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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康二年】康王至濟州,除兵馬大元帥。
宗澤乞進兵援京師。
二月,次濟州元帥府。
官軍及群盜來歸者,凡八萬人。
元祐皇後降手诏迎康王,略曰:“漢家之厄十世,宜光武之中興;獻公之子九人,惟重耳之尚在。
茲為天意,夫豈人謀。
” 是時曹勉自河北撺歸,以蠟書來進,乃徽宗皇帝禦劄。
蓋是三月初三日,徽宗行幸虜營,親書九字于衣領上雲:“便可即真,來救父母。
押。
”押付宰相何 ,召康王興兵,以圖恢複。
曹勉得禦劄于河東,至四月末旬方達康王。
康王閱書恸哭,哀不勝情。
次日,宗澤百官勸進,謂:“南京乃祖宗受命之地,取四方運漕尤易。
大王宜早正位号,即皇帝位,然後号召諸将,以圖恢複舊京,迎二聖車駕回宮。
”康王辭拒再三,不得已從臣寮之請,以是年五月庚寅朔,即皇帝位于南京,改元建炎,大赦天下。
诏雲:“誤國害民如蔡京、童貫、王黼、朱勔、孟昌齡、李彥、梁師成、譚稹及其子孫,見流竄者,更不複叙。
” 又诏雲:“民貸常平錢,悉與蠲赦。
青苗錢罷去。
祖宗上供,自有常數,後緣歲增,不勝其弊,當裁損以舒民力。
比來州縣受納租稅,務加概量,以規出剩,可令禁止。
應臨難死節之臣,許其家自陳。
應違法贓斂,與民間疾苦,許臣庶具陳。
”辛卯,尊元祐皇後為元祐太後。
诏改宣仁皇後謗史,播告中外;止貶 蔡确、蔡卞,邢恕。
冬十月,罷耿南仲。
議者謂:“陛下欲進兵京城,為南仲父子所阻。
”高宗曰:“南仲誤淵聖,天下共知,朕當欲手劍擊之。
”命南仲安置南雄州。
又論主和誤國之臣,如李邦彥、吳敏、蔡懋、李棁、宇文虛中、鄭望之、李邺等,各竄嶺南軍州。
【建炎二年】金虜陷河中府,守臣席益先去,權府郝仲連刀戰,死于虜。
十二月,虜分三道入寇:粘罕自雲中拔河南,斡離不攻山東,婁室攻陝西。
六月,李綱入見。
先是顔岐奏高宗曰:“邦昌金人所喜,宜增其禮;李綱金人所惡,宜置閑地。
”綱既入見,奏曰:“外廷之議,命相于金人喜怒之間,更望審處。
”高宗曰:“朕已告之,以朕之立,亦非金人所喜。
岐自是語塞。
”乃拜李綱為相,赴都堂治事。
綱首上十議:一、議國事,二、議巡幸,三、議赦令,四、議僣逆,五、議僞命,六、議戰,七、議守,八、議本政,九、議久任,十、議修德。
李綱又定中興規模,有先後之序,當修軍政,變士風,裕邦财,寬民力,改弊法,省冗費,誠号令,信賞罰,擇帥臣,監軍政。
内事已修,然後興師。
而所急者,當先理河北、河東。
今河北惟失真定等四郡,河東惟失太原等六郡,其餘皆在;且推其土豪為首,多者數萬,少者數千,不早遣使慰谕,即為金人有矣;宜于河北置招撫,河東置經制以宣德。
有能保一郡者,寵以使名,如唐之藩鎮,則無北顧之憂矣。
因薦張所為河北招撫;王奕為河東經制使,傅亮副之。
學士趙子松言京城士人籍,又謂:“王時雍、徐秉哲、吳升、莫俦、範瓊、胡思、王紹、王及之、顔傅文、徐大均皆左 右賣國,逼太上皇,取皇太子,污辱六宮,捕系宗室,盜竊禁中之物,公取嫔禦,都城無小大指此十
