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萬四百七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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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夫人趙氏,白氏,并充皇後宮司賓開運二年八月敕。
周太祖貴妃張氏,廣順元年二月追冊。
淑妃楊氏,廣順元年九月追冊。
德妃董氏,廣順元年四月封冊。
尚儀趙氏,封沂國夫人。
尚服蘇氏,封岐國夫人。
尚宮甫氏,封汾國夫人。
司賓高氏,封渤海郡夫人。
司賓柴氏,封平陽郡夫人。
司賓茹氏,封穎川郡夫人。
司記丁氏,封隴西郡夫人。
司記劉氏,封彭城郡夫人。
典寶李,封隴西縣君。
司寶王氏,封琅琊縣君。
司正李氏,封隴西縣君。
司正王氏,封琅琊縣君。
尚食椰氏,封隴西縣君。
尚功曹氏,封钜鹿縣君。
司衣李氏,封隴西縣君。
司藥林氏,封會稽縣君。
司藥翟氏,特封郡陽縣君。
并廣順元年八月敕。
【宋會要】:宋朝承舊制,皇後之下,有貴妃、淑妃、德妃、賢妃、昭儀、昭容、昭媛、修儀、修容、修媛、充儀、充容、充媛、婕妤、美人、才人。
舊有賓林、禦女、采女、國朝不置。
太祖置司簿、司賓、并封縣君。
樂使并賜鋸帔。
太宗置尚宮,及大監、并知内省事。
充内宣徽貢院使,兼承旨。
輿司簿,或封國夫人,郡夫人,寶省尚食封縣君。
司寶司儀司給封郡君,縣君。
樂使之下,增副使。
改内省為尚書内省,令尚宮大監号尚書。
改祗候人為禦侍,衣服為司衣梳篦為司飾,枕被為司寝,湯藥為司藥,樂使副使為仙韶使,副使弟子呼供奉,置直筆書省主事。
改茶器為翰林局,掌禦閣為直閣,掌宮門為直門,掌燈火為掌燈,掌從物為宜仗。
針線院為裁縫院,令司簿兼掌寶司。
言兼監班司儀,兼承宣掌寶司儀,及仙韶使副使,封縣君。
司記、知尚書内省公事,皆賜以君帔。
真宗置宮正司,籍司、樂司、贊司、珍司、膳典、寶典、言典、贊尚、儀尚、功尚、服尚、食尚、寝司、闱司、仗司、醞司、喜司、正司、設司、輿司、苑司、制司、彩樂長、引客禦侍、行首、押班、殿直、散直行首、都行首、辇頭,知書省之名。
景德二年,增置太儀,大中祥符二年,特置貴人。
六年,增置淑儀、順容、順儀、順容、婉儀、婉容,在昭儀之上。
司宮令一員,在尚宮之上。
仁宗乾輿元年,置貴儀,在淑儀之上。
凡内命婦品,貴妃、淑妃、德妃、賢妃、夫人正一品。
太儀、貴儀、淑儀、淑容、順儀、順容、婉儀、修容、修媛、充儀、充容、充媛,嫔正二品。
婕妤,正三品。
美人,正四品。
才人,正五品。
貴人,無視品。
宮人,女官品。
六尚書,正五品。
二十四司,司正,彤史,正七品。
二十四掌,正八品。
女史,流外品。
凡宮人女官職員,尚宮,二人,掌導引,皇後管司記,司言,司簿,司闱,仍忽知五尚,須物出納等事。
司記,二人,掌在内諸司文書,入出目錄。
為記審訖,付行監印等事。
其佐有典記,掌記,各二人,女史六人。
