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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滿身;其小兒首,用索縛于牛項下。

    雲往官府祝神去也。

    帝相随至官府中,庭下鳴鼓,拔刀劍互相鬥舞,請神祝禱;亦有巫者,彩服畫冠,振鈴擊鼓于前羅列,血流布地。

    請為首者皆跪膝胡拜,言尤不可辯。

    少頃,就牛上取男女首于地,複碎其肉,列器皿中;又庭下刺牛血盛器中,其男女首乃于庭上梁間作聲如雷;有小兒三人,自梁棟中循柱而下,弓矢在手,跳躍笑語,皆毳衣跣足,近視之并有三口,取器中血舉而頓食之。

    其庭下鼓聲大作,逡巡食其半,鼓舞大喜,而不食,經趍于二帝前,拜伏如小兒見長着之狀,移時不起。

    禮畢,又欲回身走避,其小兒興身複升庭循柱,于梁間作聲如雷,不複見矣。

    彼處人言,數世祀神,未嘗見有此歸伏之禮。

    如此之敬,帝必天人也。

    遂以血并肉作食,以獻帝後。

    衆啖之而去。

    又數月,才至均州,帝與從行人移在泥地濕淖中居止,因此大困。

     【天眷三年,宋紹興六年】經夏及冬,上皇疾甚,不食旬日,不複有藥。

    彼中疾者,止取茶肭子啖即愈。

    帝亦進上皇啖之,味苦,及下咽喉,辄成瘡疾滿腹。

    帝自土坑中顧視上皇,則僵踞死矣。

    帝嗚咽不勝其恸。

    阿計替勉帝可就此間埋藏。

    問其俗,乃雲:“無埋瘗之地。

    死者必以火焚屍,及半,以杖擊之,投州石坑中,由是此水可作燈油也。

    ”語未已,随即護人已白官中,乃引彼土五七人,徑入坑中,以水共貫上皇而去。

     帝号泣從之,隻至一石坑之前,架屍于其傍,用茶肭及野蔓焚之,焦爛及半,複以水滅,以木杖貫其屍,曳棄坑中,其屍直下至坑底。

    帝止之不可,但踯躅于地,大哭而已。

    亦欲投坑中,左右拽其裾,止之曰:“古來有生人投死于中,不可作油,此水頓清淨。

    ”力止之。

    帝究其日月,乃天眷三年三月六也。

    阿計替與衆人促帝回甚速,帝哀悼日夜不已。

     或日,有牌使到州,引帝至庭下,宣聖旨曰:“天水郡公趙某畢聞已死,其子天水郡侯可特與移往源昌州聽命。

    ”帝聞之大哭。

    阿計替曰:“且喜!”帝曰:“何以為喜”阿計替曰:“此地去源昌州六百裡,卻是南北,若去燕京甚近。

    此乃郎主知上皇死,将大王移入近地也。

    ”來日遂起發均州,行西南去。

    所行之路,皆平坦好行,非昔日往來之路。

    亦有人物居息。

     路傍閑花野草,皆青白二色合成一花。

    日夕所食,皆幹糧。

    自東京至此,跋涉已數千裡路矣。

    阿計替曰:“賴我随行,若他人則大王已死矣。

    ”又行五七日達源昌州,入城,見其邑甚壯,同知名赤黎喝,乃是阿骨打從兄弟也。

    引帝至庭下見之。

    謂帝曰:“汝是南朝少帝乎遠來辛苦!又聞父母皆死,北國皇帝推恩移汝在此,毋苦惱!”命左右以杯酒脔肉賜帝,同食于庑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