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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以酒醉鞭撻一奴,奴告大金軍,遂舉兵圍契丹人,殺傷殆盡,至曉方定。
火燒屋宇近百餘間,被殺傷者七百餘人。
十八日早,大金知軍在庭上,引帝至庭下,且責曰:“你與契丹結連殺我,同歸西夏,昨夜已殺了也。
今奏知大金皇帝,共你理會。
”帝曰:“某在囚中,防固甚密,何由與彼通情” 知軍怒曰:“見有告首人在,你勿得胡說,煞好公事!”帝争不已,知軍命左右以鞭撻之,帝口出血齒碎,令人拽去,複至室中,帝泣不能出聲。
是日飲酒不至,惟監人私以漿水進之。
二十三日,知軍坐廳上,命引帝至庭下,再拜聽诏曰:“趙某父子朝廷免罪,且令居止安肅軍,卻結連同知李奉國,意欲反叛。
本欲賜罪,更令往靈州聽候指揮,仰安肅軍發遣前去。
”讀訖,命吏引去。
帝再拜謝恩,哽咽不能言。
知軍怒曰:“汝尚敢如此!你當初要殺我,我今日如何放得你”命左右拽帝坐地上,以柳條鞭十五餘下。
帝哭泣如雨,痛楚久而方蘇,戒左右便行。
至晚出門,帝身有傷,苦痛,起止不能。
太上因暑熱成病,狼狽萬狀。
如是數日,始達靈州,如前拜同知于庭下。
令左右引帝入土園中,内外有兵守衛,雖衣帶皆為取去,蓋防其自缢也。
日惟一食。
十月或日早五更,忽鼓聲四起,人兵奔亂殺戮,火光燭天。
乃同知下千戶三人作亂,因同知奪其妻,故舉兵殺同知家眷六十餘口,及市中百姓六七百家,至日中方定。
其千戶者三人,皆下馬至帝前,攜衣數件自牖中與帝曰:“與你。
吾曹三人,今歸西夏矣。
汝國中南京康王已做官家半年,勉之,勉之,必有歸去之期!監者二十餘人,吾皆殺之矣。
吾不可久留。
”贈帝幹糧數器,各上馬而去。
經三日,别軍始至,城中方定。
帝謂太上曰:“阿計替為前日反者千戶所殺矣!城中大亂,吾父子不敢出此奈何”未已,阿計替自外至曰:“且喜無事!”帝 問之,阿計替曰:“我于死人堆中藏伏兩日夜方得脫。
”由是阿計替複監視二帝。
或日,阿計替引帝至庭下,有紫衣二貴人對坐堂上,呼曰:“識我否”帝曰:“不識。
”紫衣曰:“我蓋天大王,乃四太子之伯父。
”良久,屏後呼一人出,帝視之,乃韋妃也。
太上俯首,韋妃亦俯首,不敢相視。
良久,蓋天大王呼左右賜酒與二帝、太後曰:“我看此個夫人面。
”蓋韋妃為彼妻之。
酒罷,謂監人曰:“善護之。
”阿計替引帝再入前室,然稍稍緩其監,飲食略備。
以此經一冬,衣服亦稍可以禦寒矣。
金天輔十一年春正月一日,大金例疏放囚禁,雖死囚亦得少出。
阿計替引帝出外縱步,但不許出府庭門。
帝觀玩,忽有一妮婢,衣褐衣,口稱韋夫人遣來,手持一盒子,且曰:“夫人教傳語十一官人、八官人,且認耐。
”且密語曰:“聞知九哥已即位,恐有歸路,未晚也。
”其人将盒子中物置太上衣中,奔走而去。
帝視其物,皆棗面所燒大餅也。
阿計替乃引帝入室中,問:“适間九哥是誰”帝曰:“九哥乃康王,吾之弟也。
火燒屋宇近百餘間,被殺傷者七百餘人。
十八日早,大金知軍在庭上,引帝至庭下,且責曰:“你與契丹結連殺我,同歸西夏,昨夜已殺了也。
今奏知大金皇帝,共你理會。
”帝曰:“某在囚中,防固甚密,何由與彼通情” 知軍怒曰:“見有告首人在,你勿得胡說,煞好公事!”帝争不已,知軍命左右以鞭撻之,帝口出血齒碎,令人拽去,複至室中,帝泣不能出聲。
是日飲酒不至,惟監人私以漿水進之。
二十三日,知軍坐廳上,命引帝至庭下,再拜聽诏曰:“趙某父子朝廷免罪,且令居止安肅軍,卻結連同知李奉國,意欲反叛。
本欲賜罪,更令往靈州聽候指揮,仰安肅軍發遣前去。
”讀訖,命吏引去。
帝再拜謝恩,哽咽不能言。
知軍怒曰:“汝尚敢如此!你當初要殺我,我今日如何放得你”命左右拽帝坐地上,以柳條鞭十五餘下。
帝哭泣如雨,痛楚久而方蘇,戒左右便行。
至晚出門,帝身有傷,苦痛,起止不能。
太上因暑熱成病,狼狽萬狀。
如是數日,始達靈州,如前拜同知于庭下。
令左右引帝入土園中,内外有兵守衛,雖衣帶皆為取去,蓋防其自缢也。
日惟一食。
十月或日早五更,忽鼓聲四起,人兵奔亂殺戮,火光燭天。
乃同知下千戶三人作亂,因同知奪其妻,故舉兵殺同知家眷六十餘口,及市中百姓六七百家,至日中方定。
其千戶者三人,皆下馬至帝前,攜衣數件自牖中與帝曰:“與你。
吾曹三人,今歸西夏矣。
汝國中南京康王已做官家半年,勉之,勉之,必有歸去之期!監者二十餘人,吾皆殺之矣。
吾不可久留。
”贈帝幹糧數器,各上馬而去。
經三日,别軍始至,城中方定。
帝謂太上曰:“阿計替為前日反者千戶所殺矣!城中大亂,吾父子不敢出此奈何”未已,阿計替自外至曰:“且喜無事!”帝 問之,阿計替曰:“我于死人堆中藏伏兩日夜方得脫。
”由是阿計替複監視二帝。
或日,阿計替引帝至庭下,有紫衣二貴人對坐堂上,呼曰:“識我否”帝曰:“不識。
”紫衣曰:“我蓋天大王,乃四太子之伯父。
”良久,屏後呼一人出,帝視之,乃韋妃也。
太上俯首,韋妃亦俯首,不敢相視。
良久,蓋天大王呼左右賜酒與二帝、太後曰:“我看此個夫人面。
”蓋韋妃為彼妻之。
酒罷,謂監人曰:“善護之。
”阿計替引帝再入前室,然稍稍緩其監,飲食略備。
以此經一冬,衣服亦稍可以禦寒矣。
金天輔十一年春正月一日,大金例疏放囚禁,雖死囚亦得少出。
阿計替引帝出外縱步,但不許出府庭門。
帝觀玩,忽有一妮婢,衣褐衣,口稱韋夫人遣來,手持一盒子,且曰:“夫人教傳語十一官人、八官人,且認耐。
”且密語曰:“聞知九哥已即位,恐有歸路,未晚也。
”其人将盒子中物置太上衣中,奔走而去。
帝視其物,皆棗面所燒大餅也。
阿計替乃引帝入室中,問:“适間九哥是誰”帝曰:“九哥乃康王,吾之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