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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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各衙門、随時稽察。
如有不遵例制者。
嚴行究辦。
以副朕敦本務實至意。
○又谕、本日降旨、派出守護昌陵大臣。
内尚書景安、蘇楞額、并無過失。
因念伊二人俱年近八旬。
若仍令辦理部務。
恐精神不能周到。
或緻因公獲咎。
轉非保全之道。
伊二人俱受皇考深恩。
俾得依侍橋山。
藉伸忱悃。
想伊等自必知感也。
○又谕、武英殿刊刻各館書籍。
交原館校對。
有遲至十餘年未經辦竣者。
實屬延緩。
其應如何限期之處。
着軍機大臣詳查核議具奏。
尋奏、嗣後武英殿寫樣交原館校對者。
書百卷、以半年為限。
武英殿修改誤字。
一千字、以二十日為限。
遲逾分别參處。
又方略館訂正遼金元三史。
校勘難于速竣。
請勒限于道光二年校竣。
送武英殿。
從之。
○命領侍衛内大臣景安、尚書蘇楞額、李奕疇、都統紮拉芬、慶溥、散秩大臣棍布紮布、西拉布、侍郎阿明阿、葉紹楏、副都統永祚、富英阿、守護昌陵。
○蠲緩山東鄒平、惠民、濱、利津、蒲台、鄒、滕、峄、蘭山、郯城、恩、濮、博興、樂安、壽光、濟甯、金鄉、魚台、壽張、範、聊城、茌平、莘、館陶、臨清、海陽、二十六州縣場竈衛所被水被雹新舊錢糧鹽漕額賦。
○戊子。
谕内閣、孫工庭奏、審拟阻開河壩。
藉命挾制各犯一摺。
河工設立閘壩。
以備宣洩盛漲。
其減水所注。
下遊不免淹浸。
在小民保護田禾。
利于緩啟。
而河防大局。
設有遲誤。
以緻上遊漫決。
則所關更钜。
地方官平日總當以愛民為心。
至事關緩急。
則官操其柄。
小民豈得逞刁挾制。
肆意阻撓。
此案陸漢芸等。
因開放南關壩。
辄敢糾衆夤夜擁入官署。
藉命誣賴。
實屬目無法紀。
陸漢芸、秦大绶、均着照所拟、從重發極邊足四千裡充軍。
不得援免。
餘俱照所拟、分别辦理。
其相驗不實之知縣周右、胡棠、着交部照例議處。
○調吏部尚書英和、為戶部尚書。
理藩院尚書那彥成、為吏部尚書。
禮部尚書穆克登額、為工部尚書。
以都察院左都禦史普恭、為禮部尚書。
總管内務府大臣和世泰、為理藩院尚書。
都察院左副都禦史松筠、為左都禦史。
○命駐藏辦事大臣玉麟、庫倫辦事大臣布彥圖、回京。
賞已革河南巡撫文幹、副都統銜。
為駐藏辦事大臣。
已革山東布政使廣慶、二等侍衛。
為庫倫辦事大臣。
○以奉宸苑卿長申、為總管内務府大臣。
○以吏部尚書那彥成、兼鑲黃旗蒙古都統。
貝勒奕紹、為鑲黃旗漢軍都統。
調鑲紅旗漢軍副都統額勒經額、為正黃旗蒙古副都統。
正藍旗蒙古副都統全善保、為鑲紅旗漢軍副都統。
○命禦前行走額驸瑪呢巴達喇、管火器營事。
○兩江總督孫玉庭、江南河道總督黎世序、奏報秋汛安瀾。
均下部議叙。
出力員弁、升叙有差。
○己醜。
上以大行皇帝誕辰。
詣觀德殿、率王公大臣官員行禮。
複詣幾筵前供奠。
○以故追封郡王貝勒綿勤孫鎮國将軍載銳、襲封貝勒。
○命禮部尚書普恭、兼管樂部太常寺鴻胪寺事。
○調鑲藍旗滿洲都統和瑛、為正藍旗滿洲都統。
鑲藍旗漢軍都統晉昌、為鑲藍旗滿洲都統。
以貝勒綿志、為鑲藍旗漢軍都統。
調鑲紅旗漢軍副都統全善保、為正藍旗蒙古副都統。
正藍旗蒙古副都統朱毓瑞、為鑲紅旗漢軍副都統。
○庚寅。
谕内閣、富蘭、海盛奏、請輪流進京叩谒梓宮一摺。
朕昨曾降谕旨。
所有外任大臣等。
俱毋庸奏請進京叩谒梓宮。
即宜敬謹遵照。
今富蘭等、竟不念地方事件緊要。
惟稱察哈爾地方、距京較近。
奏懇輪流叩谒梓宮。
殊屬錯誤。
傥外省各員。
紛紛如此奏請。
成何事體。
富蘭等所奏、不準行。
仍将伊等申饬。
○谕軍機大臣等、吳璥等奏、現在趕辦各工。
期于十一月内合龍。
惟前撥饷銀不敷。
請再行撥銀六十萬兩。
并前此巳撥未收各款。
