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 甯案

關燈
政築基于關稅,本反經濟常例,而此關稅尚操在外籍總稅務司之手。

    以下膺白緻蔣先生之電可參考,原文如下: 蔣總司令勳鑒:本日易纨士來談:(一)按照前關稅會議中、英、日、美等國修正之七級表,實行加稅。

    (二)由南北兩政府各發同文通知書于各國。

    (三)增加數目全國約六千萬兩,以一千萬兩留抵擔保不确實外債基金,餘按照三七或六四比例分配于南北。

    (四)以兄計算,除抵補二五附稅及其他雜稅外,南方可淨增年額一千七八百萬元。

    (五)惟第一次南北委員會議地點,彼要求在大連,以後各次在上海,兄反對之。

    此事關系财政外交,于我均不無益處,惟内容複雜,國際間恐不如是簡單容易解決,拟談有頭緒再入京讨論,在未入京讨論以前,決不定議,請釋念。

    英使已往香港,約須廿号後來滬,附聞。

    又田中派公森、武田、小貫等一行來交涉漢冶萍事,并有訓令與矢田,囑伊同至甯正式遞公文,此事發動于交(通)部組織漢冶萍公司接管委員會,及軍委會電令滬衛戍部派兵占該公司碼頭二事,以緻引起誤會。

    頃與矢田細商,拟至甯先口頭陳述,願彼此籌商整理複業辦法,暫不提公文,以避去嚴重之形式,俟開談時再在滬補遞公文,其苦心孤詣不能算無誠意,望善遇之。

    餘請交部許秘書長代達。

    雲陽。

    (十七、二、七) 茲略述甯案本身如下: 民國十六年(一九二七)三月廿三日國民革命軍抵達南京城後,出所不料,一部分穿制服兵士大肆劫掠駐甯各國領事館及僑民,英、美、日三國人數及财産較多,被禍更甚。

    物資生命以外,遭受别種侮辱。

    英美兩國停泊在南京下關江面的兵艦向岸上開炮,亂兵即時撲滅。

    劫掠之兵士查明系第六軍程潛所部。

    英、美、日、法、意五國駐漢口和上海總領事,分向武漢國民政府外交部,及國民革命軍總司令提出抗議。

     甯案五國宣言,及漢口外交部長陳友仁向英代表面誦之宣言,附在後。

    膺白辦理甯案,不取集合方式,而系與各國分别辦理。

     甯案五國宣言書 三月二十四日民軍入南京城。

    同日午前午後均有正式服裝之民軍組織的軍隊,對于外國之領事并僑民之生命财産為組織的暴動。

    因此英、美、法、義、日五國人民,或有殺戳或傷害者,或有受殘虐暴行生命瀕于危險者,亦不在少,其所有物被搶奪,且受極端侮辱之待遇,婦女受不可說明之暴行,美、英、日三國領事館被侵害,其國旗被侮辱,僑居南京之外國人家宅營造物,受組織之掠奪,多有被燒毀者。

     英、美、日、義、法五國政府,對于其代表官及平穩合法從事于職業之本國人民所受此種暴行,出于明白預定計劃之下,因此不得不要求負有責任之民黨官廳,與以滿足之匡正。

    于此關系國以一緻要求之條項竭力容讓矣。

    無論何等政府,苟于國際團體之中,自覺其對于友邦人民,有自己本身之威信與責任者,對于以上三項之處理,其為正當之匡正,蓋所有條件不過包含最小限度之當然措置。

    此等要求并非為毀損中國國民之主權或威信而提出者。

    中國國民之友誼為關系國政府所确信,同時繼續和衷協同之睦誼且更增尊嚴,乃關系國政府所切望者也。

     漢口外交部長陳友仁之宣言 (十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在漢口向英代表面誦) 最近南京發生之事件,已有委員會正式從事調查。

    茲據該委員會初期報告,足以确定一顯著之事實。

    蓋南京之騷擾事件,實為反動派及反革命之所為。

    彼等乘北京及其收買之白俄兵士被擊敗退秩序未定之際,煽動逆軍餘孽(内有多人衣國民革命軍之制服,蓋事前取自被俘之革命軍兵士身上)及地方流氓,對于城内外僑有襲擊及劫掠之行動。

    當程潛軍長部下之軍隊尚未将南京秩序完全恢複之際,英、美、日本諸國之領署已被襲擊,并不幸有傷害外僑生命掠奪财産情事。

    程軍長于三月廿四日下午五時半進城後,參加劫掠外僑之暴徒多人,即由程軍長下令處決。

    據報告此次騷擾中外受傷者六人,死亡者約自四人至六人,而與華人方面被害人數,約略可得一比例。

    (确數尚待證實。

    )而外人遭死傷者一人,适當于華人死傷于英美炮艦者百人以上。

    國民政府一方深加痛惡于南京之騷擾行為,緻英國及其他領事館之被襲擊,并表示甚深之歉意,于外僑生命之喪亡及英國領事及其他外人之受傷。

    一方對于英美兵艦炮擊戶口繁盛之南京之舉,特提出嚴重之抗議。

     國民政府在武漢時,尚與蘇聯合作,為革命外交。

    收回漢口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