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百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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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不分畛域。
實力嚴查。
認真防緝。
勿使一名竄入。
傥敢視查勘為具文。
并不實力偵緝。
緻有奸民闌入該境。
或再經朝鮮咨請查拏。
惟該将軍等是問。
恐不能當此重咎也。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達洪阿轉奏、據吹布藏呼圖克圖呈稱不赴西藏。
願帶伊侄喇固呼圖克圖、随護章嘉呼圖克圖之沙哩勒、前赴五台事畢來京謝恩等語。
呼圖克圖喇嘛等赴藏熬茶。
乃喇嘛分内要事。
今吹布藏呼圖克圖帶同伊侄喇固呼圖克圖、偕車登巴咱爾、赴五台山随護章嘉呼圖克圖之沙哩勒、亦屬當為之事。
惟該呼圖克圖等既已遠途跋涉。
事竣仍複來京謝恩。
于該呼圖克圖等赴藏熬茶習經。
未免有誤。
着寄知喀爾喀親王車登巴咱爾、轉饬該呼圖克圖等前赴五台事畢。
勿庸來京。
由彼即回遊牧。
仍照前奏赴藏熬茶習經。
以示朕矜恤呼圖克圖等至意。
将此谕令知之。
○奉天府府尹吉年、因病解任。
以直隸按察使文俊、為奉天府府尹。
陝西陝安道兆那蘇圖、為直隸按察使。
○以甘肅官兵剿賊。
駐劄黑錯四溝地方。
免番民本年應納官糧。
○戊午。
上詣安佑宮行禮。
○己未。
命陝甘總督布彥泰、撥銀一千九百八十八兩。
解赴和阗。
備道光二十八年經費。
○緩徵山東濟甯、章邱鄒平、長山、新城、齊東、濟陽、臨邑、長清、德、德平、泰安、陽信、樂陵、商河、利津、甯陽、鄒、滕、陽谷、壽張、菏澤、城武、钜野、郓城、濮、朝城、恩、夏津、魚台、陵、惠民、邱、海豐、濱、沾化、滋陽、峄、單、曹、觀城、聊城、博平、茌平、莘、冠、博興、樂安、壽光、昌邑、濰、高密、金鄉、嘉祥、平原、堂邑、武城、平度、臨清、高苑、禹城、蒲台、益都、臨淄、郯城、館陶、六十六州縣暨德州、東昌、臨清、濟甯、四衛被水被雹被風被旱被蟲村莊新舊額賦。
○庚申。
上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辛酉。
上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侍膳。
○壬戌。
皇太後聖壽節。
遣官祭太廟後殿。
奉先殿。
上率皇子暨王公大臣、詣绮春園行慶賀禮。
衆官于長信門外行禮。
○詣皇太後前侍膳 ○癸亥。
上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以翰林院侍講學士溫葆淳、為順天武鄉試正考官。
詹事府少詹事葉觐儀、為副考官。
○甲子。
谕軍機大臣等、前據奕湘等奏、查勘泊岸工程并酌改草倉河水道一摺。
當以草倉河水道事關重大。
是否必須酌改。
饬令據實覆奏。
茲據奏稱實在糊塗疏忽。
請從重治罪。
該将軍等于此等重大事件。
曾經面谕毋庸更改。
該将軍亦面奏毋庸辦理。
