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千六百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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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皆台
禦史台三
【元憲台通紀序】
禦史台,欽惟世祖皇帝稽古建官立禦史台,登庸舊,簡拔忠良,糾察百司。
紀綱庶政,列聖相承。
體統鹹備,輔國便民,永世攸賴。
其诰命訓饬之明,選擇責任之重,如日月四時,昭著而有序。
苟不載諸簡冊,何以垂範将來?本台舊有沿革,雖大綱既舉,而節目猶,乃命參考簿籍,起自至元五年,以迄于今。
凡立法定制。
因革變通,與夫除拜先後,官聯名氏,集成書,凡二十四卷,定其名曰《憲台通紀》,于以彰聖朝委任風憲之初意。
議以禦史中丞耿資德,侍禦史慕中奉,經曆唆南,都事有用、王敬方、王領校正,奏請刻梓摹印,遍頒内外台憲,以為一代之盛典。
且使司風紀者,有所持循,矜式于億萬斯年。
至元二年四月十二日,阿魯怯薛第二日,延春閣後穿廊裡有時分,必赤沙加班等有來。
本台官帖木兒不花大夫,撒迪大夫,脫脫中丞,耿中丞,慕侍禦,常治書,唆南經曆,尚都事,王都事,家古必赤甄囊加歹等奏:欽惟世祖皇帝,初立禦史台,委付大臣,選用好人,糾察百司,紀綱庶政,累朝遵依着行到如今,于國便民,上下體統,全備了的。
若不紀錄,後來無稽考。
有台裡舊有沿革,寫的不備的上頭,交參照從立台。
至今文卷緣故編類成書。
印散呵,世祖皇帝初立禦史台的好意思都見也者。
俺商量耒,交耿中丞,慕侍禦,唆南經曆、尚都事、王都事,一同提調,較勘定。
于南台官錢内應付開闆,紙劄工本。
印造完備,散與内外台察、廉訪司呵。
怎生奏呵,奉聖者那般者。
當月十三日,交火者當住。
太皇太後前啟呵,那般者麼道傳懿旨來,欽此。
《後序》:洪惟世祖皇帝,肇建憲台,慎簡端士,任以耳目之職,規模宏遠,法制詳備,綸音炳煥,見諸簡策,其所以肅清風化,昭示彜典,敬于有位者至矣。
列聖相承,鹹守成憲。
今聖天子,作新風紀,祖訓是式。
憲臣思所以上體宸衷,下振綱維,以為風憲宏綱,雖已頒布,然事之首尾,制之因革,猶未盡舉。
至若因事處宜,随時立制者,苟不備載沿革,無以詳其本末,考其先後。
乃命憲屬趙承禧,稽之簡策,參以案牍,旁詢曲采,集成書。
不惟法制始終,除拜先後,昭然可睹,而孰為邪正,孰為得失,亦不容掩。
書成,憲臣奏請刻梓,摹印以頒内外。
鳴呼,一代之盛典也!凡膺是職、任是責者,朝夕披玩,三複稽考,不可徒歆于前,抑當思勉厥後。
食其祿,居其官,可不惴惴于中,以圖盡厥職哉?承德郎監察禦史潘迪謹序。
并海西遼東道入山北東西道按察司:至元二十五年二月初七日,本台官奏:女直田地裡,有的按察司,他每管下的地面裡,昨前日那裡行來尋思呵,民戶也少,不須立按察司的一般。
把那按察司罷了,并入北京的按察司裡來呵。
怎生奏呵,那般者麼道聖旨了也,欽此。