司簿二人,掌宮人名簿,廪賜之事。
其佐有典簿、掌簿,各二人,女史六人。
司闱六人,掌宮闱管之事。
其佐有典闱、掌闱、各六人,女史四人。
尚儀,二人,掌禮儀,起居、管司、籍司、樂司、賓司、贊事。
司籍,二人,掌經籍、教學、紙筆、兒案之類。
其佐有典籍,掌籍各二人女史十人。
司樂,四人,掌音集之事。
其佐有典樂、掌集各四人女史二人。
司賓,二人,掌賓客、參見、朝會,引導之事。
其佐有典賓、掌女史、各二人,司贊,二人,掌禮儀,班序,設版、贊拜之事。
其佐有典贊掌贊、女史、彤史、各二人。
尚服,二人,掌司、賓司、衣司、飾司仗之事。
司寶,二人,掌彌寶、符契、圖籍之事。
其佐有典寶、掌寶、各二人,女史共四人。
司衣,二人,掌禦衣、服首飾之事。
其佐有典衣、掌衣、各二人,女史四人。
司飾,二人,掌膏沐、巾栉、服玩之事。
其佐有典飾、掌飾、女史、各二人。
司仗,掌仗衛兵器之事。
其佐有典仗、掌仗、女史、各二人。
尚食,二人,掌知禦膳、進食先嘗,管司膳、司醞、司藥、司喜之事。
司膳,二人,掌膳羞器皿之事。
其佐有典膳、掌膳、女史各四人。
司醞,二人,掌酒醞之事。
其佐有典醞、掌醞、女史、各二人。
司藥,二人,掌醫藥之事。
其佐有典藥、掌藥各二人,女史四人。
司禧,二人,掌宮人食及柴炭之事。
其佐有典禧、掌禧各二人,女史四人。
尚寝,二人,管司設、司輿、司苑、司燈事。
司設,二人,掌帷帳、被褥、枕席、灑掃、鋪設之事。
其佐有典設、掌設、各二人,女史四人。
司輿,二人,掌輿散扇羽儀之事。
其佐有典輿、掌輿、女史各二人。
司膳、掌膳、女史各二人。
司苑,二人,掌園苑種植蔬果之事。
其佐有典苑、掌苑、女史各二人。
司燈,二人,掌燈油火燭之事。
其佐有典燈、掌燈、女史各二人。
尚功,二人,掌女工、管司、制司、爾司、彩司計事。
司制,二人,掌裁縫、衣服、纂組之事。
其佐有典制、掌制、各二人,女史四人。
司珍。
二人,掌金玉珠寶财貨之事,其佐有典珠、掌爾、各二人,女史六人。
司彩,二人,掌錦文缣線絲之事。
其佐有典彩、掌彩、各二人,女史六人。
司記,二人,掌支度、衣服飲食、柴炭雜物之事。
其佐有典計、掌記、各二人,女史共四人。
宮正一人,掌忽知宮内格式,糾正推罰之事。
司正,二人,掌同宮正,其佐有典正、女史、各四人。
《内職雜錄》:貞宗景德二年七月三日,以雍王元份疾,帝親視之,問以母氏早亡,得無永感,元份頓首泣謝。
翌日,诏置太儀,以贈王份母任氏焉。
舊制,親王母為太妃,公主母為太儀。
時不欲有妃号故也。
大中祥符六年,正月二十八日。
诏曰:朕以祗嗣慶基,交修茂則,眷言壺教,實系國風。
辨彤管之等威,既存于舊制。
益紫庭之位号,亦著于前聞,爰考典章,用新班秩,垂茲憲度,屬在隆平。
今增置淑儀,淑容、順儀、順容、婉儀、婉容、并從一品,在昭儀之上,可著之甲令,以為永式。
時将加恩太宗高昭儀,臧昭儀,故也。
二月一日,诏日:朕以宮壺之間,各分事任。
班序之際,夙著等威。
爰按舊章:肇新明制。
增其常秩,創以佳名。
所冀彤管承榮,聿彰于茂渥,紫庭莅職,彌振于宏綱。
