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書緣起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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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分書,因以魏、晉正書為秦之邈隸。
其原因,不明隸書與八分之别,故衆論糾紛。
其實隸斂束,而分書發揚,其間固自有厚薄、華樸之殊,隸猶與篆近,而分漸遠矣。
明新安何震作《二十五舉》,以續元人吾子行之《三十五舉》。
其第一舉曰:八分書,秦羽士王次仲作,其體亦始于周;佐書,程邈作,謂之正隸,即今之楷書也。
夫以佐書為正隸,他無所據,《閣帖》誤之耳。
若以八分始于周,則漢碑自建初而後始有分書,建初以前即西漢,且皆邈隸,何得周有分書也? 李斯工篆,鮮繼之者。
建初中,曹喜作懸針書,又作垂露書。
懸針,題五經篇目者是也。
愚按:垂露者,玉箸回鋒之頓而凝者也;懸針者,玉箸出鋒之圓而直者也。
二者異乎玉箸之貌,正洋溢乎玉箸之機,八分章程之體,于茲而兆也。
正書,秦、漢所未有,其體始于魏,謂之章程書。
魏、晉時,凡章奏、箋表、傳寫、記錄、日用之字皆用之。
鐘之《宣示》、《戎路》,二王之《曹娥》、《洛神》是也。
骨雖本乎篆,而形本乎隸,故魏、晉亦謂之隸書。
秦書八體,五曰篆印,秦以小篆同文,則官私印章,宜用玉箸,而别作摹印篆者,何也?蓋玉箸圓而印章方,以圓字入方印,加以諸字團集,則其地必有疏密不勻者。
邈隸形體方,與印為稱,故以玉箸之文,合隸書之體,曲者以直,斜者以正,圓者以方,參差者以勻整。
其文則篆而非隸,其體則隸而非篆,其點畫則篆隸相融,渾穆端凝,一朝之創制也。
何震《二十五舉》謂:白文當仿崔子玉書《張平子碑》。
按張衡、崔瑗,皆建初時人,摹印篆始于秦,至西漢統三百年,乃子玉以摹印法為平子書碑,非摹印者當仿子玉書碑方扁之體也。
愚謂篆而方扁,乃摹之不得已,書碑無乃子玉之作俑? 徐官雲:"子玉作篆尚扁,有似隸耳,實非隸也。
隸書結體微方,一一翻篆為之,既不移易位置,又不減省其畫,&hellip&hellip如司馬溫公、魏鶴山、熊與可諸公,以篆法寓諸隸體,最為近古。
"愚謂:此即摹印篆,徐官誤謂之隸耳。
然其傷隸之誤,而欲本篆以正之,顧藹吉作《隸辨》,正與徐公同此苦心也。
《說文》序雲:甄酆定六書,五曰缪篆,所以摹印也。
夫摹印者,言其用;缪者,言其體制也。
缪,綢缪也。
何為乎缪之欲其勻而滿之也?如,小篆也。
摹印,則直而方之,非是,則上下弗勻,四肩弗滿也。
東漢滿白文,務求勻于地,唐人複故為盤屈以周布之,此缪之過甚者也。
唐如之、之、之、之、之之類,明人更作之、之、之、之,甚而又甚矣。
漢之缪篆,即秦之摹印篆也。
章法不協,則參用隸書,如"疢疾除,永康休,萬壽甯",秦小玺也。
小篆宜(),而玺作、;漢"壽亭侯印",小篆宜、,而印文作;"宣威将軍",宜,而作;"和善國尉",宜、。
而作;"州武之印"、"周子荊印",宜、宜,而作、。
若此之類,不能遍舉,避難就易,非其正也。
求其妥适,少參活法耳。
又有"司隸校尉"四字,俱作隸書者。
故學秦、漢者,詳稽小篆,又當博考隸書。
秦書八體,三曰刻符(鳥頭、雲腳)。
李斯、趙高用題印玺。
何震《二十五舉》,誤謂之回鸾書。
八體之中,七日殳書,其文.就小篆而鈎環之。
漢、唐間,以作名印,或謂武臣執殳,用識君命,過為盤曲,恐非誠敬之心也。
蛟篆,不詳其所作之始。
商有鐘銘:"惟正月正春(),吉()日丁亥既望"至"萬葉()無疆,用之()協相()"五十二字,文極古雅。
柳葉書,晉衛瓘後。
古兵符及羽士印用之。
