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七 志第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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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二年十二月,桓玄篡位。
其明年二月庚寅夜,濤水入石頭。
商旅方舟萬計,漂敗流斷,骸胔相望。
江左雖頻有濤變,未有若斯之甚。
三月,義軍克京都,玄敗走,遂夷滅之。
三年二月己醜朔夜,濤水入石頭,漂沒殺人,大航流敗。
義熙元年十二月己未,濤水入石頭。
二年十二月己未夜,濤水入石頭。
明年,駱球父環潛結桓胤、殷仲文等謀作亂,劉稚亦謀反,凡所誅滅數十家。
三年五月丙午,大水。
四年十二月戊寅,濤水入石頭。
明年,王旅北讨。
六年五月丁巳,大水。
乙醜,盧循至蔡洲。
八年六月,大水。
九年五月辛巳,大水。
十年五月丁醜,大水。
戊寅,西明門地穿,湧水出,毀門扇及限,亦水沴土也。
七月乙醜,淮北風災,大水殺人。
十一年七月丙戌,大水,淹漬太廟,百官赴救。
明年,王旅北讨關河。
《經》曰:"敬用五事:一曰貌,二曰言,三曰視,四曰聽,五曰思。
貌曰恭,言曰從,視曰明,聽曰聰,思曰睿。
恭作肅,從作乂,明作哲,聰作謀,睿作聖。
休徵:曰肅,時雨若;乂,時晹若;哲,時燠若;謀,時寒若;聖,時風若。
咎徵:曰狂,恒雨若;僣,恒晹若;豫,恒燠若;急,恒寒若;{雨瞀},恒風若。
" 《傳》曰:"貌之不恭,是謂不肅,厥咎狂,厥罰恒雨,厥極惡。
時則有服妖,時則有龜孽,時則有雞禍,時則有下體生上之痾,時則有青眚青祥。
惟金沴木。
" 說曰:凡草木之類謂之妖。
妖猶夭胎,言尚微也。
蟲豸之類謂之孽。
孽則芽孽矣。
及六畜,謂之禍,言其著也。
及人,謂之痾。
痾,病貌也,言浸深也。
甚則有異物生,謂之眚;自外來,謂之祥。
祥,猶祯也。
氣相傷,謂之沴。
沴猶臨莅,不和意也。
每一事雲"時則"以絕之,言非必俱至,或有或亡,或在前或在後。
孝武時,夏侯始昌通《五經》,善推《五行傳》,以傳族子夏侯勝,下及許商,皆以教所賢弟子。
其傳與劉向同,惟劉歆傳獨異。
貌之不恭,是謂不肅。
肅,敬也。
内曰恭,外曰敬。
人君行己,體貌不恭,怠慢驕蹇,則不能敬萬事,失則狂易,故其咎狂也。
上慢下暴,則陰氣勝,故其罰常雨也。
水傷百谷,衣食不足,則奸宄并作,故其極惡也。
一曰,人多被刑,或形貌醜惡,亦是也。
風俗狂慢,變節易度,則為剽輕奇怪之服,故有服妖。
水類動,故有龜孽。
于《易》,《巽》為雞。
雞有冠、距,文武之貌。
而不為威,貌氣毀,故有雞禍。
一曰,水歲多雞死及為怪,亦是也。
上失威儀,則有強臣害君上者,故有下體生于上之痾。
木色青,故有青眚青祥。
凡貌傷者病木氣,木氣病則金沴之,沖氣相通也。