令特置司宮令一員,正四品,班在尚宮之上,著于令式,以為永規。
時以宮正邵氏,久在宮掖掌事,故特增置于加恩也。
七年六月十八日,封婉儀楊氏為淑妃。
帝不欲藩臣貢賀,故不降制。
外庭止命學士草制,付中書。
翌日宰臣言宮掖加恩,朝廷慶事。
臣下不可阙禮。
望令客省,依例受貢賀。
帝勉從之。
乾興元年,仁宗即位,未改元。
四三日,诏曰:朕仰紹鴻基,均覃渙号。
春惟宮掖,建事先朝,茂渥方行,徽章溥及。
其有恭勤,頗著位秩。
已崇所宜,别建嘉名。
用旌懿行,今增置貴儀,在淑儀之上。
時以加恩太宗臧淑儀故也。
景元年八月十五日。
诏曰:朕祗紹慶基,務敦靜治,每遵勤儉,用洽沖甯,至于宮掖之中,嫔侍之列,雖僅克于儀職,而靡厚于寵私。
頃以中闱有虧,善道降處,次妃之位,仍從别館之居。
尚适禁宸,未葉尋制,郭氏宜于外宅居止,更不入内。
美人尚氏,昨由下陳,列于近侍,素非令善,但肆驕矜,特貸刑章,令于洞真宮披戴,永不入内。
美人楊氏,自居左右,靡蹈箴規,宜令出内,别宅安置。
長秋之重,陰教是宣。
顧厥位以難,虛必惟賢。
而是擇當求德閥,以稱坤儀。
屬于動舊之家,兼咨冠甲之族。
将行騁納,式助蒸嘗最者母後垂簾,廣示慈愛。
遂有臣僚戚屬,進獻女口入宮,留處掖庭,頗彰物論,宜并放出。
朕常思恬素,動守端莊。
固于聲色之間,絕無溺惑之意。
每觀古籍,備鑒前修,上或恣于耽荒,下必争于寵幸。
虧德敗度,莫甚于茲。
固深念于防閑,弗暫忘于規戒,自此,八月之美,無事于訪求,九禦之班,庶臻于簡肅,咨爾宰府,克輔善猷。
皇二年十月十九日,昭容苗氏特授淑儀。
舊例,内命婦官告并稱宜特進封。
至是,中書門下議改稱特授,後遂著例。
神宗熙甯四年六月十八日,岐國賢壽夫人朱氏奏,昨以老病,恩許于開聖尼寺養病。
今得安痊,複見宮省本位,使臣祗應人等,乞賜推恩,從之,上語密院曰,此真宗皇帝子周王乳母也。
百歲而耳目聰明,宮中無先之者。
。
可特聽許。
宮人有疾甚者,出之比丘尼寺,十亡八九。
上闵其然,著為修約。
使太醫治病,歲終計其全失而誅賞之。
是所全活者多矣,朱氏乃其一也。
七年四月三日,诏婕妤宋氏過同天節,賜官屬霞帔三道,自今為例。
八年四月二十九日,诏妃嫔每三歲許奏,乞同宗或異姓,有服親合入差遣一次,先是妃嫔陳乞無定法,故立些制。
九年九月十六日,诏喬氏特封掌彩。
劉氏特封掌設。
以給侍太皇太後四十馀年,最為勤舊,故有是诏,十年六月一日,诏典言李氏追封華原郡夫人。
以李氏入宮七十馀年,給事章懿太後,洎仁宗誕生,而供奉之勤,著聞宮掖故也。
十月十二日,诏平昌郡夫人周氏,先朝選置東宮,保視朕躬,凡十馀年,勤謹小心,久而不懈。
今以壽終,贈楚國夫人。
元豐元年五月十五日,诏婕妤賢妃親屬霞帔各五道,美人二道,仍著為例。
先是得妃苗氏,賢妃周氏,美人張氏,乞遇同天節,比類婕妤等親屬霞帔,故有是诏。
四年五月十七日,诏洞真宮女道士楊易行特補本宮法正,仍賜号志靜大師。
以元系仁宗皇帝嫔禦故也。
十二月二十五日,诏司設吳氏特授尚宮,以景初承事章惠皇太後,繼事太後,垂五十年,故有是命。
五年正月九日,诏典贊吳氏,典記李氏,典彩張氏,各特進位一等,以給事太皇太後歲久故也。