宗澤乞進兵援京師。
二月,次濟州元帥府。
官軍及群盜來歸者,凡八萬人。
元祐皇後降手诏迎康王,略曰:“漢家之厄十世,宜光武之中興;獻公之子九人,惟重耳之尚在。
茲為天意,夫豈人謀。
” 是時曹勉自河北撺歸,以蠟書來進,乃徽宗皇帝禦劄。
蓋是三月初三日,徽宗行幸虜營,親書九字于衣領上雲:“便可即真,來救父母。
押。
”押付宰相何 ,召康王興兵,以圖恢複。
曹勉得禦劄于河東,至四月末旬方達康王。
康王閱書恸哭,哀不勝情。
次日,宗澤百官勸進,謂:“南京乃祖宗受命之地,取四方運漕尤易。
大王宜早正位号,即皇帝位,然後号召諸将,以圖恢複舊京,迎二聖車駕回宮。
”康王辭拒再三,不得已從臣寮之請,以是年五月庚寅朔,即皇帝位于南京,改元建炎,大赦天下。
诏雲:“誤國害民如蔡京、童貫、王黼、朱勔、孟昌齡、李彥、梁師成、譚稹及其子孫,見流竄者,更不複叙。
” 又诏雲:“民貸常平錢,悉與蠲赦。
青苗錢罷去。
祖宗上供,自有常數,後緣歲增,不勝其弊,當裁損以舒民力。
比來州縣受納租稅,務加概量,以規出剩,可令禁止。
應臨難死節之臣,許其家自陳。
應違法贓斂,與民間疾苦,許臣庶具陳。
”辛卯,尊元祐皇後為元祐太後。
诏改宣仁皇後謗史,播告中外;止貶 蔡确、蔡卞,邢恕。
冬十月,罷耿南仲。
議者謂:“陛下欲進兵京城,為南仲父子所阻。
”高宗曰:“南仲誤淵聖,天下共知,朕當欲手劍擊之。
”命南仲安置南雄州。
又論主和誤國之臣,如李邦彥、吳敏、蔡懋、李棁、宇文虛中、鄭望之、李邺等,各竄嶺南軍州。
【建炎二年】金虜陷河中府,守臣席益先去,權府郝仲連刀戰,死于虜。
十二月,虜分三道入寇:粘罕自雲中拔河南,斡離不攻山東,婁室攻陝西。
六月,李綱入見。
先是顔岐奏高宗曰:“邦昌金人所喜,宜增其禮;李綱金人所惡,宜置閑地。
”綱既入見,奏曰:“外廷之議,命相于金人喜怒之間,更望審處。
”高宗曰:“朕已告之,以朕之立,亦非金人所喜。
岐自是語塞。
”乃拜李綱為相,赴都堂治事。
綱首上十議:一、議國事,二、議巡幸,三、議赦令,四、議僣逆,五、議僞命,六、議戰,七、議守,八、議本政,九、議久任,十、議修德。
李綱又定中興規模,有先後之序,當修軍政,變士風,裕邦财,寬民力,改弊法,省冗費,誠号令,信賞罰,擇帥臣,監軍政。
内事已修,然後興師。
而所急者,當先理河北、河東。
今河北惟失真定等四郡,河東惟失太原等六郡,其餘皆在;且推其土豪為首,多者數萬,少者數千,不早遣使慰谕,即為金人有矣;宜于河北置招撫,河東置經制以宣德。
有能保一郡者,寵以使名,如唐之藩鎮,則無北顧之憂矣。
因薦張所為河北招撫;王奕為河東經制使,傅亮副之。
學士趙子松言京城士人籍,又謂:“王時雍、徐秉哲、吳升、莫俦、範瓊、胡思、王紹、王及之、顔傅文、徐大均皆左 右賣國,逼太上皇,取皇太子,污辱六宮,捕系宗室,盜竊禁中之物,公取嫔禦,都城無小大指此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