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八 志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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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八百四十二
立秋七月節限數八百五十九間限八百八十三
處暑七月中限數九百七間限九百三十五
白露八月節限數九百六十二間限九百九十二
秋分八月中限數千二十一間限千五十一
寒露九月節限數千八十間即千一百七
霜降九月中限數千一百三十三間限千一百五十七
立冬十月節限數千一百八十一間限千一百九十八
小雪十月中限數千二百一十五間限千二百二十九
推沒滅術曰:因冬至積日有小餘者,加積一,以沒分乘之,以沒法除之,所得為大餘,不盡為小餘。
大餘滿六十去之,餘命以紀,算外,即去年冬至後日也。
求次沒,加大餘六十九,小餘五百九十二,小餘滿沒法得一,從大餘,命如前。
小餘盡,為滅也。
推五行用事日:立春、立夏、立秋、立冬者,即木、火、金、水始用事日也。
各減其大餘十八,小餘四百八十三,小分六,餘命以紀,算外,各四立之前,土用事日也。
大餘不足減者,加六十;小餘不足者,減大餘一,加紀法;小分不足減者,減小餘一,加氣法。
推卦用事日:因冬至大餘,六其小餘,即《坎卦》用事日也。
加小餘萬九十一,滿元法從大餘,即《中孚》用事日也。
求次卦,各加大餘六,小餘九百六十七。
其四正各因其中日,六其小餘。
推日度術曰:以紀法朔積日,滿周天去之,餘以紀法除之,所得為度,不盡為分。
命度從牛前五起,宿次除之,不滿宿,則天正十一月朔夜半日所在度及分也。
求次日,日加一度,分不加,經鬥除鬥分,分少,退一度。
推月度術曰:以月周乘朔積日,滿周天去之,餘以紀法除之,所得為度,不盡為分,命如上法,則天正十一月朔夜半月所在度及分也。
求次月,小月加度二十二,分八百六,大月又加一日,度十三,分六百七十九;分滿紀法得一度,則并月朔夜半月所在度分及也。
其冬下旬,月在張、心署之。
推合朔度術曰:以章歲乘朔小餘,滿通法為大分,不盡為小分。
以大分從朔夜半日度分,分滿紀法從度,命如前,則天正十一月合朔日月所共合度也。
求次月,加度二十九,大分九百七十七,小分四十二,小分滿通法從大分,大分滿紀法從度,經鬥除其分,則次月合朔日月所共合度也。
推弦望日所在度:加合朔度七,大分七百五,小分十,微分一,微分滿二從小分,小分滿通法從大分,大分滿紀法從度,命如前,則上弦日所在度也。
又加,得望,下弦、後月合也。
推弦望月所在度:加合朔度九十八,大分千二百七十九,小分三十四,數滿命如前,即上弦月所在度也。
又加,得望,下弦、後月合也。
推日月昏明度術曰:日以紀法,月以月周,乘所近節氣夜漏,二百而一,為明分。
日以減紀法,月以減月周,餘為昏分。
各以分加夜半,如法為度。
推合朔交會月蝕術曰:置所入紀朔積分,以所入紀下交會差率之數加之,以會通去之,餘則所求年天正十一月合朔去交度分也。
以通數加之,滿會通去之,餘則次月合朔去交度分也。
以朔望合數各加其月合朔去交度分,滿會通去之,餘則各其月望去交度分也。
朔望去交分,如朔望合數以下,入交限數以上者,朔則交會,望則月蝕。
推合朔交會月蝕月在日道表裡術曰:置所入紀朔積分,以所入紀下交會差率之數加之,倍會通去之,餘不滿會通者,紀首表,天正合朔月在表;紀首裡,天正合朔月在裡。
滿會通去之,表滿在裡,裡滿在表。
求次月,以通數加之,滿會通去之,加裡滿在表,加表滿在裡。
先交會後月蝕者,朔在表則望在表,朔在裹則望在裡。
