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七 志第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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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
是後愍懷太子見殺之罰也。
天戒若曰,夫設險擊柝,所以固其國,儲積戒器,所以戒不虞。
今冢嗣将傾,社稷将泯,禁兵無所複施,皇旅又将誰衛。
帝後不悟,終喪四海,是其應也。
張華、閻纂皆曰,武庫火而氐羌反,太子見廢,則四海可知。
" 八年十一月,高原陵火。
是時賈後兇恣,賈谧擅朝,惡積罪稔,宜見誅絕。
天戒若曰,臣妾之不可者,雖親貴莫比,猶宜忍而誅之,如吾燔高原陵也。
帝既眊弱,而張華又不納裴頠、劉卞之謀,故後遂與谧殺太子也。
幹寶以為"高原陵火,太子廢之應。
漢武帝世,高園便殿火,董仲舒對與此占同"。
永康元年,帝納皇後羊氏,後将入宮,衣中忽有火,衆鹹怪之。
永興元年,成都王遂廢後,處之金墉城。
是後還立,立而複廢者四。
又诏賜死,荀藩表全之。
雖來還在位,然憂逼折辱,終古未聞。
此孽火之應也。
永興二年七月甲午,尚書諸曹火起,延崇禮闼及閣道。
夫百揆王化之本,王者棄法津之應也。
後清河王覃入嗣,不終于位,又殺太子之罰也。
孝懷帝永嘉四年十一月,襄陽火,燒死者三千餘人。
是時王如自号大将軍、司雍二州牧,衆四五萬,攻略郡縣。
此下陵上,陽失其節之應也。
元帝太興中,王敦鎮武昌,武昌災,火起,興衆救之,救于此而發于彼,東西南北數十處俱應,數日不絕。
舊說所謂"濫炎妄起,雖興師衆,不能救之"之謂也。
幹寶以為"此臣而君行,亢陽失節,是為王敦陵上,有無君之心,故災也。
" 永昌二年正月癸巳,京師大火。
三月,饒安、東光、安陵三縣火,燒七千餘家,死者萬五千人。
明帝太甯元年正月,京都火。
是時王敦威侮朝廷,多行無禮,内外臣下鹹懷怨毒,極陰生陽也。
成帝鹹和二年五月,京師火。
康帝建元元年七月庚申,吳郡災。
穆帝永和五年六月,震災石季龍太武殿及兩廟端門。
震災月餘乃滅,金石皆盡。
其後季龍死,大亂,遂滅亡。
海西公太和中,郗愔為會稽太守。
六月大旱災,火燒數千家。
延及山陰倉米數百萬斛,炎煙蔽天,不可撲滅。
此亦桓溫強盛,将廢海西,極陰生陽之應也。
孝武帝甯康元年三月,京師風火大起。
是時桓溫入朝,志在陵上,少主踐位,人懷憂恐,此與太甯火事同。
太元十年正月,國子學生因風放火,焚房百餘間。
是後考課不厲,賞黜無章。
蓋有育才之名,而無收賢之實,此不哲之罰先兆也。
十三年十二月乙未,延賢堂災。
是月丙申,螽斯則百堂及客館、骠騎府庫皆災。
于時朝多弊政,衰陵日兆,不哲之罰,皆有象類。
主相不悟,終至亂亡。
會稽王道子寵幸尼及姏母,各樹用其親戚,乃至出入宮掖,禮見人主。