于《易》,《震》在東方,為春為木;《兌》在西方,為秋為金;《離》在南方,為夏為火;《坎》在北方,為冬為水。
春與秋日夜分,寒暑平,是以金木之氣易以相變,故貌傷則緻秋陰常雨,言傷則緻春陽常旱也。
至于冬夏,日夜相反,寒暑殊絕,水火之氣不得相并,故視傷常燠、聽傷常寒者,其氣然也。
逆之,其極曰惡;順之,其福曰攸好德。
劉歆《貌傳》曰有鱗蟲之孽,羊禍,鼻痾。
說以為于天文東方辰為龍星,故為鱗蟲。
于《易》,《兌》為羊,木為金所病,故緻羊禍,與常雨同應。
此說非是。
春與秋氣陰陽相敵,木病金盛,故能相并,惟此一事耳。
禍與妖痾祥眚同類,不得獨異。
魏尚書鄧飏揚行步馳縱,筋不束體,坐起傾倚,若無手足,此貌之不恭也。
管辂謂之鬼躁。
鬼躁者,兇終之征,後卒誅也。
惠帝元康中,貴遊子弟相與為散發倮身之飲,對弄婢妾,逆之者傷好,非之者負譏,希世之士恥不與焉。
蓋貌之不恭,胡狄侵中國之萌也。
其後遂有五胡之亂,此又失在狂也。
元康中,賈谧親貴,數入二宮,與儲君遊戲,無降下心。
又嘗因弈棋争道,成都王穎厲色曰:"皇太子國之儲貳,賈谧何敢無禮!"谧猶不悛,故及于禍,貌不恭之罰也。
齊王冏既誅趙王倫,因留輔政,坐拜百官,符敕台府,淫蒏專驕,不一朝觐,此狂恣不肅之咎也。
天下莫不高其功而慮其亡也,冏終弗改,遂緻夷滅。
司馬道子于府園内列肆,使姬人酤鬻,身自貿易。
幹寶以為貴者失位,降在皂隸之象也。
俄而道子見廢,以庶人終,此貌不恭之應也。
安帝義熙七年,将拜授劉毅世子,毅以王命之重,當設飨宴,親請吏佐臨視。
至拜日,國僚不重白,默拜于廄中。
王人将反命,毅方知之,大以為恨,免郎中令劉敬叔官。
天戒若曰,此惰略嘉禮不肅之妖也。
其後毅遂被殺焉。
庶征恒雨,劉歆以為《春秋》大雨,劉向以為大水。
魏明帝太和元年秋,數大雨,多暴卒,雷電非常,至殺鳥雀。
案楊阜上疏,此恒雨之罰也。
時天子居喪不哀,出入弋獵無度,奢侈繁興,奪農時,故水失其性而恒雨為罰。
太和四年八月,大雨霖三十餘日,伊、洛、河、漢皆溢,歲以兇饑。
吳孫亮太平二年二月甲寅,大雨,震電。
乙卯,雪,大寒。
案劉歆說,此時當雨而不當大,大雨,恒雨之罰也。
于始震電之,明日而雪,大寒,又常寒之罰也。
劉向以為既已雷電,則雪不當複降,皆失時之異也。
天戒若曰,為君失時,賊臣将起。
先震電而後雪者,陰見間隙,起而勝陽,逆弑之禍将成也。
亮不悟,尋見廢。
此與《春秋》魯隐同。
武帝泰始六年六月,大雨霖。
甲辰,河、洛、伊、沁水同時并溢,流四千九百餘家,殺二百餘人,沒秋稼千三百六十餘頃。
太康五年七月,任城、梁國暴雨,害豆麥。
九月,南安郡霖雨暴雪,樹木摧折,害秋稼。
是秋,魏郡西平郡九縣、淮南、平原霖雨暴水,霜傷秋稼。
惠帝永甯元年十月、義陽、南陽、東海霖雨,淹害秋麥。
元帝太興三年,春雨至于夏。
是時王敦執權,不恭之罰也。
永昌元年,春雨四十餘日,晝夜雷電震五十餘日。
是時王敦興兵,王師敗績之應也。
成帝鹹和四年,春雨五十餘日,恒雷電。
是時雖斬蘇峻,其餘黨猶據守石頭,至其滅後,淫雨乃霁。