十一月十一日,诏故淑妃董
周太祖貴妃張氏,廣順元年二月追冊。
淑妃楊氏,廣順元年九月追冊。
德妃董氏,廣順元年四月封冊。
尚儀趙氏,封沂國夫人。
尚服蘇氏,封岐國夫人。
尚宮甫氏,封汾國夫人。
司賓高氏,封渤海郡夫人。
司賓柴氏,封平陽郡夫人。
司賓茹氏,封穎川郡夫人。
司記丁氏,封隴西郡夫人。
司記劉氏,封彭城郡夫人。
典寶李,封隴西縣君。
司寶王氏,封琅琊縣君。
司正李氏,封隴西縣君。
司正王氏,封琅琊縣君。
尚食椰氏,封隴西縣君。
尚功曹氏,封钜鹿縣君。
司衣李氏,封隴西縣君。
司藥林氏,封會稽縣君。
司藥翟氏,特封郡陽縣君。
并廣順元年八月敕。
【宋會要】:宋朝承舊制,皇後之下,有貴妃、淑妃、德妃、賢妃、昭儀、昭容、昭媛、修儀、修容、修媛、充儀、充容、充媛、婕妤、美人、才人。
舊有賓林、禦女、采女、國朝不置。
太祖置司簿、司賓、并封縣君。
樂使并賜鋸帔。
太宗置尚宮,及大監、并知内省事。
充内宣徽貢院使,兼承旨。
輿司簿,或封國夫人,郡夫人,寶省尚食封縣君。
司寶司儀司給封郡君,縣君。
樂使之下,增副使。
改内省為尚書内省,令尚宮大監号尚書。
改祗候人為禦侍,衣服為司衣梳篦為司飾,枕被為司寝,湯藥為司藥,樂使副使為仙韶使,副使弟子呼供奉,置直筆書省主事。
改茶器為翰林局,掌禦閣為直閣,掌宮門為直門,掌燈火為掌燈,掌從物為宜仗。
針線院為裁縫院,令司簿兼掌寶司。
言兼監班司儀,兼承宣掌寶司儀,及仙韶使副使,封縣君。
司記、知尚書内省公事,皆賜以君帔。
真宗置宮正司,籍司、樂司、贊司、珍司、膳典、寶典、言典、贊尚、儀尚、功尚、服尚、食尚、寝司、闱司、仗司、醞司、喜司、正司、設司、輿司、苑司、制司、彩樂長、引客禦侍、行首、押班、殿直、散直行首、都行首、辇頭,知書省之名。
景德二年,增置太儀,大中祥符二年,特置貴人。
六年,增置淑儀、順容、順儀、順容、婉儀、婉容,在昭儀之上。
司宮令一員,在尚宮之上。
仁宗乾輿元年,置貴儀,在淑儀之上。
凡内命婦品,貴妃、淑妃、德妃、賢妃、夫人正一品。
太儀、貴儀、淑儀、淑容、順儀、順容、婉儀、修容、修媛、充儀、充容、充媛,嫔正二品。
婕妤,正三品。
美人,正四品。
才人,正五品。
貴人,無視品。
宮人,女官品。
六尚書,正五品。
二十四司,司正,彤史,正七品。
二十四掌,正八品。
女史,流外品。
凡宮人女官職員,尚宮,二人,掌導引,皇後管司記,司言,司簿,司闱,仍忽知五尚,須物出納等事。
司記,二人,掌在内諸司文書,入出目錄。
為記審訖,付行監印等事。
其佐有典記,掌記,各二人,女史六人。
司簿二人,掌宮人名簿,廪賜之事。
其佐有典簿、掌簿,各二人,女史六人。
司闱六人,掌宮闱管之事。
其佐有典闱、掌闱、各六人,女史四人。
尚儀,二人,掌禮儀,起居、管司、籍司、樂司、賓司、贊事。
司籍,二人,掌經籍、教學、紙筆、兒案之類。
其佐有典籍,掌籍各二人女史十人。
司樂,四人,掌音集之事。
其佐有典樂、掌集各四人女史二人。
司賓,二人,掌賓客、參見、朝會,引導之事。
其佐有典賓、掌女史、各二人,司贊,二人,掌禮儀,班序,設版、贊拜之事。
