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八 政整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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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方且探悉陳(銘樞)、蔣(光鼐)與蔡(廷锴)并不一緻,陳、蔣對日主求諒解,蔡因滬戰關系不贊成,而蔡幕中聞有美人二員為之策劃,故日方決不能予以援助雲。

    (二)漢民發表宣言之前,曾托人間接與駐港武官接洽謂“南華立場不能不标抗日,但反蔣成功後,必仍可彼此合作,謀根本親善之道”;港武官據以電告,荒木閱電大笑曰:“隻是馮玉祥第二。

    ”(三)對漢卿回國提出二點:一不來華北,二不掌軍權。

    末尾并有恫吓之詞,不堪入耳。

    根本(博)曆叙上述各節畢,并稱臨行時荒木一再矚伊将此三節詳為面告。

    根本(博)并附帶說明曰:荒木曆來标榜“信義本位”,故平時常以“言行一緻,前後一貫”勉其部屬,閩港兩方此種辦法,如何能得其同情。

    弟綜觀所述,覺其言過于甘美,不無可疑,然亦可資參考,特為密達,希密察為幸。

    郛世亥。

    (二十二、十二、三十一) 抗戰後,黃伯樵告我一段故事:有廣西某君(似系姓羅不記其名)與言閩變時,先說有一船軍火運到,衆甚興奮,後來漸無聲息,最後運到了一批白糖。

    他以為日本先勾搭而後放手,以台灣白糖塞責也。

     華北各省當時确亦震動,魯省最為活動,使者四出。

    來說膺白者曰:中央倒,華北推他為盟主。

    膺白極婉轉誠懇以答,舌敝唇焦者數日,說者意解,膺白約定互忘其事;此事始終不見其有報告之電。

    下附緻蔣先生豔酉電,可觇一二: 南昌蔣委員長:儉戌秘贛電敬悉。

    (政整)會常會,組織令上規定每月一次。

    兄北來後,五、六兩月因時局緊迫未及召集,七月開第一次常會,八、九兩月因公南旋亦未召集。

    十月開第二次常會,在此會時,石曾(李石曾先生)來告:向方(山東韓複榘)、次宸(山西徐永昌)等似有主張,若不澈底一談,散後必生誤會。

    其時公安局問題尚新,兄對貼身環境不能不有所顧忌,若對晉、魯再起誤會,則華北局勢将非兄所能應付,故竭誠與彼等周旋至一星期之久,每晚必至深夜一時。

    始則韓(複榘)、徐(永昌)、于(學忠)、宋(哲元)外,有石曾、(周)作民,繼又加萬壽山、鮑志一,最後二夜又加敬之。

    所談内容,一言以蔽之,對中央感覺不安而已。

    故聯省自保之說,安定華北之議,皆從此不安之一點出發者也。

    經兄廣征博引,曉以内外情勢,總算勉強安心歸任。

    經此教訓後,十一、十二兩月遂不敢輕易召集,不料向方兩次派人示意請求開會。

    維宙(王樹翰)壽山由南北返,過濟(南)時向方又托其代傳斯旨,乃以年内彼此皆忙為理由,拟挨過年關于四日開會,作為明年度正月份之常會,實僅第三次召集也。

    所以為此者,因閩變初起時弟曾有電謂一月内可了,以為能挨過年關,離閩局解決之期當不遠矣。

    現漢卿八号抵滬,縱有策動,亦須有相當期間之運用,逆料會期決不能延長至如此之久,連日刺探各方内情,(于)孝侯主張少事,次宸亦尚慎重,向方亦未必拿得出具體合理之辦法。

    或可乘此面談之機會,作一度澈底之解釋,反有裨于時局,亦未可知。

    總之,兄自當謹慎應付,今後情況何若,再當詳聞。

    郛豔酉。

    (二十二、十二、二十九) 馮玉祥在泰山,閩變曾列其名,其舊屬察哈爾主席宋哲元來函說明曰: 委員長黃鈞鑒:謹肅者,頃見各報登載關于閩變之消息,中有馮先生亦參加組織之紀載,不勝駭異。

