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節 億萬富豪陳水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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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百萬元的股票,在四五年内炒成五千萬元? 其次,就以阿扁卸任台北市長前一年,即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十五日,向監察院申報的财産來看,阿扁的股票面值總額是一千零一十四萬兩千四百三十元,約合一百萬股,這裡面還包括獨子陳緻中十四萬五千股以票面價核算一百四十五萬元的南亞科技股票。

    這個數字跟卸任市長後一年的“總統”候選人财産作比較,就會發現異常增加了五六十萬股的股票。

    阿扁卸任市長後,減少收入,還可以大買小市民想都不敢想的五六十萬股股票,确實難以向社會交代,難道說,阿扁的道德标準,是可以将支持者的政治獻金拿來買股票據為己有嗎? 這些疑點隻要陳水扁将股票進出記錄及财源全部攤在陽光下,就可以解開,但阿扁敢嗎?肯嗎? 另外,在存款方面,疑窦更多,因為股票的異動與浮動較大,較不易厘清問題。

    但是存款部分,除了利息的孳生外,進出是否有問題,是很清楚的。

    更何況,阿扁股票連年以來隻增不減。

     存款突然巨幅暴增 依據阿扁擔任台北市長第一年,即一九九五年三月八日申報的财産,存款是新台币一千一百六十七萬九千三百六十四元;但到了二零零四年二月初“總統”候選人申報的存款,卻暴增為五千四百三十八萬零三百九十五元,增加了四五倍。

    阿扁當台北市長的薪俸,一九九五年的月俸是十四萬兩千七百三十元,到了一九九八年底卸任時,月棒不過十七萬四千兩百四十元。

    四年市長月俸所得合計新台币七百六十一萬八千一百四十元,加上年終獎金與退職金,不吃、不喝、不用,頂多千萬,但阿扁如何能在短短四五年内将存款增加四千三百萬元? 尤其,依據監察院的公職人員财産申報材料,阿扁在卸任市長前一年,即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的存款,約250萬元,陳水扁家人财産總計約新台币17388395元~18188395元。

     附注:1.本資料根據陳水扁參加二零零四年“總統”大選所申報候選人财産資料估算。

     2.股票價值依二零零四年二月股價為準,陳水扁陣營自估約三千五百萬元。

     3.陳水扁獨子陳緻中與獨女陳幸妤已年滿二十歲,所以陳水扁依法免申報其财産,因此除非陳水扁主動公布,否則無從得知其子女現在擁有多少其他财産。

     4.存款部分皆挂名陳水扁與吳淑珍,但在陳水扁名下的選舉賬戶占33968567元隻有五百二十萬六千三百九十七元。

     但是,阿扁卸任市長後一年,即到了一九九九年,短短兩年的時間,其存款竟然一舉暴增到五千四百多萬元,足足增加了十倍,這大筆存款都存在陳水扁及吳淑珍的名下,并非存在“福爾摩沙基金會”名下,更是惹人争議。

     阿扁卸任市長後,鎮日忙于争取民進黨内“總統”候選人初選提名,緊接着就投入大選,按實際情形,根本無暇去執行他的老本行律師業務,加上這兩年間,阿扁其他财産隻增不減,所以很明顯的,這筆巨額存款來源有嚴重問題。

     根據阿扁申報的内容,五千四百多萬元存款中的三千三百九十多萬元,是财團企業及支持者的選舉政治獻金,但是将選舉獻金挂在自己名下,視為“家産”,難免有瑕疵,按理說,他應将這些捐獻款項置于“福爾摩沙基金會”名下,至少表面上好看一些,對支持者也比較有個交代。

     但是,扣除這筆政治獻金,阿扁在二零零四年二月的存款,也多達兩千零四十一萬餘元,這跟阿扁卸任市長前一年申報的五百二十萬餘元相比,也是在短短兩年間暴增了一千五百萬元存款,這個數字,如加上這段時間股票的暴增,怎麼算,阿扁的财産來源都有大問題。

    總之,陳水扁應全面攤開來向人民說清楚。

    否則他如何自圓其說“阿扁沒包袱,黑金才能除”的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