照刷文卷:至元二十五年二月初二日,省台奏準監察合行事理内一款:節該諸官府文卷,在先每季照刷。
其監察禦史刷夏季者,不照春季;刷秋季,不問夏季。
其間錯失,不能盡知。
今後上下半年,通行照刷。
事有違錯,不為盡心,透漏刷過者,量事輕重治罪。
欽此。
至元二十五年三月,欽奉聖旨條畫内一款:節該諸官府文卷,上下半年照刷。
但有違錯,依理決罰。
凡幹礙動支錢谷,并除戶免差事理,雖文卷完備,數目不差,仍須加意體察。
有詐冒不實者,随時究治。
欽此。
有司未絕公事,不許吊卷:至元二十五年三月二十七日,本台官奏準:諸官府見行未決之事,監察禦史不得辄憑告人飾詞,取人追卷。
候判決了華,果有違錯,依例糾彈;罪囚有冤随即究治。
設立憲台格例:至元五年七月,欽奉皇帝聖旨,令委塔察兒為頭,行禦史台事,合行條畫區處于後:彈劾中書省、樞密院、制國用使司等,内外百官奸邪,非惟肅清風俗,刷磨諸司案牍,并監察祭祀及出使之事。
中書省樞密院,制國用使司,凡有奏禀公事,與禦史台官一同聞奏。
諸訴訟人等,先從本管官司陳告。
如有冤抑,民戶經左右部,軍戶經樞密院,錢經制國用使司。
如理斷不當,中書省陳告,究問歸着。
若中書省看徇或理斷不當,許禦史台糾彈。
諸官司,刑名違錯,賦役不均,擅自科差,及造作不如法者,委監察糾察。
應合遷轉官員,如任滿不行遷轉,或遷轉不依格者,委監察糾察,仍令監選。
非奉朝命,擅自補注品官者,委監察糾察。
仍令監選。
非奉朝命,擅自補注品官者,委監察糾察。
随路總管府,統軍司,轉運司,漕運司,監司及大府監,并應管财物造作司,分随色文帳,委監察每季照刷。
官為和買諸物,如不依時價,冒支官錢,或其中克克給散不實者,委監察糾察。
諸官吏,将官物侵使,或移易借貸者,委監察糾察。
諸官吏,乞受錢物,委監察糾察。
諸院務監,當官辦到課程,除正額外,若有辦到增馀,不盡實到官者,委監察糾察。
應營造役工匠之處,委監察随事彈糾。
諸衙門,有見施行枉被囚禁,及不合拷訊之人,并從初不應受理之事,過犯人勾補。
毋得捏合根腳。
源清則流清,百官自正。
奉聖旨哏道的是也,交疾忙那般行者。
欽此。
監察則管體察:行禦史台、準禦史台咨:至元二十二年十月二十一日,也可怯薛第一日香殿前面有時分,本台奏事畢,奉聖旨。
忙古歹說,監察的勾當,是誰說來?怯裡馬亦阿散說,忙古歹教我說來,道俺尋出錢來,問的其間裡監察每入去有?問的人每根底将去有?奉聖旨,王速帖木兒,你那裡的伴當根底說将去者。
他每尋錢的,其間裡休入者,監察每則管體察者。
欽此。
行台體察等例:至元十四年七月,欽奉聖旨:今南宋平定,委相威為頭行禦史台。
所有合行條畫,逐一區處于後:彈劾行中書省、宣慰司、及以下諸司官吏奸邪,非惟刷磨案牍。
行省,宣慰司,委行台監察。
其馀官府并委提刑按察司。
自行禦史台到任日為始,凡察到諸職官髒罪,追問是實,若罪至斷罷停職者,咨台聞奏。
其馀盜官财者,雖在行台已前,并聽糾察。
諸官司,刑名違錯,賦役不均,戶口流亡,倉廪減耗,擅科差發,并造作不如法,和買不給價,及諸官吏侵欺盜用,移易借貸官錢,一切不公等事,并仰糾察。
委監察從實體究。
