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六 迎敵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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敵以東方來,迎之東壇,壇高八尺,堂密八;年八十者八人,主祭;青旗、青神長八尺者八,一弩一八,八發而止;将服必青,其牲以雞。

    敵以南方來,迎之南壇,壇高七尺,堂密七;年七十者七人,主祭;赤旗、赤神長七尺者七,一弩一七,七發而止;将服必赤,其牲以狗。

    敵以西方來,迎之西壇,壇高九尺,堂密九;年九十者九人,主祭;白旗、素神長九尺者九,一弩一九,九發而止;将服必白,其牲以羊。

    敵以北方來,迎之北壇,壇高六尺,堂密六;年六十者六人,主祭;墨旗、黑神長六尺者六,一弩一六,六發而止;将服必黑,其牲以彘。

    從外宅諸名大祠,靈巫或禱焉,給禱牲。

     凡望氣,有大将氣,有小将氣,有往氣,有來氣,有敗氣,能得明此者可知成敗、吉兇。

    舉巫、醫、蔔有所長,具藥,宮之(2),善為舍。

    巫必近公社,必敬神之。

    巫、蔔以請守(3),守獨智巫、蔔望氣之請而已。

    其出入為流言,驚駭恐吏民,謹微察之,斷罪不赦。

     牧賢大夫及有方技者若工(4),弟之。

    舉屠、酤者置廚給事,弟之。

     凡守城之法,縣師受事,出葆,循溝防,築薦通塗,修城,百官共财,百工即事,司馬視城修卒伍。

    設守門,二人掌右閹,二人掌左閹,四人掌閉,百甲坐之。

     城上步一甲、一戟,其贊三人。

    五步有五長,十步有什長,百步有百長,旁有大率,中有大将,皆有司吏卒長。

    城上當階,有司守之。

    移中中處,澤急而奏之。

    士皆有職。

     城之外,矢之所遝,壞其牆,無以為客菌。

    三十裡之内,薪蒸、水皆入内(5)。

    狗、彘、豚、雞食其肉,斂其骸以為醢,腹病者以起。

     城之内,薪蒸廬室,矢之所遝,皆為之塗菌。

    令命昏緯狗纂馬,■緯。

    靜夜聞鼓聲而噪,所以閹客之氣也,所以固民之意也,故時噪則民不疾矣。

     祝、史乃告于四望、山川、社稷,先于戎,乃退。

    公素服誓于太廟,曰:“其人為不道,不修義詳,唯乃是王(6),曰:‘予必懷亡爾社稷,滅爾百姓。

    ’二參子尚夜自廈(7),以勤寡人,和心比力兼左右,各死而守。

    ”既誓,公乃退食。

    舍于中太廟之右,祝、史舍于社。

    百官具禦,乃鬥(8),鼓于門,右置旗,左置旌于隅練名。

    射參發,告勝,五兵鹹備,乃下,出挨(9),升望我郊。

    乃命鼓,俄升,役司馬射自門右,蓬矢射之,茅參發(10),弓一弩一繼之;校自門左,先以揮,木石繼之。

    祝、史、宗人告社,覆之以甑。

     [注釋] (1)《迎敵祠》是墨子探讨城池防守方法的篇章之一。

    主要講述迎敵前的各種祭祀規則,對巫師蔔師的态度,誓師形式以及各級官吏、将士的職守和有關布防問題。

    (2)“宮”字後疑掉一“養”字。

    (3)“請”字後疑漏一“報”字。

    (4)“牧”應作“收”。

    (5)“水”應作“木”,前疑有一“材”字。

    (6)“乃”應作“力”;“王”應作“上”。

    (7)“廈”應作“厲”。

    (8)“鬥”應作“升”。

    (9)“挨”應作“俟”。

    (10)“茅”應作“矛”。

     [白話] 敵人從東方來,就在東方的祭壇上迎祭神靈,壇高八尺,寬深也各八尺;由八個年齡八十歲的人主持祭青旗的儀式,安排八尺高的八位東方神,八個弓箭手,每個弓箭手射出八支箭;将領的服裝必是青色,用雞作祭品。

    敵人從南方來,就在南方的祭壇上迎祀神靈,壇高七尺,寬深也各六尺;安排七 個年齡七十的人主持祭赤旗的儀式;準備七尺高的南方赤神七尊,弓箭手七個,每人發射七支箭;将領的軍服一定要赤色,用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