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志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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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文上(天體儀象天文經星二十八舍二十八宿外星天漢起沒十二次度數州郡躔次)
昔在庖犧,觀象察法,以通神明之德,以類天地之情,可以藏往知來,開物成務。
故《易》曰:"天垂象,見吉兇,聖人象之。
"此則觀乎天文以示變者也。
《尚書》曰:"天聰明自我民聰明。
"此則觀乎人文以成化者也。
是故政教兆于人理,祥變應乎天文,得失雖微,罔不昭著。
然則三皇邁德,七曜順軌,日月無薄蝕之變,星辰靡錯亂之妖。
黃帝創受《河圖》,始明休咎,故其《星傳》尚有存焉。
降在高陽,乃命南正重司天,北正黎司地。
爰洎帝喾,亦式序三辰。
唐虞則羲和繼軌,有夏則昆吾紹德。
年代綿邈,文籍靡傳。
至于殷之巫鹹,周之史佚,格言遺記,于今不朽。
其諸侯之史,則魯有梓慎,晉有蔔偃,鄭有裨竈,宋有子韋,齊有甘德,楚有唐昧,趙有尹臯,魏有石申夫,皆掌著天文,各論圖驗。
其巫鹹、甘、石之說,後代所宗。
暴秦燔書,六經殘滅,天官星占,存而不毀。
及漢景武之際,司馬談父子繼為史官,著《天官書》,以明天人之道。
其後中壘校尉劉向,廣《洪範》災條,作《皇極論》,以參往之行事。
及班固叙漢史,馬續述《天文》,而蔡邕、谯周各有撰錄,司馬彪采之,以繼前志。
今詳衆說,以著于篇。
古言天者有三家,一曰蓋天,二曰宣夜,三曰渾天。
漢靈帝時,蔡邕于朔方上書,言"宣夜之學,絕無師法。
《周髀》術數具存,考驗天狀,多所違失。
惟渾天近得其情,今史官候台所用銅儀則其法也。
立八尺圓體而具天地之形,以正黃道,占察發斂,以行日月,以步五緯,精微深妙,百代不易之道也。
官有其器而無本書,前志亦阙"。
蔡邕所謂《周髀》者,即蓋天之說也。
其本庖犧氏立周天曆度,其所傳則周公受于殷商,周人志之,故曰《周髀》。
髀,股也;股者,表也。
其言天似蓋笠,地法覆槃,天地各中高外下。
北極之下為天地之中,其地最高,而滂沲四隤,三光隐映,以為晝夜。
天中高于外衡冬至日之所在六萬裡,北極下地高于外衡下地亦六萬裡,外衡高于北極下地二萬裡。
天地隆高相從,日去地恒八萬裡。
日麗天而平轉,分冬夏之間日所行道為七衡六間。
每衡周徑裡數,各依算術,用句股重差推晷影極遊,以為遠近之數,皆得于表股者也。
故曰《周髀》。
又《周髀》家雲:"天圓如張蓋,地方如棋局。
天旁轉如推磨而左行,日月右行,随天左轉,故日月實東行,而天牽之以西沒。
譬之于蟻行磨石之上,磨左旋而蟻右去,磨疾而蟻遲,故不得不随磨以左回焉。
天形南高而北下,日出高,故見;日入下,故不見。
天之居如倚蓋,故極在人北,是其證也。
極在天之中,而今在人北,所以知天之形如倚蓋也。
日朝出陽中,暮入陰中,陰氣暗冥,故沒不見也。
夏時陽氣多,陰氣少,陽氣光明,與日同輝,故日出即見,無蔽之者,故夏日長也。
冬天陰氣多,陽氣少,陰氣暗冥,掩日之光,雖出猶隐不見,故冬日短也。
" 宣夜之書亡,惟漢秘書郎郗萌記先師相傳雲:"天了無質,仰而瞻之,高遠無極,眼瞀精絕,故蒼蒼然也。
譬之旁望遠道之黃山而皆青,俯察千仞之深谷而窈黑,夫青非真色,而黑非有體也。
日月衆星,自然浮生虛空之中,其行其止皆須氣焉。