    因馮先生對于閩事之醞釀,事前既未與聞,事後亦未參加,哲元知之甚确,用特肅函陳明,敬祈鈞詧。

    宋哲元謹上。

    (二十二、十一、二十五) 馮在泰山生活費,每月由宋及魯主席韓複榘合擔,常感不足,二人皆其舊部,極思中央為之負擔。

    膺白盡力向蔣、汪二先生說項,并請照前議發表其“西北林墾督辦”。

    關于款事,曾幾次先自彙出。

    下面複嶽軍先生電,實系見電而急彙出,“來不及”雲雲乃托辭。

    此時不欲開罪韓、馮,不快之事延遲一日好一日也。

    電如下: 南京張主席(嶽軍):敬(二十四)辰電奉悉。

    馮款因約期已屆,昨午又彙出二萬元,來電囑勿另撥已來不及。

    兄意僅彙一次似太落痕迹,現已勉彙兩次,人情上既足以交代,而閩變既平,事實上又已緩和,此後當可拒或延一二月。

    故由三弟電令韓于所扣鹽附稅内月撥兩萬一說,似可延至下月底邊,韓再有請求時行之,較為得策;蓋此項附稅既為韓所扣,彼已視為囊中物,剜其肉而補其瘡,韓雖無法反對,逆料不甚樂聞也。

    乞轉陳示複為荷。

    郛。

    (二十三、一、二十五) 以下系閩變時膺白緻蔣、汪二先生之電: 蔣委員長:承示閩變背景,讀之無任感喟。

    此間所得情報,任潮(李濟琛)對人談話約有四點:(一)打倒獨裁;(二)取消黨治;(三)反對外交;(四)聯絡共軍。

    中國之大,各省區之不聽命,實無人能實行獨裁。

    反對中央外交乃一籠統口号。

    彼暗中既與日方勾結,故并未聲言抗日。

    惟取消黨治還政于民,實為政治上鮮明之旗幟,頻年人民對于黨治缺乏善感,頗易号召。

    聯共雲雲,據聞任潮因軍事上之策略,不得不與贛中共産軍暫時聯絡。

    (二)(四)兩點,亟應對症下藥。

    愚意制憲還政于民倡之已久,似可乘此時機,明白宣布憲政實施時期,對于臨時人民代表全會不再延期舉行。

    對于聯共一層,宜力與宣傳。

    至于華北局面,當與敬之兄協力謹慎應付。

    郛。

    (二十二、十一、二) 汪院長:閩變既已爆發,最要在不令其擴大,華北方面弟必與敬之兄共同謹慎應付。

    關于通車等案,當遵命暫緩進行。

    郛個未。

    (二十二、十一、二十一) 南昌蔣委員長:馬(二十一)申秘贛電敬悉。

    此間日人方面有李在鎮南關與法督交涉借款之情報,不知确否?兄意此種局勢惟一活路,在用全力将閩事速決後,速自動在可能範圍内容納各方意見,頒布改弦更張之道,以系人心而安反側,或亦為挽救危亡之一法也。

