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 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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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田中義一内閣不顧中國抗議,決定派第六師團長出兵山東,沿膠濟線到濟南,聲言為護路與保僑。
原來日本所謂在山東的勢力有兩種:其一是第一次世界大戰時奪之于德國的,其二是根據“二十一條要求”而經營的。
經過華盛頓會議,日本交還德國權利于中國,但若幹他所經營的事業,由中日會商決定實行交還期限及辦法,即世所稱“魯案會議”(民十一,王正廷主持),此時尚有在他手中者。
以下膺白緻蔣先生一電略可參考: 徐州蔣總司令:查膠濟鐵路沿線,除青島、濟南外,尚有章邱、張店、博山、周村、濰縣、淄川、金嶺鎮、坊子八處,為中日約定自開之商埠,日僑極多。
又有地名“四方”者,日人亦夥,且為膠濟工廠所在地,與青島關系尤重。
膠濟鐵路對于日本亦尚有債務關系。
至淄川、金嶺鎮、坊子三處,更有中日合辦之礦業。
是等處所,于軍事進行時最易發生事件,除饬知戰地政務委員會(蔣作賓主持)外交處蔡主任(即後被日軍慘害之蔡公時)特加注意外,應請通令前方将領,借備參考。
黃郛巧。
(十七、四、十八)(此電由外交部發) 日本雖在山東尚有未了事業,然不像北京、天津之因辛醜和約有駐兵權,日本出兵山東是違法的。
這次帶兵到山東的福田師團長,即後來釀成“五三”濟南滲案的要角,臨時及事後,蠻橫無理,直接在軍前向蔣總司令提出懲辦肇事人,及總司令向他道歉等條件。
其本國政府先有野心,縱容在前,臨時抑制不能。
中國外交部除提出嚴重抗議,并請将前方禍事移歸外交部辦理。
日方反勸中國為大局姑容,僅允外交事件歸後方辦理,而軍事事件必須給福田面子。
号稱中國革命朋友的頭山滿、佃信夫、水野梅曉,代表日方同志來電,請“雙方各自認其曲于理法之下,以誠相見”。
其文曰: 譚組安、張靜江、李協和、于右任、蔡孑民、黃膺白、何敬之及諸同志并轉蔣總司令介石、馮總司令煥章勳鑒:此次不祥事變,誠不勝痛恨。
日本國論:以為華人積年對日侮蔑,已達極點,故暴戾橫加,一切行動皆出于預定計劃。
華報議論:則似謂日本于山東有野心,故意啟釁。
雙方議論如此背馳,距離益遠,長此相互煽揚,則惡感更深,圓滿解決難望,必至不可收拾。
為今日計,惟有賢明不加絲毫誣妄掩飾,雙方各自認其曲于理法之下,以誠相見,方有轉機。
臨電不勝迫切之至,伫待複音。
頭山滿、佃信夫、水野梅曉代表諸同志上。
陽。
(十七、五、七) 我方複電曰: 頭山滿、佃信夫、水野梅曉及諸同志先生勳鑒:陽電奉悉,諸承指教,銘感無已。
雙方輿論過當,所見悉同。
延闿等之愚,深願如諸公所示,亟為糾正;理法之事,以誠相見,先求相安,後談是非;勿因一時而忘久遠,勿因一部而忘全局。
介石、煥章兩同志亦同此心,故肇事之日,即嚴令所部離開日軍所占區域,繼續渡河北伐,力避沖突。
惟前線緊張特甚,貴國軍隊長官于七日提出要求五條,限期答複,而路阻期迫,至難融貫。