其佐有典贊掌贊、女史、彤史、各二人。
尚服,二人,掌司、賓司、衣司、飾司仗之事。
司寶,二人,掌彌寶、符契、圖籍之事。
其佐有典寶、掌寶、各二人,女史共四人。
司衣,二人,掌禦衣、服首飾之事。
其佐有典衣、掌衣、各二人,女史四人。
司飾,二人,掌膏沐、巾栉、服玩之事。
其佐有典飾、掌飾、女史、各二人。
司仗,掌仗衛兵器之事。
其佐有典仗、掌仗、女史、各二人。
尚食,二人,掌知禦膳、進食先嘗,管司膳、司醞、司藥、司喜之事。
司膳,二人,掌膳羞器皿之事。
其佐有典膳、掌膳、女史各四人。
司醞,二人,掌酒醞之事。
其佐有典醞、掌醞、女史、各二人。
司藥,二人,掌醫藥之事。
其佐有典藥、掌藥各二人,女史四人。
司禧,二人,掌宮人食及柴炭之事。
其佐有典禧、掌禧各二人,女史四人。
尚寝,二人,管司設、司輿、司苑、司燈事。
司設,二人,掌帷帳、被褥、枕席、灑掃、鋪設之事。
其佐有典設、掌設、各二人,女史四人。
司輿,二人,掌輿散扇羽儀之事。
其佐有典輿、掌輿、女史各二人。
司膳、掌膳、女史各二人。
司苑,二人,掌園苑種植蔬果之事。
其佐有典苑、掌苑、女史各二人。
司燈,二人,掌燈油火燭之事。
其佐有典燈、掌燈、女史各二人。
尚功,二人,掌女工、管司、制司、爾司、彩司計事。
司制,二人,掌裁縫、衣服、纂組之事。
其佐有典制、掌制、各二人,女史四人。
司珍。
二人,掌金玉珠寶财貨之事,其佐有典珠、掌爾、各二人,女史六人。
司彩,二人,掌錦文缣線絲之事。
其佐有典彩、掌彩、各二人,女史六人。
司記,二人,掌支度、衣服飲食、柴炭雜物之事。
其佐有典計、掌記、各二人,女史共四人。
宮正一人,掌忽知宮内格式,糾正推罰之事。
司正,二人,掌同宮正,其佐有典正、女史、各四人。
《内職雜錄》:貞宗景德二年七月三日,以雍王元份疾,帝親視之,問以母氏早亡,得無永感,元份頓首泣謝。
翌日,诏置太儀,以贈王份母任氏焉。
舊制,親王母為太妃,公主母為太儀。
時不欲有妃号故也。
大中祥符六年,正月二十八日。
诏曰:朕以祗嗣慶基,交修茂則,眷言壺教,實系國風。
辨彤管之等威,既存于舊制。
益紫庭之位号,亦著于前聞,爰考典章,用新班秩,垂茲憲度,屬在隆平。
今增置淑儀,淑容、順儀、順容、婉儀、婉容、并從一品,在昭儀之上,可著之甲令,以為永式。
時将加恩太宗高昭儀,臧昭儀,故也。
二月一日,诏日:朕以宮壺之間,各分事任。
班序之際,夙著等威。
爰按舊章:肇新明制。
增其常秩,創以佳名。
所冀彤管承榮,聿彰于茂渥,紫庭莅職,彌振于宏綱。
令特置司宮令一員,正四品,班在尚宮之上,著于令式,以為永規。
時以宮正邵氏,久在宮掖掌事,故特增置于加恩也。
七年六月十八日,封婉儀楊氏為淑妃。
帝不欲藩臣貢賀,故不降制。
外庭止命學士草制,付中書。
翌日宰臣言宮掖加恩,朝廷慶事。
臣下不可阙禮。
望令客省,依例受貢賀。
帝勉從之。
乾興元年,仁宗即位,未改元。
四三日,诏曰:朕仰紹鴻基,均覃渙号。
春惟宮掖,建事先朝,茂渥方行,徽章溥及。
其有恭勤,頗著位秩。
已崇所宜,别建嘉名。
用旌懿行,今增置貴儀,在淑儀之上。
