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篇 賈誼與鼂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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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漢初建長沙國,封吳芮為長沙王。

    賈誼所傅者系第五世長沙王吳産(産,一作著)。

     〔8〕梁懷王太傅梁懷王指漢文帝少子劉揖(?—前170)。

    《漢書·賈誼傳》載,賈誼被貶長沙後歲餘,文帝召見賈誼。

    “上因感鬼神事,而問鬼神之本。

    誼具道所以然之故。

    ”“乃拜誼為梁懷王太傅。

    懷王,上少子,愛,而好書,故令誼傅之”。

     〔9〕淮南厲王四子淮南厲王即文帝庶弟劉長,因謀叛罪押赴四川,中途不食而死,文帝甚悔,後分封其子安、勃、賜、良四人為列侯。

    賈誼“知上必将複王之”,将不利于國,上疏谏阻。

     〔10〕陳政事《漢書·賈誼傳》載,誼曾多次上疏陳述政事,這些疏稱為《陳政事疏》,或稱《治安策》。

    以下引文即《治安策》中語。

     〔11〕鼂錯(前200—前154)西漢颍川(今河南禹縣)人,曆任博士、禦史大夫。

    《漢書·藝文志》著錄《鼂錯》三十一篇。

     〔12〕張恢西漢轵縣(今河南濟源)人。

    《漢書·袁盎鼂錯傳》載:鼂錯“學申商刑名于轵張恢生所”。

    唐顔師古注:“轵縣之儒生姓張名恢,錯從之受申商法也。

    ” 〔13〕袁盎(?—前148)即爰盎,字絲,西漢楚人,後徙安陵(今陝西鹹陽)。

    文帝時為郎中,後為太常。

    申屠嘉(?—前155),西漢梁(郡治今河南商丘)人,文帝時為禦史大夫,官至丞相。

    《漢書·袁盎鼂錯傳》載:“錯又言宜削諸侯事,及法令可更定者,書凡三十篇。

     孝文雖不盡聽,然奇其材。

    當是時,太子善錯計策,袁盎諸大功臣多不好錯。

    景帝即位,以錯為内史。

    錯數請間言事,辄聽,幸傾九卿,法令多所更定。

    丞相申屠嘉心弗便。

    ” 〔14〕說削吳《漢書·荊燕吳傳》載:“朝錯為太子家令,得幸皇太子,數從容言吳過可削。

    數上書說之,文帝寬,不忍罰,以此吳王日益橫。

    ”及景帝即位,錯為禦史大夫,上書請削吳。

    朝錯,即鼂錯; “王天下半”,《漢書·荊燕吳傳》及《史記·吳王濞列傳》均作“分天下半”。

     〔15〕窦嬰(?—前131)字王孫,西漢觀津(今河北衡水)人。

     景帝時拜大将軍,武帝時為丞相。

    《漢書·袁盎鼂錯傳》載,鼂錯為禦史大夫,“請諸侯之罪過,削其支郡。

    奏上,上(令)公卿列侯宗室(雜議),莫敢難,獨窦嬰争之,由此與錯有隙”。

     〔16〕吳楚七國反《漢書·景帝本紀》載:前元三年(前154) 正月,“吳王鼂、膠西王卬、楚王戊、趙王遂、濟南王辟光、菑川王賢、膠東王雄渠皆舉兵反。

    大赦天下,遣太尉亞夫、大将軍窦嬰将兵擊之,斬禦史大夫鼂錯以謝七國”。

    二月,“諸将破七國,斬首十餘萬級。

    追斬吳王濞于丹徒。

    膠西王卬、楚王戊、趙王遂、濟南王辟光、菑川王賢、膠東王雄渠皆自殺”。

     〔17〕文帝應作“景帝”。

     〔18〕改正朔,易服色《漢書·賈誼傳》載:“誼以為漢興二十餘年,天下和洽,宜當改正朔,易服色制度,定官名,興禮樂。

    乃草具其儀法,色上黃,數用五,為官名悉更,奏之。

    文帝謙讓未皇也。

    ” 按秦以十月為歲首,色尚黑。

    據《漢書·武帝紀》,至太初元年始“以正月為歲首。

    色上黃”。

     〔19〕“賈生鼂錯明申商”語見《史記·太史公自序》:“自曹參薦蓋公言黃老,而賈生、鼂錯明申、商。

    ”申、商,指申不害和商鞅。

     〔20〕“為人陗直刻深”語見《漢書·袁盎鼂錯傳》:“錯為人陗直刻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