如是實有冤枉,即開坐事因,行移元問官司,即早歸結改正。
若元問官司有違,即許糾察。
諸囚禁非理死損者,委監察随事推糾。
諸承追取合審重刑,及應照刷文案,若有透漏者,委監察糾察。
諸鞠勘罪囚皆連職官同問,不得專委本廳,及典吏推問如違,仰監察糾察。
職官若有老病不勝職任者,委監體究。
諸官吏若有廉能公正者,委監察體察得實,具姓名聞奏;如有濫者,亦行糾察。
諸公事行下所屬而有枉錯者,承受官司,即須執申。
若再申不從不報者,申都轄上司。
不從不報者,委監察糾察。
私鹽酒曲,并應禁物貨,及盜賊生發,藏匿處所,若官司禁斷不嚴,緝捕怠慢者,委監察随事糾察。
沮壞鈔法,澀滞者,委監察糾察。
蟲蝻生發飛落,不即打捕申報,及部内有災傷,檢視不實,委監察并行糾察。
諸孤老幼疾人,貧窮不能自存者,仰本路官司驗實,官為養濟。
應養濟而不收養,或不如法者。
委監察糾察。
戶口流散,籍帳隐沒;農桑不動,倉廪減耗,為私蠹害;黠吏豪家,兼并縱暴;及貧弱冤苦,不能自伸者,委監察并行糾察。
諸求仕及訴訟人,若于應管公事官員私第谒托者,委監察糾察。
諸官府如書呈往來者,委監察糾察。
諸官吏入茶坊酒肆者,委監察糾察。
監察不在此限。
左都司獄司。
直棣本台。
從軍征讨,或在鎮戌,私放軍人還者。
及令人冒名相替,委監察并行糾察。
軍官凡有所獲俘馘,申報不實;或将功賞,增減隐漏者,委監察并行糾劾。
邊境但有聲息,不即申報者,委監察随即糾劾。
邊城不完,衣甲器仗不整,委監察并行糾彈。
諸監臨之官,知所部有犯法,不舉劾者,減罪人罪五等;糾彈之官,知而不舉劾,亦減罪人罪五等。
諸道禦史台旨揮,及上禦史台訴不以實,或訴訟人咆陵忽者并行斷罪,應有合奏禀事理,仰本台就便聞奏。
該載不盡,應合糾察事理,委監察并行糾察。
體察人員勾當。
禦史台咨:至元十四年五月十五日,本台官奏俺禦史台裡、監察裡、按察司裡勾當的人每,勾當其間裡省家。
俺根底不商量了呵,勾當得麼道,便遠處使喚有。
奉聖旨:這的休疑惑者。
恁根底勾當的人每,恁根底不商量了呵,休與者。
欽此。
台察咨禀等事。
至元二十四年三月,行台準禦史台咨:承奉中書省付,葉季呈于二月十五日,奏過下項事理,具呈照詳事,都省除外。
今将本台合行事理,開坐前去,依聖旨事意施行。
承此。
本台除外,咨請欽依施行。
禦史台,天子耳目之官。
常呈事務,可以呈省。
至若監察陳言,外台咨禀,事關軍國,利及生民,便合奏聞,以廣視聽,不應一例呈省送部講究,遂成文具。
合依至元五年立台條畫,應有合禀事理,仰本台就便聞奏。
上件事已于至元二十三年香殿有時分奏準,今再題奏,欽奉聖旨交那般行者。
禦史台按察司,監察禦史,系糾彈衙門官吏。
正己方可正人,不應受髒出首。
今後有犯人,比之有司官吏加罪一等。
經赦不赦,經減降不減降。
外有倚恃衙門氣力,為人營求職名,把持公事,乞嚴行禁止。
大兵渡江以來,田野之民,不無搔動。
今已撫定,宜安本業。
仰各處正官,每歲勸課。
如無成效者糾察。
邊境有聲息者,不即申報者糾察。
随處鎮戍,若約束号令不嚴,衣甲器仗不整,或管軍官取受錢物,放軍離役,并虛申逃亡,冒私代替,及私自占使商販營運或作佃戶,一切不公,并仰糾察。