天戒若曰,登延賢堂及客館者多非其人,故災之也。
又,孝武帝更不立皇後,寵幸微賤張夫人,夫人驕妒,皇子不繁,乖"螽斯則百"之道,故災其殿焉。
道子複賞賜不節,故府庫被災,斯亦其罰也。
安帝隆安二年三月,龍舟二乘災,是水沴火也。
其後桓玄篡位,帝乃播越。
天戒若曰,王者流遷,不複禦龍舟,故災之耳。
元興元年八月庚子,尚書下舍曹火。
時桓玄遙錄尚書,故天火,示不複居也。
三年,盧循攻略廣州,刺史吳隐之閉城固守。
其十月壬戌夜,火起。
時百姓避寇盈滿城内,隐之懼有應賊者,但務嚴兵,不先救火。
由是府舍焚蕩,燒死者萬餘人,因遂散潰,悉為賊擒。
義熙四年七月丁酉,尚書殿中吏部曹火。
九年,京都大火,燒數千家。
十一年,京都所在大行火災,吳界尤甚。
火防甚峻,猶自不絕。
王弘時為吳郡,晝在聽事,見天上有一赤物下,狀如信幡,遙集路南人家屋上,火即大發。
弘知天為之災,故不罪火主。
此帝室衰微之應也。
《傳》曰:"修宮室,飾台榭,内淫亂,犯親戚,侮兄弟,則稼穑不成。
" 說曰:土,中央,生萬物者也。
其于王者,為内事,宮室、夫婦、親屬,亦相生者也。
古者天子諸侯,宮廟大小高卑有制,後夫人媵妾多少有度,九族親疏長幼有序。
孔子曰:"禮,與其奢也,甯儉。
"故禹卑宮室,文王刑于寡妻,此聖人之所以昭教化也。
如此,則土得其性矣。
若乃奢淫驕慢,則土失其性。
亡水旱之災而草木百谷不熟,是為稼穑不成。
吳孫皓時,常歲無水旱,苗稼豐美而實不成,百姓以饑,阖境皆然,連歲不已。
吳人以為傷露,非也。
案劉向《春秋說》曰"水旱當書,不書水旱而曰大無麥禾者,土氣不養,稼穑不成",此其義也。
皓初遷都武昌,尋還建邺,又起新館,綴飾珠玉,壯麗過甚,破壞諸營,增廣苑囿,犯暑妨農,官私疲怠。
《月令》,季夏不可以興土功, 皓皆冒之。
此修宮室飾台榭之罰也。
元帝太興二年,吳郡、吳興、東陽無麥禾,大饑。
成帝鹹和五年,無麥禾,天下大饑。
穆帝永和十年,三麥不登。
十二年,大無麥。
孝武太元六年,無麥禾,天下大饑。
安帝元興元年,無麥禾,天下大饑。
《傳》曰:"好戰攻,輕百姓,飾城郭,侵邊境,則金不從革。
" 說曰:金,西方,萬物既成,殺氣之始也。
故立秋而鷹隼擊,秋分而微霜降。
其于王事,出軍行師,把旄杖钺,誓士衆,抗威武,所以征叛逆,止暴亂也。
《詩》雲:"有虔執钺,如火烈烈。
"又曰:"載戢幹戈,載橐弓矢。
"動靜應宜,說以犯難,人忘其死,金得其性矣。
若乃貪欲恣睢,務立威勝,不重人命,則金失其性。
蓋工冶鑄金鐵,冰滞涸堅,不成者衆,乃為變怪,是為金不從革。
魏時張掖石瑞,雖是晉之符命,而于魏為妖。
好攻戰,輕百姓,飾城郭,侵邊境,魏氏三祖皆有其事。
石圖發于非常之文,此不從革之異也。
晉定大業,多斃曹氏,石瑞文"大讨曹"之應也。
案劉歆以《春秋》石言于晉,為金石同類也,是為金不從革,失其性也,劉向以為石白色為主,屬白祥。
魏明帝青龍中,盛修宮室,西取長安金狄,承露槃折,聲聞數十裡,金狄泣,于是因留霸城。
