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百八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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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經 【馬融忠經】 《序》曰:《忠經》者,蓋出於《孝經》也。

    仲尼說《孝經》而敦事君之義,則知孝者俟忠而成。

    是所以答君親之恩,明臣子之行,忠不可廢于國,孝不可弛于家。

    孝既有經,忠則猶阙,故述仲尼之意,撰《忠經》焉。

    今皇上含庖軒之道,茂勳華之德,弼賢俾能,無遠不奉。

    忠之與孝,天下攸同。

    臣融岩野之臣,性則愚樸,沐浴德澤,其可默乎?作為此經,庶少裨補,誠則辭理薄陋,不足以稱。

    為忠之所存,存于勸善;勸善之大,何以加于忠孝者哉?夫定卑高以章目,引詩書以明義,皆師于古,曷敢徒然?其或異同,從忠孝之宜也。

    或對之以象其意,或遷之以就其類,或損之以簡其文,或益之以備其事。

    以忠應孝,亦分為十有八章。

    所以弘其至公,勉其誠信,本為政之大體,陳君事之要道,始于立德,終于成功,此《忠經》之義也。

    謹序。

     《天地神明章第一》:昔在至理,上下一德,以徵天休,忠之道也。

    忠之為道,乃合于天。

    至理之時,君臣同德,則休氣應也。

    天之所覆,地之所載,人之所履,莫大乎忠。

    覆載之間,人倫之要,履之則吉,遭之則兇,無有大于忠者。

    忠者,中也。

    至公無私,不正其心,而私于事,則與忠反也。

    天無私四時行,地無私萬物生,人無私大亨真。

    四時廣運,天不私德;萬物亨生,地不私力;人能至公,不私諸已。

    何往不可也?忠也者,一其心之謂矣。

    一則為忠,二則為僻。

    為國之本,何莫由忠?未有舍忠而成于務。

    忠能固君臣、安社稷、感天地、動神明,而況于人乎?君臣固,其義深也;社稷安,其祚長也,天地感,其誠達也;神明動,其應彰也。

    忠之為用,其效如此,言人之易從也。

    夫忠,興于身、著于家、成于國,其行一焉。

    身及國家,雖有殊名,其為忠也,則無異行。

    是故一于其身,忠之始也,一于其家,忠之中也;一于其國,忠之終也;道行自漸,忠之大焉。

    身一,則百祿至,立身履一,富貴之本。

    家一,則六親和;禦家不二,自然笃睦。

    國一,則萬人理。

    天下合心,無不從化。

    書雲:惟精惟一,允執厥中。

    精一守中,忠之義也。

     《聖君章第二》:惟君以聖德監于萬邦。

    聖君在上,垂監于下;萬邦在下,觀行于上。

    自下至上,各有尊也。

    故王者,上事于天,下事于地,中事于宗廟,以臨于人。

    王者至重,猶有所尊,況其下乎!則人化之,天下盡忠以奉上也。

    上行下化,理之自然,文王敬遜,虞芮遜畔,是也。

    是以兢兢戒慎,日增其明。

    日增一日,德益明矣。

    祿賢官能,式敷大化,惠澤長久,黎民鹹懷。

    非懷不可以居祿,非化不可以懷人,任賢陳化,君之要也。

    故得皇猷丕丕,行于四方,揚于後代,以保社稷,以光祖考,君聖臣賢,化行名播,以光祖考,以嚴配社稷于無疆者也。

    蓋聖君之忠也。

    忠之為道,無所不通也。

    詩雲:昭事上帝,聿懷多福。

    君以明德事天,天以多福與人君也。

     《冢臣章第三》:為臣事君,忠之本也,本立而後化成。

    雖有周孔之才,必以忠為本也。

    冢臣于君,可謂一體,下行而上信,故能成其忠。

    股肱動于下,元首随于上,以其義同,其心不異。

    夫忠者,豈惟奉君忘身,徇國忘家,正色直辭,臨難死節已矣。

    此皆忠之常道,固所常行,未盡冢宰之事。

    在乎沉謀潛運,匡國安人,至忠無迹,誠在深潛。

    任賢以為理,端委而自化,官各得人,何事之有?尊其君,有天地之大,日月之明,陰陽之和,四時之信,蓋之如天,容之如地,昭之如日月,調之如陰陽,不言而信如四時,若是,君體用盡矣。

    聖德洋溢,頌聲作焉。

    樂生于中,和之于外,《書》雲:元首明哉,股肱良哉,庶事康哉。

    君明則臣良,臣良則事康。

     《百工章第四》:有國之建,百工惟才,守位謹常,非忠之道。

    此乃守常之臣也。

    故君子之事上也,入則獻其謀,公家之利,知無不言。

    出則行其政;既在其位,職思其憂。

    居則思其道。

    益國之道。

    動則有儀,百事之儀。

    秉職不回,言事無憚,苟利社稷,則不顧其身。

    愛已曲從,則為屍素。

    上下用成,故昭君德,蓋百工之忠也。

    君任工能,工奉君政,政成于下,德歸于上。

    詩雲:靖共爾位,好是正直。

    恭可以成正,直可以獻忠。

     《守宰章第五》:在官惟明,莅事惟平,立身惟清。

    官不明,則事多欺;事不平,則怨難弭;身不清,則何以教民?清則無欲,平則不曲,明能正俗。

    三者備矣,然後可以理人。

    獨清則謹己而已,不建于事;獨明則雖察于務,奸賄難任;獨平則徒均于物,昧濁無堪。

    夫理人者,必三備而後可也。

    君子盡其忠能,以行其政令,而不理者,未之聞也。

    既才且忠,以臨其人,政之理也,固其必然。

    夫人莫不欲安,君子順而安之;用其情而處之。

    莫不欲富,君子教而富之。

    因其利而勸之。

    笃之以仁義,以固其心;知仁與義,則皆就之。

    遵之以禮樂,以和其氣;君子愛人。

    小人易使。

    宣君德以弘大其化;稱君德以布德,郭君化以行化。

    明國法以至于無刑。

    章條申而不犯,刑雖設而當也。

    視君之人,如觀乎子,寒者衣之,饑者食之。

    則人愛之,如愛其親。

    民懷其恩,有同骨肉。

    蓋守宰之忠也。

    《詩》雲:豈弟君子,民之父母。

    父母愛子,情莫過焉,官莫謹焉,人誰非子? 《兆人章第六》:天地泰甯,君之德也。

    天地設位,秉禦有君。

    非君泰甯,人必。

    君德昭明,則陰陽風雨以和,人賴之而生也。

    四氣和順,百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