管軍官,不為約束軍人,緻令掠賣歸附人口,或誘說良人為驅,一切搔擾百姓者,糾彈。
管軍官,申報戰守功勞,循私不實者,糾察。
諸色官吏私使系官船隻諸物者,糾察。
官員權豪之家,較固山林川澤之利,及妄生事端,恐喝小民,田宅諸物或恃勢侵奪者,糾察。
諸官員除正名破使人從外,占使軍民者,糾察。
守土官司火禁不嚴,以緻失者,糾察。
仍須常切申明火禁。
管屯田營田官司不為用心措置,以緻無成者,糾察。
把截軍官,起補逃亡軍人,存心作弊,搔擾軍戶,軍前不得實用者,糾察,枉被囚禁及不合拷訊之人,并從初不應受理之事,糾察。
諸罪囚稱冤,按驗得實。
開坐事因,行移元問官司,即行歸結改正。
朝廷所行政令,承受官司,稽緩不行;或雖已施行,而不複檢舉,緻有馳廢者,糾察。
蝗蝻生發,官司不即打捕申報,及申驗災傷不實者,糾察。
監臨之官,知所部有犯法。
不舉劾者,減罪人罪五等;糾彈之官,知而不舉劾者,亦減罪人罪五等。
諸鞠勘罪囚,連職官同問。
不得專委本廳司吏,及弓兵人等推問。
違者糾察。
諸罪囚枷鎖監禁之例,各以所犯斟酌,幹連人不關利害。
及雖正犯而罪輕者,召保聽候,毋緻非理死損,違者糾察。
刑名詞訟,若審聽不明,及拟斷不當,釋其有罪,刑及無辜;或官吏受财,故有出入,一切違枉者,糾察。
司獄司直棣本台,非官府不得私置牢獄。
諸承追取合審重囚,及應照刷文卷。
漏報者,糾察。
諸訴訟人,先從本管官司,自下而上,依理陳告。
如有冤抑,經行中書省。
理斷不當者,仰行禦史台糾察。
各處官員,為治有方,能使訟簡政平,民安盜息,一方鎮靜者,即聽保舉。
其有貪暴不谙治體,敗壞官事,蠹害百姓,及年老衰病,不勝職者,并行糾察。
諸公事行下所屬,而有枉錯者,承受官司,即便執申。
若再申不從不報者,糾察。
提刑按察司,比至任終以來,行禦史台考按,得使一道。
官政肅清,民無冤滞,為稱職;以苛細生事,暗于大體,官貪暴,民多冤抑,所按不實,為不稱職。
皆視其實迹,咨台呈省。
諸道行禦史台旨揮,及上禦史台訴以不實,或訴訟人咆陵忽者,并行斷罪。
凡可興利除害,及一切不便于民,必當更張者,咨台呈省聞奏。
其馀該載不盡,應合糾彈事理,比附已降條畫,斟酌彼中事宜,就便施行。
至元十五年五月,欽奉聖旨:拟行禦史台奏下項事理,今降聖旨,仰中書省,宣慰司,都元帥府、都轉運鹽使司,應管軍官,管民官,管匠官,其馀大小諸司官府,照依見降聖旨事意施行。
諸職官犯罪,除授宣官,照依已降聖旨,咨台聞奏。
受敕人員,應斷應罷者,聽從行禦史台區處。
其馀受省人員,并聽提刑按察司。
依上施行,複先委監察彈劾。
宣慰司官吏奸邪,非違刷磨案牍。
今拟從本道提刑按察司,就便依上施行。
應有至死罪囚,有司取問明白,追會完備,行移提刑按察司。
審錄無冤,有司依例結案。
申行中書省,移咨中書省類奏,待報施行。
自行中書省以下諸司官府,應行公事,今後小事限七日,中事限十五日,大事限三十日。
如違照依已降聖旨,比附已行體例,從行禦史台、提刑按察司,就便施行。
立行禦史台官。
大德八年,三月二十四日,欽奉皇帝聖旨:蠻子田地裡,有的行中書省為頭。