此金失其性而為異也。
吳時,曆陽縣有岩穿,似印,鹹雲"石印封發,天下太平"。
孫皓天玺元年,印發。
又,陽羨山有石穴,長十餘丈。
皓初修武昌宮,有遷都之意。
是時武昌為離宮。
班固雲"離宮與城郭同占",飾城郭之謂也。
其寶鼎三年後,皓出東關,遣丁奉至合肥,建衡三年皓又大舉出華裡,侵邊境之謂也。
故令金失其性,卒面縛而吳亡。
惠帝元康三年閏二月,殿前六鐘皆出涕,五刻止。
前年賈後殺楊太後于金墉城,而賈後為惡不止,故鐘出涕,猶傷之也。
永興元年,成都伐長沙,每夜戈戟鋒有火光如懸燭。
此輕人命,好攻戰,金失其性而為光變也。
天戒若曰,兵猶火也,不戢将自焚。
成都不悟,終以敗亡。
懷帝永嘉元年,項縣有魏豫州刺史賈逵石碑,生金可采,此金不從革而為變也。
五月,汲桑作亂,群寇飙起。
清河王覃為世子時,所佩金鈴忽生起如粟者,康王母疑不祥,毀棄之。
及後為惠帝太子,不終于位,卒為司馬越所殺。
愍帝建興五年,石言于平陽。
是時帝蒙塵亦在平陽,故有非言之物而言,妖之大者。
俄而帝為逆胡所弑。
元帝永昌元年,甘卓将襲王敦,既而中止。
及還,家多變怪,照鏡不見其頭。
此金失其性而為妖也。
尋為敦所襲,遂夷滅。
石季龍時,邺城鳳陽門上金鳳皇二頭飛入漳河。
海西太和中,會稽山陰縣起倉,鑿地得兩大船,滿中錢,錢皆輪文大形。
時日向暮,鑿者馳以告官,官夜遣防守甚嚴。
至明旦,失錢所在,惟有船存。
視其狀,悉有錢處。
安帝義熙初,東陽太守殷仲文照鏡不見其頭,尋亦誅翦,占與甘卓同也。
《傳》曰:"簡宗廟,不禱祠,廢祭祀,逆天時,則水不潤下。
" 說曰:水,北方,終藏萬物者也。
其于人道,命終而形藏,精神放越。
聖人為之
是後愍懷太子見殺之罰也。
天戒若曰,夫設險擊柝,所以固其國,儲積戒器,所以戒不虞。
今冢嗣将傾,社稷将泯,禁兵無所複施,皇旅又将誰衛。
帝後不悟,終喪四海,是其應也。
張華、閻纂皆曰,武庫火而氐羌反,太子見廢,則四海可知。
" 八年十一月,高原陵火。
是時賈後兇恣,賈谧擅朝,惡積罪稔,宜見誅絕。
天戒若曰,臣妾之不可者,雖親貴莫比,猶宜忍而誅之,如吾燔高原陵也。
帝既眊弱,而張華又不納裴頠、劉卞之謀,故後遂與谧殺太子也。
幹寶以為"高原陵火,太子廢之應。
漢武帝世,高園便殿火,董仲舒對與此占同"。
永康元年,帝納皇後羊氏,後将入宮,衣中忽有火,衆鹹怪之。
永興元年,成都王遂廢後,處之金墉城。
是後還立,立而複廢者四。
又诏賜死,荀藩表全之。
雖來還在位,然憂逼折辱,終古未聞。
此孽火之應也。
永興二年七月甲午,尚書諸曹火起,延崇禮闼及閣道。
夫百揆王化之本,王者棄法津之應也。
後清河王覃入嗣,不終于位,又殺太子之罰也。
孝懷帝永嘉四年十一月,襄陽火,燒死者三千餘人。
是時王如自号大将軍、司雍二州牧,衆四五萬,攻略郡縣。
此下陵上,陽失其節之應也。
元帝太興中,王敦鎮武昌,武昌災,火起,興衆救之,救于此而發于彼,東西南北數十處俱應,數日不絕。
舊說所謂"濫炎妄起,雖興師衆,不能救之"之謂也。