是以七曜或逝或住,或順或逆,伏見無常,進退不同,由乎無所根系,故各異也。
故辰極常居其所,而北鬥不與衆星西沒也。
攝提、填星皆東行,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遲疾任情,其無所系著可知矣。
若綴附天體,不得爾也。
成帝鹹康中,會稽虞喜因宣夜之說作《安天論》,以為"天高窮于無窮,地深測于不測。
天确乎在上,有常安之形;地塊焉在下,有居靜之體。
當相覆冒,方則俱方,圓則俱圓,無方圓不同之義也。
其光曜布列,各自運行,猶江海之有潮汐,萬品之有行藏也"。
葛洪聞而譏之曰:"苟辰宿不麗于天,天為無用,便可言無,何必複雲有之而不動乎?"由此而談,稚川可謂知言之選也。
虞喜族祖河間相聳又立穹天論雲:"天形穹隆如雞子,幕其際,周接四海之表,浮于元氣之上。
譬如覆奁以抑水,而不沒者,氣充其中故也。
日繞辰極,沒西而還東,不出入地中。
天之有極,猶蓋之有鬥也。
天北下于地三十度,極之傾在地卯酉之北亦三十度,人在卯酉之南十馀萬裡,故鬥極之下不為地中,當對天地卯酉之位耳。
日行黃道繞極,極北去黃道百一十五度,南去黃道六十七度,二至之所舍以為長短也。
" 吳太常姚信造昕天論雲:"人為靈蟲,形最似天。
今人頤前侈臨胸,而項不能覆背。
近取諸身,故知天之體南低入地,北則偏高。
又冬至極低,而天運近南,故日去人遠,而鬥去人近,北天氣至,故冰寒也。
夏至極起,而天運近北,故鬥去人遠,日去人近,南天氣至,故蒸熱也。
極之立時,日行地中淺,故夜短;天去地高,故晝長也。
極之低時,日行地中深,故夜長;天去地下,故晝短也。
" 自虞喜、虞聳、姚信皆好奇徇異之說,非極數談天者也。
至于渾天理妙,學者多疑。
漢王仲任據蓋天之說,以駁渾儀雲:"舊說天轉從地下過。
今掘地一丈辄有水,天何得從水中行乎?甚不然也。
日随天而轉,非入地。
夫有目所望,不過十裡,天地合矣;實非合也,遠使然耳。
今視日入,非入也,亦遠耳。
當日入西方之時,其下之人亦将謂之為中也。
四方之人,各以其所近者為出,遠者為入矣。
何以明之?今試使一人把大炬火,夜行于平地,去人十裡,火光滅矣;非滅也。
遠使然耳。
今日西轉不複見,是火滅之類也。
日月不員也,望視之所從員者,去人遠也。
夫日,火之精也;月,水之精也。
水火在地下員,在天何故員?"故丹陽葛洪釋之曰:《渾天儀注》雲:"天如雞子,地如雞中黃,孤居于天内,天大而地小。
天表裡有水,天地各乘氣而立,載水而行。
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又中分之,則半覆地上,半繞地下,故二十八宿半見半隐,天轉如車毂之運也。
"諸論天者雖多,然精于陰陽者少。
張平子、陸公紀之徒,鹹以為推步七曜之道,以度曆象昏明之證候,校以四八之氣,考以漏刻之分,占晷景之往來,求形驗于事情,莫密于渾象者也。
張平子既作銅渾天儀,于密室中以漏水轉之,令伺之者閉戶而唱之。
其伺之者以告靈台之觀天者曰:"璇玑所加,某星始見,某星已中,某星今沒",皆如合符也。
崔子玉為其碑銘曰:"數術窮天地,制作侔造化,高才偉藝,與神合契。
"蓋由于平子渾儀及地動儀之有驗故也。
若天果如渾者,則天之出入行于水中,為的然矣。
故黃帝書曰,"天在地外,水在天外",水浮天而載地者也。
又《易》曰:"時乘六龍。
"夫陽爻稱龍,龍者居水之物,以喻天。
天,陽物也,又出入水中,與龍相似,故以比龍也。
聖人仰觀俯察,審其如此,故《晉》卦《坤》下《離》上,以證日出于地也。
又《明夷》之卦《離》下《坤》上,以證日入于地也。
