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百六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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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也。
○除湖南鳳凰、永綏、乾州、泸溪、麻陽、保靖、古丈坪、七廳縣水沖沙壓田六頃九十三畝有奇額賦。
并減硗薄屯田租額有差。
○庚寅。
谕軍機大臣等、本日據徐廣缙奏、熟籌進城一事。
實屬萬不可行。
又據葉名琛穆特恩等奏、遵旨嚴防。
并加意撫戢兵民各一摺。
又據葉名琛片奏、進城有害無利。
斷難隐忍坐視等語。
覽奏均悉。
<?口英>夷進城之約。
在當日本系一時羁縻。
現在該酋堅執前約。
該督等前奏親赴虎門面晤情形。
但稱該酋狡執不已。
若再峻拒。
勢将滋生事端。
而于進城究竟可行與否。
未能縷晰陳明。
是以朕前經降旨、暫準入城一遊。
亦不過權宜之計。
期于少生枝節。
若如該督等此次所陳。
該夷必欲進城。
其居心實不可問。
婉阻之未必遽開邊釁。
輕許之必至立啟兵端。
層層奏明。
朕始悉其底蘊。
自應照該督等所議酌辦。
現在該省兵民。
互相保衛。
共有十萬之衆。
是衆志成城。
自當勖其同仇。
何可使之解體。
且據葉名琛穆特恩等奏稱、内河外海。
現饬一律嚴防。
不至少有疏虞。
着徐廣缙等、即就現辦情形。
随時體察。
外患固屬堪虞。
内變尤為可慮。
務當固結民心。
激揚士氣。
以安民為撫夷之本。
仍饬水陸各營。
處處防範。
萬不可稍有疏失。
方臻妥善。
惟兵貴精而不在多。
人數既衆。
未必人人有勇知方。
從前有暗釘炮眼。
私自送信。
走漏消息。
鄉民及兵丁内。
均難免此種叛徒。
若一味信其甘言。
恐臨時不免挫衄。
至于看守炮台之兵。
尤當擇其有身家保結者、方可信任。
前車之鑒。
切宜留心。
其各省海口。
應否密為知照。
令其豫防竄擾之處。
并着該督等酌量妥辦。
傥察看夷情尚順。
無須知照。
亦在該督等相機而行。
總之該夷聞風畏懼。
卑詞厚貌。
不肯深入受創。
其暗中含沙射人。
固在意計之中。
即心内深恨不能遂願。
外作好語。
與粵之兵民。
故作遊移。
而另圖遠謀。
為擾我腹心之地。
其狡詐亦應加意體察。
該督等同心敵忾。
深堪嘉尚。
操縱之法。
朕絕不為遙制。
傥使沿海各省。
皆能如此足食足兵。
朕無憂矣。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以太常寺少卿瑞麟、為内閣學士。
兼禮部侍郎銜。
○辛卯。
直隸布政使龔裕、奏報到任謝恩。
得旨、直隸情形。
汝自熟悉。
秉公核實。
必能無誤。
勉力為之。
○壬辰。
欽差大學士耆英等覆奏、現抵清江。
面晤河臣楊以增、令其裁汰冗員。
據稱黃運兩河二十三廳内。
惟常鎮道屬揚運通判。
工程較簡。
應歸并江防廳。
改為江運同知。
又丹陽縣丞、靈壁主簿、呂梁巡檢三缺。
均可一并裁撤。
得旨、所奏均悉。
○以宋儒程頤後裔廣德、襲五經博士。
○甲午。
谕内閣、戶部錢法堂奏、請饬催銅鉛各運等語。
所有雲南已報自漢開行之丁未年三起馮祖繩。
已出四川境之正運四起楊為翰。
加運一起曹學儉。
已入四川境之加運二起餘居寬。
戊申年正運三起管諧铎。
自泸開行之正運一起吳開陽。
正運二起王觀潮。
貴州已入安徽境之己酉年上運一起胡霖澍。
已入四川境之上運二起壽元渭。
下運一起崇璟。
已出四川境之下運二起桂隆。
均未據報行抵何處。