幹寶以為"此臣而君行,亢陽失節,是為王敦陵上,有無君之心,故災也。
" 永昌二年正月癸巳,京師大火。
三月,饒安、東光、安陵三縣火,燒七千餘家,死者萬五千人。
明帝太甯元年正月,京都火。
是時王敦威侮朝廷,多行無禮,内外臣下鹹懷怨毒,極陰生陽也。
成帝鹹和二年五月,京師火。
康帝建元元年七月庚申,吳郡災。
穆帝永和五年六月,震災石季龍太武殿及兩廟端門。
震災月餘乃滅,金石皆盡。
其後季龍死,大亂,遂滅亡。
海西公太和中,郗愔為會稽太守。
六月大旱災,火燒數千家。
延及山陰倉米數百萬斛,炎煙蔽天,不可撲滅。
此亦桓溫強盛,将廢海西,極陰生陽之應也。
孝武帝甯康元年三月,京師風火大起。
是時桓溫入朝,志在陵上,少主踐位,人懷憂恐,此與太甯火事同。
太元十年正月,國子學生因風放火,焚房百餘間。
是後考課不厲,賞黜無章。
蓋有育才之名,而無收賢之實,此不哲之罰先兆也。
十三年十二月乙未,延賢堂災。
是月丙申,螽斯則百堂及客館、骠騎府庫皆災。
于時朝多弊政,衰陵日兆,不哲之罰,皆有象類。
主相不悟,終至亂亡。
會稽王道子寵幸尼及姏母,各樹用其親戚,乃至出入宮掖,禮見人主。
天戒若曰,登延賢堂及客館者多非其人,故災之也。
又,孝武帝更不立皇後,寵幸微賤張夫人,夫人驕妒,皇子不繁,乖"螽斯則百"之道,故災其殿焉。
道子複賞賜不節,故府庫被災,斯亦其罰也。
安帝隆安二年三月,龍舟二乘災,是水沴火也。
其後桓玄篡位,帝乃播越。
天戒若曰,王者流遷,不複禦龍舟,故災之耳。
元興元年八月庚子,尚書下舍曹火。
時桓玄遙錄尚書,故天火,示不複居也。
三年,盧循攻略廣州,刺史吳隐之閉城固守。
其十月壬戌夜,火起。
時百姓避寇盈滿城内,隐之懼有應賊者,但務嚴兵,不先救火。
由是府舍焚蕩,燒死者萬餘人,因遂散潰,悉為賊擒。
義熙四年七月丁酉,尚書殿中吏部曹火。
九年,京都大火,燒數千家。
十一年,京都所在大行火災,吳界尤甚。
火防甚峻,猶自不絕。
王弘時為吳郡,晝在聽事,見天上有一赤物下,狀如信幡,遙集路南人家屋上,火即大發。
弘知天為之災,故不罪火主。
此帝室衰微之應也。
《傳》曰:"修宮室,飾台榭,内淫亂,犯親戚,侮兄弟,則稼穑不成。
" 說曰:土,中央,生萬物者也。
其于王者,為内事,宮室、夫婦、親屬,亦相生者也。
古者天子諸侯,宮廟大小高卑有制,後夫人媵妾多少有度,九族親疏長幼有序。
孔子曰:"禮,與其奢也,甯儉。
"故禹卑宮室,文王刑于寡妻,此聖人之所以昭教化也。
如此,則土得其性矣。
若乃奢淫驕慢,則土失其性。
亡水旱之災而草木百谷不熟,是為稼穑不成。
吳孫皓時,常歲無水旱,苗稼豐美而實不成,百姓以饑,阖境皆然,連歲不已。
吳人以為傷露,非也。
案劉向《春秋說》曰"水旱當書,不書水旱而曰大無麥禾者,土氣不養,稼穑不成",此其義也。
皓初遷都武昌,尋還建邺,又起新館,綴飾珠玉,壯麗過甚,破壞諸營,增廣苑囿,犯暑妨農,官私疲怠。
《月令》,季夏不可以興土功, 皓皆冒之。