鹹康元年八月乙醜,荊州之長沙攸、醴陵、武陵之龍陽,三縣雨水,浮漂屋室,殺人,損秋稼。
是時帝幼,權在于下。
服妖 魏武帝以天下兇荒,資财乏匮,始拟古皮弁,裁缣帛為白帢,以易舊服。
傅玄曰;"白乃軍容,非國容也。
"幹寶以為"缟素,兇喪之象也"。
名之為帢,毀辱之言也,蓋革代之後,劫殺之妖也。
魏明帝著繡帽,披缥纨半袖,常以見直臣楊阜,谏曰:"此禮何法服邪!"帝默然。
近服妖也。
夫缥,非禮之色。
亵服尚不以紅紫,況接臣下乎?人主親禦非法之章,所謂自作孽不可禳也。
帝既不享永年,身沒而祿去王室,後嗣不終,遂亡天下。
景初元年,發銅鑄為巨人二,号曰翁仲,置之司馬門外。
案古長人見,為國亡。
長狄見臨洮,為秦亡之禍。
始皇不悟,反以為嘉祥,鑄銅人以象之。
魏法亡國之器,而于義竟無取焉。
蓋服妖也。
尚書何晏好服婦人之服,傅玄曰:"此妖服也。
夫衣裳之制,所以定上下殊内外也。
《大雅》雲'玄衮赤舄,鈎膺镂錫',歌其文也。
《小雅》雲'有嚴有翼,共武之服',詠其武也。
若内外不殊,王制失叙,服妖既作,身随之亡。
妹嬉冠男子之冠,桀亡天下;何晏服婦人之服,亦亡其家,其咎均也。
" 吳婦人修容者,急束其發而劘角過于耳,蓋其俗自操束太急,而廉隅失中之謂也。
故吳之風俗,相驅以急,言論彈射,以刻薄相尚。
居三年之喪者,往往有緻毀以死。
諸葛患之,著《正交論》,雖不可以經訓整亂,蓋亦救時之作也。
孫休後,衣服之制上長下短,又積領五六而裳居一二。
幹寶曰:"上饒奢,下儉逼,上有餘下不足之妖也。
"至孫皓,果奢暴恣情于上,而百姓雕困于下,卒以亡國,是其應也。
武帝泰始初,衣服上儉下豐,著衣者皆厭衤要,此君衰弱,臣放縱,下掩上之象
其明年二月庚寅夜,濤水入石頭。
商旅方舟萬計,漂敗流斷,骸胔相望。
江左雖頻有濤變,未有若斯之甚。
三月,義軍克京都,玄敗走,遂夷滅之。
三年二月己醜朔夜,濤水入石頭,漂沒殺人,大航流敗。
義熙元年十二月己未,濤水入石頭。
二年十二月己未夜,濤水入石頭。
明年,駱球父環潛結桓胤、殷仲文等謀作亂,劉稚亦謀反,凡所誅滅數十家。
三年五月丙午,大水。
四年十二月戊寅,濤水入石頭。
明年,王旅北讨。
六年五月丁巳,大水。
乙醜,盧循至蔡洲。
八年六月,大水。
九年五月辛巳,大水。
十年五月丁醜,大水。
戊寅,西明門地穿,湧水出,毀門扇及限,亦水沴土也。
七月乙醜,淮北風災,大水殺人。
十一年七月丙戌,大水,淹漬太廟,百官赴救。
明年,王旅北讨關河。
《經》曰:"敬用五事:一曰貌,二曰言,三曰視,四曰聽,五曰思。
貌曰恭,言曰從,視曰明,聽曰聰,思曰睿。
恭作肅,從作乂,明作哲,聰作謀,睿作聖。
休徵:曰肅,時雨若;乂,時晹若;哲,時燠若;謀,時寒若;聖,時風若。
咎徵:曰狂,恒雨若;僣,恒晹若;豫,恒燠若;急,恒寒若;{雨瞀},恒風若。
" 《傳》曰:"貌之不恭,是謂不肅,厥咎狂,厥罰恒雨,厥極惡。
時則有服妖,時則有龜孽,時則有雞禍,時則有下體生上之痾,時則有青眚青祥。
惟金沴木。
