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百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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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徒聞死便生驚,善者見亡何有畏。

    《毗婆沙》雲:若人不修福德,則畏於死,自恐後世堕惡道。

    故多集福德,死便生於勝處,是故不應畏死。

    頌曰:待死如愛客去,如至大會,多集福德故,舍命時無畏。

    資字函第一卷 下冷上兮乃善終,上冷下兮必惡趣。

    《諸經要集》雲:造善之人,從下觸至臍已上暖,氣後盡。

    即生人中;若至頭面,熱氣後盡,即生天道。

    若造惡者,與此相違。

    後上至腰,熱氣後盡,生於鬼趣。

    從腰至膝,熱氣後盡,生於畜生。

    從膝以下,乃至腳盡,生地獄中。

    無學之人入涅般木我們者,或在心暖,或在頂也。

    對字函 臨終心識趣後身,不可說一與言異。

    《十二因緣論》雲:如人臨命終時,心識為因,是故得生後身心識。

    而彼心識,不可說一,不可說異,亦不離彼,亦不即彼,如是從燈生燈,從印生印,從鏡有像,從聲有響,從日從珠,出生其火,從子生芽,如是等法,不名異彼。

    臨字函第三卷 佛示促壽令追慕,人命無常在吸呼。

    《金光明最勝王經》雲:妙幢菩薩問四化佛說:“釋迦牟尼壽量無限,雲何示現短促?”時化佛言:“釋迦於五濁世出現之時,為欲利益衆生,令生信解。

    若見如來不般涅般木,不生難遭之想,所說經典亦不受持,所以者何?以常見佛,不尊故。

    譬如有人見其父母,多有财寶,便於财物不生希有難遭想。

    所以者何?於父母财物,生常想故。

    善男子,彼諸衆難,亦複如是。

    若見如來,不入涅般木,不生希有難遭之想,所以者何?由常見故。

    彼佛世尊,不久住世,善巧方便,成就衆生。

    楊字函第一卷 《四十二章經》雲:佛問諸沙門:“人命在幾間?”對曰:“在數日間。

    ”佛言:“子未能為道”。

    複問一沙門:“入命在幾間?”對曰:“在飯食間”。

    佛言:“子未能為道。

    ”複問一沙門:“人命在幾間?”對曰:“呼吸之間”。

    佛言:“善哉,子可謂為道矣。

    ”辭字函第七卷 《罪業報應經偈》:水流不常滿,火盛不久熱。

    日出須臾沒,月滿已複缺。

    尊榮豪貴者,亦複過於是。

    人身既易失,不須生貪着。

    《摩耶經偈》:譬如旃陀羅,驅牛就屠所。

    步步近死地,人命複過是。

    已上字函第十七卷 《古德頌》:一盞孤燈照夜台,上床别了襪和鞋。

    三魂七魄望中去,天曉知他來不來。

    死生既至終雄免,天地雖寬豈可逃。

    《四不可得經》雲:有兄弟四人,遠家棄業,山處閑居,得五神通,皆号仙人。

    宿對來至,自知壽盡,各各思議,吾等神足,飛騰自恣,所至無礙,念當方便,以免斯難。

    於是一踴空中,而自藏形。

    無常之對,安知吾處?一人市中人鬧之處,在中避命,無常之對,趣得一人,何必求吾?一入大海三百三十六萬裡,下不至底,上於其中間,無常之對,何所求耶?一擘開山,入藏其中,無常之對,安知吾處?子時四人,各各避命,竟不得脫。

