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聞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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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士猶争擊不已。
陳镒等奉令旨籍振宅,并其黨彭得清内使臣宦家。
執振姪錦衣衛指揮王山至,反接跽于廷,咳唾罵之。
令旨獎谕百官,各歸莅事,拜謝而出。
明日,移王座入奉天殿左受朝,由此即真之議益急。
振宅在宮城内外,凡所處重堂邃閣,拟于宸居。
器服绮麗,尚方不及。
玉盤徑尺者十面,珊瑚樹高六七尺,金銀十餘庫,馬數萬匹。
脔山于市,其族屬無少長皆斬。
山弟林亦為錦衣衛指揮,從駕,(「從駕」,原作「從虜」,據明史紀事本末卷三三景帝登極守禦改。
)死于虜。
林尤兇悍,姬妻百數。
二十二日,虜擁上至大同,城門不開。
校尉袁彬随侍,以頭觸門大叫,于是廣甯伯劉安、給事中孫祥、知府霍宣同出見,獻莽龍袍。
上以賜知院伯顔帖木兒及也先弟大通漢王。
上曰:「秋稼未收,軍士久饑,可令刈以入城。
」又曰:「虜欲歸我,情僞難測,宜嚴為備。
」安等獻酒,上酧地飲訖。
虜令括城中犒軍物并内官郭敬等金銀共二萬餘兩迎駕。
既獻,虜笑不應。
二十三日,上索西瓜、雪梨與虜食訖,遂去。
過貓兒莊九十裡至海子,見蘇武廟、李陵碑。
二十八日,至黑松林,也先營在焉。
上入營坐,也先拜稽首,乃侍坐。
宰馬設宴,出其妻妾四人,以次奉上酒,歌舞以為娛。
其後遂奉上居于伯顔帖木兒營,去也先營十餘裡,伯顔帖木兒與其妻見上,亦如也先禮。
伯顔帖木兒每二日獻羊,七日獻牛。
也先每七日獻馬。
二人每出獵,則又分其所護野馬、黃羊之數來獻。
正德十四年六月二十二日,江西甯王宸濠反,殺巡撫都禦史孫燧、副史許逵、驿丞□□等。
以緻仕北京刑部右侍郎南昌李士實為太師,以舉人吉安劉養政為軍師,散财召募幸林寨賊數萬,江西無賴子弟數萬,及護軍數大?約數十萬。
人人艨沖,蔽江順流,北下南康、九江,皆據之而有。
至安慶,參将□□豎木于江,以遮之,而以數千人守之。
甯王兵不得下,遂攻城,堅不可拔。
又聞行後南昌為巡撫南贛都禦史王守仁所破,遂溯流而還。
至樵舍,王都禦史先引兵于此以待之,以戰而敗甯王。
李士實、養正俱就擒,甯王載以檻車解京。
士實為吉安知府伍文定所得,而不肯跪,伍文定笞之二十乃跪,入獄而死。
養政典刑,瀕死時言曰:「吾不幸而敗,然千秋萬歲後,必有以吾此舉為義舉者!」甯王僞檄行于遠近,其大畧謂今上以莒滅魯??。
使高皇帝之不血食。
又謂建寺于禁中,雜處妓女、胡僧。
玩弄邊兵,身衣異服,至于市井屠敗下流賤品之事,不樂為。
(「不樂為」上似脫去一「無」字。
)棄置宗社陵寝而造行宮,至于宣府稱為梩,黩貨無厭,荒遊無度,東至永平諸處,西遊山、陝三邊,所過掠民婦女,索取贖錢。
