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國策韓卷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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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仲受兵則珉病。
正曰:珉之議,為其國之病也。
進齊、宋之兵至首垣,韓進之《補》曰:首垣,魏地,見秦策。
遠,薄梁、郭。
所以不反魏者反,不合也。
兵薄梁、郭。
疑于不合而合。
補曰:一本不及魏、姚同。
似義長。
以為成,成,平也。
猶和。
而過南陽之道,欲以四國西首也。
韓、宋、齊、魏。
所以不者,言欲攻秦而不果者,正曰。
見下。
皆曰衍以字。
以燕亡于齊,亡謂喪地補曰:前此四年,齊破燕。
魏亡于秦,而《子》曰:西喪地。
陳、蔡亡于楚,此亡國也。
此皆絕地形,言其大小相絕,而四國輕,以小敵大,故亡。
正曰:所以不者,再申不及魏之說。
燕、魏亡地于齊,秦、陳、蔡亡國于楚,則地形已絕,不可複通。
韓、齊、宋之于魏則不然。
絕地形以下當有缺文,引言秦事。
群臣比周以蔽其上,大臣為諸侯輕國也。
今王位正,言武王能正貴。
賤之位。
張儀之貴,不得議公孫郝元作赫。
下同。
赫,《補》曰:姚作郝。
是從臣不事大臣也。
從臣謂儀大臣郝也。
事言不得幹其事。
正曰見下。
公孫郝之貴,不得議甘茂,則大臣不得事近臣矣。
近臣謂茂正曰:《大事記》,此秦武王未逐張儀前政事也。
大臣從臣之名,始見于此。
大臣者,張儀、甘茂也;從臣者,公孫郝也。
秦武不過防其交通,使之互相伺察而巳。
貴賤不相事,各得其位,輻辏以事其上,則群臣之賢不肖可得而知也。
王之明一也。
公孫郝嘗疾齊、韓言急于得二國。
《補》曰:疾字恐有誤。
而不加貴,貴言不厚二國。
正曰:言郝不加厚也。
則為大臣不敢為諸侯輕國矣。
齊、韓嘗因公孫郝而不受,則諸侯不敢因群臣以為能矣。
外内不相為,則諸侯之情僞可得而知也。
王之明二也。
《補》曰:王之明一也,申群臣比周蔽上之說。
王之明二也,申。
大臣為諸侯輕國之說。
公孫郝、樗裡疾請無攻韓,陳四辟去,陳軍,陳以不攻,故解散。
補曰:四疑當作而。
王猶攻之也。
宜陽之役。
甘茂約楚、趙欲攻魏。
而反敬魏,違其初約。
是且構我。
初約攻而反敬之,是欲與三國難我也。
茂且攻宜陽,王猶校之也。
茂攻宜陽,可以贖前,若他人,則置不檢校:正曰:按史,茂攻宜陽,請約于魏,此言在未攻宜陽之時。
茂黨魏者楚、趙,當時蓋與魏不合。
茂約結楚、趙而反其敬,魏,且将構難于我。
其欲攻宜陽,王猶檢察之。
以此二事稱王之明智。
群臣之智無幾于王之明者,幾猶近。
臣故願公仲之以國,《元》作國。
以。
國以《補》曰:當作以國。
待于王,待,待其命。
而無自左右也。
自,猶由也。
欲秦王聽巳,勿用左右之說。
正曰:謂公仲一心聽王,不由左右。
補曰:《大事記》引此策,在韓襄二年、秦武元年。
《解題》雲:韓客謂向壽曰:今王之愛習公也,不如公孫郝。
當時所謂從臣,指愛習而侍從者也。
秦用其愛習為人主??人,其權至與大臣相抗,古無是也。
愚謂公孫郝挾韓而議大臣,必不得。
與而争于中。
故此士欲王自聽公仲之待事,而不由左右陳駕禦之術,以稔強明猜忌之見爾。
張儀出走,毀者固非一人,而茂攻宜陽,亦以奭為憂,大臣卒為從臣所勝,愛習真可畏哉! 或謂公仲曰:聽者聽國,謂聽于衆。
非必聽實也。
實謂見事。
