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帝紀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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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帝 武皇帝諱炎,字安世,文帝長子也。

    寬惠仁厚,沈深有度量。

    魏嘉平中,封北平亭侯,曆給事中、奉車都尉、中壘将軍,加散騎常侍,累遷中護軍、假節。

    迎常道鄉公于東武陽,遷中撫軍,進封新昌鄉侯。

    及晉國建,立為世子,拜撫軍大将軍,開府、副貳相國。

    初,文帝以景帝既宣帝之嫡,早世無後,以帝弟攸為嗣,特加愛異,自謂攝居相位,百年之後,大業宜歸攸。

    每曰:"此景王之天下也,吾何與焉。

    "将議立世子,屬意于攸。

    何曾等固争曰:"中撫軍聰明神武,有超世之才。

    發委地,手過膝,此非人臣之相也。

    "由是遂定。

     鹹熙二年五月,立為晉王太子。

    八月辛卯,文帝崩,太子嗣相國、晉王位。

    下令寬刑宥罪,撫衆息役,國内行服三日。

    是月,長人見于襄武,長三丈,告縣人王始曰:"今當太平。

    "九月戊午,以魏司徒何曾為丞相,鎮南将軍王沈為禦史大夫,中護軍賈充為衛将軍,議郎裴秀為尚書令、光祿大夫,皆開府。

    十一月,初置四護軍,以統城外諸軍。

    乙未,令諸郡中正以六條舉淹滞:一曰忠恪匪躬,二曰孝敬盡禮,三曰友于兄弟,四曰潔身勞謙,五曰信義可複,六曰學以為己。

    是時晉德既洽,四海宅心。

    于是天子知曆數有在,乃使太保鄭沖奉策曰:"咨爾晉王:我皇祖有虞氏誕膺靈運,受終于陶唐,亦以命于有夏。

    惟三後陟配于天,而鹹用光敷聖德。

    自茲厥後,天又輯大命于漢。

    火德既衰,乃眷命我高祖。

    方軌虞夏四代之明顯,我不敢知。

    惟王乃祖乃父,服膺明哲,輔亮我皇家,勳德光于四海。

    格爾上下神祗,罔不克順,地平天成,萬邦以乂。

    應受上帝之命,協皇極之中。

    肆予一人,祗承天序,以敬授爾位,曆數實在爾躬。

    允執其中,天祿永終。

    於戲!王其欽順天命。

    率循訓典,底綏四國,用保天休,無替我二皇之弘烈。

    "帝初以禮讓,魏朝公卿何曾、王沈等固請,乃從之。

     泰始元年冬十二月丙寅,設壇于南郊,百僚在位及匈奴南單于四夷會者數萬人,柴燎告類于上帝曰:"皇帝臣炎敢用玄牡明告于皇皇後帝:魏帝稽協皇運,紹天明命以命炎。

    昔者唐堯,熙隆大道,禅位虞舜,舜又以禅禹,邁德垂訓,多曆年載。

    暨漢德既衰,太祖武皇帝撥亂濟時,扶翼劉氏,又用受命于漢。

    粵在魏室,仍世多故,幾于颠墜,實賴有晉匡拯之德,用獲保厥肆祀,弘濟于艱難,此則晉之有大造于魏也。

    誕惟四方,罔不祗順,郭清梁岷,包懷揚越,八纮同軌,祥瑞屢臻,天人協應,無思不服。

    肆予憲章三後,用集大命于茲。

    炎維德不嗣,辭不獲命。

    于是群公卿士,百辟庶僚,黎獻陪隸,暨于百蠻君長,佥曰:'皇天鑒下,求人之瘼,既有成命,固非克讓所得距違。

    天序不可以無統,人神不可以曠主。

    '炎虔奉皇運。

    寅畏天威,敬簡元辰,升壇受禅,告類上帝,永答衆望。

    "禮畢,即洛陽宮幸太極前殿,诏曰:"昔朕皇祖宣王,聖哲欽明,誕應期運,熙帝之載,肇啟洪基。

    伯考景王,履道宣猷,緝熙諸夏。

    至于皇考文王,睿哲光遠,允協靈祗,應天順時,受茲明命。

    仁濟于宇宙,功格于上下。

    肆魏氏弘鑒于古訓,儀刑于唐虞,疇咨群後,爰輯大命于朕身。

    予一人畏天之命,用不敢違。

    惟朕寡德,負荷洪烈,托于王公之上,以君臨四海,惴惴惟懼,罔知所濟。

    惟爾股肱爪牙之佐,文武不貳之臣,乃祖乃父,實左右我先王,光隆我大業。

    思與萬國,共享休祚。

    "于是大赦,改元。