各衙門官人每,令史每根底,軍人每根底,衆百姓每根底,宣谕的聖旨:如今交阿裡馬為頭,做行禦史台大夫,委付了也。
大小勾當裡,他但行的。
官人每,令史每,行的是的不是的,體察者。
軍民生受的,省谕者。
大勾當有呵,奏将來者;小勾當有呵,他每依著體例就斷者。
除這的外,
紀綱庶政,列聖相承。
體統鹹備,輔國便民,永世攸賴。
其诰命訓饬之明,選擇責任之重,如日月四時,昭著而有序。
苟不載諸簡冊,何以垂範将來?本台舊有沿革,雖大綱既舉,而節目猶,乃命參考簿籍,起自至元五年,以迄于今。
凡立法定制。
因革變通,與夫除拜先後,官聯名氏,集成書,凡二十四卷,定其名曰《憲台通紀》,于以彰聖朝委任風憲之初意。
議以禦史中丞耿資德,侍禦史慕中奉,經曆唆南,都事有用、王敬方、王領校正,奏請刻梓摹印,遍頒内外台憲,以為一代之盛典。
且使司風紀者,有所持循,矜式于億萬斯年。
至元二年四月十二日,阿魯怯薛第二日,延春閣後穿廊裡有時分,必赤沙加班等有來。
本台官帖木兒不花大夫,撒迪大夫,脫脫中丞,耿中丞,慕侍禦,常治書,唆南經曆,尚都事,王都事,家古必赤甄囊加歹等奏:欽惟世祖皇帝,初立禦史台,委付大臣,選用好人,糾察百司,紀綱庶政,累朝遵依着行到如今,于國便民,上下體統,全備了的。
若不紀錄,後來無稽考。
有台裡舊有沿革,寫的不備的上頭,交參照從立台。
至今文卷緣故編類成書。
印散呵,世祖皇帝初立禦史台的好意思都見也者。
俺商量耒,交耿中丞,慕侍禦,唆南經曆、尚都事、王都事,一同提調,較勘定。
于南台官錢内應付開闆,紙劄工本。
印造完備,散與内外台察、廉訪司呵。
怎生奏呵,奉聖者那般者。
當月十三日,交火者當住。
太皇太後前啟呵,那般者麼道傳懿旨來,欽此。
《後序》:洪惟世祖皇帝,肇建憲台,慎簡端士,任以耳目之職,規模宏遠,法制詳備,綸音炳煥,見諸簡策,其所以肅清風化,昭示彜典,敬于有位者至矣。
列聖相承,鹹守成憲。
今聖天子,作新風紀,祖訓是式。
憲臣思所以上體宸衷,下振綱維,以為風憲宏綱,雖已頒布,然事之首尾,制之因革,猶未盡舉。
至若因事處宜,随時立制者,苟不備載沿革,無以詳其本末,考其先後。
乃命憲屬趙承禧,稽之簡策,參以案牍,旁詢曲采,集成書。
不惟法制始終,除拜先後,昭然可睹,而孰為邪正,孰為得失,亦不容掩。
書成,憲臣奏請刻梓,摹印以頒内外。
鳴呼,一代之盛典也!凡膺是職、任是責者,朝夕披玩,三複稽考,不可徒歆于前,抑當思勉厥後。
食其祿,居其官,可不惴惴于中,以圖盡厥職哉?承德郎監察禦史潘迪謹序。
并海西遼東道入山北東西道按察司:至元二十五年二月初七日,本台官奏:女直田地裡,有的按察司,他每管下的地面裡,昨前日那裡行來尋思呵,民戶也少,不須立按察司的一般。
把那按察司罷了,并入北京的按察司裡來呵。
怎生奏呵,那般者麼道聖旨了也,欽此。
照刷文卷:至元二十五年二月初二日,省台奏準監察合行事理内一款:節該諸官府文卷,在先每季照刷。
其監察禦史刷夏季者,不照春季;刷秋季,不問夏季。
其間錯失,不能盡知。
今後上下半年,通行照刷。
事有違錯,不為盡心,透漏刷過者,量事輕重治罪。
欽此。
至元二十五年三月,欽奉聖旨條畫内一款:節該諸官府文卷,上下半年照刷。