故先王聽諺言于市,願公之聽臣言也。
公求中立于秦并謂立于齊、魏之間。
此章實右魏。
而弗能得也,善公孫郝以難甘茂,歡齊兵以勸止魏、郝善齊,故善郝,則喜于齊之攻魏。
茂善魏,故難茂則可以止魏之攻齊。
勸言茂欲為之。
《補》曰:一本勸齊兵,姚同。
楚、趙皆公之雠也,詳此,則公仲與齊者也。
二國不善齊,故雠公仲。
臣恐國之以此為患也,願公之複求中立于秦也。
公仲曰:柰何?對曰:秦王以公孫郝元作赫。
補曰:姚本并作郝。
秦王下同。
當是昭。
下文言惠武。
為黨于公而弗之聽,甘茂不善于公而弗為公言。
公何不因行願以與秦王語?行願人姓名:行願之為秦王臣也,公無私秦信之故可因。
臣請為公謂秦王曰:補曰:請行,願為公仲言于秦王。
齊、魏合與離,于秦孰利?齊、魏别與合,離以交言,别以兵言,正曰合離别合,反複言之。
于秦孰強?秦王必曰:齊、魏離則秦重,合則秦輕;齊、魏别則秦強,合則秦弱。
臣即曰:今王聽公孫郝以韓、秦之兵應齊而攻魏,魏不敢戰,歸地而合于齊,是秦輕也。
臣以公孫郝為不忠。
今王聽甘茂以韓、秦之兵據魏而攻齊,齊不敢戰,亦元作不,不補曰疑衍。
或求本亦字。
求割地而合于魏,是秦輕也。
臣以甘茂為不忠,故不如令韓中立以攻齊。
衍齊字齊補曰:疑衍。
王言救魏以勁之,齊時先以伐魏故,令秦王聲言救魏,以勁韓之攻齊。
齊、魏不能相聽,必佳秦救魏,則魏不憚離齊,亦不合于齊。
兵交。
元作史史補曰。
字誤未詳。
王欲,則信公孫郝于齊,欲言:或欲此,或欲彼。
為韓取南陽,易榖川以歸,榖水出渑池。
此惠王之願也。
王欲,則信甘茂于魏,以韓、秦之兵據魏以拒齊,此武王之願也。
臣以為令韓以中立以攻元作勁。
勁補曰。
恐當作攻。
從上文。
齊,最秦之大急也。
公孫郝黨于齊而不肯言,甘茂薄而不敢谒也。
茂,羁旅之臣,故言薄。
此欲攻齊,故其辭與茂正曰薄,即上文不善于公,薄下或有缺字。
此二人王之大患也,願王之熟計之也。
公仲數不信于諸侯,諸侯補兩字補曰:一本複有此二字,姚同。
锢之,不行其說。
南委國于楚,以國事聽之。
楚王懷。
弗聽。
蘇代為謂楚王曰:不若聽而備于其反也。
反亦謂不信。
朋之反也,常杖元作仗。
下同。
仗補曰。
仗,倚也。
字與杖通。
趙而畔楚,杖仗齊而畔秦。
今四國锢之而無所入矣,亦甚患之。
公仲甚患。
此方其為尾生之時也。
言公仲自患其反之不利,故欲為信。
尾生再見燕策,蘇代言名高,蓋《論語》微生。
泛《論訓》亦雲。
補曰:《莊子》,尾生與女子期于梁下,水至不去,抱梁柱而死。
與《燕策》所載同。
一本微生,《釋文》引高誘《注》:魯人,今注本無。
或謂即《論語》微生,《古今人表》作尾生高? 謂公叔曰:公欲得武遂于秦,而不患楚之能揚河外也。
揚猶動補曰:《年表》,襄王五年,秦拔宜陽,涉河,城武遂。
六年,秦複與我武遂。
九年,秦複取之。
《正義》雲:武遂,韓邑也,近平陽,非堯都。
楚昭睢曰:秦破韓宜陽,而韓猶複事秦者,以先王墓在平陽,而秦之武遂去之七十裡,以故尤畏秦。
○揚疑傷字訛。
公不如令人恐楚王,懷。
而令人為公求武遂于秦。
謂楚王曰:發重使為韓求武遂于秦。
秦王昭。
聽是令,得行于萬乘之王也。
韓得武遂,以限元作恨。
恨補曰。
疑限。
秦,無元作毋。
毋補曰:無通。
秦患,而德元作得。
得《補》曰:當作德。
楚。
韓、楚之縣而巳。
言役屬于楚。
秦不聽,是秦、韓之怨深而交事補補曰:恐交字下有缺字。
楚也。
謂公叔曰:乘舟,舟漏而弗塞,則舟沉矣。
塞漏舟而輕陽侯之波,說陽侯多矣。
今按:《四八目》伏義六佐:一曰陽侯為江海,蓋因此為波神。
《欤補》曰:此出陶潛《聖賢群輔錄》。