    賜天下爵,人五級;鳏寡孤獨不能自存者谷,人五斛。

    複天下租賦及關市之稅一年,逋債宿負皆勿收。

    除舊嫌,解禁锢,亡官失爵者悉複之。

    丁卯,遣太仆劉原告于太廟。

    封魏帝為陳留王,邑萬戶,居于邺宮;魏氏諸王皆為縣侯。

    迫尊宣王為宣皇帝,景王為景皇帝,文王為文皇帝,宣王妃張氏為宣穆皇後。

    尊太妃王氏曰皇太後,宮曰崇化。

    封皇叔祖父孚為安平王,皇叔父幹為平原王,亮為扶風王,伷為東莞王,駿為汝陰王,肜為梁王,倫為琅邪王,皇弟攸為齊王,鑒為樂安王,幾為燕王,皇從伯父望為義陽王,皇從叔父輔為渤海王,晃為下邳王,瑰為太原王,圭為高陽王,衡為常山王,子文為沛王,泰為隴西王,權為彭城王,綏為範陽王,遂為濟南王,遜為谯王,睦為中山王,淩為北海王,斌為陳王,皇從父兄洪為河間王,皇從父弟楙為東平王。

    以骠騎将軍石苞為大司馬,封樂陵公,車騎将軍陳骞為高平公,衛将軍賈充為車騎将軍、魯公,尚書令裴秀為巨鹿公,侍中荀勖為濟北公,太保鄭沖為太傅、壽光公,太尉王祥為太保、睢陵公,丞相何曾為太尉、郎陵公,禦史大夫王沈為骠騎将軍、博陵公,司空荀顗為臨淮公,鎮北大将軍衛瓘為菑陽公。

    其餘增封進爵各有差,文武普增位二等。

    改景初曆為太始曆,臘以酉,社以醜。

    戊辰,下诏大弘儉約,出禦府珠玉玩好之物,頒賜王公以下各在差。

    置中軍将軍,以統宿衛七軍。

    己巳,诏陳留王載天子旌旗,備五時副車,行魏正朔,郊祀天地,禮樂制度皆如魏舊,上書不稱臣。

    賜山陽公劉康、安樂公劉禅子弟一人為附馬都尉。

    乙亥,以安平王孚為太宰、假黃钺、大都督中外諸軍事。

    诏曰:"昔王淩謀廢齊王,而王竟不足以守位。

    鄧艾雖矜功失節,然束手受罪。

    今大赦其家,還使立後。

    興滅繼絕,約法省刑。

    除魏氏宗室禁锢。

    諸将吏遭三年喪者,遣甯終喪。

    百姓複其徭役。

    罷部曲将長吏以下質任。

    省郡國禦調,禁樂府靡麗百戲之伎及雕文遊畋之具。

    開直言之路,置谏官以掌之。

    "是月,鳳皇六、青龍三、白龍二、麒麟各一見于郡國。

     二年春正月丙戌,遣兼侍中侯史光等持節四方,循省風俗,除禳祝之不在祀典者。

    丁亥,有司請建七廟,帝重其役,不許。

    庚寅,罷雞鳴鼓。

    辛醜,尊景皇帝夫人羊氏曰景皇後,宮曰弘訓。

    丙午,立皇後楊氏。

    二月,除漢宗室禁锢。

    己未,常山王衡薨。

    诏曰:"五等之封,皆錄舊勳。

    本為縣侯者傳封次子為亭侯,鄉侯為關内侯,亭侯為關中侯,皆食本戶十分之一。

    "丁醜,郊祀宣皇帝以配天,宗祀文皇帝于明堂以配上帝。

    庚午,诏曰:"古者百官,官箴王阙。

    然保氏特以谏诤為職,今之侍中、常侍實處此位。

    擇其能正色弼違匡救不逮者,以兼此選。

    "三月戊戌,吳人來吊祭,有司奏為答诏。

    帝曰:"昔漢文、光武懷撫尉佗、公孫述,皆未正君臣之儀,所以羁糜未賓也。

    皓遣使之始,未知國慶,但以書答之。

    "夏五月戊辰,诏曰:"陳留王操尚謙沖,每事辄表,非所以優崇之也。

    主者喻意,非大事皆使王官表上之。

    "壬子,骠騎将軍博陵公王沈卒。

    六月壬申,濟南王遂薨。

    秋七月辛巳,營太廟,緻荊山之木,采華山之石'鑄銅柱十二,塗以黃金,镂以百物,綴以明珠。

    戊戌,谯王遜薨。

    丙午晦,日有蝕之。

    八月丙辰,省右将軍官。

    初,帝雖從漢魏之制,既葬除服。

    而深衣素冠,降席撤膳,哀敬如喪者。

    戊辰,有司奏改服進膳,不許,遂禮終而後複吉。

    及太後之喪,亦如之。

    九月乙未,散騎常侍皇甫陶、傅玄領谏官,上書谏诤,有司奏請寝之。

    诏曰:"凡關言人主,人臣所至難,而苦不能聽納,自古忠臣直士之所慷慨也。

    每陳事出付主者,多從深刻,乃雲恩貸當由主上,是何言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