若再任意逗留。
勢必贻誤鼓鑄。
着沿途各督撫、将在境銅鉛船隻。
迅速派員、會同經過地方文武員弁、無分晝夜。
迎提催趱。
總于禦黃壩未啟以前。
全數趱抵清江。
過壩後。
責成漕運河道各總督、饬令插檔行走。
俾資迅速。
至未經咨報開行之雲南戊申年正運四起。
加運一起。
加運二起。
着雲貴總督、雲南巡撫、嚴饬廠運各員、迅速開兌開行。
毋稍延誤。
傥該運員藉詞延宕。
地方官催趱不力。
即着該督撫指名嚴參。
以肅運務而濟要需。
○乙未。
裁山東泉河通判一員。
河南歸河通判一員。
守備一員。
從河道總督鐘祥等請也。
○丙申。
以故不入八分輔國公西朗阿子成至、襲爵。
○丁酉。
上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直隸總督讷爾經額、奏報各屬糧價。
得旨、禦園于廿七日亥刻。
雷雨交作。
又得雨三寸有餘。
不獨田苗有益。
而上下之氣通暢矣。
○戊戌。
谕内閣、前經降旨毋庸截取之湖南舉人唐悫。
着照禮部舊例。
給與八品京銜。
嗣後有舉人不準截取者。
着照此辦理。
○谕軍機大臣等、徐廣缙、葉名琛奏、查拏陽山英德等縣匪徒。
知縣營員均各受傷。
并都司被匪拒斃。
現在調兵剿辦一摺。
廣東向多匪徒。
現當防夷吃緊之際。
該匪等糾集多人。
辄于廣州韶州兩府交界各處。
肆行無忌。
迨經地方文武各員。
督率兵勇。
馳往追捕。
該匪等竟敢抗拒。
殺斃都司。
複緻死兵丁多人。
更傷及知縣營員。
實屬目無法紀。
行同叛逆。
必應大加懲創。
該督等現已飛咨祥麟、并劄調鎮将。
選帶各營兵丁。
分路進剿。
又饬臬司趙長齡、馳往會辦。
着即相度事勢。
分據要隘。
四面兜剿。
仍咨會廣西、江西、湖南、在于毗連處所。
并力堵截。
務期克日撲滅。
埽數殲除。
毋令蔓延、稍留餘孽。
一俟剿捕竣事。
着即由驿馳奏。
以慰朕念。
所有格斃數匪、旋被匪徒砍傷身死之都司李惟上、并傷亡各弁兵、均着分别咨部、照例給予恩恤。
将此谕知徐廣缙、葉名琛、并傳谕趙長齡、祥麟、知之。
○除湖南鳳凰、永綏、乾州、泸溪、麻陽、保靖、古丈坪、七廳縣水沖沙壓田六頃九十三畝有奇額賦。
并減硗薄屯田租額有差。
○庚寅。
谕軍機大臣等、本日據徐廣缙奏、熟籌進城一事。
實屬萬不可行。
又據葉名琛穆特恩等奏、遵旨嚴防。
并加意撫戢兵民各一摺。
又據葉名琛片奏、進城有害無利。
斷難隐忍坐視等語。
覽奏均悉。
<?口英>夷進城之約。
在當日本系一時羁縻。
現在該酋堅執前約。
該督等前奏親赴虎門面晤情形。
但稱該酋狡執不已。
若再峻拒。
勢将滋生事端。
而于進城究竟可行與否。
未能縷晰陳明。
是以朕前經降旨、暫準入城一遊。
亦不過權宜之計。
期于少生枝節。
若如該督等此次所陳。
該夷必欲進城。
其居心實不可問。
婉阻之未必遽開邊釁。
輕許之必至立啟兵端。
層層奏明。
朕始悉其底蘊。
自應照該督等所議酌辦。
現在該省兵民。
互相保衛。
共有十萬之衆。
是衆志成城。
自當勖其同仇。
何可使之解體。
且據葉名琛穆特恩等奏稱、内河外海。
現饬一律嚴防。
不至少有疏虞。
着徐廣缙等、即就現辦情形。
随時體察。
外患固屬堪虞。
内變尤為可慮。
務當固結民心。
激揚士氣。
以安民為撫夷之本。
仍饬水陸各營。
處處防範。
萬不可稍有疏失。
方臻妥善。
惟兵貴精而不在多。
人數既衆。
未必人人有勇知方。
從前有暗釘炮眼。
私自送信。
走漏消息。
鄉民及兵丁内。
均難免此種叛徒。
若一味信其甘言。
恐臨時不免挫衄。
至于看守炮台之兵。
尤當擇其有身家保結者、方可信任。
前車之鑒。
切宜留心。
其各省海口。
應否密為知照。
令其豫防竄擾之處。
并着該督等酌量妥辦。