侯一作使。
《博物志》:晉陽國俠溺水,因為大海之神。
則舟覆矣。
今公自以為辨于薛公辨猶治也。
猶言治于高徯。
薛公。
田嬰。
而輕秦,是塞漏舟而輕陽侯之波也,願公之察也。
齊令周最使鄭韓滅鄭有其地,故多稱鄭。
補曰韓滅,鄭徙都之,故稱鄭。
猶魏都大梁稱梁。
立韓擾韓公子蓋立為相。
正曰:無據。
而廢公叔。
周最患之,曰:公叔之與周君交也,交言其相善巳,不可以廢之。
今我使鄭立韓耰而廢公叔。
正曰:一本令我從上文。
語曰:怒于室者色于市。
色作色。
今公叔怨齊無柰何也,必絕周君而深怨我矣。
史舍曰:公行矣,請令公叔必重公。
周最行至鄭,公叔大怒。
史舍舍齊、韓、史,與最同使。
正曰:史或姓。
入見見公叔。
曰:周最固不欲來,使臣竊強之。
周最不欲來,以為公也;使臣之強之也,亦以為公也。
《補》曰:最固不欲來使句下,亦有來使文。
一本臣之強之也上無使字,是。
姚同。
公叔曰:請聞其說。
對曰:齊大夫諸子有犬,犬猛不可叱,叱之必噬人。
客有請叱之者,疾視而徐叱之,犬不動;複叱之,犬遂無噬人之心。
今周最固得事足下,而以不得巳之故來使,彼将禮陳其辭以禮陳說,不急也。
而緩其言,鄭王必以齊王闵。
為不急,必不許也。
今周最不來,他人必來。
來使者無交于公,而欲德于韓,擾其使之必疾,言之必急,則鄭王必許之矣。
公叔曰:善。
遂重周最。
王果不許韓擾。
公仲使韓珉之秦求武遂,而恐楚之怒也。
唐客楚人。
謂公仲曰:韓之事秦也,且以求武遂也,非敝邑之所憎也。
韓已得武遂,其形乃可以善楚,臣願有言而不敢為楚計。
今韓之父兄得衆者,每相韓,不能獨立,勢必衍不字,不補曰:疑衍。
善。
楚絕句:王曰:唐客以楚懷言告公仲。
吾欲以國輔韓珉而相之,可乎?父兄惡珉,珉必以國保楚。
公仲說,初恐楚怒巳使珉,今欲相珉,則不怒也。
仕元作《補》:曰:士 錢作仕。
唐,客于諸公,蓋薦之于韓之大臣,乃得仕。
而使之主韓、楚之事。
公仲以宜陽之故仇甘茂。
其後秦歸武遂于韓,此六年補曰:《史》《甘茂傳》:蘇代謂向壽曰:韓氏委國于甘茂。
茂許公仲以武遂反。
宜陽之民既。
而甘茂竟言秦王以武遂複歸之韓。
向壽、公孫奭争之不得,由此怨讒茂。
○此九年,秦複取武遂。
巳而秦王昭。
固疑甘茂之以武遂解于公仲也。
杜聊韓人補曰:姚本上聊字作赫,疑聊字誤。
為公仲謂秦王曰:朋元作明。
明《補》曰:當作朋。
也,願因茂以事王。
若公仲與茂善,以實秦王之疑。
秦王大怒于甘茂。
故樗裡疾大說杜聊。
鄭強以金八百入秦以伐韓。
強以韓滅故,正曰無據。
補曰,一本并作強,一本載八百金入秦,請以伐韓。
冷向謂鄭強曰:補曰。
冷向即冷壽。
秦策高以為秦臣。
詳此章為信。
公以八百金請伐人之與國,韓、秦之與。
秦必不聽公。
公不如令秦五昭。
疑公叔。
鄭強曰:何如?曰:公叔之攻楚也,以幾瑟之存焉,幾瑟,太子嬰弟。
時質楚公叔所不善。
《補》曰:幾瑟,史作幾虱,後并同。
故言伐,元作先。
先楚也。
正曰:以攻楚。
今已令楚王懷。
奉幾瑟,以車百乘居陽翟,令昭獻轉而與之處,獻本不善幾瑟,令之回心相善。
旬有餘,彼已角角言二人均禮補曰:姚本角作覺,是。
而幾瑟,公叔之雠也,而昭獻,公叔之人也。
秦王聞之,必疑公叔為楚也。
幾瑟,韓愛子而在楚,秦固疑其合。
楚公叔與幾瑟雠,故秦不疑。
今叔所善,與之處而禮均,然則秦安得不疑其為楚?楚,秦所惡也,其伐韓不待請矣。
公仲為韓、魏易地,公叔争之而不聽,且亡。
史惕韓史正曰:或姓。
謂公叔曰:公亡則易,必可成矣。
公無辭以複反,且示天下輕公,公不若順之。
夫韓地易于上,上上流。