萬一誤會擴大,妨礙多年彼此之努力,且與投間抵隙者以好機,凡關心東亞大局者,沉痛何如!諸公道高望重,久為兩國人士所欽崇,務懇與貴國政府一述此狀,有以賜教,延闿等無似,當繼續以盡心力也。
謹電奉複,伫候佳言。
譚延闿、張人傑、李烈鈞、黃郛、蔡元培、于右任、何應欽叩。
真午。
(十七、五、十一) 凡注意過中國革命以前的日本社會熱心人物,當熟悉宮崎寅藏(别号白浪滔天)和頭山滿等名字。
宮崎已經去世,我們癸醜(一九一三)亡命時猶見宮崎之妹,在東京郊外黃克強先生寓所照料事務,看去已在中年以上,是十分安詳的一位太太。
日本人個人的義俠心能見諸行事,但不能改其愛國心。
蔣先生初到南京,亦曾立刻記起日本的老朋友,派人到日本存問頭山滿。
這件事系膺白經手,由一與政治不相關的讀書人&mdash&mdash他的女婿沈義舫(璿)前往。
兩國關系和各自的政治社會皆已大變,非幾十年前可比,這幾位老者的電報,在我們看來,膽小不敢認錯。
在他們當時,呼籲理法至誠,還是東方道德相處之道。
惜其時日本軍人已經出軌,政治家外交家都無辦法,這種民間運動更無效力了。
膺白以外交部長名義對田中提出嚴重抗議如下: 日本東京田中外務大臣勳鑒:貴國出兵山東,侵害中國領土主權,業經國民政府兩次抗議在案,并聲明如不幸引起誤會,貴國當負其責等語。
不幸五月三日上午,在濟日兵無理啟釁,對我駐軍及民衆肆意射擊。
當由國民革命軍總司令嚴令我軍離開貴軍所占區域附近,并令高級軍官馳往日軍司令部磋商防止沖突辦法。
乃疊遭侮辱,迄無效果。
日軍并以機關槍四出掃射,又屢屢開炮轟擊公署民房,派隊侵入交涉公署,對山東特派交涉員蔡公時割去耳鼻,與在署職員十餘人一同槍殺。
本部長辦公處亦遭有組織的射擊及搜索。
中國兵士人民死者不計其數。
并侵入我軍駐地,勒我繳械,我軍隐忍不與抵抗。
三日晚十一時,當我高級軍官與貴國黑田參謀長商議善後辦法之時,日軍竟放大炮五次,并派兵毀我無線電台。
四日,日軍所占區域已無一華兵,尤複不斷射擊。
迄今交通阻隔,全城辍業。
似此暴行,不特蹂躏中國主權殆盡,且為人道所不容。
今特再向貴政府提出嚴重抗議,請即電令在濟日兵先行停止槍炮射擊之暴行,并立即撤退蹂躏公法破壞條約之駐兵。
一切問題概由正當手續解決,國民政府并保留所有應當提出之要求。
想貴政府決不願對中國全民族有不堪忍受之敵對行為,且與世界人道正義敵對也。
特此嚴重抗議,敬希急複,須至照會者。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外交部長黃郛。
(十七、五、四)(此抗議發于濟南,并寄上海照發。
) 以下是十七年(一九二八)五月七日,膺白由濟南返滬公布所經過的情形: (一)餘赴前方之行程 我軍于十七年四月三十日午後占領濟南,蔣總司令于一日夜深到濟。
餘因事先得蔣總司令疊次電約到徐州一行,商洽各種要公。
至徐後,蔣已前進,乃追蹤往。
至二日晚十時半亦到濟,惟時已夜深,暫寓商埠津浦路局辦公處。
餘之同行諸君及衛隊二十餘人均寓于此。
蔣主席作賓率戰地委員會諸人在徐州同車北上,故多同寓于此。
(二)肇事前之情形 三日晨入城,晤蔣總司令,沿途商鋪多已複業,景象極好。
及抵總部,詢悉日兵在商埠所布沙包鐵網等物已于昨夜搬去,談頃,适日本駐濟南總領事西田,駐在武官酒井,及天津派來之駐屯軍隊長小泉,與其參謀河野等,來總部谒蔣,談話頗洽,小泉隊長并辭行雲:拟即日率隊返津,因津浦北段不通,故已請膠濟(鐵路)局備車,将由青島返天津等語。