但有違錯,依理決罰。
凡幹礙動支錢谷,并除戶免差事理,雖文卷完備,數目不差,仍須加意體察。
有詐冒不實者,随時究治。
欽此。
有司未絕公事,不許吊卷:至元二十五年三月二十七日,本台官奏準:諸官府見行未決之事,監察禦史不得辄憑告人飾詞,取人追卷。
候判決了華,果有違錯,依例糾彈;罪囚有冤随即究治。
設立憲台格例:至元五年七月,欽奉皇帝聖旨,令委塔察兒為頭,行禦史台事,合行條畫區處于後:彈劾中書省、樞密院、制國用使司等,内外百官奸邪,非惟肅清風俗,刷磨諸司案牍,并監察祭祀及出使之事。
中書省樞密院,制國用使司,凡有奏禀公事,與禦史台官一同聞奏。
諸訴訟人等,先從本管官司陳告。
如有冤抑,民戶經左右部,軍戶經樞密院,錢經制國用使司。
如理斷不當,中書省陳告,究問歸着。
若中書省看徇或理斷不當,許禦史台糾彈。
諸官司,刑名違錯,賦役不均,擅自科差,及造作不如法者,委監察糾察。
應合遷轉官員,如任滿不行遷轉,或遷轉不依格者,委監察糾察,仍令監選。
非奉朝命,擅自補注品官者,委監察糾察。
仍令監選。
非奉朝命,擅自補注品官者,委監察糾察。
随路總管府,統軍司,轉運司,漕運司,監司及大府監,并應管财物造作司,分随色文帳,委監察每季照刷。
官為和買諸物,如不依時價,冒支官錢,或其中克克給散不實者,委監察糾察。
諸官吏,将官物侵使,或移易借貸者,委監察糾察。
諸官吏,乞受錢物,委監察糾察。
諸院務監,當官辦到課程,除正額外,若有辦到增馀,不盡實到官者,委監察糾察。
應營造役工匠之處,委監察随事彈糾。
諸衙門,有見施行枉被囚禁,及不合拷訊之人,并從初不應受理之事,過犯人勾補。
毋得捏合根腳。
源清則流清,百官自正。
奉聖旨哏道的是也,交疾忙那般行者。
欽此。
監察則管體察:行禦史台、準禦史台咨:至元二十二年十月二十一日,也可怯薛第一日香殿前面有時分,本台奏事畢,奉聖旨。
忙古歹說,監察的勾當,是誰說來?怯裡馬亦阿散說,忙古歹教我說來,道俺尋出錢來,問的其間裡監察每入去有?問的人每根底将去有?奉聖旨,王速帖木兒,你那裡的伴當根底說将去者。
他每尋錢的,其間裡休入者,監察每則管體察者。
欽此。
行台體察等例:至元十四年七月,欽奉聖旨:今南宋平定,委相威為頭行禦史台。
所有合行條畫,逐一區處于後:彈劾行中書省、宣慰司、及以下諸司官吏奸邪,非惟刷磨案牍。
行省,宣慰司,委行台監察。
其馀官府并委提刑按察司。
自行禦史台到任日為始,凡察到諸職官髒罪,追問是實,若罪至斷罷停職者,咨台聞奏。
其馀盜官财者,雖在行台已前,并聽糾察。
諸官司,刑名違錯,賦役不均,戶口流亡,倉廪減耗,擅科差發,并造作不如法,和買不給價,及諸官吏侵欺盜用,移易借貸官錢,一切不公等事,并仰糾察。
委監察從實體究。
如是實有冤枉,即開坐事因,行移元問官司,即早歸結改正。
若元問官司有違,即許糾察。
諸囚禁非理死損者,委監察随事推糾。
諸承追取合審重刑,及應照刷文案,若有透漏者,委監察糾察。
諸鞠勘罪囚皆連職官同問,不得專委本廳,及典吏推問如違,仰監察糾察。
職官若有老病不勝職任者,委監體究。
諸官吏若有廉能公正者,委監察體察得實,具姓名聞奏;如有濫者,亦行糾察。