魏。
之上正曰上,謂魏。
則害于趙;趙、魏鄰也。
魏地廣,趙之害也。
魏易于下,下謂韓補曰。
一本魏地易。
則害于楚。
公不如告楚、趙。
楚、趙惡之。
趙聞之,起兵臨羊腸;楚聞之,發兵臨方城。
而易必敗矣。
锜宣韓人。
之教韓王取秦取言與之合。
曰:為公叔具車百乘,言之楚,易三川。
因令公仲謂秦王昭。
曰:三川之言曰,秦王必取我,我三川也。
韓王之心不可解矣。
言其聞三川之言,恐空失地,故來與楚。
《易補》曰:三川見秦策。
王何不試以襄子王,秦主襄子。
秦諸公子不善太子者,正曰無考。
為質于韓,令韓王知衍之補曰:一本字 無,姚同。
王之不取三川也,韓之易地,畏秦取之也。
今秦入質,則不取可知。
因以出襄子而德太子。
襄陵之役,史不書《補》曰:襄陵,見齊策。
畢長謂公叔曰:請毋用兵,而楚魏皆德公之國矣。
夫楚欲置公子咎元作高,從《史》。
後并同此書。
亦或作咎,置不立也。
事見十二年。
高《補》曰:咎與臯通。
臯陶作咎繇,此為高。
音同也。
必以兵臨魏,魏欲立咎故。
公何不令人說昭子陽也。
曰:戰未必勝,請為子起兵以之魏。
韓起兵。
子有辭以母戰,楚臨魏,欲置咎也。
韓令順之,故可以無戰。
于是衍以字。
以太子幾,瑟也。
與元作扁。
扁《補》曰:此高字訛。
昭、陽元作揚。
揚、補曰。
即陽。
音同而訛。
梁王皆德公矣。
陽得母戰梁得免兵。
補曰:《大事記》《韓世家》:襄王十二年,太子嬰死,公子咎、公子虮虱争為太子。
時虮虱質于楚楚,欲内之,遂圍雍氏。
虮虱竟不得歸韓,韓立咎為太子。
《戰國策》與《世家》所載,參錯重複,不可詳考。
大略二公子各有所主,公仲主虮虱,公叔主咎。
愚按:《楚策》,韓公叔有齊、魏,而太子有楚、秦。
據此,則公叔挾齊、魏以主咎,公仲挾秦、楚以主虮虱也。
公叔使馮君于秦,恐留教陽向并韓人。
正曰:陽向,未必韓人。
說秦王昭。
曰:留馮君以善韓臣,韓之嫉馮者,以留之為善。
非上智也。
主君不如善馮君而資之以秦。
馮君廣王恃秦以自大補曰。
廣字未詳。
疑有誤。
而不聽公叔以與太子争,太子争也。
時未定所立,故幾瑟咎嬰更稱之。
《補》曰:此太子指咎也。
秦主幾瑟者,此設為順秦之辭。
按《大事記》雲:國策中庶子強謂太子雲雲。
史蘇代謂韓咎曰:幾瑟亡在楚楚,王欲内之甚。
然則幾瑟嘗立為太子,不勝公子咎之徒,乃出奔也。
索隐曰:伯嬰即太子嬰。
嬰前死,故咎與幾瑟争立。
愚謂此《大事記》所謂不可考者。
則王澤布而害于韓矣。
國不和故補曰害。
疑善字。
韓公叔與幾瑟争國,争立為相。
見後。
鄭疆為楚王懷。
使于韓,矯以新城、陽人命世子幾,瑟也。
以與公叔争國。
楚怒,将罪之。
鄭疆曰:臣之矯與之以為國也,臣曰言其言然。
世子得新城、陽人以與公叔争國而得全,魏必急韓氏。
魏欲立咎,故急攻之。
韓氏急,必懸命于楚,又何新陽人敢索?若戰而不勝,??元作走。
走而不死,今且以至,言歸楚。
又安敢言地?楚王曰:善。
乃弗罪。
《楚策》有大同,鄭作申。
韓公叔與幾瑟争國中,庶子強庶子本《周官》,秦置中庶子為太子言。
《補曰》:《新序》:楚莊王淮政雲雲。
中庶子聞之,跪而泣曰:臣尚衣冠禦郎十三年矣。
《燕策》有秦王寵臣中庶子蒙嘉,衛鞅為公叔痤庶子,甘羅事呂不韋為庶子。
則中庶子者,侍禦左右之臣,而當時家臣亦有此名,非複周制矣。
秦官太子庶子、中庶子,此雲中庶子,強謂太子,豈亦太子之官欤?強或是鄭強。
謂太子曰:不若及齊師未入,齊助公叔。
急擊公叔。
太子曰:不可。
戰之于國中,國必分。
對曰:事不成,身必危,尚何足以圖國之全為?太子弗聽。
齊師果入,太子出走。
