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叔書戰國策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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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字内地字雲:古字見《戰國策》。
不知何所據雲然。
然地乃古地字,又地字見《亢倉子》、《鹖冠子》,或有自來。
至于??字,亦豈出于古欤?幽州僧行均《韻訓》诂,以此二字皆古文,豈别有所見耶?孫觀雲:五百五十籖數字雖過之,然間有謬誤,似非元書也。
括蒼所刊因觀無甚增損,餘萃諸本校定離次之總四百八十餘條,太史公所采九十餘條,其事異者止五六條。
太史公用字,每篇間有異者,或見于他書,可以是正,悉注于旁。
辨亂水之為漬水,案字之為語助,與夫不題校人,并題續注者,皆餘所益也。
正文遺逸,如司馬貞引馬犯謂周君,徐廣引韓兵入西周,李善引呂不 言周三十七王,歐陽詢引《蘇秦》謂元戎以鐵為矢,《史記正義》碣石九門,本有宮室以居,《春秋後語》武靈王遊大陵,夢處女鼓瑟之類略。
可見者如此,今本所無也。
至如張儀說惠王,乃韓非初見秦厲憐王引《詩》,乃韓嬰外傳,後人不可得而質矣。
秦古書見于世者無幾,而予居窮鄉,無書可檢閱,訪《春秋》後語,數年方得之。
然不為無補,尚觊博采老得定本,無劉公之遺恨。
紹興丙寅中秋,剡川姚宏伯聲父題。
頃歲予辨正鮑彪《戰國策注》,讀呂子大事記引剡川姚宏,知其亦注是書。
考近時諸家書錄皆不載,則世罕有蓄者。
後得于一觀士人家,卷末載李文叔、王覺、孫樸、劉敞語。
其自序雲:嘗得本于孫樸之子悫。
樸,元佑初在館中,取南豐曾鞏本,參以蘇頌、錢藻、劉敞所傳,并集賢院新本,上标錢、劉校字,而姚又會稡諸本定之,每篇有異及他書可正者,悉注于下。
因高誘《注》間有增續,簡質謹重,深得古人論撰之意,大與鮑氏率意竄改者不同。
又雲,訪得《春秋》後語,不為無補,蓋晉孔衍所著者,今尤不可得,尚賴此而見其一二,讵可廢邪。
考其書成當紹興丙寅,而鮑注出丁卯,實同時。
鮑能分次章條,詳述注說,讀者眩于浮文,往往喜稱道之,而姚氏殆絕,無足怪也。
宏字令聲,今題伯聲甫待制舜明廷輝之子,為删定官,忤秦桧,死大理獄。
弟寬令威、憲令則皆顯于時,其人尤當傳也。
餘所得本,背??有寶慶字,已百餘年物時有碎爛處,既據以校鮑誤,因序其說于此。
異時當廣傳寫,使學者猶及見前輩典,則,可仰可慕雲。
至順四年癸酉七月,吳師道識。
右《戰國策》、《隋經籍志》三十四卷,劉向《錄》。
高誘《注》止二十卷。
漢《京兆尹》延笃論一卷,唐《藝文志》。
劉向《錄》,已阙二卷,高誘《注》乃增十一卷。
《延笃論》時尚存,今所傳三十三卷。
《崇文總目》,高誘《注》八篇,印本存者有十篇。
武安君事在中山卷末,不詳所謂。
《延笃論》今亡矣。
其未曾經曾南豐校定者,舛誤尤不可讀。
其浙建原小本刊行者,皆南豐所校本也。
括蒼耿氏所刊,鹵莽尤甚。
宣和間,得館中孫固、孫覺、錢藻、曾鞏、劉敞、蘇頌集賢院,共七本。
晚得 以道本并校之,所得十二焉。
如用地??字,皆武後字,恐唐人相承如此。
諸公校書改用此字,殊不可解。
窦蘋作《唐書》,釋武後用地字,雲:古字字見《戰國策》。
不知何所據而雲然。
地乃古地字。
又地字見《亢倉子》、《鹖冠子》,或有自來至于??字。
幽州僧行均作《切韻訓诂》,以此二字雲古文,豈别有所見邪?太史公所采九十三事,内不同者五:《韓非子》十五事,《說苑》六事,《新序》九事,《呂氏春秋》一事,《韓詩外傳》一事。
