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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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禮。
○皇太後宮問安。
○谕八旗都統副都統、本年七月。
曾降旨命八旗清查抱養民人之子。
予限三月。
茲據各旗都統等先後覆奏、朕一一披閱。
其中多寡不一。
亦有并無抱養之旗分。
均着遵照乾隆二十一年辦過章程辦理。
并着将各旗奏摺、彙交八旗都統副都統等、将另有别項情形者。
公同會議。
務臻妥善。
再行覆奏。
經此次清查之後。
如有不實不盡者。
日後發覺。
自都統以下、朕必按律懲治。
決不寬貸。
朕思此事不難于現在清查。
總期日後弊絕風清。
勿任仍習故轍。
是為至要。
若八旗都統等遵旨查奏後。
以為了事。
即置之不問。
必緻積重難返。
較前更甚。
則大不可也。
茲特再行申谕。
着八旗都統副都統等、務将嗣後如何定立章程。
永絕此弊。
勿為紙上空談。
一并悉心會議具奏。
特谕。
○工科給事中李遠烈、條陳銀庫各款。
得旨、大概情形。
均系切中時弊。
着軍機大臣議奏。
尋議、一、内庫設有木桶。
責成管庫司員逐日勾稽。
除留備用項外。
若收有成數。
即行平兌貯桶。
鎖固封識。
一、出納輕重。
全在秤法。
嗣後稽查科道到任。
眼同查較。
小有攲側。
即行整治。
比較大差。
另行造換。
一、銀庫筆帖式庫使書吏庫丁等銀。
由本庫秤放。
恐有夾帶偷漏、及以多報少情弊。
請赴内務府領給。
其支用内庫銀數。
仍奏明歸款。
一、饷鞘到庫。
定限五日劈鞘。
遲逾參奏。
如遇放俸放饷。
不能兼收饷鞘。
準其扣展。
一、嗣後無論何項。
戶部印付。
填寫日期。
方準付庫。
銀庫亦不論何項。
均于原付上填寫某月某日照數收訖字樣。
庶彼此互稽。
書吏無從延壓。
一、官生捐項。
向由銀号傾銷。
交庫兌收。
嗣後但視銀色不低。
銀面鑿有現開銀号字樣。
準其兌收。
不必銀号專攬。
傥庫員故意刁難。
多索添秤。
許上兌之人呈告。
從之。
○伊犁将軍慶祥奏、回戶粟谷歉收。
請抵交小麥。
允之。
○以江南京口内河水師副将倪起蛟、為福建海壇鎮總兵官。
○己亥。
谕内閣、李鴻賓奏、請修造黃河口官撥船隻、并酌量勻派造費一摺。
淮安黃河口官撥船隻。
現屆十年滿運。
應行修造。
據李鴻賓驗明船身破朽。
實應新造者一百九十隻。
着照所請、仍照舊案。
交江西各幫承造。
惟此項撥船。
系備六省南糧公用。
上屆成造不敷銀兩。
專在江西幫丁調劑銀内撥出。
未免偏枯。
此次除扣存正價外。
尚不敷增費銀四千五百八十兩零。
着在江蘇、安徽、浙江、江西、湖南、湖北等六省出運各幫内。
每船扣銀一兩。
其各幫減歇船隻。
下運補扣。
傥銀數尚不敷用。
仍歸承造之江西各幫補足。
該漕督即饬知各該糧道、将先經扣存正價及現扣增費。
迅速移解江西。
同江西道庫新舊扣款、一并給發領辦。
并準其先于江西司道庫内墊款興工。
以免遲誤。
嗣後令江安等六省糧道、于每年運船扣銀八錢外。
加扣二錢。
存留各道庫、以備将來成造撥船正價加價之費。
又據另片奏稱、此項撥船。
并淮關捐設、及由河工調用各船隻。
向來遇有風水損壞。
旗丁賠米之外。
又令賠船。
不勝苦累。
請量予調劑。
着悉照所議、分别攤賠修補。
捐造彙造。
并責令地方官慎選船戶。
着落分賠。