彪謂幾瑟之及此言也,義嗣也,而卒不得立,小人勝政也。
正曰:幾瑟之不欲戰,慮國之分耳,非有息民全民之意,退讓之美也。
何義嗣之足稱乎! 齊明謂公叔曰:齊逐幾瑟,楚善之。
今
正曰:珉之議,為其國之病也。
進齊、宋之兵至首垣,韓進之《補》曰:首垣,魏地,見秦策。
遠,薄梁、郭。
所以不反魏者反,不合也。
兵薄梁、郭。
疑于不合而合。
補曰:一本不及魏、姚同。
似義長。
以為成,成,平也。
猶和。
而過南陽之道,欲以四國西首也。
韓、宋、齊、魏。
所以不者,言欲攻秦而不果者,正曰。
見下。
皆曰衍以字。
以燕亡于齊,亡謂喪地補曰:前此四年,齊破燕。
魏亡于秦,而《子》曰:西喪地。
陳、蔡亡于楚,此亡國也。
此皆絕地形,言其大小相絕,而四國輕,以小敵大,故亡。
正曰:所以不者,再申不及魏之說。
燕、魏亡地于齊,秦、陳、蔡亡國于楚,則地形已絕,不可複通。
韓、齊、宋之于魏則不然。
絕地形以下當有缺文,引言秦事。
群臣比周以蔽其上,大臣為諸侯輕國也。
今王位正,言武王能正貴。
賤之位。
張儀之貴,不得議公孫郝元作赫。
下同。
赫,《補》曰:姚作郝。
是從臣不事大臣也。
從臣謂儀大臣郝也。
事言不得幹其事。
正曰見下。
公孫郝之貴,不得議甘茂,則大臣不得事近臣矣。
近臣謂茂正曰:《大事記》,此秦武王未逐張儀前政事也。
大臣從臣之名,始見于此。
大臣者,張儀、甘茂也;從臣者,公孫郝也。
秦武不過防其交通,使之互相伺察而巳。
貴賤不相事,各得其位,輻辏以事其上,則群臣之賢不肖可得而知也。
王之明一也。
公孫郝嘗疾齊、韓言急于得二國。
《補》曰:疾字恐有誤。
而不加貴,貴言不厚二國。
正曰:言郝不加厚也。
則為大臣不敢為諸侯輕國矣。
齊、韓嘗因公孫郝而不受,則諸侯不敢因群臣以為能矣。
外内不相為,則諸侯之情僞可得而知也。
王之明二也。
《補》曰:王之明一也,申群臣比周蔽上之說。
王之明二也,申。
大臣為諸侯輕國之說。
公孫郝、樗裡疾請無攻韓,陳四辟去,陳軍,陳以不攻,故解散。
補曰:四疑當作而。
王猶攻之也。
宜陽之役。
甘茂約楚、趙欲攻魏。
而反敬魏,違其初約。
是且構我。
初約攻而反敬之,是欲與三國難我也。
茂且攻宜陽,王猶校之也。
茂攻宜陽,可以贖前,若他人,則置不檢校:正曰:按史,茂攻宜陽,請約于魏,此言在未攻宜陽之時。
茂黨魏者楚、趙,當時蓋與魏不合。
茂約結楚、趙而反其敬,魏,且将構難于我。
其欲攻宜陽,王猶檢察之。
以此二事稱王之明智。
群臣之智無幾于王之明者,幾猶近。
臣故願公仲之以國,《元》作國。
以。
國以《補》曰:當作以國。
待于王,待,待其命。
而無自左右也。
自,猶由也。
欲秦王聽巳,勿用左右之說。
正曰:謂公仲一心聽王,不由左右。
補曰:《大事記》引此策,在韓襄二年、秦武元年。
《解題》雲:韓客謂向壽曰:今王之愛習公也,不如公孫郝。
當時所謂從臣,指愛習而侍從者也。
秦用其愛習為人主??人,其權至與大臣相抗,古無是也。
愚謂公孫郝挾韓而議大臣,必不得。
與而争于中。
故此士欲王自聽公仲之待事,而不由左右陳駕禦之術,以稔強明猜忌之見爾。
張儀出走,毀者固非一人,而茂攻宜陽,亦以奭為憂,大臣卒為從臣所勝,愛習真可畏哉! 或謂公仲曰:聽者聽國,謂聽于衆。
非必聽實也。
實謂見事。
故先王聽諺言于市,願公之聽臣言也。
公求中立于秦并謂立于齊、魏之間。
此章實右魏。
而弗能得也,善公孫郝以難甘茂,歡齊兵以勸止魏、郝善齊,故善郝,則喜于齊之攻魏。
茂善魏,故難茂則可以止魏之攻齊。
勸言茂欲為之。
《補》曰:一本勸齊兵,姚同。
楚、趙皆公之雠也,詳此,則公仲與齊者也。