速行解工應用。
已照所請、交戶部速行籌撥矣。
大工用款。
前據張文浩等、請撥銀四百五十萬兩。
茲又據奏請續撥。
朕即如數準行
如有不遵例制者。
嚴行究辦。
以副朕敦本務實至意。
○又谕、本日降旨、派出守護昌陵大臣。
内尚書景安、蘇楞額、并無過失。
因念伊二人俱年近八旬。
若仍令辦理部務。
恐精神不能周到。
或緻因公獲咎。
轉非保全之道。
伊二人俱受皇考深恩。
俾得依侍橋山。
藉伸忱悃。
想伊等自必知感也。
○又谕、武英殿刊刻各館書籍。
交原館校對。
有遲至十餘年未經辦竣者。
實屬延緩。
其應如何限期之處。
着軍機大臣詳查核議具奏。
尋奏、嗣後武英殿寫樣交原館校對者。
書百卷、以半年為限。
武英殿修改誤字。
一千字、以二十日為限。
遲逾分别參處。
又方略館訂正遼金元三史。
校勘難于速竣。
請勒限于道光二年校竣。
送武英殿。
從之。
○命領侍衛内大臣景安、尚書蘇楞額、李奕疇、都統紮拉芬、慶溥、散秩大臣棍布紮布、西拉布、侍郎阿明阿、葉紹楏、副都統永祚、富英阿、守護昌陵。
○蠲緩山東鄒平、惠民、濱、利津、蒲台、鄒、滕、峄、蘭山、郯城、恩、濮、博興、樂安、壽光、濟甯、金鄉、魚台、壽張、範、聊城、茌平、莘、館陶、臨清、海陽、二十六州縣場竈衛所被水被雹新舊錢糧鹽漕額賦。
○戊子。
谕内閣、孫工庭奏、審拟阻開河壩。
藉命挾制各犯一摺。
河工設立閘壩。
以備宣洩盛漲。
其減水所注。
下遊不免淹浸。
在小民保護田禾。
利于緩啟。
而河防大局。
設有遲誤。
以緻上遊漫決。
則所關更钜。
地方官平日總當以愛民為心。
至事關緩急。
則官操其柄。
小民豈得逞刁挾制。
肆意阻撓。
此案陸漢芸等。
因開放南關壩。
辄敢糾衆夤夜擁入官署。
藉命誣賴。
實屬目無法紀。
陸漢芸、秦大绶、均着照所拟、從重發極邊足四千裡充軍。
不得援免。
餘俱照所拟、分别辦理。
其相驗不實之知縣周右、胡棠、着交部照例議處。
○調吏部尚書英和、為戶部尚書。
理藩院尚書那彥成、為吏部尚書。
禮部尚書穆克登額、為工部尚書。
以都察院左都禦史普恭、為禮部尚書。
總管内務府大臣和世泰、為理藩院尚書。
都察院左副都禦史松筠、為左都禦史。
○命駐藏辦事大臣玉麟、庫倫辦事大臣布彥圖、回京。
賞已革河南巡撫文幹、副都統銜。
為駐藏辦事大臣。
已革山東布政使廣慶、二等侍衛。
為庫倫辦事大臣。
○以奉宸苑卿長申、為總管内務府大臣。
○以吏部尚書那彥成、兼鑲黃旗蒙古都統。
貝勒奕紹、為鑲黃旗漢軍都統。
調鑲紅旗漢軍副都統額勒經額、為正黃旗蒙古副都統。
正藍旗蒙古副都統全善保、為鑲紅旗漢軍副都統。
○命禦前行走額驸瑪呢巴達喇、管火器營事。
○兩江總督孫玉庭、江南河道總督黎世序、奏報秋汛安瀾。
均下部議叙。
出力員弁、升叙有差。
○己醜。
上以大行皇帝誕辰。
詣觀德殿、率王公大臣官員行禮。
複詣幾筵前供奠。
○以故追封郡王貝勒綿勤孫鎮國将軍載銳、襲封貝勒。
○命禮部尚書普恭、兼管樂部太常寺鴻胪寺事。
○調鑲藍旗滿洲都統和瑛、為正藍旗滿洲都統。
鑲藍旗漢軍都統晉昌、為鑲藍旗滿洲都統。
以貝勒綿志、為鑲藍旗漢軍都統。
調鑲紅旗漢軍副都統全善保、為正藍旗蒙古副都統。
正藍旗蒙古副都統朱毓瑞、為鑲紅旗漢軍副都統。
○庚寅。
谕内閣、富蘭、海盛奏、請輪流進京叩谒梓宮一摺。
朕昨曾降谕旨。
所有外任大臣等。
俱毋庸奏請進京叩谒梓宮。
即宜敬謹遵照。
今富蘭等、竟不念地方事件緊要。
惟稱察哈爾地方、距京較近。
奏懇輪流叩谒梓宮。
殊屬錯誤。
傥外省各員。
紛紛如此奏請。
成何事體。
富蘭等所奏、不準行。
仍将伊等申饬。
○谕軍機大臣等、吳璥等奏、現在趕辦各工。
期于十一月内合龍。
惟前撥饷銀不敷。
請再行撥銀六十萬兩。
并前此巳撥未收各款。
速行解工應用。
已照所請、交戶部速行籌撥矣。
大工用款。
前據張文浩等、請撥銀四百五十萬兩。
茲又據奏請續撥。
朕即如數準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