" 說曰:凡草木之類謂之妖。
妖猶夭胎,言尚微也。
蟲豸之類謂之孽。
孽則芽孽矣。
及六畜,謂之禍,言其著也。
及人,謂之痾。
痾,病貌也,言浸深也。
甚則有異物生,謂之眚;自外來,謂之祥。
祥,猶祯也。
氣相傷,謂之沴。
沴猶臨莅,不和意也。
每一事雲"時則"以絕之,言非必俱至,或有或亡,或在前或在後。
孝武時,夏侯始昌通《五經》,善推《五行傳》,以傳族子夏侯勝,下及許商,皆以教所賢弟子。
其傳與劉向同,惟劉歆傳獨異。
貌之不恭,是謂不肅。
肅,敬也。
内曰恭,外曰敬。
人君行己,體貌不恭,怠慢驕蹇,則不能敬萬事,失則狂易,故其咎狂也。
上慢下暴,則陰氣勝,故其罰常雨也。
水傷百谷,衣食不足,則奸宄并作,故其極惡也。
一曰,人多被刑,或形貌醜惡,亦是也。
風俗狂慢,變節易度,則為剽輕奇怪之服,故有服妖。
水類動,故有龜孽。
于《易》,《巽》為雞。
雞有冠、距,文武之貌。
而不為威,貌氣毀,故有雞禍。
一曰,水歲多雞死及為怪,亦是也。
上失威儀,則有強臣害君上者,故有下體生于上之痾。
木色青,故有青眚青祥。
凡貌傷者病木氣,木氣病則金沴之,沖氣相通也。
于《易》,《震》在東方,為春為木;《兌》在西方,為秋為金;《離》在南方,為夏為火;《坎》在北方,為冬為水。
春與秋日夜分,寒暑平,是以金木之氣易以相變,故貌傷則緻秋陰常雨,言傷則緻春陽常旱也。
至于冬夏,日夜相反,寒暑殊絕,水火之氣不得相并,故視傷常燠、聽傷常寒者,其氣然也。
逆之,其極曰惡;順之,其福曰攸好德。
劉歆《貌傳》曰有鱗蟲之孽,羊禍,鼻痾。
說以為于天文東方辰為龍星,故為鱗蟲。
于《易》,《兌》為羊,木為金所病,故緻羊禍,與常雨同應。
此說非是。
春與秋氣陰陽相敵,木病金盛,故能相并,惟此一事耳。
禍與妖痾祥眚同類,不得獨異。
魏尚書鄧飏揚行步馳縱,筋不束體,坐起傾倚,若無手足,此貌之不恭也。
管辂謂之鬼躁。
鬼躁者,兇終之征,後卒誅也。
惠帝元康中,貴遊子弟相與為散發倮身之飲,對弄婢妾,逆之者傷好,非之者負譏,希世之士恥不與焉。
蓋貌之不恭,胡狄侵中國之萌也。
其後遂有五胡之亂,此又失在狂也。
元康中,賈谧親貴,數入二宮,與儲君遊戲,無降下心。
又嘗因弈棋争道,成都王穎厲色曰:"皇太子國之儲貳,賈谧何敢無禮!"谧猶不悛,故及于禍,貌不恭之罰也。
齊王冏既誅趙王倫,因留輔政,坐拜百官,符敕台府,淫蒏專驕,不一朝觐,此狂恣不肅之咎也。
天下莫不高其功而慮其亡也,冏終弗改,遂緻夷滅。
司馬道子于府園内列肆,使姬人酤鬻,身自貿易。
幹寶以為貴者失位,降在皂隸之象也。
俄而道子見廢,以庶人終,此貌不恭之應也。
安帝義熙七年,将拜授劉毅世子,毅以王命之重,當設飨宴,親請吏佐臨視。
至拜日,國僚不重白,默拜于廄中。
王人将反命,毅方知之,大以為恨,免郎中令劉敬叔官。
天戒若曰,此惰略嘉禮不肅之妖也。
其後毅遂被殺焉。
庶征恒雨,劉歆以為《春秋》大雨,劉向以為大水。
魏明帝太和元年秋,數大雨,多暴卒,雷電非常,至殺鳥雀。