二國不善齊,故雠公仲。
臣恐國之以此為患也,願公之複求中立于秦也。
公仲曰:柰何?對曰:秦王以公孫郝元作赫。
補曰:姚本并作郝。
秦王下同。
當是昭。
下文言惠武。
為黨于公而弗之聽,甘茂不善于公而弗為公言。
公何不因行願以與秦王語?行願人姓名:行願之為秦王臣也,公無私秦信之故可因。
臣請為公謂秦王曰:補曰:請行,願為公仲言于秦王。
齊、魏合與離,于秦孰利?齊、魏别與合,離以交言,别以兵言,正曰合離别合,反複言之。
于秦孰強?秦王必曰:齊、魏離則秦重,合則秦輕;齊、魏别則秦強,合則秦弱。
臣即曰:今王聽公孫郝以韓、秦之兵應齊而攻魏,魏不敢戰,歸地而合于齊,是秦輕也。
臣以公孫郝為不忠。
今王聽甘茂以韓、秦之兵據魏而攻齊,齊不敢戰,亦元作不,不補曰疑衍。
或求本亦字。
求割地而合于魏,是秦輕也。
臣以甘茂為不忠,故不如令韓中立以攻齊。
衍齊字齊補曰:疑衍。
王言救魏以勁之,齊時先以伐魏故,令秦王聲言救魏,以勁韓之攻齊。
齊、魏不能相聽,必佳秦救魏,則魏不憚離齊,亦不合于齊。
兵交。
元作史史補曰。
字誤未詳。
王欲,則信公孫郝于齊,欲言:或欲此,或欲彼。
為韓取南陽,易榖川以歸,榖水出渑池。
此惠王之願也。
王欲,則信甘茂于魏,以韓、秦之兵據魏以拒齊,此武王之願也。
臣以為令韓以中立以攻元作勁。
勁補曰。
恐當作攻。
從上文。
齊,最秦之大急也。
公孫郝黨于齊而不肯言,甘茂薄而不敢谒也。
茂,羁旅之臣,故言薄。
此欲攻齊,故其辭與茂正曰薄,即上文不善于公,薄下或有缺字。
此二人王之大患也,願王之熟計之也。
公仲數不信于諸侯,諸侯補兩字補曰:一本複有此二字,姚同。
锢之,不行其說。
南委國于楚,以國事聽之。
楚王懷。
弗聽。
蘇代為謂楚王曰:不若聽而備于其反也。
反亦謂不信。
朋之反也,常杖元作仗。
下同。
仗補曰。
仗,倚也。
字與杖通。
趙而畔楚,杖仗齊而畔秦。
今四國锢之而無所入矣,亦甚患之。
公仲甚患。
此方其為尾生之時也。
言公仲自患其反之不利,故欲為信。
尾生再見燕策,蘇代言名高,蓋《論語》微生。
泛《論訓》亦雲。
補曰:《莊子》,尾生與女子期于梁下,水至不去,抱梁柱而死。
與《燕策》所載同。
一本微生,《釋文》引高誘《注》:魯人,今注本無。
或謂即《論語》微生,《古今人表》作尾生高? 謂公叔曰:公欲得武遂于秦,而不患楚之能揚河外也。
揚猶動補曰:《年表》,襄王五年,秦拔宜陽,涉河,城武遂。
六年,秦複與我武遂。
九年,秦複取之。
《正義》雲:武遂,韓邑也,近平陽,非堯都。
楚昭睢曰:秦破韓宜陽,而韓猶複事秦者,以先王墓在平陽,而秦之武遂去之七十裡,以故尤畏秦。
○揚疑傷字訛。
公不如令人恐楚王,懷。
而令人為公求武遂于秦。
謂楚王曰:發重使為韓求武遂于秦。
秦王昭。
聽是令,得行于萬乘之王也。
韓得武遂,以限元作恨。
恨補曰。
疑限。
秦,無元作毋。
毋補曰:無通。
秦患,而德元作得。
得《補》曰:當作德。
楚。
韓、楚之縣而巳。
言役屬于楚。
秦不聽,是秦、韓之怨深而交事補補曰:恐交字下有缺字。
楚也。
謂公叔曰:乘舟,舟漏而弗塞,則舟沉矣。
塞漏舟而輕陽侯之波,說陽侯多矣。
今按:《四八目》伏義六佐:一曰陽侯為江海,蓋因此為波神。
《欤補》曰:此出陶潛《聖賢群輔錄》。
侯一作使。
《博物志》:晉陽國俠溺水,因為大海之神。
則舟覆矣。
今公自以為辨于薛公辨猶治也。
猶言治于高徯。
薛公。
田嬰。
而輕秦,是塞漏舟而輕陽侯之波也,願公之察也。
齊令周最使鄭韓滅鄭有其地,故多稱鄭。
補曰韓滅,鄭徙都之,故稱鄭。
猶魏都大梁稱梁。
