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六 迎敵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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敵以東方來,迎之東壇,壇高八尺,堂密八;年八十者八人,主祭;青旗、青神長八尺者八,一弩一八,八發而止;将服必青,其牲以雞。
敵以南方來,迎之南壇,壇高七尺,堂密七;年七十者七人,主祭;赤旗、赤神長七尺者七,一弩一七,七發而止;将服必赤,其牲以狗。
敵以西方來,迎之西壇,壇高九尺,堂密九;年九十者九人,主祭;白旗、素神長九尺者九,一弩一九,九發而止;将服必白,其牲以羊。
敵以北方來,迎之北壇,壇高六尺,堂密六;年六十者六人,主祭;墨旗、黑神長六尺者六,一弩一六,六發而止;将服必黑,其牲以彘。
從外宅諸名大祠,靈巫或禱焉,給禱牲。
凡望氣,有大将氣,有小将氣,有往氣,有來氣,有敗氣,能得明此者可知成敗、吉兇。
舉巫、醫、蔔有所長,具藥,宮之(2),善為舍。
巫必近公社,必敬神之。
巫、蔔以請守(3),守獨智巫、蔔望氣之請而已。
其出入為流言,驚駭恐吏民,謹微察之,斷罪不赦。
牧賢大夫及有方技者若工(4),弟之。
舉屠、酤者置廚給事,弟之。
凡守城之法,縣師受事,出葆,循溝防,築薦通塗,修城,百官共财,百工即事,司馬視城修卒伍。
設守門,二人掌右閹,二人掌左閹,四人掌閉,百甲坐之。
城上步一甲、一戟,其贊三人。
五步有五長,十步有什長,百步有百長,旁有大率,中有大将,皆有司吏卒長。
城上當階,有司守之。
移中中處,澤急而奏之。
士皆有職。
城之外,矢之所遝,壞其牆,無以為客菌。
三十裡之内,薪蒸、水皆入内(5)。
狗、彘、豚、雞食其肉,斂其骸以為醢,腹病者以起。
城之内,薪蒸廬室,矢之所遝,皆為之塗菌。
令命昏緯狗纂馬,■緯。
靜夜聞鼓聲而噪,所以閹客之氣也,所以固民之意也,故時噪則民不疾矣。
祝、史乃告于四望、山川、社稷,先于戎,乃退。
公素服誓于太廟,曰:“其人為不道,不修義詳,唯乃是王(6),曰:‘予必懷亡爾社稷,滅爾百姓。
’二參子尚夜自廈(7),以勤寡人,和心比力兼左右,各死而守。
”既誓,公乃退食。
舍于中太廟之右,祝、史舍于社。
百官具禦,乃鬥(8),鼓于門,右置旗,左置旌于隅練名。
射參發,告勝,五兵鹹備,乃下,出挨(9),升望我郊。
乃命鼓,俄升,役司馬射自門右,蓬矢射之,茅參發(10),弓一弩一繼之;校自門左,先以揮,木石繼之。
祝、史、宗人告社,覆之以甑。
[注釋] (1)《迎敵祠》是墨子探讨城池防守方法的篇章之一。
主要講述迎敵前的各種祭祀規則,對巫師蔔師的态度,誓師形式以及各級官吏、将士的職守和有關布防問題。
(2)“宮”字後疑掉一“養”字。
(3)“請”字後疑漏一“報”字。
(4)“牧”應作“收”。
(5)“水”應作“木”,前疑有一“材”字。
(6)“乃”應作“力”;“王”應作“上”。
(7)“廈”應作“厲”。
(8)“鬥”應作“升”。
(9)“挨”應作“俟”。
(10)“茅”應作“矛”。
[白話] 敵人從東方來,就在東方的祭壇上迎祭神靈,壇高八尺,寬深也各八尺;由八個年齡八十歲的人主持祭青旗的儀式,安排八尺高的八位東方神,八個弓箭手,每個弓箭手射出八支箭;将領的服裝必是青色,用雞作祭品。