辄複率意會銜奏請酌辦。
實屬冒昧糊塗。
出乎意想之外。
奕湘等着傳旨嚴行申饬。
所有泊岸工程。
仍着照舊妥辦。
将此谕令知之。
○乙醜。
除江蘇丹徒縣被水淹廢沙地十五頃四十九畝有奇額賦。
○丙寅。
谕内閣、柏葰等奏、請将江蘇省完漕大戶小戶等名目概行禁絕等語。
據稱查明江蘇向來完漕。
紳富謂之大戶。
庶民謂之小戶。
以大戶之短交。
取償于小戶。
因而刁劣紳衿。
挾制官吏。
索取白規。
大戶包攬小戶。
小戶附托大戶。
又有包戶之名。
以緻畸輕畸重。
衆怨沸騰。
紛紛滋事。
又旗丁津貼原有定額。
近來總以米色為詞。
多方挑斥。
逐漸加增。
是幫船多取一分于官。
州縣即多取一分于民。
種種弊端。
關系非輕。
若不及早整頓。
贻患何所底止。
着兩江總督、江蘇巡撫、認真查察。
所有前項大戶小戶包戶各名目。
概行禁絕。
一律均收。
尤不準旗丁額外多索幫費。
傥敢抗違不遵。
或州縣中竟有浮收入己情事。
即行據實嚴參。
從重治罪。
毋稍瞻徇。
以肅漕務而清弊源。
○欽差戶部左侍郎柏葰等奏、審明江蘇昭文縣匪徒金得順等滋事全案犯證。
查此案金得順欲圖包漕不遂。
商同與已革漕書薛正安素有嫌隙之季萃。
捏稱秋收歉薄。
漕糧全緩。
系薛正安舞弊差追。
激怒衆心。
糾約現犯曹明等至薛正安家滋鬧。
薛正安赴縣喊禀。
金得順等複至縣喧嚷。
将大堂暖閣栅欄擠壞而逸。
後複毆斃下鄉訪緝之眼線錢汶奎、陸大啟二名。
迨署縣何士祁帶役下鄉摉捕。
金得順、季萃、又複糾衆抗拒。
經該府會督營縣先後獲犯到案。
該督等定拟各犯罪名。
除金得順季萃二名業經恭請王命正法外。
其拟絞之曹明等五名。
聚衆拒捕屬實。
拟流之張二等二十八名。
拟杖之沈苗順等二十二名。
供詞亦俱與原案吻合。
是各犯情罪均屬相符。
至薛正安一犯。
在金得順等滋事案内。
并無不法重情。
經升任撫臣李星沅、于另案拟流。
實力嚴查。
認真防緝。
勿使一名竄入。
傥敢視查勘為具文。
并不實力偵緝。
緻有奸民闌入該境。
或再經朝鮮咨請查拏。
惟該将軍等是問。
恐不能當此重咎也。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達洪阿轉奏、據吹布藏呼圖克圖呈稱不赴西藏。
願帶伊侄喇固呼圖克圖、随護章嘉呼圖克圖之沙哩勒、前赴五台事畢來京謝恩等語。
呼圖克圖喇嘛等赴藏熬茶。
乃喇嘛分内要事。
今吹布藏呼圖克圖帶同伊侄喇固呼圖克圖、偕車登巴咱爾、赴五台山随護章嘉呼圖克圖之沙哩勒、亦屬當為之事。
惟該呼圖克圖等既已遠途跋涉。
事竣仍複來京謝恩。
于該呼圖克圖等赴藏熬茶習經。
未免有誤。
着寄知喀爾喀親王車登巴咱爾、轉饬該呼圖克圖等前赴五台事畢。
勿庸來京。
由彼即回遊牧。
仍照前奏赴藏熬茶習經。
以示朕矜恤呼圖克圖等至意。
将此谕令知之。
○奉天府府尹吉年、因病解任。
以直隸按察使文俊、為奉天府府尹。
陝西陝安道兆那蘇圖、為直隸按察使。
○以甘肅官兵剿賊。
駐劄黑錯四溝地方。
免番民本年應納官糧。
○戊午。
上詣安佑宮行禮。
○己未。
命陝甘總督布彥泰、撥銀一千九百八十八兩。
解赴和阗。
備道光二十八年經費。