以專責成。
○又谕、姚祖同奏、知縣詳辦蠲緩遲延率混。
請核實查辦一摺。
蘭陽縣阖境、嘉慶二十四年蠲賸、并熟地民欠各款。
均着暫緩開徵。
該撫即督同藩司詳細徹查。
再行奏明辦理。
其該縣南岸韓村等一百四十三村莊。
如果查明實系種植稀少。
收成歉薄。
即一面将應徵本年及嘉慶二十五年丁耗錢漕。
并二十四年漕糧及民借耔種口糧等項。
概行停徵。
均緩至來年麥後秋後分别啟徵。
以纾積困。
該縣王渭、于災區蠲緩要務。
遲延率混。
殊屬玩視民瘼。
着先行交部議處。
○又谕、已革護總兵陳琴、因袒護屬員。
意存消弭。
發往新疆效力贖罪。
今其母陳蔡氏遣人赴京。
呈稱現年八十五歲。
祇此一子。
懇請留養。
着慶保确實查明。
如陳琴之母。
實系年老丁單。
即奏明準予留養。
若有虛捏。
即據實具奏。
不準留養。
○又谕、本年八旗圈馬。
毋庸派員查閱。
嗣後每遇兩翼輪管交代之時。
着該都統等核實查驗。
有無弊窦。
具奏一次。
○緩徵河南安陽、湯陰、臨漳、内黃、浚、永城、荥澤、睢、獲嘉、杞、儀封、舞陽、濟源、延津、太康、十五廳州縣水淹沙壓地畝新舊額賦。
○貸黑龍江所屬被水被雹災民倉谷。
并賞旗丁口糧。
○庚子。
以江西南安、贛州、甯都、三府州距省窎遠。
命嗣後秋審、及遣戍流徒各犯。
由該巡道就近審轉。
限期處分、照臬司例。
從協辦大學士總督孫玉庭等請也。
○雲南普洱鎮總兵官明保、因病請回旗。
允之。
○以緝獲雲南永北滋事在逃賊目。
予外委張連仲等、升擢有差。
○旌表守正捐軀直隸大城縣民嶽東波妻馬氏。
○辛醜。
命整饬内外旗營訓練。
谕内閣、朕恭閱嘉慶五年皇考仁宗睿皇帝實錄。
内載國家設兵。
原以衛民。
全在平時操練。
方能得用。
第承平日久。
文恬武嬉。
各營伍将弁。
往往自耽安逸。
竟不以操練為事。
而該管上司又複不加察查。
以緻日漸廢弛。
着各該督撫提鎮、務須随時
○皇太後宮問安。
○谕八旗都統副都統、本年七月。
曾降旨命八旗清查抱養民人之子。
予限三月。
茲據各旗都統等先後覆奏、朕一一披閱。
其中多寡不一。
亦有并無抱養之旗分。
均着遵照乾隆二十一年辦過章程辦理。
并着将各旗奏摺、彙交八旗都統副都統等、将另有别項情形者。
公同會議。
務臻妥善。
再行覆奏。
經此次清查之後。
如有不實不盡者。
日後發覺。
自都統以下、朕必按律懲治。
決不寬貸。
朕思此事不難于現在清查。
總期日後弊絕風清。
勿任仍習故轍。
是為至要。
若八旗都統等遵旨查奏後。
以為了事。
即置之不問。
必緻積重難返。
較前更甚。
則大不可也。
茲特再行申谕。
着八旗都統副都統等、務将嗣後如何定立章程。
永絕此弊。
勿為紙上空談。
一并悉心會議具奏。
特谕。
○工科給事中李遠烈、條陳銀庫各款。
得旨、大概情形。
均系切中時弊。
着軍機大臣議奏。
尋議、一、内庫設有木桶。
責成管庫司員逐日勾稽。
除留備用項外。
若收有成數。
即行平兌貯桶。
鎖固封識。
一、出納輕重。
全在秤法。
嗣後稽查科道到任。
眼同查較。
小有攲側。
即行整治。
比較大差。
另行造換。
一、銀庫筆帖式庫使書吏庫丁等銀。
由本庫秤放。
恐有夾帶偷漏、及以多報少情弊。
請赴内務府領給。
其支用内庫銀數。
仍奏明歸款。
一、饷鞘到庫。
定限五日劈鞘。
遲逾參奏。
如遇放俸放饷。
不能兼收饷鞘。
準其扣展。
一、嗣後無論何項。
戶部印付。
填寫日期。
方準付庫。
銀庫亦不論何項。
均于原付上填寫某月某日照數收訖字樣。
庶彼此互稽。
書吏無從延壓。
