着在于豫省各州縣紳商捐輸款内動撥辦理。
該河督即督饬各道、嚴催各廳趕緊興修。
勒限大汛前全完。
工竣認真驗收。
如有偷減草率之處。
即将承辦各員指名嚴參。
此案土工動用之款。
毋庸報銷。
俟工竣驗收後。
造具工段丈尺清冊報部。
○又谕、鐘祥等奏、豫省上遊各廳采購歲料。
請援案酌加津貼一摺。
歲稭為修防要需。
必須乘時趕購。
既據該河督等查明大工用料過多。
上遊各廳采購不易。
自應量加津貼。
所有中河本工并附近大工之上南、下南、衛糧、黃沁等各廳。
共需加價銀二萬七千五百兩。
準其循案由司庫墊發。
歸入中牟大工案内攤徵還款。
該河督等即饬令各廳上緊采辦。
統限桃汛前全完。
該河督屆期核實驗收。
如有短少虛松。
即着從嚴參辦。
○又谕、潘錫恩奏、請将撤銷議叙之委員。
仍遇缺即補等語。
前因江蘇候補未入流齊鐘蘭、并非地方現任。
例不準叙入安瀾摺内保奏。
照部議将議叙撤銷。
該員既系不準保叙之員。
于辦工時即屬不應派委。
所有該河督請将該員以本班遇缺即補之處。
仍着不準行。
○浚河南賈魯河。
從巡撫鄂順安請也。
○戊戌。
祭大社。
大稷。
遣睿親王仁壽、恭代行禮。
○孝淑睿皇後忌辰。
遣官祭昌陵。
○予山東故大學士盧蔭溥、入祀鄉賢祠。
從巡撫崇恩請也。
○己亥。
上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命皇四子奕詝祭關帝廟。
○遣官祭昭忠祠。
○以翰林院侍講錫齡、充日講起居注官。
○庚子。
谕内閣、戶部奏、山西省武職養廉不敷銀兩。
應準暫行借動地丁銀兩支放。
仍于本年徵收上忙耗羨銀内、照數提還原款。
專案報部查核。
此次着照所議辦理。
嗣後各省武職養廉。
總須豫留閑款籌支。
不得援照此案。
請動地丁銀兩。
率行開銷。
以符定制。
○谕軍機大臣等、壁昌
乙巳。
二月。
壬辰朔。
○癸巳。
上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修山海關駐防八旗兵房。
從副都統富勒敦泰請也。
○甲午。
遣官祭文昌帝君廟。
○遣官祭先醫之神。
○賞陣亡浙江處州鎮總兵官鄭國鴻孫文舉人锷、七品小京官。
○添制江甯滿洲營擡炮四十尊。
修造鳥槍二百八杆。
從将軍嶽興阿等請也。
○乙未。
安徽按察使常大淳、以親老乞養。
允之。
以直隸霸昌道張雲藻、為安徽按察使。
○丙申。
谕軍機大臣等、琦善奏、訊取諾們汗供詞。
褫革查封一摺。
此案阿旺紮木巴勒粗勒齊木貪奸舞弊各款。
業據該大臣訊取确據。
褫革查封。
其達剌喇嘛圓寂緣由。
既無罅漏可尋。
着即毋庸再行根究。
至該犯之弟。
擅敢糾約喇嘛。
将該犯擡回。
實屬藐法。
着琦善會同班禅額爾德尼、即将該已革諾們汗罪名。
從重定拟具奏。
并将所有财物。
一并查明請旨。
該處喇嘛衆多。
該大臣務須斟酌情形。
妥慎辦理。
毋緻滋生事端。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已革駐藏大臣孟保、理藩院員外郎嵩祿、現有應行審辦之件。
恩桂、端華、倭什讷、着即刻前赴步軍統領衙門。
同閱此旨後。
恩桂、倭什讷、先将孟保、嵩祿、傳旨鎖拏。
押交刑部。
并分赴該二處宅内嚴密查抄。
端華、着親赴海樸住宅。
将伊家産财物先行查封。
一并具奏。
将此密谕知之。
○丁酉。
祭先師孔子。
遣大學士卓秉恬行禮。
○谕内閣、理藩院奏、請換賞班禅額爾德尼金冊一摺。
所有班禅額爾德尼應換金冊。
着各該衙門于本年三月内趕辦完竣。
即交該堪布等敬謹赍回。
由駐藏大臣轉交祗領。
至應換金印。
着琦善等傳知班禅額爾德尼、于下屆後藏年班堪布進京時。
将現用金印交該堪布赍京。
以便照式鑄造。
仍發給該堪布等領回轉給開用。
○又谕、鐘祥奏、勘估豫東黃河兩岸各廳另案土工。
請将勸捐銀兩撥辦一摺。
現在黃流挽歸故道。
兩岸堤壩。
必須趕緊估修。
以資防禦。
所有豫省兩岸十二廳。
共估需例津二價銀五十四萬五千二百餘兩。
東省曹河曹單二廳、并曹考廳之曹上汛。
共估需例價銀四萬四千七百餘兩。
俱着在于豫省各州縣紳商捐輸款内動撥辦理。
該河督即督饬各道、嚴催各廳趕緊興修。
勒限大汛前全完。
工竣認真驗收。
如有偷減草率之處。
即将承辦各員指名嚴參。
此案土工動用之款。
毋庸報銷。
俟工竣驗收後。
造具工段丈尺清冊報部。
○又谕、鐘祥等奏、豫省上遊各廳采購歲料。
請援案酌加津貼一摺。
歲稭為修防要需。
必須乘時趕購。
既據該河督等查明大工用料過多。
上遊各廳采購不易。
自應量加津貼。
所有中河本工并附近大工之上南、下南、衛糧、黃沁等各廳。
共需加價銀二萬七千五百兩。
準其循案由司庫墊發。
歸入中牟大工案内攤徵還款。
該河督等即饬令各廳上緊采辦。
統限桃汛前全完。
該河督屆期核實驗收。
如有短少虛松。
即着從嚴參辦。
○又谕、潘錫恩奏、請将撤銷議叙之委員。
仍遇缺即補等語。
前因江蘇候補未入流齊鐘蘭、并非地方現任。
例不準叙入安瀾摺内保奏。
照部議将議叙撤銷。
該員既系不準保叙之員。
于辦工時即屬不應派委。
所有該河督請将該員以本班遇缺即補之處。
仍着不準行。
○浚河南賈魯河。
從巡撫鄂順安請也。
○戊戌。
祭大社。
大稷。
遣睿親王仁壽、恭代行禮。
○孝淑睿皇後忌辰。
遣官祭昌陵。
○予山東故大學士盧蔭溥、入祀鄉賢祠。
從巡撫崇恩請也。
○己亥。
上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命皇四子奕詝祭關帝廟。
○遣官祭昭忠祠。
○以翰林院侍講錫齡、充日講起居注官。
○庚子。
谕内閣、戶部奏、山西省武職養廉不敷銀兩。
應準暫行借動地丁銀兩支放。
仍于本年徵收上忙耗羨銀内、照數提還原款。
專案報部查核。
此次着照所議辦理。
嗣後各省武職養廉。
總須豫留閑款籌支。
不得援照此案。
請動地丁銀兩。
率行開銷。
以符定制。
○谕軍機大臣等、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