餘以我軍入濟兩日,中外相安,正深欣慰,不料至十一時左右,由總部出城返寓途中,忽聞槍聲四起,路人奔走相告,謂日兵已到處對我方軍民射擊矣。
(三)餘在寓所之經過 餘車沖過火線返抵寓所,是時步槍聲、機槍聲,時雜以炮聲,斷續發放,各處交通斷絕。
但時得電話報告,謂路上被擊斃者甚多。
餘在路局所設之臨時辦公處,其短栅欄外,亦有日兵圍立,餘正在用電話與各方面籌商先行止射,再查實況辦法。
栅欄外之日兵,突向餘寓所猛烈射擊兩次,一擁而入,寓中數十人麇集,全場大亂,窗上彈痕極多,點點可數。
餘乃上樓開窗,勸令停射,然後下樓至庭園中,與其憲兵富田真一談,出示予之名片,并說明餘之職位,及此處系餘之臨時辦公處,請其考量。
惟彼聲稱有槍彈發自餘寓,要求将衛隊軍械交出,餘不之許。
并告以餘之衛兵,自始即經告誡,不許出外,不許放槍,其純屬誤會無疑。
于是富田憲兵要求入室打電話請示。
彼遂乘間察視一周,見衛隊槍枝搭架聚于一處,且有列隊長負責,日憲兵旋亦退去。
(四)餘與日軍司令部交涉之經過 未幾日憲兵富田複持河野參謀名片來,謂目下兩軍互擊,聯絡全斷,恐釀大變,拟邀我面商辦法。
同時總司令電話亦請餘就近與日方先商聯絡方法,方可以謀息火,遂不避艱險赴正金銀行樓上,與日軍參謀菊池、河野壽商定雙方各派兩人沿線巡行,阻止射擊,雖未能完全收效,而槍聲自此即漸漸稀少。
餘複一面由電話與總司令随時商議。
知已嚴令我方官兵不準射擊,并限令速與日軍所占地域隔離,并由總司令電托與日方交涉,為便利聯絡計,凡總司令派員往來時,規定一種特定旗号,以資認識,要求日軍通饬全線日兵,對此旗号坐車,不得加以射擊,交涉畢,予乃重冒火線入城,至總部,已傍晚七時,是夜遂改寓總部。
(五)各處繳械之情形 餘在津浦局之臨時辦公處,本在日兵警戒線中,自餘行後,日兵即勒令軍裝人員一律遷出,所存槍枝則以保管為名,遂亦攜之而去。
同時我軍小部分之駐紮商埠内者,悉被包圍,甚至津浦局所屬鐵路巡警之械,聞亦被繳,現在确數尚未可知。
(六)無線電台之被毀 三日之夜十一時,蔣總司令派熊師長式輝再赴日軍司令部商議善後辦法,正在籌商間,突聞炮聲五響及炸彈聲甚厲,探報知系日兵毀我無線電台而去,守台兵士亦被炸死。
(七)蔡交涉員之遇害 四日上午八時,山東特派交涉員蔡公時之仆張漢儒來部,報知昨夜十一時,交涉署突來日兵二十餘人,将蔡及合署職員十餘人,一律捆出槍殺,并将蔡之耳鼻割去。
張仆乘間越牆逃,日兵射之,肋旁受有彈傷。
現在死者姓氏,已囑戰地政務委員會外交處調查中。
(八)離濟赴黨家莊 五日晨,得電知馮總司令(玉祥)已過泰安,将到濟。
餘與蔣總司令乃于上午十時乘馬赴黨家莊迎之。
及馮到後,蔣總司令與馮總司令及各路總指揮商定繼續渡河北伐事。
并由蔣緻福田師團長一函,告以我方力顧大局之意旨,其函已另見報載,不贅。
(九)啟釁之原因 啟釁原因,其說不一。
日人方面當然專為有利于日方之宣傳。
但我方所得某有力之報告,确系日兵先行開槍,現為周密起見,當局已責成衛戍司令部、公安局長、外交處長及曆城縣長等,分别詳查,并竭力從事搜集證據,以為異日交涉之根據。
(十)死傷與現狀 此次事變,雙方死傷不少。