《需》卦《乾》下《坎》上,此亦天入水中之象也。
天為金,金水相生之物也。
天出入水中,當有何損,而謂為不可乎?故桓君山曰:"春分日出卯入酉,此乃人之卯酉。
天之卯酉,常值鬥極為天中。
今視之乃在北,不正在人上。
而春秋分時,日出入乃在鬥極之南。
若如磨右轉,則北方道遠而南方道近,晝夜漏刻之數不應等也。
"後奏事待報,坐西廊庑下,以寒故暴背。
有頃,日光出去,不複暴背。
君山乃告信蓋天者曰:"天若如推磨右轉而日西行者,其可知矣。
"然則天出入水中,無複疑矣。
又今視諸星出于東者,初但去地小許耳。
漸而西行,先經人上,從遂西轉而下焉,不旁旋也。
其先在西之星,亦稍下而沒,無北轉者。
日之出入亦然。
若謂天磨右轉者,日之出入亦然,衆日月宜随夫而回,初在于東,次經于南,次到于西,次及于北,而複還于東,不應橫過去也。
今日出于東,冉冉轉上,及其入西,亦複漸漸稍下,都不繞邊北去。
了了如此,王生必固謂為不然者,疏矣。
今日徑千裡,圍周三千裡,中足以當小星之數十也。
若日以轉遠之故,但當光曜不能複來照及人耳,宜猶望見其體,不應都失其所在也。
日光既盛,其體又大于星多矣。
今見極北之小星,而不見日之在北者,明其不北行也。
若日以轉還之故,不複可見,其北入之間,應當稍小,而日方入之時乃更大,此非轉遠之徵也。
王生以火炬喻日,吾亦将借子之矛以刺子之楯焉。
把火之人去人轉遠,其光轉微,而日月自出至入,不漸小也。
王生以火喻之,謬矣。
又日之入西方,視之稍稍去,初尚有半,如橫破鏡之狀,須臾淪沒矣。
若如王生之言,日轉北去有半者,其北都沒之頃,宜先如豎破鏡之狀,不應如橫破鏡也。
如此言之,日入西方,不亦孤于乎?又月之光微,不及日遠矣。
月盛之時,雖有重雲敝之,不見月體,而夕猶朗然,是光猶從雲中而照外也。
日若繞西及北者,其光故應如月在雲中之狀,不得夜便大暗也。
又日入則星月出焉。
明知天以日月分主晝夜,相代而照也。
若日常出者,不應日亦入而星月亦出也。
又案《河》、《洛》之文,皆雲水火者,陰陽之餘氣也。
夫言餘氣,則不能生日月可知也,顧當言日
故《易》曰:"天垂象,見吉兇,聖人象之。
"此則觀乎天文以示變者也。
《尚書》曰:"天聰明自我民聰明。
"此則觀乎人文以成化者也。
是故政教兆于人理,祥變應乎天文,得失雖微,罔不昭著。
然則三皇邁德,七曜順軌,日月無薄蝕之變,星辰靡錯亂之妖。
黃帝創受《河圖》,始明休咎,故其《星傳》尚有存焉。
降在高陽,乃命南正重司天,北正黎司地。
爰洎帝喾,亦式序三辰。
唐虞則羲和繼軌,有夏則昆吾紹德。
年代綿邈,文籍靡傳。
至于殷之巫鹹,周之史佚,格言遺記,于今不朽。
其諸侯之史,則魯有梓慎,晉有蔔偃,鄭有裨竈,宋有子韋,齊有甘德,楚有唐昧,趙有尹臯,魏有石申夫,皆掌著天文,各論圖驗。
其巫鹹、甘、石之說,後代所宗。
暴秦燔書,六經殘滅,天官星占,存而不毀。
及漢景武之際,司馬談父子繼為史官,著《天官書》,以明天人之道。
其後中壘校尉劉向,廣《洪範》災條,作《皇極論》,以參往之行事。
及班固叙漢史,馬續述《天文》,而蔡邕、谯周各有撰錄,司馬彪采之,以繼前志。
今詳衆說,以著于篇。
古言天者有三家,一曰蓋天,二曰宣夜,三曰渾天。
漢靈帝時,蔡邕于朔方上書,言"宣夜之學,絕無師法。
《周髀》術數具存,考驗天狀,多所違失。
惟渾天近得其情,今史官候台所用銅儀則其法也。
立八尺圓體而具天地之形,以正黃道,占察發斂,以行日月,以步五緯,精微深妙,百代不易之道也。
官有其器而無本書,前志亦阙"。
蔡邕所謂《周髀》者,即蓋天之說也。
其本庖犧氏立周天曆度,其所傳則周公受于殷商,周人志之,故曰《周髀》。
