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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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出現到底是他記憶的錯覺,抑或心靈的感應,又有什麼不同!那是他的職責,亦是他的願望,将他自身置于神明的位置去愛她,同時又将他自身置于她的位置去向神明呼喚:“來吧,來吧,來吧,來吧。
”這就是他所能做到的一切。
多麼微不足道!但是每個人隻能按照自己的能力和禀賦各盡所能[14],而他知道他自己的能力非常渺小。
“一個英國老婦人和一隻很小、很小的黃蜂,”他一邊暗自思忖一邊走出神廟,步入大雨傾盆、灰蒙蒙的清晨。
“看似微不足道,它仍舊比我是我自己更加意味深長。
” *** [1]圖卡拉姆(Tukaram,1577,1598或1608—1650),印度最偉大的馬拉塔語(Marathi)作家,被認為是最著名的毗濕奴宗教運動(Varkari)的聖人和體現印度教宗教虔誠(以對一個神的虔誠信奉求得自身的解脫)的精神詩人。
他是主神毗濕奴的化身之一維塔拉(Vittala)或維托巴(Vithoba)的崇信者。
[2]馬烏:馬烏的景緻和建築取自印度的兩個中部小邦:恰達布爾(Chhatarpur)和代瓦斯(Dewas)。
其居民是虛構的,尤其沒有老年邦主的原型。
克利須那節是對于克利須那降生慶典的逼真描寫,我在大代瓦斯的宮殿中參加了九天的慶典活動,對我來說這是我在印度最為奇特、印象最為深刻的一段經曆。
代瓦斯曾屬于王朝時代的馬拉塔,圖卡拉姆是一位馬拉塔的聖人(而且是第三十一章曾提到過的西瓦吉的朋友)。
馬烏是恰達布爾邦的一個地名——按照《雪山神女之山》引用過的一封一九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至十月一日寫給G·L·狄金森的信中的說法,是當地政治專員“最喜歡的野餐地點”。
《雪山神女之山》中對于克利須那降生慶典的描述與本章中的描寫類同之處不勝枚舉。
[3]他們是終年在田裡辛苦勞作的佃農,有些人隻把他們稱為真正的印度:這令人想起貝拿勒斯的一位中學校長(W·S·阿莫爾),“他對每一評論的回答都是‘這是煽動叛亂’或者‘可那些終年在田裡辛苦勞作的佃農才是真正的印度’”(《印度日記》,一九一三年一月七日)。
也請。
[4]當然應是“神就是愛”,由于筆誤,将“GodisLove”誤寫成了“GodsiLove”。
[5]“神是就愛”:福斯特于一九一三年一月十日在莫卧兒薩萊(MoghulSarai)火車站曾親眼見到過這樣一個題銘,用大寫字母镌刻在大理石材料上。
[6]《歡樂之夜》(NightsofGladness):這支著名的華爾茲舞曲為查爾斯·安克利夫(CharlesAncliffe,1880—1952)在一九一二年所作,在《雪山神女之山》中就由這麼一支樂隊演奏過,在印度極為流行,或許是因為其開始的主旋律是由一個下降的五音音階構成的。
[7]這隻黃蜂實為莫爾太太初到印度時在自己的卧室所見,參見第三章。
同時可參見第四章中關于上帝的恩澤能否澤被黃蜂等動物、植物乃至細菌、泥漿的問題之探讨。
[8]伯利恒(Bethlehem),耶路撒冷以南西岸地區一城鎮,為傳說中耶稣的誕生地。
[9]戈庫爾村(在那個含混模糊的神話故事裡相當于伯利恒):戈庫爾位于馬圖拉(Mathura或Muttra)附近,相傳是克利須那的誕生地。
福斯特本人的描述可參見《雪山神女之山》中“克利須那降生慶典”部分,其依據是《薄伽梵往世書》(BhagavadPurana)第十卷中的記載。
[10]希律王(Herod),《聖經》中以殘暴著稱的猶太國王,為除掉尚處于襁褓中的耶稣,下令殺死伯利恒所有兩歲以下的兒童。
見《新約·馬太福音》第二章。
[11]布林達班放蕩的擠奶姑娘:布林達班(應是弗林達班[Vrindaban],位于馬圖拉附近)的擠奶姑娘是大神克利須那年輕時與之嬉戲玩樂的擠奶女工(參見第七章中戈德博爾演唱的歌曲)。
有關克利須那喜歡嬉鬧娛樂的性格,福斯特在《憂郁男孩》(《聽衆》一九五七年三月十四日;阿賓格版文集,卷十六)中寫道:“他很喜歡惡作劇。
玩得興起他會偷走正在沐浴的牧牛姑娘們的衣服,把它們挂在一棵樹上。
要不然,他就偷黃油。
” [12]把自己的頭巾一把火燒掉:福斯特在代瓦斯曾親眼見過頭巾被點燃的惡作劇,見其印度日記,一九一三年一月一日,及《雪山神女之山》(一九五三年版,25頁)。
[13]班度族的戰争:即《摩诃婆羅多》中描寫的“十八天戰争”,結果班度族(即班度王的五個王子)打敗了他們的堂兄弟科拉族,在其中克利須那充當了阿朱那(《摩诃婆羅多》中的英雄)的戰車禦者。