又謂常玄都太監牙牌及稱威武大将軍。
又謂既奪馬指揮懷妊之妻,稱為馬皇後,複納山西所獻娼婦,稱為劉娘娘,原其為心不能禦女,又将假此婦人以期天下抱養異姓之子。
如前所為也,餘言尚多,不能盡述,蓋亦非臣子所忍者。
于是皇上聞之,自将難讨诏書頒于天下曰:「惟我祖宗列聖,開創洪業,封建親藩,所以拱衛國家,奠安宗社。
朕以菲德,嗣承大統,恪遵祖訓,惇厚親親,天地鬼神,所共臨鑒。
豈意甯王宸濠,天性兇惡,自作不靖,誣陷郡王,氵?亂宗女,打死無罪平人,不下千數,強奪民官産田,動以萬計,脅奏良善,毒害忠貞,包藏禍心,妄窺大位,(「妄窺大位」,「窺」原作「官」,據明武宗實錄卷一七六正德十四年七月丁巳條改。
)聚衆群盜,招納叛亡,私造戰舡,擅置軍器,造謀作孽,積有歲年,流言日聞,朕未遽信。
前年本府内官赴京告變,(「前年本府内官赴京告變」,「年」原作「言」,據明武宗實錄卷一七六正德十四年七月丁巳條改。
)近日在京科、道交章舉發,朕猶念在親誼,曲為保全,特遣親臣赍書戒谕。
宸濠自知罪在不??赦,使者未及半途,先已肆行反叛,殺害巡撫,囚禁守臣,分遣賊徒,四方流劫,占據官府,從放獄囚,攻圍城池,燒毀郡縣,搜劫印信,搶奪運船。
(「搶奪運船」,「搶」原作「擒」,「運」原作「軍」,皆據明武宗實錄卷一七六正德十四年七月丁巳條改。
)南京各處守臣連日飛章奏報,具有實迹,反狀甚明。
爰下大臣會官集議,(「爰下大臣會官集議」,「臣」原作「廷」,「官」原作「館」,皆據明武宗實錄卷一七六正德十四年七月丁巳條改。
)佥謂宸濠悖逆天道,得罪祖宗,古今大惡,朕不敢赦。
祗告天地宗廟。
革其封爵,(「革其封爵」,「爵」原作「珏」,據明武宗實錄卷一七六正德十四年七月丁巳條改。
)削其屬籍,親統六師,正名讨罪。
除首惡宸濠并同謀有名逆賊不赦外,其餘脅從之徒,盡其寬宥。
占奪田産,悉還本主,本處并經過人員近因逼脅拘系妻子禁锢者,即與釋放。
(「即與釋放」,「釋」原作「悉」,據明武宗實錄卷一七六正德十四年七月丁巳條改。
)護衛及軍民職官,先因陳奏宸濠非罪降谪者,查奏起用,死者贈官,生者優恤。
上以慰列聖在天之靈,下以救一方塗炭之苦。
兵出有名,事非得已,内外大小之臣,遠近忠義之士,同心合志,協力效謀,旬日之間,罪人可得。
尤念匹夫作難,毒我良民,惡聲傳聞,玷我宗室,重以師徒所過,(「重以師徒所過」,原無「以」、「徒」二字,據明武宗實錄卷一七六正德十四年七月丁巳條補。
)闾井騷然,供饋之浩繁,衆庶之疾苦,憂切朕心,候大功之成,将大賫于海宇。
嗚呼!奉天讨罪,大義不私于所親;和衆安民,至仁無敵于天下。
故茲诏示,鹹使聞知。
」然朝廷未下此诏之先,甯王已就擒矣。
但欲自借其帑藏之積,鞠其反叛之罪,竟??率南京欲遂幸江西,以閣老厚齋及敬之蔣公之言而止。
(「以閣老厚齋及敬之蔣公之言而止」,「厚」原作「存」,「之」原作「所」,據明史卷一九0梁儲傳及蔣冕傳改。
) 巡撫兩廣都禦史,自昔稱為總都府。