惟我軍自總司令嚴令後,并未還報一槍,而日軍仍時時發槍,故我方死傷實多于日方數倍。
且因日軍在市街開槍,并非野外射擊,故毫無抵抗,不及躲避之行人,死傷尤多。
現在我軍已分别渡河,濟南城内僅留相當部隊,以維秩序。
商埠附近
原來日本所謂在山東的勢力有兩種:其一是第一次世界大戰時奪之于德國的,其二是根據“二十一條要求”而經營的。
經過華盛頓會議,日本交還德國權利于中國,但若幹他所經營的事業,由中日會商決定實行交還期限及辦法,即世所稱“魯案會議”(民十一,王正廷主持),此時尚有在他手中者。
以下膺白緻蔣先生一電略可參考: 徐州蔣總司令:查膠濟鐵路沿線,除青島、濟南外,尚有章邱、張店、博山、周村、濰縣、淄川、金嶺鎮、坊子八處,為中日約定自開之商埠,日僑極多。
又有地名“四方”者,日人亦夥,且為膠濟工廠所在地,與青島關系尤重。
膠濟鐵路對于日本亦尚有債務關系。
至淄川、金嶺鎮、坊子三處,更有中日合辦之礦業。
是等處所,于軍事進行時最易發生事件,除饬知戰地政務委員會(蔣作賓主持)外交處蔡主任(即後被日軍慘害之蔡公時)特加注意外,應請通令前方将領,借備參考。
黃郛巧。
(十七、四、十八)(此電由外交部發) 日本雖在山東尚有未了事業,然不像北京、天津之因辛醜和約有駐兵權,日本出兵山東是違法的。
這次帶兵到山東的福田師團長,即後來釀成“五三”濟南滲案的要角,臨時及事後,蠻橫無理,直接在軍前向蔣總司令提出懲辦肇事人,及總司令向他道歉等條件。
其本國政府先有野心,縱容在前,臨時抑制不能。
中國外交部除提出嚴重抗議,并請将前方禍事移歸外交部辦理。
日方反勸中國為大局姑容,僅允外交事件歸後方辦理,而軍事事件必須給福田面子。
号稱中國革命朋友的頭山滿、佃信夫、水野梅曉,代表日方同志來電,請“雙方各自認其曲于理法之下,以誠相見”。
其文曰: 譚組安、張靜江、李協和、于右任、蔡孑民、黃膺白、何敬之及諸同志并轉蔣總司令介石、馮總司令煥章勳鑒:此次不祥事變,誠不勝痛恨。
日本國論:以為華人積年對日侮蔑,已達極點,故暴戾橫加,一切行動皆出于預定計劃。
華報議論:則似謂日本于山東有野心,故意啟釁。
雙方議論如此背馳,距離益遠,長此相互煽揚,則惡感更深,圓滿解決難望,必至不可收拾。
為今日計,惟有賢明不加絲毫誣妄掩飾,雙方各自認其曲于理法之下,以誠相見,方有轉機。
臨電不勝迫切之至,伫待複音。
頭山滿、佃信夫、水野梅曉代表諸同志上。
陽。
(十七、五、七) 我方複電曰: 頭山滿、佃信夫、水野梅曉及諸同志先生勳鑒:陽電奉悉,諸承指教,銘感無已。
雙方輿論過當,所見悉同。
延闿等之愚,深願如諸公所示,亟為糾正;理法之事,以誠相見,先求相安,後談是非;勿因一時而忘久遠,勿因一部而忘全局。
介石、煥章兩同志亦同此心,故肇事之日,即嚴令所部離開日軍所占區域,繼續渡河北伐,力避沖突。
惟前線緊張特甚,貴國軍隊長官于七日提出要求五條,限期答複,而路阻期迫,至難融貫。
萬一誤會擴大,妨礙多年彼此之努力,且與投間抵隙者以好機,凡關心東亞大局者,沉痛何如!諸公道高望重,久為兩國人士所欽崇,務懇與貴國政府一述此狀,有以賜教,延闿等無似,當繼續以盡心力也。
謹電奉複,伫候佳言。
譚延闿、張人傑、李烈鈞、黃郛、蔡元培、于右任、何應欽叩。
真午。
(十七、五、十一) 凡注意過中國革命以前的日本社會熱心人物,當熟悉宮崎寅藏(别号白浪滔天)和頭山滿等名字。