諸公事行下所屬而有枉錯者,承受官司,即須執申。
若再申不從不報者,申都轄上司。
不從不報者,委監察糾察。
私鹽酒曲,并應禁物貨,及盜賊生發,藏匿處所,若官司禁斷不嚴,緝捕怠慢者,委監察随事糾察。
沮壞鈔法,澀滞者,委監察糾察。
蟲蝻生發飛落,不即打捕申報,及部内有災傷,檢視不實,委監察并行糾察。
諸孤老幼疾人,貧窮不能自存者,仰本路官司驗實,官為養濟。
應養濟而不收養,或不如法者。
委監察糾察。
戶口流散,籍帳隐沒;農桑不動,倉廪減耗,為私蠹害;黠吏豪家,兼并縱暴;及貧弱冤苦,不能自伸者,委監察并行糾察。
諸求仕及訴訟人,若于應管公事官員私第谒托者,委監察糾察。
諸官府如書呈往來者,委監察糾察。
諸官吏入茶坊酒肆者,委監察糾察。
監察不在此限。
左都司獄司。
直棣本台。
從軍征讨,或在鎮戌,私放軍人還者。
及令人冒名相替,委監察并行糾察。
軍官凡有所獲俘馘,申報不實;或将功賞,增減隐漏者,委監察并行糾劾。
邊境但有聲息,不即申報者,委監察随即糾劾。
邊城不完,衣甲器仗不整,委監察并行糾彈。
諸監臨之官,知所部有犯法,不舉劾者,減罪人罪五等;糾彈之官,知而不舉劾,亦減罪人罪五等。
諸道禦史台旨揮,及上禦史台訴不以實,或訴訟人咆陵忽者并行斷罪,應有合奏禀事理,仰本台就便聞奏。
該載不盡,應合糾察事理,委監察并行糾察。
體察人員勾當。
禦史台咨:至元十四年五月十五日,本台官奏俺禦史台裡、監察裡、按察司裡勾當的人每,勾當其間裡省家。
俺根底不商量了呵,勾當得麼道,便遠處使喚有。
奉聖旨:這的休疑惑者。
恁根底勾當的人每,恁根底不商量了呵,休與者。
欽此。
台察咨禀等事。
至元二十四年三月,行台準禦史台咨:承奉中書省付,葉季呈于二月十五日,奏過下項事理,具呈照詳事,都省除外。
今将本台合行事理,開坐前去,依聖旨事意施行。
承此。
本台除外,咨請欽依施行。
禦史台,天子耳目之官。
常呈事務,可以呈省。
至若監察陳言,外台咨禀,事關軍國,利及生民,便合奏聞,以廣視聽,不應一例呈省送部講究,遂成文具。
合依至元五年立台條畫,應有合禀事理,仰本台就便聞奏。
上件事已于至元二十三年香殿有時分奏準,今再題奏,欽奉聖旨交那般行者。
禦史台按察司,監察禦史,系糾彈衙門官吏。
正己方可正人,不應受髒出首。
今後有犯人,比之有司官吏加罪一等。
經赦不赦,經減降不減降。
外有倚恃衙門氣力,為人營求職名,把持公事,乞嚴行禁止。
大兵渡江以來,田野之民,不無搔動。
今已撫定,宜安本業。
仰各處正官,每歲勸課。
如無成效者糾察。
邊境有聲息者,不即申報者糾察。
随處鎮戍,若約束号令不嚴,衣甲器仗不整,或管軍官取受錢物,放軍離役,并虛申逃亡,冒私代替,及私自占使商販營運或作佃戶,一切不公,并仰糾察。
管軍官,不為約束軍人,緻令掠賣歸附人口,或誘說良人為驅,一切搔擾百姓者,糾彈。
管軍官,申報戰守功勞,循私不實者,糾察。
諸色官吏私使系官船隻諸物者,糾察。
官員權豪之家,較固山林川澤之利,及妄生事端,恐喝小民,田宅諸物或恃勢侵奪者,糾察。
諸官員除正名破使人從外,占使軍民者,糾察。
守土官司火禁不嚴,以緻失者,糾察。