敵人從南方來,就在南方的祭壇上迎祀神靈,壇高七尺,寬深也各六尺;安排七 個年齡七十的人主持祭赤旗的儀式;準備七尺高的南方赤神七尊,弓箭手七個,每人發射七支箭;将領的軍服一定要赤色,用狗作
敵以南方來,迎之南壇,壇高七尺,堂密七;年七十者七人,主祭;赤旗、赤神長七尺者七,一弩一七,七發而止;将服必赤,其牲以狗。
敵以西方來,迎之西壇,壇高九尺,堂密九;年九十者九人,主祭;白旗、素神長九尺者九,一弩一九,九發而止;将服必白,其牲以羊。
敵以北方來,迎之北壇,壇高六尺,堂密六;年六十者六人,主祭;墨旗、黑神長六尺者六,一弩一六,六發而止;将服必黑,其牲以彘。
從外宅諸名大祠,靈巫或禱焉,給禱牲。
凡望氣,有大将氣,有小将氣,有往氣,有來氣,有敗氣,能得明此者可知成敗、吉兇。
舉巫、醫、蔔有所長,具藥,宮之(2),善為舍。
巫必近公社,必敬神之。
巫、蔔以請守(3),守獨智巫、蔔望氣之請而已。
其出入為流言,驚駭恐吏民,謹微察之,斷罪不赦。
牧賢大夫及有方技者若工(4),弟之。
舉屠、酤者置廚給事,弟之。
凡守城之法,縣師受事,出葆,循溝防,築薦通塗,修城,百官共财,百工即事,司馬視城修卒伍。
設守門,二人掌右閹,二人掌左閹,四人掌閉,百甲坐之。
城上步一甲、一戟,其贊三人。
五步有五長,十步有什長,百步有百長,旁有大率,中有大将,皆有司吏卒長。
城上當階,有司守之。
移中中處,澤急而奏之。
士皆有職。
城之外,矢之所遝,壞其牆,無以為客菌。
三十裡之内,薪蒸、水皆入内(5)。
狗、彘、豚、雞食其肉,斂其骸以為醢,腹病者以起。
城之内,薪蒸廬室,矢之所遝,皆為之塗菌。
令命昏緯狗纂馬,■緯。
靜夜聞鼓聲而噪,所以閹客之氣也,所以固民之意也,故時噪則民不疾矣。
祝、史乃告于四望、山川、社稷,先于戎,乃退。
公素服誓于太廟,曰:“其人為不道,不修義詳,唯乃是王(6),曰:‘予必懷亡爾社稷,滅爾百姓。
’二參子尚夜自廈(7),以勤寡人,和心比力兼左右,各死而守。
”既誓,公乃退食。
舍于中太廟之右,祝、史舍于社。
百官具禦,乃鬥(8),鼓于門,右置旗,左置旌于隅練名。
射參發,告勝,五兵鹹備,乃下,出挨(9),升望我郊。
乃命鼓,俄升,役司馬射自門右,蓬矢射之,茅參發(10),弓一弩一繼之;校自門左,先以揮,木石繼之。
祝、史、宗人告社,覆之以甑。
[注釋] (1)《迎敵祠》是
主要講述迎敵前的各種祭祀規則,對巫師蔔師的态度,誓師形式以及各級官吏、将士的職守和有關布防問題。
(2)“宮”字後疑掉一“養”字。
(3)“請”字後疑漏一“報”字。
(4)“牧”應作“收”。
(5)“水”應作“木”,前疑有一“材”字。
(6)“乃”應作“力”;“王”應作“上”。
(7)“廈”應作“厲”。
(8)“鬥”應作“升”。
(9)“挨”應作“俟”。
(10)“茅”應作“矛”。
[白話] 敵人從東方來,就在東方的祭壇上迎祭神靈,壇高八尺,寬深也各八尺;由八個年齡八十歲的人主持祭青旗的儀式,安排八尺高的八位東方神,八個弓箭手,每個弓箭手射出八支箭;将領的服裝必是青色,用雞作祭品。
敵人從南方來,就在南方的祭壇上迎祀神靈,壇高七尺,寬深也各六尺;安排七 個年齡七十的人主持祭赤旗的儀式;準備七尺高的南方赤神七尊,弓箭手七個,每人發射七支箭;将領的軍服一定要赤色,用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