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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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貧●●●[曰:「昭][其]惠矣。

    」甘泉子[曰]:「可以表矣,無善不誣,有●●隐●於於逵之賢,是●。

    夫正,德之基也;嚴,德之剛也;恪,[德]之懿也;廉,德之介也;節,德之操也;惠,德之施也。

    正以化邪,嚴以起懦,恪以警怠,廉以律貪,節以戒肆,惠以流澤。

    是故表而出之,立石墓門,俾客之東[西過]者,[邪者]服其正,儒者畏其嚴,怠者法其恪,[貪者]●[其廉,肆者效],其節,吝者慕其惠,以範於鄉人,以垂裕於●●,以為邦家之光。

    」?鄉進士漸齋子何子從甘泉子遊,入室也。

    一旦請曰:「鴻也,惟祖考諱訓,字用式。

    妣夫人麥也,合葬於龍頭山南向之原。

    四十餘年,墓碑未樹,孫曾之罪也。

    惟夫子表之,幸莫大焉。

    惟梅莊祖考出於曾祖例授承事郎諱觀興,觀興出於高祖處士道遜,道遜出於先祖國子生伯祥,伯祥上四世祖登宋鹹淳進士試秘書●●諱子成,此廣城及馬甯之始也。

    惟●●●厥●●[德],生一子景章,以鄉薦任判徽州府。

    孫三:鴻也●●午舉於鄉, 明前庠生國賓馮君墓表 馮甥館於天關,熏沐而造請焉:「時舉之先人諱觀也,其字國賓也,其别号靜齋也。

    生成化丁酉二月廿日,終嘉靖甲午十二月十八日,享年五十八。

    其先南雄人某也,以遊宦徙居番禺蔔葬。

    始祖縣尹本能公,祖侍郎新洲公,於增城慶福之曾村赤竹徑,因居增江,遂為始遷之祖。

    至七世祖兄弟三人,曰信昌、曰受昌、曰子受。

    子受徙居綏甯之沙?,延十一世,乃祖考竹坡公、祖妣蔣氏,終葬於綠村土子堂,所生惟存吾考一人。

    舉憤吾考庠廪及貢,以講辨忤魏督學,退而抱志隐居教授而卒,草殡於相思橋西之山。

    今以辛亥十二月 日,歸葬於曾村祖墓之側,戌乾向之原。

    念吾母湛氏乃甘泉翁之族孫也,舉因館長黃慎齋請太翁表於墓焉。

    吾考之悃愊無華,邊幅不設,民準曰:『不表之,無以勸世之樸直者。

    』吾考天性孝友,交而久敬,曰:『不表之,無以規世之反唇相稽,反眼若不相識者。

    』吾考補廪得志不矜,不得志不怨,曰:『不表之,無以規世之戚戚欣欣者。

    』吾考無疾言遽色,循循退讓,曰:『不表之,無以愧世之競争者。

    』吾考輕财好施,不戚於友金不酬,曰:『不表之,無以規市道之交者。

    』吾考樂道人善,不齒人過,曰:『不表之,無以勸鄉黨之純厚者。

    』吾考遇橫逆若退避,有宿怨無所留,曰:『不表之,無以彰薄責自厚者。

    』甘泉翁曰:「嘻!有是哉!吾聞之,祖考無其美而稱之,不明也;有其美而不彰,不仁也。

    語曰:『知其父者莫若子。

    』子其仁明而且克知若考之德矣,吾何為不表之於墓門,以為時規?」辛亥十一月廿四日 鄉善士袁公月湖配尹孺人墓表 月湖袁公生於東莞之溫塘,尚忠其諱,宗夏其字,甘泉湛子之嶽丈也。

