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 節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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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古代聖王制定埋葬的原則,即是:棺木三寸厚,足以讓一屍一體在裡面腐爛就行;衣衾三件,足以掩蓋可怕的一屍一形就行。

    及至下葬,下面不掘到泉水深處,上面不使腐臭散發,墳地寬廣三尺,就夠了。

    死者既已埋葬,生人不當久哭,而應趕快就業,人人各盡所能,用以一交一相得利。

    這就是聖王的法則。

     現在堅持厚葬久喪主張的人說道:“厚葬久喪即使不可以使貧者富、寡者衆、危者定、亂者治,然而這是聖王之道。

    ”墨子說:“不然。

    從前堯去北方教化八狄,在半路上死了,葬在蛩山的北側。

    用衣衾三件,用普通的楮木做成棺材,用葛藤束棺,棺材已入土後才哭喪,圹穴填平而不起墳。

    葬畢,可以在上面放牧牛馬。

    舜到西方教化七戎,在半路上死了,葬在南己的市場旁,衣衾三件,以普通的楮木做成棺材,用葛藤束棺。

    葬畢,市人可以照常往來于上。

    大禹去東方教化九夷,在半路死了,葬在會稽山上,衣衾三件,用桐木做三寸之棺,用葛藤束住,雖然封了口但并不密合。

    鑿了墓道,但并不深,掘地的深度下不及泉,上不透臭氣。

    葬畢,将剩餘的泥土堆在上面,墳地寬廣大約三尺,就行了。

    如果照這三位聖王來看,則厚葬久喪果真不是聖王之道。

    這三王都貴為天子,富有天下,難道還怕财用不夠嗎?而(他們)認為這樣做是葬埋的法則。

    ” 現在王公大人們葬埋,則與此不同了。

    (他們)必定要用外棺和内棺,并以飾有文彩的皮帶再三捆紮,寶璧寶玉既已具備,戈、劍、鼎、鼓、壺、鏡、紋繡、白練、衣衾萬件、車馬、女樂都具備了。

    還必須把墓道捶實、塗飾好,墳墓雄偉可比山陵。

    這樣荒廢人民的事務,耗費人民的資财,多得不可勝數。

    這厚葬久喪竟如此毫無用處。

     所以墨子說:“過去,我本來說過:假使效法這種言論,采用這種謀議,計算厚葬久喪,若确實可以使貧者富、寡者衆、危者定、亂者治,那就是仁的、義的、孝子應做的事。

    因之替一人謀劃的不可不勉勵他這樣做。

    假使效法這種言論,采用這種謀議,若人們厚葬久喪,确實不可以使貧者富、寡者衆、危者定、亂者治,那就是不仁的、不義的、不是孝子應做的事。

    因之替一人謀劃的不可不阻止他這樣做。

    所以,尋求以這種說法使國家富足而隻能得到更加貧困,想以它增加人民而隻能得到更加減少,想用它使刑政治理而隻能得到更加混亂,想用它禁止大國攻打小國也已經辦不到,想用它求取上帝鬼神的賜福反而又隻能得禍。

    我們就上從堯、舜、禹、湯、周文王、周武王之道來考察它,正好與之相反;就下從桀、纣、周幽王、周厲王之事來考察它,倒是符節相合。

    照這看來,則厚葬久喪當不是聖王之道。

    ” 現在堅持厚葬久喪的人說道:“厚葬久喪若果真不是聖王之道,那怎麼解釋中原的君子(對它)行之不已、持而不釋呢?”墨子說道:“這就所謂的便于習慣、安于風俗”。

    從前,越國的東面有個輆沭國,人的頭一個孩子出生後就肢解吃掉,稱這種做法為“宜弟”。

    人的祖父死後,背着祖母扔掉,說:“鬼妻不可與住在一起。

    ”這種做法上面持以施政,下面一習一以為俗,行而不止,持而不釋。

    那麼這難道确實是仁義之道嗎?這就是所謂的便于習慣、安于風俗。

    楚國的南面有個啖人國,此國人的雙親死後,先把肉刳下來扔掉,然後再埋葬骨頭,才能成為孝子。

    秦國的西面有個儀渠國,此國人的雙親死後,聚積柴薪把他燒掉。

    把煙氣上升說成是死者“登仙”,然後才能成為孝子。

    上面以這種做法作為國政,下面以之作為風俗,行之不已,持而不釋,那麼這難道确實是仁義之道嗎?這就是所謂的便于習慣、安于風俗。

    如果從 這三國的情況來看,那麼人們對葬喪也還是很微薄的,而從中原君子的情況來看,則又還是很厚重的。

    象這樣太厚,象那樣又太薄,既然如此,那麼葬埋就應當有節制。

    所以,衣食是人活着時利益之所在,然而猶且崇尚節制;葬埋是人死後的利益之所在,為何獨不對此加以節制呢?(于是)墨子制定葬埋的法則說:“棺材厚三寸,衣衾三件,足以使死者的骨肉在裡面朽爛。

    掘地的深淺,以下面沒有濕漏、一屍一體氣味不要洩出地面上為度。

    墳堆足以讓人認識就行了。

    哭着送去,哭着回來。

    回來以後就從事于謀求衣食之财,以助給祭祀之用,向雙親盡孝道。

    ”所以說,墨子的法則,不損害生和死兩方面的利益,即此之故。

     所以墨子說:“現在天下的士君子,内心确實想行仁義,追求做上士,上想要符合聖王之道,下想要符合國家百姓之利,所以就應當對以節葬來行政的道理,不可不加以考察。

    ”就是這個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