此修宮室飾台榭之罰也。
元帝太興二年,吳郡、吳興、東陽無麥禾,大饑。
成帝鹹和五年,無麥禾,天下大饑。
穆帝永和十年,三麥不登。
十二年,大無麥。
孝武太元六年,無麥禾,天下大饑。
安帝元興元年,無麥禾,天下大饑。
《傳》曰:"好戰攻,輕百姓,飾城郭,侵邊境,則金不從革。
" 說曰:金,西方,萬物既成,殺氣之始也。
故立秋而鷹隼擊,秋分而微霜降。
其于王事,出軍行師,把旄杖钺,誓士衆,抗威武,所以征叛逆,止暴亂也。
《詩》雲:"有虔執钺,如火烈烈。
"又曰:"載戢幹戈,載橐弓矢。
"動靜應宜,說以犯難,人忘其死,金得其性矣。
若乃貪欲恣睢,務立威勝,不重人命,則金失其性。
蓋工冶鑄金鐵,冰滞涸堅,不成者衆,乃為變怪,是為金不從革。
魏時張掖石瑞,雖是晉之符命,而于魏為妖。
好攻戰,輕百姓,飾城郭,侵邊境,魏氏三祖皆有其事。
石圖發于非常之文,此不從革之異也。
晉定大業,多斃曹氏,石瑞文"大讨曹"之應也。
案劉歆以《春秋》石言于晉,為金石同類也,是為金不從革,失其性也,劉向以為石白色為主,屬白祥。
魏明帝青龍中,盛修宮室,西取長安金狄,承露槃折,聲聞數十裡,金狄泣,于是因留霸城。
此金失其性而為異也。
吳時,曆陽縣有岩穿,似印,鹹雲"石印封發,天下太平"。
孫皓天玺元年,印發。
又,陽羨山有石穴,長十餘丈。
皓初修武昌宮,有遷都之意。
是時武昌為離宮。
班固雲"離宮與城郭同占",飾城郭之謂也。
其寶鼎三年後,皓出東關,遣丁奉至合肥,建衡三年皓又大舉出華裡,侵邊境之謂也。
故令金失其性,卒面縛而吳亡。
惠帝元康三年閏二月,殿前六鐘皆出涕,五刻止。
前年賈後殺楊太後于金墉城,而賈後為惡不止,故鐘出涕,猶傷之也。
永興元年,成都伐長沙,每夜戈戟鋒有火光如懸燭。
此輕人命,好攻戰,金失其性而為光變也。
天戒若曰,兵猶火也,不戢将自焚。
成都不悟,終以敗亡。
懷帝永嘉元年,項縣有魏豫州刺史賈逵石碑,生金可采,此金不從革而為變也。
五月,汲桑作亂,群寇飙起。
清河王覃為世子時,所佩金鈴忽生起如粟者,康王母疑不祥,毀棄之。
及後為惠帝太子,不終于位,卒為司馬越所殺。
愍帝建興五年,石言于平陽。
是時帝蒙塵亦在平陽,故有非言之物而言,妖之大者。
俄而帝為逆胡所弑。
元帝永昌元年,甘卓将襲王敦,既而中止。
及還,家多變怪,照鏡不見其頭。
此金失其性而為妖也。
尋為敦所襲,遂夷滅。
石季龍時,邺城鳳陽門上金鳳皇二頭飛入漳河。
海西太和中,會稽山陰縣起倉,鑿地得兩大船,滿中錢,錢皆輪文大形。
時日向暮,鑿者馳以告官,官夜遣防守甚嚴。
至明旦,失錢所在,惟有船存。
視其狀,悉有錢處。
安帝義熙初,東陽太守殷仲文照鏡不見其頭,尋亦誅翦,占與甘卓同也。
《傳》曰:"簡宗廟,不禱祠,廢祭祀,逆天時,則水不潤下。
" 說曰:水,北方,終藏萬物者也。
其于人道,命終而形藏,精神放越。
聖人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