    公生正統辛亥八月二十八日,終正德丙寅十一月十六日,壽七十六。

    配尹氏,鹧鸪坑名族,生正統庚戌十二月初六日,終正德丁卯三月二十六日,壽七十八。

    越四年己巳十二月十五日,合葬於南坑沙井頭巽向之原。

    時若水官内翰,不及事事為歉。

    及嘉靖庚子,緻南京兵部尚書參贊機務事而歸。

    今已八十有七,一旦感發素念,欲躬往修其墓。

    行矣,又為海盜所阻,乃遣家人募工須材,即事迄,乃為之表其(基)[墓]。

    或曰:「若月湖公者,其古之遺直人欤? 」甘泉子曰:「噫!『丈人手弄玻璃秋,蟾光蕩漾銀河流』,此非高人李世卿詠月湖之詩乎?如其人!如其人!夫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

    斯民也,三代之所直道而行也。

    山谷曰:『不藏絲毫心地直。

    』夫直,人之生理也,天之生氣也。

    天地以生氣育萬物而直遂,人以生理成百善而直方。

    月湖言不罔於口,口不罔於心,心不罔於面,财不罔於理,書藏不罔於父母兄弟。

    妣早亡,考繼室林,林愛每鐘於其二子,曰:『某物某物與尚質。

    』月湖曰:『唯唯!』曰:『某物某物與尚文。

    』亦曰:『唯唯!』二弟既富而己獨貧,莫之自恤。

    故宗族曰孝,鄉黨曰弟,鹹曰善士,非所謂直生百行之善乎?若月湖翁者,其真古之遺直矣。

    予既修墓,刻奜於墓側以表之,俾東西過者起敬焉。

    又議買田數畝供墓祀。

    公與尹孺人生子三人:應臯、應夔、應恺。

    應臯布政司掾。

    女二人:長适大塘黎,次即水配。

    月湖鑒之於微時,曰:「骨清也。

    」妻之贈二品夫人。

    孫四人:鼎、鼐、●、寶。

    曾孫九人:士俊、士翹、士傑、士?、士佳、士偉、士任、士化、士倫。

    玄孫六人:存基、存思、存懋、存恩、存惠、存業。

    壬子十一月 謝節婦王氏墓表 天祈年,誓死相從,永矢不貳。

    夫天也,天可二乎?」曰:「盡妻道矣。

    」「屢欲死從,親戚解之:『與其捐軀以從夫,孰若撫孤以存祀?』曰:『吾所忍未死者,欲以祚胤於艱難,以報夫於地下。

    』家蹙績紡,養教二孤。

    铉也、铢也,以至成立,以齒於士林。

    」曰:「盡母道矣。

    」「惜也天不假年,竟以疾卒於嘉靖十二年七月初九日,距生成化癸卯正月二十一日,享年五十有一。

    宗族莫不哀之,鄉黨莫不賢之,實有補於名教,關於風化。

    恨貞節未聞於朝廷,而恩澤遂隔於既死。

    其天耶?人耶?敢乞一字華衮之褒,賜之表其墓焉。

    」甘泉翁曰:「凡人之蓋棺事乃定,而格於例焉,天也。

    噫!王氏之德,盡婦道者謂之孝,表於墓,使東西過者曰:『此孝節婦也。

    』盡妻道者謂之賢,表之於墓,使過者曰:『此節賢妻也。

    』盡母道者謂之慈,表之於墓,使過者曰:『此節慈母也。

    』皆起敬而式之,歸以告其家之為婦妻賢母者,皆取法焉,是為四方之婦妻母道師也。

    」敬表而出之。

    ?惟嘉靖三十一年臘,祁門謝子惟仁因其共學族子慎德也、堂也、知遠也,來緻言於天關,道其族弟之母王氏節婦諱喜仙之賢曰:「其父母帥佑李氏,擇婦謝氏,渾庵組組,倜傥不羁,見目為狂。

    王事之恭順無違。

    」曰:「盡妻道矣。

    」「事舅姑妯娌宜之。

    」曰:「盡婦道矣。

    」「夫疾不起, 明龍塘高先生墓表 惟嘉靖乙卯正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