    藏空中者,便自堕地,猶果熟落;在山中者,於彼喪已。

    禽獸所口敢;在海中者,爾時天命,魚鼈所食;入鬧市者,死于衆佛既觀知,謂此四人,暗昧不達,欲舍宿對,三毒未除,安脫此患。

    佛說誦曰:雖欲藏在空,善處大海中。

    假使入諸山,而欲自翳形。

    以求不死地,未曾可獲定。

    是故精進學,無身乃為甯。

    對字函第三卷 《出函經》偈:天地及日月,時至皆歸盡。

    未曾有一事,不被無常吞。

    殿字函第六卷 無常殺鬼多冤濫,罪福陰司有秤平。

    《法苑》雲:宋武當寺沙門僧規因赴白衣家請,無疴忽死,二日而蘇。

    雲:那夜五更,聞門巷間哓哓有聲,須臾五人秉炬火、執信幡,迳來入屋。

    叱咀僧規,規遽忄兄然。

    五人便以赤繩縛将去。

    行至一山,都無草木,土色堅黑,有類石鐵。

    俄至一城外,有立木長十丈馀,上有鐵梁,左右有匮貯土。

    自有品數,約十馀斛,形如五升。

    有一人衣帻并赤,語規曰:“汝在世時,有何罪福?”規惶怖未答。

    赤衣人如扃吏雲:“可開簿檢其罪福也。

    ”有頃,吏至長木下,提一匮土,懸鐵梁上,稱之,如覺低昂。

    吏謂規曰:“此量罪福之秤也,汝福少罪多,應先受罰。

    俄有一人,衣冠長者,謂規曰:“汝沙門也。

    何不念佛?我聞悔過,可度八難。

    ”規于是一心稱佛,衣冠人謂吏曰:“可更為此人秤之,既佛弟子,幸可度脫。

    ”吏複上匮秤之,秤乃正平。

    将規至監官前辨之。

    監官執筆觀簿,疑遲久之。

    又有一人朱衣玄冠,佩印绶,執玉版,來曰:“簿上未有此人名也。

    ”監官愕然。

    命左右收錄雲。

    須臾,見反縛向五人來,監官曰:“殺鬼!何以濫将人來?”乃鞭之。

    少頃,有使者稱天帝喚道人來,既至帝前,曰:汝是沙門,何不勤業?而為小鬼橫收捕也。

    汝命未盡,今放還生,勿屢遊白衣家,殺鬼取人,亦多冤濫。

    ”規曰:“橫濫之厄,以何能免?”帝曰:“作福為善。

    ”府字函第三卷 兒亡父就閻王索,父至兒诃此老愚。

    《法句喻經》雲:昔有梵志,少年出家,學至六十,不能得道。

    歸家娶婦,生一男兒,聰辨可愛,七歲偶死。

    梵志痛切,我哭無益,不如往閻王所,乞索兒命。

    於是齋戒,赍持香華,發舍而去。

    迤逦前問閻王何許,行數千裡,至深山中,見諸得道婆羅門複前如問,婆羅門愍其愚曰:“閻王所治之處,非是生人所可到也。

    當示卿方。

    西去大川,其中有城,閻王常以四月四日按行,必過此城,可往見之。

    梵志奉教而進,果見閻王,啟言:“晚生一男,欲以備老,七歲命終,願王布施,還我兒命。

    ”王言:“卿兒今在東園,自往将去。

    ”梵志即往見兒,前抱哭曰:晝夜念汝,汝甯不念於我?”兒呵之曰:“癡馬矣老公,不達道理,寄住須臾,名人為子勿妄多言,不如早去。

    今我此間,自有父母。

    ”須臾之頃,唐自空手,梵志泣恨而歸。

    ”我聞世尊,知人魂神變化之道。

    ”複往白佛,具陳兒語,”反以責我,無父子情,何緣乃爾?”佛告梵志:“汝實愚癡,人死神去,便更受形。

    然而父子,因緣合居,譬如寄客,起則離散,愚迷縛着,計為已有,沉溺生死。

    唯有慧者,不貪恩愛,勤修經戒,識除識想,生死得盡。

    ”梵志聞已,豁然意解,得羅漢道。

    書字函第二卷 追亡功德七獲一,着力修營三七中。