時以加恩太宗臧淑儀故也。
景元年八月十五日。
诏曰:朕祗紹慶基,務敦靜治,每遵勤儉,用洽沖甯,至于宮掖之中,嫔侍之列,雖僅克于儀職,而靡厚于寵私。
頃以中闱有虧,善道降處,次妃之位,仍從别館之居。
尚适禁宸,未葉尋制,郭氏宜于外宅居止,更不入内。
美人尚氏,昨由下陳,列于近侍,素非令善,但肆驕矜,特貸刑章,令于洞真宮披戴,永不入内。
美人楊氏,自居左右,靡蹈箴規,宜令出内,别宅安置。
長秋之重,陰教是宣。
顧厥位以難,虛必惟賢。
而是擇當求德閥,以稱坤儀。
屬于動舊之家,兼咨冠甲之族。
将行騁納,式助蒸嘗最者母後垂簾,廣示慈愛。
遂有臣僚戚屬,進獻女口入宮,留處掖庭,頗彰物論,宜并放出。
朕常思恬素,動守端莊。
固于聲色之間,絕無溺惑之意。
每觀古籍,備鑒前修,上或恣于耽荒,下必争于寵幸。
虧德敗度,莫甚于茲。
固深念于防閑,弗暫忘于規戒,自此,八月之美,無事于訪求,九禦之班,庶臻于簡肅,咨爾宰府,克輔善猷。
皇二年十月十九日,昭容苗氏特授淑儀。
舊例,内命婦官告并稱宜特進封。
至是,中書門下議改稱特授,後遂著例。
神宗熙甯四年六月十八日,岐國賢壽夫人朱氏奏,昨以老病,恩許于開聖尼寺養病。
今得安痊,複見宮省本位,使臣祗應人等,乞賜推恩,從之,上語密院曰,此真宗皇帝子周王乳母也。
百歲而耳目聰明,宮中無先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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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特聽許。
宮人有疾甚者,出之比丘尼寺,十亡八九。
上闵其然,著為修約。
使太醫治病,歲終計其全失而誅賞之。
是所全活者多矣,朱氏乃其一也。
七年四月三日,诏婕妤宋氏過同天節,賜官屬霞帔三道,自今為例。
八年四月二十九日,诏妃嫔每三歲許奏,乞同宗或異姓,有服親合入差遣一次,先是妃嫔陳乞無定法,故立些制。
九年九月十六日,诏喬氏特封掌彩。
劉氏特封掌設。
以給侍太皇太後四十馀年,最為勤舊,故有是诏,十年六月一日,诏典言李氏追封華原郡夫人。
以李氏入宮七十馀年,給事章懿太後,洎仁宗誕生,而供奉之勤,著聞宮掖故也。
十月十二日,诏平昌郡夫人周氏,先朝選置東宮,保視朕躬,凡十馀年,勤謹小心,久而不懈。
今以壽終,贈楚國夫人。
元豐元年五月十五日,诏婕妤賢妃親屬霞帔各五道,美人二道,仍著為例。
先是得妃苗氏,賢妃周氏,美人張氏,乞遇同天節,比類婕妤等親屬霞帔,故有是诏。
四年五月十七日,诏洞真宮女道士楊易行特補本宮法正,仍賜号志靜大師。
以元系仁宗皇帝嫔禦故也。
十二月二十五日,诏司設吳氏特授尚宮,以景初承事章惠皇太後,繼事太後,垂五十年,故有是命。
五年正月九日,诏典贊吳氏,典記李氏,典彩張氏,各特進位一等,以給事太皇太後歲久故也。
十一月十一日,诏故淑妃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