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國策宋衛中山卷第十
關燈
小
中
大
姓也。
在焉。
羊??不遍,司馬子期怒而走。
於楚,說楚王昭正曰:妄引。
伐中山,中山君亡。
亡。
去國也。
有二人挈戈而随其後者,中山君顧謂二人:子奚為者也?二人對曰:臣有父,嘗餓且死,君下壺餐臣父。
下以與之餐。
小食補曰:一本壺餐餌之,姚同,臣父字不重出。
臣父且死,曰:中山有事,戎事。
汝必死之。
故來死君也。
将為君死。
中山君喟然而仰歎曰:與不期衆少,其於當厄;其指物辭,猶在也。
言施與當在厄時。
怨不期深淺,其於傷心。
傷人之心,雖淺怨也。
吾以一杯羊??亡國,以一壺餐得士二人。
補曰:此章與《左傳》華元飨士,趙宣子食翳桑餓人事,類似合為一也。
○《集韻》:飧亦作餐,蘇昆反,熟食曰飧。
魏文侯欲殘中山,殘,謂滅也。
常莊談趙人。
謂趙桓元作襄。
襄正曰:按《大事記》,威烈王元年,趙襄子卒,以兄伯魯之孫獻子浣為後,襄子之弟桓子逐浣自立。
二年,桓子卒,獻子複位。
魏桓子卒,子斯立,亦在威烈王元年。
十七年,獻子卒,子籍立。
是年文侯使樂羊伐中山,克之。
此策雲文侯欲殘中山,必在前,恐是獻子之時。
桓子止下年,未可定為其時也。
子曰:魏并中山,必無趙矣。
公何不請公子傾魏君女。
以為正妻,因封之中山,是中山複立也。
魏必不殘其女之封。
樂羊為魏将,攻中山,其子時在中山,中山君烹之,作羹,緻于樂羊,樂食之。
古今稱之曰:補。
樂羊食 子以自信,明害父以求法。
此害于父道,而羊為之求,為殉國之法也。
補曰:說見趙策。
犀首立五王,秦、韓、燕、宋、中山也。
楚春秋時王齊宣,魏惠顯王三十五年王趙,武靈獨不王。
其後秦惠十二年,韓宣惠,燕易王,王明年,秦惠始王。
秦惠改元之七年,宋偃始王,故武靈八年書五國相王,即秦七年也。
正曰:《大事記》周顯王四十六年,韓、燕、中山皆稱王,趙獨稱君,其後亦稱王。
《解題》:按《戰國策》,犀首立五王,高氏以為齊、趙、魏、燕、中山,鮑氏以為秦、韓、燕、宋、中山,二家之說皆非也。
齊,魏王巳,久,秦之王出于張儀,宋、中山俱小,國使宋是時稱王,齊何為獨怒中山?況偃之稱王又在慎靓之三年乎?然則犀首所立五王,其可考者,韓、燕、趙、中山,其一則不可考也。
趙武靈王初稱君,世家十一年書王召公子職于韓,則是時巳稱王矣。
七國惟楚僭王遠在春秋之世,其餘六國,魏最先,趙最後。
○又顯王三十五年,齊宣王、魏惠王與諸侯會于徐州以相王。
《解題》雲:齊、魏之王,以《國策》考之,蓋在魏拔邯鄲之歲顯王十六年,而《秦紀》今年又書齊魏為王,未知孰是。
然《策》所載似得其實。
蓋魏以邯鄲之勝,齊以桂陵之勝,各僭稱王。
若今歲魏方衰弱,齊亦未有大功,何為驟稱王乎?今年書相王者,齊、魏僭王已久,至是共會諸侯,欲其皆王,以同已之僭也。
《秦紀》所書,或者齊、魏前此稱王于其國,至此名号始通于諸侯乎?又顯王四十四年,秦初稱王,《解題》雲:張儀之請也。
《秦紀》書魏君稱王,衍一魏字。
愚按:趙世家,武靈王十年,五國相王,趙獨否,曰:無其實,敢處其名乎!令國人謂巳曰:君十一年始雲王,召公子職也。
然則雲五國相王者,謂五國皆稱王,非謂在此年也。