宮崎已經去世,我們癸醜(一九一三)亡命時猶見宮崎之妹,在東京郊外黃克強先生寓所照料事務,看去已在中年以上,是十分安詳的一位太太。
日本人個人的義俠心能見諸行事,但不能改其愛國心。
蔣先生初到南京,亦曾立刻記起日本的老朋友,派人到日本存問頭山滿。
這件事系膺白經手,由一與政治不相關的讀書人&mdash&mdash他的女婿沈義舫(璿)前往。
兩國關系和各自的政治社會皆已大變,非幾十年前可比,這幾位老者的電報,在我們看來,膽小不敢認錯。
在他們當時,呼籲理法至誠,還是東方道德相處之道。
惜其時日本軍人已經出軌,政治家外交家都無辦法,這種民間運動更無效力了。
膺白以外交部長名義對田中提出嚴重抗議如下: 日本東京田中外務大臣勳鑒:貴國出兵山東,侵害中國領土主權,業經國民政府兩次抗議在案,并聲明如不幸引起誤會,貴國當負其責等語。
不幸五月三日上午,在濟日兵無理啟釁,對我駐軍及民衆肆意射擊。
當由國民革命軍總司令嚴令我軍離開貴軍所占區域附近,并令高級軍官馳往日軍司令部磋商防止沖突辦法。
乃疊遭侮辱,迄無效果。
日軍并以機關槍四出掃射,又屢屢開炮轟擊公署民房,派隊侵入交涉公署,對山東特派交涉員蔡公時割去耳鼻,與在署職員十餘人一同槍殺。
本部長辦公處亦遭有組織的射擊及搜索。
中國兵士人民死者不計其數。
并侵入我軍駐地,勒我繳械,我軍隐忍不與抵抗。
三日晚十一時,當我高級軍官與貴國黑田參謀長商議善後辦法之時,日軍竟放大炮五次,并派兵毀我無線電台。
四日,日軍所占區域已無一華兵,尤複不斷射擊。
迄今交通阻隔,全城辍業。
似此暴行,不特蹂躏中國主權殆盡,且為人道所不容。
今特再向貴政府提出嚴重抗議,請即電令在濟日兵先行停止槍炮射擊之暴行,并立即撤退蹂躏公法破壞條約之駐兵。
一切問題概由正當手續解決,國民政府并保留所有應當提出之要求。
想貴政府決不願對中國全民族有不堪忍受之敵對行為,且與世界人道正義敵對也。
特此嚴重抗議,敬希急複,須至照會者。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外交部長黃郛。
(十七、五、四)(此抗議發于濟南,并寄上海照發。
) 以下是十七年(一九二八)五月七日,膺白由濟南返滬公布所經過的情形: (一)餘赴前方之行程 我軍于十七年四月三十日午後占領濟南,蔣總司令于一日夜深到濟。
餘因事先得蔣總司令疊次電約到徐州一行,商洽各種要公。
至徐後,蔣已前進,乃追蹤往。
至二日晚十時半亦到濟,惟時已夜深,暫寓商埠津浦路局辦公處。
餘之同行諸君及衛隊二十餘人均寓于此。
蔣主席作賓率戰地委員會諸人在徐州同車北上,故多同寓于此。
(二)肇事前之情形 三日晨入城,晤蔣總司令,沿途商鋪多已複業,景象極好。
及抵總部,詢悉日兵在商埠所布沙包鐵網等物已于昨夜搬去,談頃,适日本駐濟南總領事西田,駐在武官酒井,及天津派來之駐屯軍隊長小泉,與其參謀河野等,來總部谒蔣,談話頗洽,小泉隊長并辭行雲:拟即日率隊返津,因津浦北段不通,故已請膠濟(鐵路)局備車,将由青島返天津等語。
餘以我軍入濟兩日,中外相安,正深欣慰,不料至十一時左右,由總部出城返寓途中,忽聞槍聲四起,路人奔走相告,謂日兵已到處對我方軍民射擊矣。