    《灌頂随願往生經》雲:普廣菩薩白佛:“父母親族命終,或堕三途八難之中,受諸若惱,為其修福,得福多不?”佛告普廣:“為此人修福者,七分之中,為獲一也。

    何故爾乎?緣其前世,不信道德,故使七分獲一。

    若以亡者嚴身之具,堂宇室宅,園林浴池,以施三寶,此福最多,功德力強,可得拔彼地獄之殃,往生佛土。

    複次命終之人,在中陰中,身如小兒,竟三七日,罪福未定。

    應為修福,代為忏罪,如饷遠人,譬如世間犯罪之人,望諸親屬,救其危厄。

    以福德力,緣是解脫。

    普廣又白佛言:“若人在世,不歸三寶,不行法戒,若其命終,應堕三途,其人臨終,方生是善,得解脫不?”佛告普廣:“人臨終時,得生此心,無不解脫。

    所以者何?如人負債,依附王者,債主便畏,不從求财,此譬亦然。

    天帝放赦,閻羅除遣及諸五官伺候之神,反更恭敬,緣此福故,不堕惡道,解厄難,随願往生。

    恭字函第一卷 冢塔精魂在彼否,升沉苦樂豈其中。

    《灌頂經》雲:阿難問佛:“若人造立墳塔,是人精魂,在中以否?”佛言:“亦在亦不在。

    ”阿難又問雲:“亦在亦不在?”佛言:“魂在者,若人生時,不種善根,不識三寶,而不為惡,無善受福,無惡受殃,無善知識為其修福,是以精魂在冢塔中。

    未有去處,是故言在雲;不在者,或其前生在世之時,大修福德,精勤行道,或生天上人間受福,及不信真正,殺盜造罪,堕在畜生餓鬼之中,備受衆苦經曆地獄,故言不在冢塔中也。

    恭字函第六卷 隻是個兒來又去,誤教五母起還悲。

    《五母子經》雲:沙彌年七歲,出家得道,自識夙命而笑曰:“故我一身,五母悲惱。

    為第一母子時,鄰家亦生,然我短命,母見鄰子,即悲惱也;為第二母子時,天命早夭,母若見人乳兒,即悲惱也;為第三母子時,十歲即亡,母見我類兒食,即悲惱也;為第四母子時,少年先死,母見同輩娶婦,即悲惱也;為第五母子時,七歲出家,我母憶念,即悲惱也。

    五母聚會,各說其子,鹹增哀苦。

    我念生死輪回如此,當勤精進求道。

    言字函 子孫弘善餓鬼歌,兒女為惡好人哭。

    《譬喻經》雲:佛與阿難到河邊,行見五百餓鬼歌吟而行,複見數百好人啼哭而過。

    阿難問佛:“鬼何以歌舞?人何以啼哭?佛答:“餓鬼家,兒孫為其作福,行得解脫,是以歌舞;好人家,兒孫唯為殺害,無有與作福之者,後大火逼之,是以啼哭。

    ”封字函 一子遭蛇螫以死,五親不顧達無常。

    《五無反複經》雲:梵志因見田夫之兒遭蛇螫死。

    父殊不顧。

    往報其母,亦不傷悲。

    說向其姊,亦說譬喻。

    言與其婦,喻如宿鳥。

    至報其奴,喻如犢子。

    如是五人,俱了生死。

    梵志問佛,亦說生死本空。

    甚字函 雖具神通那免死,若能放下始無生。

    《梵志黑氏經》雲:佛說梵志,得四禅定,具五神通。

    善能說法,閻王來聽,不覺啼泣。

    梵志雲:“仁者何悲?”王曰:“師善說法,柰七日後舍命來生我界。

    ”志曰:“我得四禅定。

    ”王曰:“亦不免惡業。

    ”志曰:“如何可免?”王曰:“可問佛。

    ”志即兩手持梧桐花上佛。

    佛雲:“放下着。

    ”乃放下一手花;佛複雲:“放下着。

    ”又放一手中花。

    佛複雲:“放下着。

    ”志曰:“我兩手花俱已放下,更放下什麼?”佛雲:“放下中間底。

    ”志頓悟無生法忍免業。

    甚字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