傥察看夷情尚順。
無須知照。
亦在該督等相機而行。
總之該夷聞風畏懼。
卑詞厚貌。
不肯深入受創。
其暗中含沙射人。
固在意計之中。
即心内深恨不能遂願。
外作好語。
與粵之兵民。
故作遊移。
而另圖遠謀。
為擾我腹心之地。
其狡詐亦應加意體察。
該督等同心敵忾。
深堪嘉尚。
操縱之法。
朕絕不為遙制。
傥使沿海各省。
皆能如此足食足兵。
朕無憂矣。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以太常寺少卿瑞麟、為内閣學士。
兼禮部侍郎銜。
○辛卯。
直隸布政使龔裕、奏報到任謝恩。
得旨、直隸情形。
汝自熟悉。
秉公核實。
必能無誤。
勉力為之。
○壬辰。
欽差大學士耆英等覆奏、現抵清江。
面晤河臣楊以增、令其裁汰冗員。
據稱黃運兩河二十三廳内。
惟常鎮道屬揚運通判。
工程較簡。
應歸并江防廳。
改為江運同知。
又丹陽縣丞、靈壁主簿、呂梁巡檢三缺。
均可一并裁撤。
得旨、所奏均悉。
○以宋儒程頤後裔廣德、襲五經博士。
○甲午。
谕内閣、戶部錢法堂奏、請饬催銅鉛各運等語。
所有雲南已報自漢開行之丁未年三起馮祖繩。
已出四川境之正運四起楊為翰。
加運一起曹學儉。
已入四川境之加運二起餘居寬。
戊申年正運三起管諧铎。
自泸開行之正運一起吳開陽。
正運二起王觀潮。
貴州已入安徽境之己酉年上運一起胡霖澍。
已入四川境之上運二起壽元渭。
下運一起崇璟。
已出四川境之下運二起桂隆。
均未據報行抵何處。
若再任意逗留。
勢必贻誤鼓鑄。
着沿途各督撫、将在境銅鉛船隻。
迅速派員、會同經過地方文武員弁、無分晝夜。
迎提催趱。
總于禦黃壩未啟以前。
全數趱抵清江。
過壩後。
責成漕運河道各總督、饬令插檔行走。
俾資迅速。
至未經咨報開行之雲南戊申年正運四起。
加運一起。
加運二起。
着雲貴總督、雲南巡撫、嚴饬廠運各員、迅速開兌開行。
毋稍延誤。
傥該運員藉詞延宕。
地方官催趱不力。
即着該督撫指名嚴參。
以肅運務而濟要需。
○乙未。
裁山東泉河通判一員。
河南歸河通判一員。
守備一員。
從河道總督鐘祥等請也。
○丙申。
以故不入八分輔國公西朗阿子成至、襲爵。
○丁酉。
上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直隸總督讷爾經額、奏報各屬糧價。
得旨、禦園于廿七日亥刻。
雷雨交作。
又得雨三寸有餘。
不獨田苗有益。
而上下之氣通暢矣。
○戊戌。
谕内閣、前經降旨毋庸截取之湖南舉人唐悫。
着照禮部舊例。
給與八品京銜。
嗣後有舉人不準截取者。
着照此辦理。
○谕軍機大臣等、徐廣缙、葉名琛奏、查拏陽山英德等縣匪徒。
知縣營員均各受傷。
并都司被匪拒斃。
現在調兵剿辦一摺。
廣東向多匪徒。
現當防夷吃緊之際。
該匪等糾集多人。
辄于廣州韶州兩府交界各處。
肆行無忌。
迨經地方文武各員。
督率兵勇。
馳往追捕。
該匪等竟敢抗拒。
殺斃都司。
複緻死兵丁多人。
更傷及知縣營員。
實屬目無法紀。
行同叛逆。
必應大加懲創。
該督等現已飛咨祥麟、并劄調鎮将。
選帶各營兵丁。
分路進剿。
又饬臬司趙長齡、馳往會辦。
着即相度事勢。
分據要隘。
四面兜剿。
仍咨會廣西、江西、湖南、在于毗連處所。
并力堵截。
務期克日撲滅。
埽數殲除。
毋令蔓延、稍留餘孽。
一俟剿捕竣事。
着即由驿馳奏。
以慰朕念。
所有格斃數匪、旋被匪徒砍傷身死之都司李惟上、并傷亡各弁兵、均着分别咨部、照例給予恩恤。
将此谕知徐廣缙、葉名琛、并傳谕趙長齡、祥麟、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