    郛感戌。

    (二十二、十二、二十七) 南昌蔣委員長:寝(二十六)戌秘贛電敬悉。

    閩事起後,各方人心思動,南北代表往還無處不有。

    惟華北環境事事均居于被動地位,苟主動者不整個策動,彼等即有聯絡,亦難實現。

    韓再三要求開政整會例會,已決定四号開會,開會後當可探知各方究竟,屆時當再詳告。

    郛感戌。

    (二十二、十二、二十七) 民國二十三年(一九三四)的一年,為與日軍談通車、通郵問題,内外夾攻,積極工作一步不能行,而掃垃圾之事永不完了。

    膺白向政府,總是求多預備一步,莫待臨時無回旋餘地。

    對敵人,希望如其意一件,亦如我意一件。

    更希望中國對日是一緻的國難問題,失敗是大家的失敗,成功是大家的成功,各方都要負點責任。

    “通車”上文已有述,屬鐵道部主管,部長顧孟餘。

    事先對問題有懷疑,這原則既定,派員到平共同交涉,事後對成績頗許可,膺白甚佩公誼。

    通車之辦法系請上海商業銀行所辦“中國旅行社”,在榆關設一“東方旅行社”司往來結算之事。

    “通郵”屬交通部主管,部長朱家骅。

    因中國曾有封鎖僞滿郵政之令,不若關内外車之本未斷絕。

    又國際聯盟雖議決與僞滿通郵不作承認解,但在中國而任僞滿郵票通行,究屬不可容忍之事。

    故商談原則,系不用僞滿而用特種另制郵票,地名不用僞名用西文,年月日用西曆。

    磋商八十餘日,幾次在部示原則接近以後,又加挑剔。

    電部請教,或候複延期,或答非所問。

    最後請行政院派外交部次長唐有壬到北平決定。

    其後交通部自允日本接通上海、福岡間海底電,不但華北一無所聞,輿論亦竟未知,此事有惠于對方,不給華北作交換讨價還價之材料,至為可惜。

    聞蔣先生後在紀念周有責言,然事既過去,說亦無用。

    其他方面,亦有視對日已成不可免之事,而各自與日本人接晤,以為日本人亦如中國人之可以人事拉關系者,更亂步驟而已。

     關于通車通郵,其緩與急,華北看日方之催逼,然可緩亦盡拖;中央看中政會議空氣,可了亦願早;都懊惱而無成見。

    以下是膺白緻汪院長電,緻楊暢卿先生電: 南京汪院長:筿(十七)電敬悉。

    通車問題,尊意拟從速進行,恐愈久愈糟,惟照在南昌時所商定之程序辦理,最早恐須在五月下旬,不知先生在京應付上有感困難否?在予等三人贛中叙談後,惹起内外雙方之注意,此為當然之事,故一時必有種種揣測,但按滬情觀察,逆料一二星期後,或可複趨沉寂也。

    京情如何?盼常見教。

    弟郛皓。

    (二十三、四、十九) 南京汪院長:江(三日)電敬悉。

    通車延至十四日後再辦,當然可能,惟國聯所議為郵務問題,萬一國聯與僞國之郵政關系得一相當解決,恐進行通車時,彼方或乘機要求通郵問題同時解決,反于我不利。

    弟意在十四日前,先密電饬殷局長與對方交換通車辦法之大體意見,俟十四日後再為最後之決定。

    (一)可免通郵問題并為一談之慮;(二)可勉符尊旨;(三)可免對方久待無音而起懷疑。

    如何盼複。

    再介公江電複弟豔電,有“日軍部對華政策或采剛柔并用主義,應仍按照面談辦法,自動的表示為釜底抽薪之計”等語,合并附聞。

    弟郛支。

    (二十三、五、四) 南京汪院長:佳(九日)電敬悉。

    承示各節,至佩苦心,曲體下懷,尤深感激。

    惟一星期前,京友中有人約略電告,故弟已早知有此醞釀。

    隻因先生處境亦甚困難,不忍使先生重加苦痛,遂佯作未聞,以靜觀推演。

    今幸兩案均已否決,而辦事之難,于此可征。

    在外人方以為進行曲中第一步,而我已困心衡慮,至感不易,瞻念前途,不寒而栗。

    本晨得介公青電,亦有“此時提出中政會恐難通過,不如不提出為宜,一切由弟與汪先生負責可也”之語,足見介公亦深知京中實情。

    為今之計,弟以為隻有二項法辦:(一)提出時請介公到京一行,多方疏通,務獲諒解,以免事後責難。

    (二)如不提出,敢請政院給弟一訓命;此訓令決不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