立韓擾韓公子蓋立為相。
正曰:無據。
而廢公叔。
周最患之,曰:公叔之與周君交也,交言其相善巳,不可以廢之。
今我使鄭立韓耰而廢公叔。
正曰:一本令我從上文。
語曰:怒于室者色于市。
色作色。
今公叔怨齊無柰何也,必絕周君而深怨我矣。
史舍曰:公行矣,請令公叔必重公。
周最行至鄭,公叔大怒。
史舍舍齊、韓、史,與最同使。
正曰:史或姓。
入見見公叔。
曰:周最固不欲來,使臣竊強之。
周最不欲來,以為公也;使臣之強之也,亦以為公也。
《補》曰:最固不欲來使句下,亦有來使文。
一本臣之強之也上無使字,是。
姚同。
公叔曰:請聞其說。
對曰:齊大夫諸子有犬,犬猛不可叱,叱之必噬人。
客有請叱之者,疾視而徐叱之,犬不動;複叱之,犬遂無噬人之心。
今周最固得事足下,而以不得巳之故來使,彼将禮陳其辭以禮陳說,不急也。
而緩其言,鄭王必以齊王闵。
為不急,必不許也。
今周最不來,他人必來。
來使者無交于公,而欲德于韓,擾其使之必疾,言之必急,則鄭王必許之矣。
公叔曰:善。
遂重周最。
王果不許韓擾。
公仲使韓珉之秦求武遂,而恐楚之怒也。
唐客楚人。
謂公仲曰:韓之事秦也,且以求武遂也,非敝邑之所憎也。
韓已得武遂,其形乃可以善楚,臣願有言而不敢為楚計。
今韓之父兄得衆者,每相韓,不能獨立,勢必衍不字,不補曰:疑衍。
善。
楚絕句:王曰:唐客以楚懷言告公仲。
吾欲以國輔韓珉而相之,可乎?父兄惡珉,珉必以國保楚。
公仲說,初恐楚怒巳使珉,今欲相珉,則不怒也。
仕元作《補》:曰:士 錢作仕。
唐,客于諸公,蓋薦之于韓之大臣,乃得仕。
而使之主韓、楚之事。
公仲以宜陽之故仇甘茂。
其後秦歸武遂于韓,此六年補曰:《史》《甘茂傳》:蘇代謂向壽曰:韓氏委國于甘茂。
茂許公仲以武遂反。
宜陽之民既。
而甘茂竟言秦王以武遂複歸之韓。
向壽、公孫奭争之不得,由此怨讒茂。
○此九年,秦複取武遂。
巳而秦王昭。
固疑甘茂之以武遂解于公仲也。
杜聊韓人補曰:姚本上聊字作赫,疑聊字誤。
為公仲謂秦王曰:朋元作明。
明《補》曰:當作朋。
也,願因茂以事王。
若公仲與茂善,以實秦王之疑。
秦王大怒于甘茂。
故樗裡疾大說杜聊。
鄭強以金八百入秦以伐韓。
強以韓滅故,正曰無據。
補曰,一本并作強,一本載八百金入秦,請以伐韓。
冷向謂鄭強曰:補曰。
冷向即冷壽。
秦策高以為秦臣。
詳此章為信。
公以八百金請伐人之與國,韓、秦之與。
秦必不聽公。
公不如令秦五昭。
疑公叔。
鄭強曰:何如?曰:公叔之攻楚也,以幾瑟之存焉,幾瑟,太子嬰弟。
時質楚公叔所不善。
《補》曰:幾瑟,史作幾虱,後并同。
故言伐,元作先。
先楚也。
正曰:以攻楚。
今已令楚王懷。
奉幾瑟,以車百乘居陽翟,令昭獻轉而與之處,獻本不善幾瑟,令之回心相善。
旬有餘,彼已角角言二人均禮補曰:姚本角作覺,是。
而幾瑟,公叔之雠也,而昭獻,公叔之人也。
秦王聞之,必疑公叔為楚也。
幾瑟,韓愛子而在楚,秦固疑其合。
楚公叔與幾瑟雠,故秦不疑。
今叔所善,與之處而禮均,然則秦安得不疑其為楚?楚,秦所惡也,其伐韓不待請矣。
公仲為韓、魏易地,公叔争之而不聽,且亡。
史惕韓史正曰:或姓。
謂公叔曰:公亡則易,必可成矣。
公無辭以複反,且示天下輕公,公不若順之。
夫韓地易于上,上上流。
魏。
之上正曰上,謂魏。
則害于趙;趙、魏鄰也。
魏地廣,趙之害也。
魏易于下,下謂韓補曰。
一本魏地易。
則害于楚。
公不如告楚、趙。
楚、趙惡之。
趙聞之,起兵臨羊腸;楚聞之,發兵臨方城。
而易必敗矣。
锜宣韓人。
之教韓王取秦取言與之合。
曰:為公叔具車百乘,言之楚,易三川。