髀,股也;股者,表也。
其言天似蓋笠,地法覆槃,天地各中高外下。
北極之下為天地之中,其地最高,而滂沲四隤,三光隐映,以為晝夜。
天中高于外衡冬至日之所在六萬裡,北極下地高于外衡下地亦六萬裡,外衡高于北極下地二萬裡。
天地隆高相從,日去地恒八萬裡。
日麗天而平轉,分冬夏之間日所行道為七衡六間。
每衡周徑裡數,各依算術,用句股重差推晷影極遊,以為遠近之數,皆得于表股者也。
故曰《周髀》。
又《周髀》家雲:"天圓如張蓋,地方如棋局。
天旁轉如推磨而左行,日月右行,随天左轉,故日月實東行,而天牽之以西沒。
譬之于蟻行磨石之上,磨左旋而蟻右去,磨疾而蟻遲,故不得不随磨以左回焉。
天形南高而北下,日出高,故見;日入下,故不見。
天之居如倚蓋,故極在人北,是其證也。
極在天之中,而今在人北,所以知天之形如倚蓋也。
日朝出陽中,暮入陰中,陰氣暗冥,故沒不見也。
夏時陽氣多,陰氣少,陽氣光明,與日同輝,故日出即見,無蔽之者,故夏日長也。
冬天陰氣多,陽氣少,陰氣暗冥,掩日之光,雖出猶隐不見,故冬日短也。
" 宣夜之書亡,惟漢秘書郎郗萌記先師相傳雲:"天了無質,仰而瞻之,高遠無極,眼瞀精絕,故蒼蒼然也。
譬之旁望遠道之黃山而皆青,俯察千仞之深谷而窈黑,夫青非真色,而黑非有體也。
日月衆星,自然浮生虛空之中,其行其止皆須氣焉。
是以七曜或逝或住,或順或逆,伏見無常,進退不同,由乎無所根系,故各異也。
故辰極常居其所,而北鬥不與衆星西沒也。
攝提、填星皆東行,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遲疾任情,其無所系著可知矣。
若綴附天體,不得爾也。
成帝鹹康中,會稽虞喜因宣夜之說作《安天論》,以為"天高窮于無窮,地深測于不測。
天确乎在上,有常安之形;地塊焉在下,有居靜之體。
當相覆冒,方則俱方,圓則俱圓,無方圓不同之義也。
其光曜布列,各自運行,猶江海之有潮汐,萬品之有行藏也"。
葛洪聞而譏之曰:"苟辰宿不麗于天,天為無用,便可言無,何必複雲有之而不動乎?"由此而談,稚川可謂知言之選也。
虞喜族祖河間相聳又立穹天論雲:"天形穹隆如雞子,幕其際,周接四海之表,浮于元氣之上。
譬如覆奁以抑水,而不沒者,氣充其中故也。
日繞辰極,沒西而還東,不出入地中。
天之有極,猶蓋之有鬥也。
天北下于地三十度,極之傾在地卯酉之北亦三十度,人在卯酉之南十馀萬裡,故鬥極之下不為地中,當對天地卯酉之位耳。
日行黃道繞極,極北去黃道百一十五度,南去黃道六十七度,二至之所舍以為長短也。
" 吳太常姚信造昕天論雲:"人為靈蟲,形最似天。
今人頤前侈臨胸,而項不能覆背。
近取諸身,故知天之體南低入地,北則偏高。
又冬至極低,而天運近南,故日去人遠,而鬥去人近,北天氣至,故冰寒也。
夏至極起,而天運近北,故鬥去人遠,日去人近,南天氣至,故蒸熱也。
極之立時,日行地中淺,故夜短;天去地高,故晝長也。
極之低時,日行地中深,故夜長;天去地下,故晝短也。
" 自虞喜、虞聳、姚信皆好奇徇異之說,非極數談天者也。
至于渾天理妙,學者多疑。
漢王仲任據蓋天之說,以駁渾儀雲:"舊說天轉從地下過。
今掘地一丈辄有水,天何得從水中行乎?甚不然也。
日随天而轉,非入地。
夫有目所望,不過十裡,天地合矣;實非合也,遠使然耳。
今視日入,非入也,亦遠耳。
當日入西方之時,其下之人亦将謂之為中也。
四方之人,各以其所近者為出,遠者為入矣。
何以明之?今試使一人把大炬火,夜行于平地,去人十裡,火光滅矣;非滅也。
遠使然耳。
今日西轉不複見,是火滅之類也。