鮑誤。
而中山後持持猶疑也。
立之後而複疑。
正曰高。
《注》:持中山小,故後立。
齊謂趙、魏曰:寡人羞與中山并為王,願與大國伐之,以廢其王。
中山聞之大恐,召張登而告之曰:寡人且王齊,謂趙、魏曰:羞與寡人并為王,而欲伐寡人,恐亡其國。
不在索王,今所謀者救亡,爾不求為王。
非子莫能吾救。
登對曰:君為臣多車重币,臣請見田嬰。
中山君遣之齊。
見嬰子曰:臣聞君欲廢中山之王,将與趙、魏伐之,過矣。
以中山之小而三國伐之,中山雖益廢王,益,泅,甚也。
言事有甚于此者。
猶且聽也。
且中山恐必為趙、魏廢其王而務附焉。
附趙、魏也。
主廢者齊,故不附之。
是君為趙、魏驅羊也,補曰:高注、是君為趙、魏驅羊而使得食之。
非齊之利也。
豈若中山廢其王而事齊哉? 田嬰曰:柰何?張登曰:今君召中山,與之遇而許之王,中山必喜而絕趙、魏。
趙、魏怒而攻中山,中山急而為君難其王,難則所謂羞與為王。
則中山必恐。
為君廢王事齊,不王中山,齊志也。
今為廢之,所以事齊。
彼患亡其國。
是君廢其王而立其國,賢于為趙、魏驅羊也。
田嬰曰:諾。
張醜曰:不可。
臣聞之,同欲者相憎,同憂者相親。
今五國相與王也,負海不與焉,負海,齊也。
先已王補曰高。
注齊不欲與之同王,則與如字。
此是欲皆在為王,而憂在負海。
憂齊廢之。
今召中山,與之遇而許之王,是奪四元作五,下同。
五正曰:一本下三處作四,姚同。
疑此或有誤。
國而益負海也。
中山與四國同欲,今與齊遇,是奪彼而益我也。
緻中山而塞四五國,四五國寒心。
必先與之王而故親之,是君臨中山而失四五國也。
且張登之為人也,善以微計薦中山之君,久矣,薦,進也。
難信以為利。
田嬰不聽,果召中山君而許之王。
張登因謂趙、魏曰:齊欲伐河東。
河東,魏地。
何以知之?齊羞與中山并元作之。
之,為王甚矣。
今召中山,與之遇而許之王,是欲用其兵也。
豈若令大國先與之王以止其遇哉?趙、魏許諾,果與中山王而親之。
中山果絕齊而從趙。
魏、 中山與燕、趙為王,齊閉關不通中山之使。
其言曰:我萬乘之國也,中山百補曰:一本作千,姚同。
乘之國也,何侔名于我?欲割平邑屬代郡。
正曰:《正義》引《括地志》,平邑故城在魏州昌樂縣東北,見趙世家。
以賂燕、趙,出兵以攻中山。
藍諸君中山相也。
補曰:《索隐》雲:《戰國策》望諸作藍諸。
愚按:燕策望諸相中山,恐即此人,與樂毅同号者。
索隐指為毅,則誤矣。
患之。
張登謂藍諸君曰:公何患于齊?藍諸君曰:齊強,萬乘之國,恥與中山侔名,不憚割地以賂燕、趙,出兵以攻中山。
燕、趙好倍而貪地,倍謂背約。
補曰:一本好位,姚同,注曾作倍。
吾恐其不吾據也。
大者危國,次者廢王,柰何吾弗患也?張登曰:請令燕、趙固輔中山固言輔之堅。
而成其王,事遂定。
公欲之乎?藍諸君曰:此所欲也。
曰:請以公為齊王,闵。
而登試說公可。
乃行之。
藍諸君曰:願聞其說。
登曰:王之所以不憚割地以賂燕、趙,出兵以攻中山者,其實欲廢中山之王也。
王曰:然。
然則王之為費且危。
夫割地以賂燕、趙,是強敵也;出兵以攻中山,首難也。
首為攻伐之難。
王行二者,所求中山未必得。
王如用臣之道,地不??而兵不用,中山可廢也。
王必曰:子之道柰何?