因令公仲謂秦王昭。
曰:三川之言曰,秦王必取我,我三川也。
韓王之心不可解矣。
言其聞三川之言,恐空失地,故來與楚。
《易補》曰:三川見秦策。
王何不試以襄子王,秦主襄子。
秦諸公子不善太子者,正曰無考。
為質于韓,令韓王知衍之補曰:一本字 無,姚同。
王之不取三川也,韓之易地,畏秦取之也。
今秦入質,則不取可知。
因以出襄子而德太子。
襄陵之役,史不書《補》曰:襄陵,見齊策。
畢長謂公叔曰:請毋用兵,而楚魏皆德公之國矣。
夫楚欲置公子咎元作高,從《史》。
後并同此書。
亦或作咎,置不立也。
事見十二年。
高《補》曰:咎與臯通。
臯陶作咎繇,此為高。
音同也。
必以兵臨魏,魏欲立咎故。
公何不令人說昭子陽也。
曰:戰未必勝,請為子起兵以之魏。
韓起兵。
子有辭以母戰,楚臨魏,欲置咎也。
韓令順之,故可以無戰。
于是衍以字。
以太子幾,瑟也。
與元作扁。
扁《補》曰:此高字訛。
昭、陽元作揚。
揚、補曰。
即陽。
音同而訛。
梁王皆德公矣。
陽得母戰梁得免兵。
補曰:《大事記》《韓世家》:襄王十二年,太子嬰死,公子咎、公子虮虱争為太子。
時虮虱質于楚楚,欲内之,遂圍雍氏。
虮虱竟不得歸韓,韓立咎為太子。
《戰國策》與《世家》所載,參錯重複,不可詳考。
大略二公子各有所主,公仲主虮虱,公叔主咎。
愚按:《楚策》,韓公叔有齊、魏,而太子有楚、秦。
據此,則公叔挾齊、魏以主咎,公仲挾秦、楚以主虮虱也。
公叔使馮君于秦,恐留教陽向并韓人。
正曰:陽向,未必韓人。
說秦王昭。
曰:留馮君以善韓臣,韓之嫉馮者,以留之為善。
非上智也。
主君不如善馮君而資之以秦。
馮君廣王恃秦以自大補曰。
廣字未詳。
疑有誤。
而不聽公叔以與太子争,太子争也。
時未定所立,故幾瑟咎嬰更稱之。
《補》曰:此太子指咎也。
秦主幾瑟者,此設為順秦之辭。
按《大事記》雲:國策中庶子強謂太子雲雲。
史蘇代謂韓咎曰:幾瑟亡在楚楚,王欲内之甚。
然則幾瑟嘗立為太子,不勝公子咎之徒,乃出奔也。
索隐曰:伯嬰即太子嬰。
嬰前死,故咎與幾瑟争立。
愚謂此《大事記》所謂不可考者。
則王澤布而害于韓矣。
國不和故補曰害。
疑善字。
韓公叔與幾瑟争國,争立為相。
見後。
鄭疆為楚王懷。
使于韓,矯以新城、陽人命世子幾,瑟也。
以與公叔争國。
楚怒,将罪之。
鄭疆曰:臣之矯與之以為國也,臣曰言其言然。
世子得新城、陽人以與公叔争國而得全,魏必急韓氏。
魏欲立咎,故急攻之。
韓氏急,必懸命于楚,又何新陽人敢索?若戰而不勝,??元作走。
走而不死,今且以至,言歸楚。
又安敢言地?楚王曰:善。
乃弗罪。
《楚策》有大同,鄭作申。
韓公叔與幾瑟争國中,庶子強庶子本《周官》,秦置中庶子為太子言。
《補曰》:《新序》:楚莊王淮政雲雲。
中庶子聞之,跪而泣曰:臣尚衣冠禦郎十三年矣。
《燕策》有秦王寵臣中庶子蒙嘉,衛鞅為公叔痤庶子,甘羅事呂不韋為庶子。
則中庶子者,侍禦左右之臣,而當時家臣亦有此名,非複周制矣。
秦官太子庶子、中庶子,此雲中庶子,強謂太子,豈亦太子之官欤?強或是鄭強。
謂太子曰:不若及齊師未入,齊助公叔。
急擊公叔。
太子曰:不可。
戰之于國中,國必分。
對曰:事不成,身必危,尚何足以圖國之全為?太子弗聽。
齊師果入,太子出走。
彪謂幾瑟之及此言也,義嗣也,而卒不得立,小人勝政也。
正曰:幾瑟之不欲戰,慮國之分耳,非有息民全民之意,退讓之美也。
何義嗣之足稱乎! 齊明謂公叔曰:齊逐幾瑟,楚善之。
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