○緩徵山東濟甯、章邱鄒平、長山、新城、齊東、濟陽、臨邑、長清、德、德平、泰安、陽信、樂陵、商河、利津、甯陽、鄒、滕、陽谷、壽張、菏澤、城武、钜野、郓城、濮、朝城、恩、夏津、魚台、陵、惠民、邱、海豐、濱、沾化、滋陽、峄、單、曹、觀城、聊城、博平、茌平、莘、冠、博興、樂安、壽光、昌邑、濰、高密、金鄉、嘉祥、平原、堂邑、武城、平度、臨清、高苑、禹城、蒲台、益都、臨淄、郯城、館陶、六十六州縣暨德州、東昌、臨清、濟甯、四衛被水被雹被風被旱被蟲村莊新舊額賦。
○庚申。
上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辛酉。
上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侍膳。
○壬戌。
皇太後聖壽節。
遣官祭太廟後殿。
奉先殿。
上率皇子暨王公大臣、詣绮春園行慶賀禮。
衆官于長信門外行禮。
○詣皇太後前侍膳 ○癸亥。
上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以翰林院侍講學士溫葆淳、為順天武鄉試正考官。
詹事府少詹事葉觐儀、為副考官。
○甲子。
谕軍機大臣等、前據奕湘等奏、查勘泊岸工程并酌改草倉河水道一摺。
當以草倉河水道事關重大。
是否必須酌改。
饬令據實覆奏。
茲據奏稱實在糊塗疏忽。
請從重治罪。
該将軍等于此等重大事件。
曾經面谕毋庸更改。
該将軍亦面奏毋庸辦理。
辄複率意會銜奏請酌辦。
實屬冒昧糊塗。
出乎意想之外。
奕湘等着傳旨嚴行申饬。
所有泊岸工程。
仍着照舊妥辦。
将此谕令知之。
○乙醜。
除江蘇丹徒縣被水淹廢沙地十五頃四十九畝有奇額賦。
○丙寅。
谕内閣、柏葰等奏、請将江蘇省完漕大戶小戶等名目概行禁絕等語。
據稱查明江蘇向來完漕。
紳富謂之大戶。
庶民謂之小戶。
以大戶之短交。
取償于小戶。
因而刁劣紳衿。
挾制官吏。
索取白規。
大戶包攬小戶。
小戶附托大戶。
又有包戶之名。
以緻畸輕畸重。
衆怨沸騰。
紛紛滋事。
又旗丁津貼原有定額。
近來總以米色為詞。
多方挑斥。
逐漸加增。
是幫船多取一分于官。
州縣即多取一分于民。
種種弊端。
關系非輕。
若不及早整頓。
贻患何所底止。
着兩江總督、江蘇巡撫、認真查察。
所有前項大戶小戶包戶各名目。
概行禁絕。
一律均收。
尤不準旗丁額外多索幫費。
傥敢抗違不遵。
或州縣中竟有浮收入己情事。
即行據實嚴參。
從重治罪。
毋稍瞻徇。
以肅漕務而清弊源。
○欽差戶部左侍郎柏葰等奏、審明江蘇昭文縣匪徒金得順等滋事全案犯證。
查此案金得順欲圖包漕不遂。
商同與已革漕書薛正安素有嫌隙之季萃。
捏稱秋收歉薄。
漕糧全緩。
系薛正安舞弊差追。
激怒衆心。
糾約現犯曹明等至薛正安家滋鬧。
薛正安赴縣喊禀。
金得順等複至縣喧嚷。
将大堂暖閣栅欄擠壞而逸。
後複毆斃下鄉訪緝之眼線錢汶奎、陸大啟二名。
迨署縣何士祁帶役下鄉摉捕。
金得順、季萃、又複糾衆抗拒。
經該府會督營縣先後獲犯到案。
該督等定拟各犯罪名。
除金得順季萃二名業經恭請王命正法外。
其拟絞之曹明等五名。
聚衆拒捕屬實。
拟流之張二等二十八名。
拟杖之沈苗順等二十二名。
供詞亦俱與原案吻合。
是各犯情罪均屬相符。
至薛正安一犯。
在金得順等滋事案内。
并無不法重情。
經升任撫臣李星沅、于另案拟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