自正德十二三年間天子巡行天下,自稱總督軍務威武大将軍,于是遂改巡撫都禦史為提督,而不敢複稱總督矣。
正德十六年三月□□日,武宗皇帝竟以遊戲無度緻病而崩,遺诏以今上入奉宗祧,四月二十二日即皇帝位。
陳镒等奉令旨籍振宅,并其黨彭得清内使臣宦家。
執振姪錦衣衛指揮王山至,反接跽于廷,咳唾罵之。
令旨獎谕百官,各歸莅事,拜謝而出。
明日,移王座入奉天殿左受朝,由此即真之議益急。
振宅在宮城内外,凡所處重堂邃閣,拟于宸居。
器服绮麗,尚方不及。
玉盤徑尺者十面,珊瑚樹高六七尺,金銀十餘庫,馬數萬匹。
脔山于市,其族屬無少長皆斬。
山弟林亦為錦衣衛指揮,從駕,(「從駕」,原作「從虜」,據明史紀事本末卷三三景帝登極守禦改。
)死于虜。
林尤兇悍,姬妻百數。
二十二日,虜擁上至大同,城門不開。
校尉袁彬随侍,以頭觸門大叫,于是廣甯伯劉安、給事中孫祥、知府霍宣同出見,獻莽龍袍。
上以賜知院伯顔帖木兒及也先弟大通漢王。
上曰:「秋稼未收,軍士久饑,可令刈以入城。
」又曰:「虜欲歸我,情僞難測,宜嚴為備。
」安等獻酒,上酧地飲訖。
虜令括城中犒軍物并内官郭敬等金銀共二萬餘兩迎駕。
既獻,虜笑不應。
二十三日,上索西瓜、雪梨與虜食訖,遂去。
過貓兒莊九十裡至海子,見蘇武廟、李陵碑。
二十八日,至黑松林,也先營在焉。
上入營坐,也先拜稽首,乃侍坐。
宰馬設宴,出其妻妾四人,以次奉上酒,歌舞以為娛。
其後遂奉上居于伯顔帖木兒營,去也先營十餘裡,伯顔帖木兒與其妻見上,亦如也先禮。
伯顔帖木兒每二日獻羊,七日獻牛。
也先每七日獻馬。
二人每出獵,則又分其所護野馬、黃羊之數來獻。
正德十四年六月二十二日,江西甯王宸濠反,殺巡撫都禦史孫燧、副史許逵、驿丞□□等。
以緻仕北京刑部右侍郎南昌李士實為太師,以舉人吉安劉養政為軍師,散财召募幸林寨賊數萬,江西無賴子弟數萬,及護軍數大?約數十萬。
人人艨沖,蔽江順流,北下南康、九江,皆據之而有。
至安慶,參将□□豎木于江,以遮之,而以數千人守之。
甯王兵不得下,遂攻城,堅不可拔。
又聞行後南昌為巡撫南贛都禦史王守仁所破,遂溯流而還。
至樵舍,王都禦史先引兵于此以待之,以戰而敗甯王。
李士實、養正俱就擒,甯王載以檻車解京。
士實為吉安知府伍文定所得,而不肯跪,伍文定笞之二十乃跪,入獄而死。
養政典刑,瀕死時言曰:「吾不幸而敗,然千秋萬歲後,必有以吾此舉為義舉者!」甯王僞檄行于遠近,其大畧謂今上以莒滅魯??。
使高皇帝之不血食。
又謂建寺于禁中,雜處妓女、胡僧。
玩弄邊兵,身衣異服,至于市井屠敗下流賤品之事,不樂為。
(「不樂為」上似脫去一「無」字。
)棄置宗社陵寝而造行宮,至于宣府稱為梩,黩貨無厭,荒遊無度,東至永平諸處,西遊山、陝三邊,所過掠民婦女,索取贖錢。
又謂常玄都太監牙牌及稱威武大将軍。
又謂既奪馬指揮懷妊之妻,稱為馬皇後,複納山西所獻娼婦,稱為劉娘娘,原其為心不能禦女,又将假此婦人以期天下抱養異姓之子。
如前所為也,餘言尚多,不能盡述,蓋亦非臣子所忍者。