在焉。
羊??不遍,司馬子期怒而走。
於楚,說楚王昭正曰:妄引。
伐中山,中山君亡。
亡。
去國也。
有二人挈戈而随其後者,中山君顧謂二人:子奚為者也?二人對曰:臣有父,嘗餓且死,君下壺餐臣父。
下以與之餐。
小食補曰:一本壺餐餌之,姚同,臣父字不重出。
臣父且死,曰:中山有事,戎事。
汝必死之。
故來死君也。
将為君死。
中山君喟然而仰歎曰:與不期衆少,其於當厄;其指物辭,猶在也。
言施與當在厄時。
怨不期深淺,其於傷心。
傷人之心,雖淺怨也。
吾以一杯羊??亡國,以一壺餐得士二人。
補曰:此章與《左傳》華元飨士,趙宣子食翳桑餓人事,類似合為一也。
○《集韻》:飧亦作餐,蘇昆反,熟食曰飧。
魏文侯欲殘中山,殘,謂滅也。
常莊談趙人。
謂趙桓元作襄。
襄正曰:按《大事記》,威烈王元年,趙襄子卒,以兄伯魯之孫獻子浣為後,襄子之弟桓子逐浣自立。
二年,桓子卒,獻子複位。
魏桓子卒,子斯立,亦在威烈王元年。
十七年,獻子卒,子籍立。
是年文侯使樂羊伐中山,克之。
此策雲文侯欲殘中山,必在前,恐是獻子之時。
桓子止下年,未可定為其時也。
子曰:魏并中山,必無趙矣。
公何不請公子傾魏君女。
以為正妻,因封之中山,是中山複立也。
魏必不殘其女之封。
樂羊為魏将,攻中山,其子時在中山,中山君烹之,作羹,緻于樂羊,樂食之。
古今稱之曰:補。
樂羊食 子以自信,明害父以求法。
此害于父道,而羊為之求,為殉國之法也。
補曰:說見趙策。
犀首立五王,秦、韓、燕、宋、中山也。
楚春秋時王齊宣,魏惠顯王三十五年王趙,武靈獨不王。
其後秦惠十二年,韓宣惠,燕易王,王明年,秦惠始王。
秦惠改元之七年,宋偃始王,故武靈八年書五國相王,即秦七年也。
正曰:《大事記》周顯王四十六年,韓、燕、中山皆稱王,趙獨稱君,其後亦稱王。
《解題》:按《戰國策》,犀首立五王,高氏以為齊、趙、魏、燕、中山,鮑氏以為秦、韓、燕、宋、中山,二家之說皆非也。
齊,魏王巳,久,秦之王出于張儀,宋、中山俱小,國使宋是時稱王,齊何為獨怒中山?況偃之稱王又在慎靓之三年乎?然則犀首所立五王,其可考者,韓、燕、趙、中山,其一則不可考也。
趙武靈王初稱君,世家十一年書王召公子職于韓,則是時巳稱王矣。
七國惟楚僭王遠在春秋之世,其餘六國,魏最先,趙最後。
○又顯王三十五年,齊宣王、魏惠王與諸侯會于徐州以相王。
《解題》雲:齊、魏之王,以《國策》考之,蓋在魏拔邯鄲之歲顯王十六年,而《秦紀》今年又書齊魏為王,未知孰是。
然《策》所載似得其實。
蓋魏以邯鄲之勝,齊以桂陵之勝,各僭稱王。
若今歲魏方衰弱,齊亦未有大功,何為驟稱王乎?今年書相王者,齊、魏僭王已久,至是共會諸侯,欲其皆王,以同已之僭也。