日月不員也,望視之所從員者,去人遠也。
夫日,火之精也;月,水之精也。
水火在地下員,在天何故員?"故丹陽葛洪釋之曰:《渾天儀注》雲:"天如雞子,地如雞中黃,孤居于天内,天大而地小。
天表裡有水,天地各乘氣而立,載水而行。
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又中分之,則半覆地上,半繞地下,故二十八宿半見半隐,天轉如車毂之運也。
"諸論天者雖多,然精于陰陽者少。
張平子、陸公紀之徒,鹹以為推步七曜之道,以度曆象昏明之證候,校以四八之氣,考以漏刻之分,占晷景之往來,求形驗于事情,莫密于渾象者也。
張平子既作銅渾天儀,于密室中以漏水轉之,令伺之者閉戶而唱之。
其伺之者以告靈台之觀天者曰:"璇玑所加,某星始見,某星已中,某星今沒",皆如合符也。
崔子玉為其碑銘曰:"數術窮天地,制作侔造化,高才偉藝,與神合契。
"蓋由于平子渾儀及地動儀之有驗故也。
若天果如渾者,則天之出入行于水中,為的然矣。
故黃帝書曰,"天在地外,水在天外",水浮天而載地者也。
又《易》曰:"時乘六龍。
"夫陽爻稱龍,龍者居水之物,以喻天。
天,陽物也,又出入水中,與龍相似,故以比龍也。
聖人仰觀俯察,審其如此,故《晉》卦《坤》下《離》上,以證日出于地也。
又《明夷》之卦《離》下《坤》上,以證日入于地也。
《需》卦《乾》下《坎》上,此亦天入水中之象也。
天為金,金水相生之物也。
天出入水中,當有何損,而謂為不可乎?故桓君山曰:"春分日出卯入酉,此乃人之卯酉。
天之卯酉,常值鬥極為天中。
今視之乃在北,不正在人上。
而春秋分時,日出入乃在鬥極之南。
若如磨右轉,則北方道遠而南方道近,晝夜漏刻之數不應等也。
"後奏事待報,坐西廊庑下,以寒故暴背。
有頃,日光出去,不複暴背。
君山乃告信蓋天者曰:"天若如推磨右轉而日西行者,其可知矣。
"然則天出入水中,無複疑矣。
又今視諸星出于東者,初但去地小許耳。
漸而西行,先經人上,從遂西轉而下焉,不旁旋也。
其先在西之星,亦稍下而沒,無北轉者。
日之出入亦然。
若謂天磨右轉者,日之出入亦然,衆日月宜随夫而回,初在于東,次經于南,次到于西,次及于北,而複還于東,不應橫過去也。
今日出于東,冉冉轉上,及其入西,亦複漸漸稍下,都不繞邊北去。
了了如此,王生必固謂為不然者,疏矣。
今日徑千裡,圍周三千裡,中足以當小星之數十也。
若日以轉遠之故,但當光曜不能複來照及人耳,宜猶望見其體,不應都失其所在也。
日光既盛,其體又大于星多矣。
今見極北之小星,而不見日之在北者,明其不北行也。
若日以轉還之故,不複可見,其北入之間,應當稍小,而日方入之時乃更大,此非轉遠之徵也。
王生以火炬喻日,吾亦将借子之矛以刺子之楯焉。
把火之人去人轉遠,其光轉微,而日月自出至入,不漸小也。
王生以火喻之,謬矣。
又日之入西方,視之稍稍去,初尚有半,如橫破鏡之狀,須臾淪沒矣。
若如王生之言,日轉北去有半者,其北都沒之頃,宜先如豎破鏡之狀,不應如橫破鏡也。
如此言之,日入西方,不亦孤于乎?又月之光微,不及日遠矣。
月盛之時,雖有重雲敝之,不見月體,而夕猶朗然,是光猶從雲中而照外也。
日若繞西及北者,其光故應如月在雲中之狀,不得夜便大暗也。
又日入則星月出焉。
明知天以日月分主晝夜,相代而照也。
若日常出者,不應日亦入而星月亦出也。
又案《河》、《洛》之文,皆雲水火者,陰陽之餘氣也。
夫言餘氣,則不能生日月可知也,顧當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