于是皇上聞之,自将難讨诏書頒于天下曰:「惟我祖宗列聖,開創洪業,封建親藩,所以拱衛國家,奠安宗社。
朕以菲德,嗣承大統,恪遵祖訓,惇厚親親,天地鬼神,所共臨鑒。
豈意甯王宸濠,天性兇惡,自作不靖,誣陷郡王,氵?亂宗女,打死無罪平人,不下千數,強奪民官産田,動以萬計,脅奏良善,毒害忠貞,包藏禍心,妄窺大位,(「妄窺大位」,「窺」原作「官」,據明武宗實錄卷一七六正德十四年七月丁巳條改。
)聚衆群盜,招納叛亡,私造戰舡,擅置軍器,造謀作孽,積有歲年,流言日聞,朕未遽信。
前年本府内官赴京告變,(「前年本府内官赴京告變」,「年」原作「言」,據明武宗實錄卷一七六正德十四年七月丁巳條改。
)近日在京科、道交章舉發,朕猶念在親誼,曲為保全,特遣親臣赍書戒谕。
宸濠自知罪在不??赦,使者未及半途,先已肆行反叛,殺害巡撫,囚禁守臣,分遣賊徒,四方流劫,占據官府,從放獄囚,攻圍城池,燒毀郡縣,搜劫印信,搶奪運船。
(「搶奪運船」,「搶」原作「擒」,「運」原作「軍」,皆據明武宗實錄卷一七六正德十四年七月丁巳條改。
)南京各處守臣連日飛章奏報,具有實迹,反狀甚明。
爰下大臣會官集議,(「爰下大臣會官集議」,「臣」原作「廷」,「官」原作「館」,皆據明武宗實錄卷一七六正德十四年七月丁巳條改。
)佥謂宸濠悖逆天道,得罪祖宗,古今大惡,朕不敢赦。
祗告天地宗廟。
革其封爵,(「革其封爵」,「爵」原作「珏」,據明武宗實錄卷一七六正德十四年七月丁巳條改。
)削其屬籍,親統六師,正名讨罪。
除首惡宸濠并同謀有名逆賊不赦外,其餘脅從之徒,盡其寬宥。
占奪田産,悉還本主,本處并經過人員近因逼脅拘系妻子禁锢者,即與釋放。
(「即與釋放」,「釋」原作「悉」,據明武宗實錄卷一七六正德十四年七月丁巳條改。
)護衛及軍民職官,先因陳奏宸濠非罪降谪者,查奏起用,死者贈官,生者優恤。
上以慰列聖在天之靈,下以救一方塗炭之苦。
兵出有名,事非得已,内外大小之臣,遠近忠義之士,同心合志,協力效謀,旬日之間,罪人可得。
尤念匹夫作難,毒我良民,惡聲傳聞,玷我宗室,重以師徒所過,(「重以師徒所過」,原無「以」、「徒」二字,據明武宗實錄卷一七六正德十四年七月丁巳條補。
)闾井騷然,供饋之浩繁,衆庶之疾苦,憂切朕心,候大功之成,将大賫于海宇。
嗚呼!奉天讨罪,大義不私于所親;和衆安民,至仁無敵于天下。
故茲诏示,鹹使聞知。
」然朝廷未下此诏之先,甯王已就擒矣。
但欲自借其帑藏之積,鞠其反叛之罪,竟??率南京欲遂幸江西,以閣老厚齋及敬之蔣公之言而止。
(「以閣老厚齋及敬之蔣公之言而止」,「厚」原作「存」,「之」原作「所」,據明史卷一九0梁儲傳及蔣冕傳改。
) 巡撫兩廣都禦史,自昔稱為總都府。
自正德十二三年間天子巡行天下,自稱總督軍務威武大将軍,于是遂改巡撫都禦史為提督,而不敢複稱總督矣。
正德十六年三月□□日,武宗皇帝竟以遊戲無度緻病而崩,遺诏以今上入奉宗祧,四月二十二日即皇帝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