一、官生捐項。
向由銀号傾銷。
交庫兌收。
嗣後但視銀色不低。
銀面鑿有現開銀号字樣。
準其兌收。
不必銀号專攬。
傥庫員故意刁難。
多索添秤。
許上兌之人呈告。
從之。
○伊犁将軍慶祥奏、回戶粟谷歉收。
請抵交小麥。
允之。
○以江南京口内河水師副将倪起蛟、為福建海壇鎮總兵官。
○己亥。
谕内閣、李鴻賓奏、請修造黃河口官撥船隻、并酌量勻派造費一摺。
淮安黃河口官撥船隻。
現屆十年滿運。
應行修造。
據李鴻賓驗明船身破朽。
實應新造者一百九十隻。
着照所請、仍照舊案。
交江西各幫承造。
惟此項撥船。
系備六省南糧公用。
上屆成造不敷銀兩。
專在江西幫丁調劑銀内撥出。
未免偏枯。
此次除扣存正價外。
尚不敷增費銀四千五百八十兩零。
着在江蘇、安徽、浙江、江西、湖南、湖北等六省出運各幫内。
每船扣銀一兩。
其各幫減歇船隻。
下運補扣。
傥銀數尚不敷用。
仍歸承造之江西各幫補足。
該漕督即饬知各該糧道、将先經扣存正價及現扣增費。
迅速移解江西。
同江西道庫新舊扣款、一并給發領辦。
并準其先于江西司道庫内墊款興工。
以免遲誤。
嗣後令江安等六省糧道、于每年運船扣銀八錢外。
加扣二錢。
存留各道庫、以備将來成造撥船正價加價之費。
又據另片奏稱、此項撥船。
并淮關捐設、及由河工調用各船隻。
向來遇有風水損壞。
旗丁賠米之外。
又令賠船。
不勝苦累。
請量予調劑。
着悉照所議、分别攤賠修補。
捐造彙造。
并責令地方官慎選船戶。
着落分賠。
以專責成。
○又谕、姚祖同奏、知縣詳辦蠲緩遲延率混。
請核實查辦一摺。
蘭陽縣阖境、嘉慶二十四年蠲賸、并熟地民欠各款。
均着暫緩開徵。
該撫即督同藩司詳細徹查。
再行奏明辦理。
其該縣南岸韓村等一百四十三村莊。
如果查明實系種植稀少。
收成歉薄。
即一面将應徵本年及嘉慶二十五年丁耗錢漕。
并二十四年漕糧及民借耔種口糧等項。
概行停徵。
均緩至來年麥後秋後分别啟徵。
以纾積困。
該縣王渭、于災區蠲緩要務。
遲延率混。
殊屬玩視民瘼。
着先行交部議處。
○又谕、已革護總兵陳琴、因袒護屬員。
意存消弭。
發往新疆效力贖罪。
今其母陳蔡氏遣人赴京。
呈稱現年八十五歲。
祇此一子。
懇請留養。
着慶保确實查明。
如陳琴之母。
實系年老丁單。
即奏明準予留養。
若有虛捏。
即據實具奏。
不準留養。
○又谕、本年八旗圈馬。
毋庸派員查閱。
嗣後每遇兩翼輪管交代之時。
着該都統等核實查驗。
有無弊窦。
具奏一次。
○緩徵河南安陽、湯陰、臨漳、内黃、浚、永城、荥澤、睢、獲嘉、杞、儀封、舞陽、濟源、延津、太康、十五廳州縣水淹沙壓地畝新舊額賦。
○貸黑龍江所屬被水被雹災民倉谷。
并賞旗丁口糧。
○庚子。
以江西南安、贛州、甯都、三府州距省窎遠。
命嗣後秋審、及遣戍流徒各犯。
由該巡道就近審轉。
限期處分、照臬司例。
從協辦大學士總督孫玉庭等請也。
○雲南普洱鎮總兵官明保、因病請回旗。
允之。
○以緝獲雲南永北滋事在逃賊目。
予外委張連仲等、升擢有差。
○旌表守正捐軀直隸大城縣民嶽東波妻馬氏。
○辛醜。
命整饬内外旗營訓練。
谕内閣、朕恭閱嘉慶五年皇考仁宗睿皇帝實錄。
内載國家設兵。
原以衛民。
全在平時操練。
方能得用。
第承平日久。
文恬武嬉。
各營伍将弁。
往往自耽安逸。
竟不以操練為事。
而該管上司又複不加察查。
以緻日漸廢弛。
着各該督撫提鎮、務須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