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 節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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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人為政一國,一國可倍也;大之為政天下,天下可倍也。

    其倍之,非外取地也,因其國家去其無用之費,足以倍之。

    聖王為政,其發令、興事、使民、用财也,無不加用而為者。

    是故用财不費,民德不勞(2),其興利多矣! 其為衣裘何以為?冬以圉寒,夏以圉暑。

    凡為衣裳之道,冬加一溫一、夏加凊者,芊芊(3);不加者,去之。

    其為宮室何以為?冬以圉風寒,夏以圉暑雨。

    有盜賊加固者,芊■;不加者,去之。

    其為甲盾五兵何以為?以圉寇亂盜賊。

    若有寇亂盜賊,有甲盾五兵者勝,無者不勝,是故聖人作為甲盾五兵。

    凡為甲盾五兵,加輕以利、堅而難折者,芊■;不加者,去之。

    其為舟車何以為?車以行陵陸,舟以行川谷,以通四方之利。

    凡為舟車之道,加輕以利者,芊■;不加者,去之。

    凡其為此物也,無不加用而為者。

    是故用财不費,民德不勞,其興利多矣。

    有去大人之好聚珠玉、鳥獸、犬馬,以益衣裳、宮室、甲盾、五兵、舟車之數,于數倍乎,若則不難。

    故孰為難倍?唯人為難倍;然人有可倍也。

    昔者聖王為法,曰:“丈夫年二十,毋敢不處家;女子年十五,毋敢不事人。

    ”此聖王之法也。

    聖王既沒,于民次也(4),其欲蚤處家者,有所二十年處家;其欲晚處家者,有所四十年處家。

    以其蚤與其晚相踐(5),後聖王之法十年,若純三年而字(6),子生可以二三年矣。

    此不為使民蚤處家,而可以倍與?且不然已! 今天下為政者,其所以寡人之道多。

    其使民勞,其籍斂厚,民财不足、凍餓死者,不可勝數也。

    且大人惟毋興師,以攻伐鄰國,久者終年,速者數月,男女久不相見,此所以寡人之道也。

    與居處不安,飲食不時,作疾病死者,有與侵就橐(7),攻城野戰死者,不可勝數。

    此不令為政者所以寡人之道、數術而起與?聖人為政特無此。

    不聖人為政(8),其所以衆人之道,亦數術而起與? 故子墨子曰:“去無用之費,聖王之道,天下之大利也。

    ” [注釋] (1)節用是墨家學說的一個重要内容。

    墨子認為,古代聖人治政,宮室、衣服、飲食、舟車隻要适用就夠了。

    而當時的統治者卻在這些方面窮奢極欲,大量耗費百姓的民力财力,使人民生活陷于困境。

    甚至讓很多男子過着獨身生活。

    因此,他主張凡不利于實用,不能給百姓帶來利益的,應一概取消。

    本篇原有三篇。

    (2)“德”通“得”。

    (3)“芋■”疑為“芊諸”之誤。

    下同。

    (4)“次”通“恣”。

    (5)“踐”當為“翦”,減的意思。

    (6)字:生子。

    (7)“侵就橐”應作“侵掠俘虜。

    ”(8)“不”為“夫”字之誤。

     [白話] 聖人在一國施政,一國的财利可以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