案楊阜上疏,此恒雨之罰也。
時天子居喪不哀,出入弋獵無度,奢侈繁興,奪農時,故水失其性而恒雨為罰。
太和四年八月,大雨霖三十餘日,伊、洛、河、漢皆溢,歲以兇饑。
吳孫亮太平二年二月甲寅,大雨,震電。
乙卯,雪,大寒。
案劉歆說,此時當雨而不當大,大雨,恒雨之罰也。
于始震電之,明日而雪,大寒,又常寒之罰也。
劉向以為既已雷電,則雪不當複降,皆失時之異也。
天戒若曰,為君失時,賊臣将起。
先震電而後雪者,陰見間隙,起而勝陽,逆弑之禍将成也。
亮不悟,尋見廢。
此與《春秋》魯隐同。
武帝泰始六年六月,大雨霖。
甲辰,河、洛、伊、沁水同時并溢,流四千九百餘家,殺二百餘人,沒秋稼千三百六十餘頃。
太康五年七月,任城、梁國暴雨,害豆麥。
九月,南安郡霖雨暴雪,樹木摧折,害秋稼。
是秋,魏郡西平郡九縣、淮南、平原霖雨暴水,霜傷秋稼。
惠帝永甯元年十月、義陽、南陽、東海霖雨,淹害秋麥。
元帝太興三年,春雨至于夏。
是時王敦執權,不恭之罰也。
永昌元年,春雨四十餘日,晝夜雷電震五十餘日。
是時王敦興兵,王師敗績之應也。
成帝鹹和四年,春雨五十餘日,恒雷電。
是時雖斬蘇峻,其餘黨猶據守石頭,至其滅後,淫雨乃霁。
鹹康元年八月乙醜,荊州之長沙攸、醴陵、武陵之龍陽,三縣雨水,浮漂屋室,殺人,損秋稼。
是時帝幼,權在于下。
服妖 魏武帝以天下兇荒,資财乏匮,始拟古皮弁,裁缣帛為白帢,以易舊服。
傅玄曰;"白乃軍容,非國容也。
"幹寶以為"缟素,兇喪之象也"。
名之為帢,毀辱之言也,蓋革代之後,劫殺之妖也。
魏明帝著繡帽,披缥纨半袖,常以見直臣楊阜,谏曰:"此禮何法服邪!"帝默然。
近服妖也。
夫缥,非禮之色。
亵服尚不以紅紫,況接臣下乎?人主親禦非法之章,所謂自作孽不可禳也。
帝既不享永年,身沒而祿去王室,後嗣不終,遂亡天下。
景初元年,發銅鑄為巨人二,号曰翁仲,置之司馬門外。
案古長人見,為國亡。
長狄見臨洮,為秦亡之禍。
始皇不悟,反以為嘉祥,鑄銅人以象之。
魏法亡國之器,而于義竟無取焉。
蓋服妖也。
尚書何晏好服婦人之服,傅玄曰:"此妖服也。
夫衣裳之制,所以定上下殊内外也。
《大雅》雲'玄衮赤舄,鈎膺镂錫',歌其文也。
《小雅》雲'有嚴有翼,共武之服',詠其武也。
若内外不殊,王制失叙,服妖既作,身随之亡。
妹嬉冠男子之冠,桀亡天下;何晏服婦人之服,亦亡其家,其咎均也。
" 吳婦人修容者,急束其發而劘角過于耳,蓋其俗自操束太急,而廉隅失中之謂也。
故吳之風俗,相驅以急,言論彈射,以刻薄相尚。
居三年之喪者,往往有緻毀以死。
諸葛患之,著《正交論》,雖不可以經訓整亂,蓋亦救時之作也。
孫休後,衣服之制上長下短,又積領五六而裳居一二。
幹寶曰:"上饒奢,下儉逼,上有餘下不足之妖也。
"至孫皓,果奢暴恣情于上,而百姓雕困于下,卒以亡國,是其應也。
武帝泰始初,衣服上儉下豐,著衣者皆厭衤要,此君衰弱,臣放縱,下掩上之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