(三)餘在寓所之經過 餘車沖過火線返抵寓所,是時步槍聲、機槍聲,時雜以炮聲,斷續發放,各處交通斷絕。
但時得電話報告,謂路上被擊斃者甚多。
餘在路局所設之臨時辦公處,其短栅欄外,亦有日兵圍立,餘正在用電話與各方面籌商先行止射,再查實況辦法。
栅欄外之日兵,突向餘寓所猛烈射擊兩次,一擁而入,寓中數十人麇集,全場大亂,窗上彈痕極多,點點可數。
餘乃上樓開窗,勸令停射,然後下樓至庭園中,與其憲兵富田真一談,出示予之名片,并說明餘之職位,及此處系餘之臨時辦公處,請其考量。
惟彼聲稱有槍彈發自餘寓,要求将衛隊軍械交出,餘不之許。
并告以餘之衛兵,自始即經告誡,不許出外,不許放槍,其純屬誤會無疑。
于是富田憲兵要求入室打電話請示。
彼遂乘間察視一周,見衛隊槍枝搭架聚于一處,且有列隊長負責,日憲兵旋亦退去。
(四)餘與日軍司令部交涉之經過 未幾日憲兵富田複持河野參謀名片來,謂目下兩軍互擊,聯絡全斷,恐釀大變,拟邀我面商辦法。
同時總司令電話亦請餘就近與日方先商聯絡方法,方可以謀息火,遂不避艱險赴正金銀行樓上,與日軍參謀菊池、河野壽商定雙方各派兩人沿線巡行,阻止射擊,雖未能完全收效,而槍聲自此即漸漸稀少。
餘複一面由電話與總司令随時商議。
知已嚴令我方官兵不準射擊,并限令速與日軍所占地域隔離,并由總司令電托與日方交涉,為便利聯絡計,凡總司令派員往來時,規定一種特定旗号,以資認識,要求日軍通饬全線日兵,對此旗号坐車,不得加以射擊,交涉畢,予乃重冒火線入城,至總部,已傍晚七時,是夜遂改寓總部。
(五)各處繳械之情形 餘在津浦局之臨時辦公處,本在日兵警戒線中,自餘行後,日兵即勒令軍裝人員一律遷出,所存槍枝則以保管為名,遂亦攜之而去。
同時我軍小部分之駐紮商埠内者,悉被包圍,甚至津浦局所屬鐵路巡警之械,聞亦被繳,現在确數尚未可知。
(六)無線電台之被毀 三日之夜十一時,蔣總司令派熊師長式輝再赴日軍司令部商議善後辦法,正在籌商間,突聞炮聲五響及炸彈聲甚厲,探報知系日兵毀我無線電台而去,守台兵士亦被炸死。
(七)蔡交涉員之遇害 四日上午八時,山東特派交涉員蔡公時之仆張漢儒來部,報知昨夜十一時,交涉署突來日兵二十餘人,将蔡及合署職員十餘人,一律捆出槍殺,并将蔡之耳鼻割去。
張仆乘間越牆逃,日兵射之,肋旁受有彈傷。
現在死者姓氏,已囑戰地政務委員會外交處調查中。
(八)離濟赴黨家莊 五日晨,得電知馮總司令(玉祥)已過泰安,将到濟。
餘與蔣總司令乃于上午十時乘馬赴黨家莊迎之。
及馮到後,蔣總司令與馮總司令及各路總指揮商定繼續渡河北伐事。
并由蔣緻福田師團長一函,告以我方力顧大局之意旨,其函已另見報載,不贅。
(九)啟釁之原因 啟釁原因,其說不一。
日人方面當然專為有利于日方之宣傳。
但我方所得某有力之報告,确系日兵先行開槍,現為周密起見,當局已責成衛戍司令部、公安局長、外交處長及曆城縣長等,分别詳查,并竭力從事搜集證據,以為異日交涉之根據。
(十)死傷與現狀 此次事變,雙方死傷不少。
惟我軍自總司令嚴令後,并未還報一槍,而日軍仍時時發槍,故我方死傷實多于日方數倍。
且因日軍在市街開槍,并非野外射擊,故毫無抵抗,不及躲避之行人,死傷尤多。
現在我軍已分别渡河,濟南城内僅留相當部隊,以維秩序。
商埠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