[14]每個人按照自己的能力和禀賦各盡所能:這句話也許是在引用卡爾·馬克思的格言:“各盡所能,各取所需。
”
”這就是他所能做到的一切。
多麼微不足道!但是每個人隻能按照自己的能力和禀賦各盡所能[14],而他知道他自己的能力非常渺小。
“一個英國老婦人和一隻很小、很小的黃蜂,”他一邊暗自思忖一邊走出神廟,步入大雨傾盆、灰蒙蒙的清晨。
“看似微不足道,它仍舊比我是我自己更加意味深長。
” *** [1]圖卡拉姆(Tukaram,1577,1598或1608—1650),印度最偉大的馬拉塔語(Marathi)作家,被認為是最著名的毗濕奴宗教運動(Varkari)的聖人和體現印度教宗教虔誠(以對一個神的虔誠信奉求得自身的解脫)的精神詩人。
他是主神毗濕奴的化身之一維塔拉(Vittala)或維托巴(Vithoba)的崇信者。
[2]馬烏:馬烏的景緻和建築取自印度的兩個中部小邦:恰達布爾(Chhatarpur)和代瓦斯(Dewas)。
其居民是虛構的,尤其沒有老年邦主的原型。
克利須那節是對于克利須那降生慶典的逼真描寫,我在大代瓦斯的宮殿中參加了九天的慶典活動,對我來說這是我在印度最為奇特、印象最為深刻的一段經曆。
代瓦斯曾屬于王朝時代的馬拉塔,圖卡拉姆是一位馬拉塔的聖人(而且是第三十一章曾提到過的西瓦吉的朋友)。
馬烏是恰達布爾邦的一個地名——按照《雪山神女之山》引用過的一封一九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至十月一日寫給G·L·狄金森的信中的說法,是當地政治專員“最喜歡的野餐地點”。
《雪山神女之山》中對于克利須那降生慶典的描述與本章中的描寫類同之處不勝枚舉。
[3]他們是終年在田裡辛苦勞作的佃農,有些人隻把他們稱為真正的印度:這令人想起貝拿勒斯的一位中學校長(W·S·阿莫爾),“他對每一評論的回答都是‘這是煽動叛亂’或者‘可那些終年在田裡辛苦勞作的佃農才是真正的印度’”(《印度日記》,一九一三年一月七日)。
也請。
[4]當然應是“神就是愛”,由于筆誤,将“GodisLove”誤寫成了“GodsiLove”。
[5]“神是就愛”:福斯特于一九一三年一月十日在莫卧兒薩萊(MoghulSarai)火車站曾親眼見到過這樣一個題銘,用大寫字母镌刻在大理石材料上。
[6]《歡樂之夜》(NightsofGladness):這支著名的華爾茲舞曲為查爾斯·安克利夫(CharlesAncliffe,1880—1952)在一九一二年所作,在《雪山神女之山》中就由這麼一支樂隊演奏過,在印度極為流行,或許是因為其開始的主旋律是由一個下降的五音音階構成的。
[7]這隻黃蜂實為莫爾太太初到印度時在自己的卧室所見,參見第三章。
同時可參見第四章中關于上帝的恩澤能否澤被黃蜂等動物、植物乃至細菌、泥漿的問題之探讨。
[8]伯利恒(Bethlehem),耶路撒冷以南西岸地區一城鎮,為傳說中耶稣的誕生地。
[9]戈庫爾村(在那個含混模糊的神話故事裡相當于伯利恒):戈庫爾位于馬圖拉(Mathura或Muttra)附近,相傳是克利須那的誕生地。
福斯特本人的描述可參見《雪山神女之山》中“克利須那降生慶典”部分,其依據是《薄伽梵往世書》(BhagavadPurana)第十卷中的記載。
[10]希律王(Herod),《聖經》中以殘暴著稱的猶太國王,為除掉尚處于襁褓中的耶稣,下令殺死伯利恒所有兩歲以下的兒童。
見《新約·馬太福音》第二章。
[11]布林達班放蕩的擠奶姑娘:布林達班(應是弗林達班[Vrindaban],位于馬圖拉附近)的擠奶姑娘是大神克利須那年輕時與之嬉戲玩樂的擠奶女工(參見第七章中戈德博爾演唱的歌曲)。
有關克利須那喜歡嬉鬧娛樂的性格,福斯特在《憂郁男孩》(《聽衆》一九五七年三月十四日;阿賓格版文集,卷十六)中寫道:“他很喜歡惡作劇。
玩得興起他會偷走正在沐浴的牧牛姑娘們的衣服,把它們挂在一棵樹上。
要不然,他就偷黃油。
” [12]把自己的頭巾一把火燒掉:福斯特在代瓦斯曾親眼見過頭巾被點燃的惡作劇,見其印度日記,一九一三年一月一日,及《雪山神女之山》(一九五三年版,25頁)。
[13]班度族的戰争:即《摩诃婆羅多》中描寫的“十八天戰争”,結果班度族(即班度王的五個王子)打敗了他們的堂兄弟科拉族,在其中克利須那充當了阿朱那(《摩诃婆羅多》中的英雄)的戰車禦者。
[14]每個人按照自己的能力和禀賦各盡所能:這句話也許是在引用卡爾·馬克思的格言:“各盡所能,各取所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