明人以作閑雜印。
上方大篆,明以作印。
本朝則半用清書字,必九畫,取"幹元用九"之意。
文、,就小篆盤疊,而形體如隸,故前人以為程邈飾李斯之法。
又每字七疊者,明羽士之印用之。
其原因,不明隸書與八分之别,故衆論糾紛。
其實隸斂束,而分書發揚,其間固自有厚薄、華樸之殊,隸猶與篆近,而分漸遠矣。
明新安何震作《二十五舉》,以續元人吾子行之《三十五舉》。
其第一舉曰:八分書,秦羽士王次仲作,其體亦始于周;佐書,程邈作,謂之正隸,即今之楷書也。
夫以佐書為正隸,他無所據,《閣帖》誤之耳。
若以八分始于周,則漢碑自建初而後始有分書,建初以前即西漢,且皆邈隸,何得周有分書也? 李斯工篆,鮮繼之者。
建初中,曹喜作懸針書,又作垂露書。
懸針,題五經篇目者是也。
愚按:垂露者,玉箸回鋒之頓而凝者也;懸針者,玉箸出鋒之圓而直者也。
二者異乎玉箸之貌,正洋溢乎玉箸之機,八分章程之體,于茲而兆也。
正書,秦、漢所未有,其體始于魏,謂之章程書。
魏、晉時,凡章奏、箋表、傳寫、記錄、日用之字皆用之。
鐘之《宣示》、《戎路》,二王之《曹娥》、《洛神》是也。
骨雖本乎篆,而形本乎隸,故魏、晉亦謂之隸書。
秦書八體,五曰篆印,秦以小篆同文,則官私印章,宜用玉箸,而别作摹印篆者,何也?蓋玉箸圓而印章方,以圓字入方印,加以諸字團集,則其地必有疏密不勻者。
邈隸形體方,與印為稱,故以玉箸之文,合隸書之體,曲者以直,斜者以正,圓者以方,參差者以勻整。
其文則篆而非隸,其體則隸而非篆,其點畫則篆隸相融,渾穆端凝,一朝之創制也。
何震《二十五舉》謂:白文當仿崔子玉書《張平子碑》。
按張衡、崔瑗,皆建初時人,摹印篆始于秦,至西漢統三百年,乃子玉以摹印法為平子書碑,非摹印者當仿子玉書碑方扁之體也。
愚謂篆而方扁,乃摹之不得已,書碑無乃子玉之作俑? 徐官雲:"子玉作篆尚扁,有似隸耳,實非隸也。
隸書結體微方,一一翻篆為之,既不移易位置,又不減省其畫,&hellip&hellip如司馬溫公、魏鶴山、熊與可諸公,以篆法寓諸隸體,最為近古。
"愚謂:此即摹印篆,徐官誤謂之隸耳。
然其傷隸之誤,而欲本篆以正之,顧藹吉作《隸辨》,正與徐公同此苦心也。
《說文》序雲:甄酆定六書,五曰缪篆,所以摹印也。
夫摹印者,言其用;缪者,言其體制也。
缪,綢缪也。
何為乎缪之欲其勻而滿之也?如,小篆也。
摹印,則直而方之,非是,則上下弗勻,四肩弗滿也。
東漢滿白文,務求勻于地,唐人複故為盤屈以周布之,此缪之過甚者也。
唐如之、之、之、之、之之類,明人更作之、之、之、之,甚而又甚矣。
漢之缪篆,即秦之摹印篆也。
章法不協,則參用隸書,如"疢疾除,永康休,萬壽甯",秦小玺也。
小篆宜(),而玺作、;漢"壽亭侯印",小篆宜、,而印文作;"宣威将軍",宜,而作;"和善國尉",宜、。
而作;"州武之印"、"周子荊印",宜、宜,而作、。
若此之類,不能遍舉,避難就易,非其正也。
求其妥适,少參活法耳。
又有"司隸校尉"四字,俱作隸書者。
故學秦、漢者,詳稽小篆,又當博考隸書。
秦書八體,三曰刻符(鳥頭、雲腳)。
李斯、趙高用題印玺。
何震《二十五舉》,誤謂之回鸾書。
八體之中,七日殳書,其文.就小篆而鈎環之。
漢、唐間,以作名印,或謂武臣執殳,用識君命,過為盤曲,恐非誠敬之心也。
蛟篆,不詳其所作之始。
商有鐘銘:"惟正月正春(),吉()日丁亥既望"至"萬葉()無疆,用之()協相()"五十二字,文極古雅。
柳葉書,晉衛瓘後。
古兵符及羽士印用之。
明人以作閑雜印。
上方大篆,明以作印。
本朝則半用清書字,必九畫,取"幹元用九"之意。
文、,就小篆盤疊,而形體如隸,故前人以為程邈飾李斯之法。
又每字七疊者,明羽士之印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