先月蝕後交會者,看蝕月朔在裡則望在表,朔在表則望在裡。
交會月蝕如朔望合數以下,則前交後會;如入交限數以上,則前會後交。
其前交後會近于限數者,則豫伺之;前會後交近于限數者,則後伺之。
求去交度術曰:其前交後會者,今去交度分如日法而一,所得則卻交度分也。
其前會後交者,以去交度分減會通,餘如日法而一,所得則前去交度也。
餘皆度分也。
去交度十五以上,雖交不蝕也,十以下是蝕,十以上,虧蝕微少,光晷相及而已。
虧之多少,以十五為法。
求日蝕虧起角術曰:其月在外道,先交後會者,虧蝕西南角起;先會後交者,虧蝕東南角起。
其月在内道,先交後會者,虧蝕西北角起;先會後交者,虧蝕東北角起。
虧蝕分多少,如上以十五為法。
會交中者,蝕盡。
月蝕在日之沖,虧角與上反也。
月行遲疾度損益率盈縮積分月行分 一日十四度(十四分)益二十六盈初二百八十 二日十四度(十一分)益二十三盈積分二百七十七 三日十四度(八分)益二十盈積分二百七十四 四日十四度(五分)益十七盈積分二百七十一 五日十四度(一分)益十三盈積分二百六十七 六日十三度(十四分)益七盈積分二百六十一 七日十三度(七分)損盈積分二百五十四 八日十三度(一分)損六盈積分二百四十八 九日十二度(十六分)損十盈積分二百四十四 十日十二度(十三分)損十三盈積分二百四十一 十一日十二度(十一分)損十五盈積分二百三十九 十二日十二度(八分)損十八盈積分二百三十六 十三日十二度(五分)損二十一盈積分二百三十三 十四日十二度(三分)損二十三盈積分二百三十一 十五日十二度(五分)益二十一縮初二百三十三 十六日十二度(七分)益十九縮積分二百三十五 十七日十二度(九分)益十七縮積分二百三十七 十八日十二度(十二分)益十四縮積分二百四十 十九日十二度(十五分)益十一縮積分二百四十三 二十日十二度(十八分)益八縮積分二百四十六 二十一日十三度(三分)益四縮積分二百五十 二十二日十三度(七分)損縮積分二百五十四 二十三日十三度(十二分)損五縮積分二百五十九 二十四日十三度(十八分)損十一縮積分二百六十五 二十五日十四度(五分)損十七縮積分二百七十一 二十六日十四度(十一分)損二十三縮積分二百七十七 二十七日十四度(十二分)損二十四縮積分二百七十八 周日十四度(十三分有小分六百二十六分)損二十五(有小分六百二十六)
大餘滿六十去之,餘命以紀,算外,即去年冬至後日也。
求次沒,加大餘六十九,小餘五百九十二,小餘滿沒法得一,從大餘,命如前。
小餘盡,為滅也。
推五行用事日:立春、立夏、立秋、立冬者,即木、火、金、水始用事日也。
各減其大餘十八,小餘四百八十三,小分六,餘命以紀,算外,各四立之前,土用事日也。
大餘不足減者,加六十;小餘不足者,減大餘一,加紀法;小分不足減者,減小餘一,加氣法。
推卦用事日:因冬至大餘,六其小餘,即《坎卦》用事日也。
加小餘萬九十一,滿元法從大餘,即《中孚》用事日也。
求次卦,各加大餘六,小餘九百六十七。
其四正各因其中日,六其小餘。
推日度術曰:以紀法朔積日,滿周天去之,餘以紀法除之,所得為度,不盡為分。
命度從牛前五起,宿次除之,不滿宿,則天正十一月朔夜半日所在度及分也。
求次日,日加一度,分不加,經鬥除鬥分,分少,退一度。
推月度術曰:以月周乘朔積日,滿周天去之,餘以紀法除之,所得為度,不盡為分,命如上法,則天正十一月朔夜半月所在度及分也。
求次月,小月加度二十二,分八百六,大月又加一日,度十三,分六百七十九;分滿紀法得一度,則并月朔夜半月所在度分及也。
其冬下旬,月在張、心署之。
推合朔度術曰:以章歲乘朔小餘,滿通法為大分,不盡為小分。
以大分從朔夜半日度分,分滿紀法從度,命如前,則天正十一月合朔日月所共合度也。