皇甫谧《高士傳》三事、《越絕書》記李園一事,甚異。
如《正文遺逸》引《戰國策》者,司馬貞《索隐》五事、豫讓擊襄子之衣,衣盡血。
呂不言。
周凡三十七王。
白圭為中山将,亡
不知何所據雲然。
然地乃古地字,又地字見《亢倉子》、《鹖冠子》,或有自來。
至于??字,亦豈出于古欤?幽州僧行均《韻訓》诂,以此二字皆古文,豈别有所見耶?孫觀雲:五百五十籖數字雖過之,然間有謬誤,似非元書也。
括蒼所刊因觀無甚增損,餘萃諸本校定離次之總四百八十餘條,太史公所采九十餘條,其事異者止五六條。
太史公用字,每篇間有異者,或見于他書,可以是正,悉注于旁。
辨亂水之為漬水,案字之為語助,與夫不題校人,并題續注者,皆餘所益也。
正文遺逸,如司馬貞引馬犯謂周君,徐廣引韓兵入西周,李善引呂不 言周三十七王,歐陽詢引《蘇秦》謂元戎以鐵為矢,《史記正義》碣石九門,本有宮室以居,《春秋後語》武靈王遊大陵,夢處女鼓瑟之類略。
可見者如此,今本所無也。
至如張儀說惠王,乃韓非初見秦厲憐王引《詩》,乃韓嬰外傳,後人不可得而質矣。
秦古書見于世者無幾,而予居窮鄉,無書可檢閱,訪《春秋》後語,數年方得之。
然不為無補,尚觊博采老得定本,無劉公之遺恨。
紹興丙寅中秋,剡川姚宏伯聲父題。
頃歲予辨正鮑彪《戰國策注》,讀呂子大事記引剡川姚宏,知其亦注是書。
考近時諸家書錄皆不載,則世罕有蓄者。
後得于一觀士人家,卷末載李文叔、王覺、孫樸、劉敞語。
其自序雲:嘗得本于孫樸之子悫。
樸,元佑初在館中,取南豐曾鞏本,參以蘇頌、錢藻、劉敞所傳,并集賢院新本,上标錢、劉校字,而姚又會稡諸本定之,每篇有異及他書可正者,悉注于下。
因高誘《注》間有增續,簡質謹重,深得古人論撰之意,大與鮑氏率意竄改者不同。
又雲,訪得《春秋》後語,不為無補,蓋晉孔衍所著者,今尤不可得,尚賴此而見其一二,讵可廢邪。
考其書成當紹興丙寅,而鮑注出丁卯,實同時。
鮑能分次章條,詳述注說,讀者眩于浮文,往往喜稱道之,而姚氏殆絕,無足怪也。
宏字令聲,今題伯聲甫待制舜明廷輝之子,為删定官,忤秦桧,死大理獄。
弟寬令威、憲令則皆顯于時,其人尤當傳也。
餘所得本,背??有寶慶字,已百餘年物時有碎爛處,既據以校鮑誤,因序其說于此。
異時當廣傳寫,使學者猶及見前輩典,則,可仰可慕雲。
至順四年癸酉七月,吳師道識。
右《戰國策》、《隋經籍志》三十四卷,劉向《錄》。
高誘《注》止二十卷。
漢《京兆尹》延笃論一卷,唐《藝文志》。
劉向《錄》,已阙二卷,高誘《注》乃增十一卷。
《延笃論》時尚存,今所傳三十三卷。
《崇文總目》,高誘《注》八篇,印本存者有十篇。
武安君事在中山卷末,不詳所謂。
《延笃論》今亡矣。
其未曾經曾南豐校定者,舛誤尤不可讀。
其浙建原小本刊行者,皆南豐所校本也。
括蒼耿氏所刊,鹵莽尤甚。
宣和間,得館中孫固、孫覺、錢藻、曾鞏、劉敞、蘇頌集賢院,共七本。
晚得 以道本并校之,所得十二焉。
如用地??字,皆武後字,恐唐人相承如此。
諸公校書改用此字,殊不可解。
窦蘋作《唐書》,釋武後用地字,雲:古字字見《戰國策》。
不知何所據而雲然。
地乃古地字。
又地字見《亢倉子》、《鹖冠子》,或有自來至于??字。
幽州僧行均作《切韻訓诂》,以此二字雲古文,豈别有所見邪?太史公所采九十三事,内不同者五:《韓非子》十五事,《說苑》六事,《新序》九事,《呂氏春秋》一事,《韓詩外傳》一事。
皇甫谧《高士傳》三事、《越絕書》記李園一事,甚異。
如《正文遺逸》引《戰國策》者,司馬貞《索隐》五事、豫讓擊襄子之衣,衣盡血。
呂不言。
周凡三十七王。
白圭為中山将,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