仍須常切申明火禁。
管屯田營田官司不為用心措置,以緻無成者,糾察。
把截軍官,起補逃亡軍人,存心作弊,搔擾軍戶,軍前不得實用者,糾察,枉被囚禁及不合拷訊之人,并從初不應受理之事,糾察。
諸罪囚稱冤,按驗得實。
開坐事因,行移元問官司,即行歸結改正。
朝廷所行政令,承受官司,稽緩不行;或雖已施行,而不複檢舉,緻有馳廢者,糾察。
蝗蝻生發,官司不即打捕申報,及申驗災傷不實者,糾察。
監臨之官,知所部有犯法。
不舉劾者,減罪人罪五等;糾彈之官,知而不舉劾者,亦減罪人罪五等。
諸鞠勘罪囚,連職官同問。
不得專委本廳司吏,及弓兵人等推問。
違者糾察。
諸罪囚枷鎖監禁之例,各以所犯斟酌,幹連人不關利害。
及雖正犯而罪輕者,召保聽候,毋緻非理死損,違者糾察。
刑名詞訟,若審聽不明,及拟斷不當,釋其有罪,刑及無辜;或官吏受财,故有出入,一切違枉者,糾察。
司獄司直棣本台,非官府不得私置牢獄。
諸承追取合審重囚,及應照刷文卷。
漏報者,糾察。
諸訴訟人,先從本管官司,自下而上,依理陳告。
如有冤抑,經行中書省。
理斷不當者,仰行禦史台糾察。
各處官員,為治有方,能使訟簡政平,民安盜息,一方鎮靜者,即聽保舉。
其有貪暴不谙治體,敗壞官事,蠹害百姓,及年老衰病,不勝職者,并行糾察。
諸公事行下所屬,而有枉錯者,承受官司,即便執申。
若再申不從不報者,糾察。
提刑按察司,比至任終以來,行禦史台考按,得使一道。
官政肅清,民無冤滞,為稱職;以苛細生事,暗于大體,官貪暴,民多冤抑,所按不實,為不稱職。
皆視其實迹,咨台呈省。
諸道行禦史台旨揮,及上禦史台訴以不實,或訴訟人咆陵忽者,并行斷罪。
凡可興利除害,及一切不便于民,必當更張者,咨台呈省聞奏。
其馀該載不盡,應合糾彈事理,比附已降條畫,斟酌彼中事宜,就便施行。
至元十五年五月,欽奉聖旨:拟行禦史台奏下項事理,今降聖旨,仰中書省,宣慰司,都元帥府、都轉運鹽使司,應管軍官,管民官,管匠官,其馀大小諸司官府,照依見降聖旨事意施行。
諸職官犯罪,除授宣官,照依已降聖旨,咨台聞奏。
受敕人員,應斷應罷者,聽從行禦史台區處。
其馀受省人員,并聽提刑按察司。
依上施行,複先委監察彈劾。
宣慰司官吏奸邪,非違刷磨案牍。
今拟從本道提刑按察司,就便依上施行。
應有至死罪囚,有司取問明白,追會完備,行移提刑按察司。
審錄無冤,有司依例結案。
申行中書省,移咨中書省類奏,待報施行。
自行中書省以下諸司官府,應行公事,今後小事限七日,中事限十五日,大事限三十日。
如違照依已降聖旨,比附已行體例,從行禦史台、提刑按察司,就便施行。
立行禦史台官。
大德八年,三月二十四日,欽奉皇帝聖旨:蠻子田地裡,有的行中書省為頭。
各衙門官人每,令史每根底,軍人每根底,衆百姓每根底,宣谕的聖旨:如今交阿裡馬為頭,做行禦史台大夫,委付了也。
大小勾當裡,他但行的。
官人每,令史每,行的是的不是的,體察者。
軍民生受的,省谕者。
大勾當有呵,奏将來者;小勾當有呵,他每依著體例就斷者。
除這的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