求次月,加度二十九,大分九百七十七,小分四十二,小分滿通法從大分,大分滿紀法從度,經鬥除其分,則次月合朔日月所共合度也。
推弦望日所在度:加合朔度七,大分七百五,小分十,微分一,微分滿二從小分,小分滿通法從大分,大分滿紀法從度,命如前,則上弦日所在度也。
又加,得望,下弦、後月合也。
推弦望月所在度:加合朔度九十八,大分千二百七十九,小分三十四,數滿命如前,即上弦月所在度也。
又加,得望,下弦、後月合也。
推日月昏明度術曰:日以紀法,月以月周,乘所近節氣夜漏,二百而一,為明分。
日以減紀法,月以減月周,餘為昏分。
各以分加夜半,如法為度。
推合朔交會月蝕術曰:置所入紀朔積分,以所入紀下交會差率之數加之,以會通去之,餘則所求年天正十一月合朔去交度分也。
以通數加之,滿會通去之,餘則次月合朔去交度分也。
以朔望合數各加其月合朔去交度分,滿會通去之,餘則各其月望去交度分也。
朔望去交分,如朔望合數以下,入交限數以上者,朔則交會,望則月蝕。
推合朔交會月蝕月在日道表裡術曰:置所入紀朔積分,以所入紀下交會差率之數加之,倍會通去之,餘不滿會通者,紀首表,天正合朔月在表;紀首裡,天正合朔月在裡。
滿會通去之,表滿在裡,裡滿在表。
求次月,以通數加之,滿會通去之,加裡滿在表,加表滿在裡。
先交會後月蝕者,朔在表則望在表,朔在裹則望在裡。
先月蝕後交會者,看蝕月朔在裡則望在表,朔在表則望在裡。
交會月蝕如朔望合數以下,則前交後會;如入交限數以上,則前會後交。
其前交後會近于限數者,則豫伺之;前會後交近于限數者,則後伺之。
求去交度術曰:其前交後會者,今去交度分如日法而一,所得則卻交度分也。
其前會後交者,以去交度分減會通,餘如日法而一,所得則前去交度也。
餘皆度分也。
去交度十五以上,雖交不蝕也,十以下是蝕,十以上,虧蝕微少,光晷相及而已。
虧之多少,以十五為法。
求日蝕虧起角術曰:其月在外道,先交後會者,虧蝕西南角起;先會後交者,虧蝕東南角起。
其月在内道,先交後會者,虧蝕西北角起;先會後交者,虧蝕東北角起。
虧蝕分多少,如上以十五為法。
會交中者,蝕盡。
月蝕在日之沖,虧角與上反也。
月行遲疾度損益率盈縮積分月行分 一日十四度(十四分)益二十六盈初二百八十 二日十四度(十一分)益二十三盈積分二百七十七 三日十四度(八分)益二十盈積分二百七十四 四日十四度(五分)益十七盈積分二百七十一 五日十四度(一分)益十三盈積分二百六十七 六日十三度(十四分)益七盈積分二百六十一 七日十三度(七分)損盈積分二百五十四 八日十三度(一分)損六盈積分二百四十八 九日十二度(十六分)損十盈積分二百四十四 十日十二度(十三分)損十三盈積分二百四十一 十一日十二度(十一分)損十五盈積分二百三十九 十二日十二度(八分)損十八盈積分二百三十六 十三日十二度(五分)損二十一盈積分二百三十三 十四日十二度(三分)損二十三盈積分二百三十一 十五日十二度(五分)益二十一縮初二百三十三 十六日十二度(七分)益十九縮積分二百三十五 十七日十二度(九分)益十七縮積分二百三十七 十八日十二度(十二分)益十四縮積分二百四十 十九日十二度(十五分)益十一縮積分二百四十三 二十日十二度(十八分)益八縮積分二百四十六 二十一日十三度(三分)益四縮積分二百五十 二十二日十三度(七分)損縮積分二百五十四 二十三日十三度(十二分)損五縮積分二百五十九 二十四日十三度(十八分)損十一縮積分二百六十五 二十五日十四度(五分)損十七縮積分二百七十一 二十六日十四度(十一分)損二十三縮積分二百七十七 二十七日十四度(十二分)損二十四縮積分二百七十八 周日十四度(十三分有小分六百二十六分)損二十五(有小分六百二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