《秦紀》所書,或者齊、魏前此稱王于其國,至此名号始通于諸侯乎?又顯王四十四年,秦初稱王,《解題》雲:張儀之請也。
《秦紀》書魏君稱王,衍一魏字。
愚按:趙世家,武靈王十年,五國相王,趙獨否,曰:無其實,敢處其名乎!令國人謂巳曰:君十一年始雲王,召公子職也。
然則雲五國相王者,謂五國皆稱王,非謂在此年也。
鮑誤。
而中山後持持猶疑也。
立之後而複疑。
正曰高。
《注》:持中山小,故後立。
齊謂趙、魏曰:寡人羞與中山并為王,願與大國伐之,以廢其王。
中山聞之大恐,召張登而告之曰:寡人且王齊,謂趙、魏曰:羞與寡人并為王,而欲伐寡人,恐亡其國。
不在索王,今所謀者救亡,爾不求為王。
非子莫能吾救。
登對曰:君為臣多車重币,臣請見田嬰。
中山君遣之齊。
見嬰子曰:臣聞君欲廢中山之王,将與趙、魏伐之,過矣。
以中山之小而三國伐之,中山雖益廢王,益,泅,甚也。
言事有甚于此者。
猶且聽也。
且中山恐必為趙、魏廢其王而務附焉。
附趙、魏也。
主廢者齊,故不附之。
是君為趙、魏驅羊也,補曰:高注、是君為趙、魏驅羊而使得食之。
非齊之利也。
豈若中山廢其王而事齊哉? 田嬰曰:柰何?張登曰:今君召中山,與之遇而許之王,中山必喜而絕趙、魏。
趙、魏怒而攻中山,中山急而為君難其王,難則所謂羞與為王。
則中山必恐。
為君廢王事齊,不王中山,齊志也。
今為廢之,所以事齊。
彼患亡其國。
是君廢其王而立其國,賢于為趙、魏驅羊也。
田嬰曰:諾。
張醜曰:不可。
臣聞之,同欲者相憎,同憂者相親。
今五國相與王也,負海不與焉,負海,齊也。
先已王補曰高。
注齊不欲與之同王,則與如字。
此是欲皆在為王,而憂在負海。
憂齊廢之。
今召中山,與之遇而許之王,是奪四元作五,下同。
五正曰:一本下三處作四,姚同。
疑此或有誤。
國而益負海也。
中山與四國同欲,今與齊遇,是奪彼而益我也。
緻中山而塞四五國,四五國寒心。
必先與之王而故親之,是君臨中山而失四五國也。
且張登之為人也,善以微計薦中山之君,久矣,薦,進也。
難信以為利。
田嬰不聽,果召中山君而許之王。
張登因謂趙、魏曰:齊欲伐河東。
河東,魏地。
何以知之?齊羞與中山并元作之。
之,為王甚矣。
今召中山,與之遇而許之王,是欲用其兵也。
豈若令大國先與之王以止其遇哉?趙、魏許諾,果與中山王而親之。
中山果絕齊而從趙。
魏、 中山與燕、趙為王,齊閉關不通中山之使。
其言曰:我萬乘之國也,中山百補曰:一本作千,姚同。
乘之國也,何侔名于我?欲割平邑屬代郡。
正曰:《正義》引《括地志》,平邑故城在魏州昌樂縣東北,見趙世家。
以賂燕、趙,出兵以攻中山。
藍諸君中山相也。
補曰:《索隐》雲:《戰國策》望諸作藍諸。
愚按:燕策望諸相中山,恐即此人,與樂毅同号者。
索隐指為毅,則誤矣。
患之。
張登謂藍諸君曰:公何患于齊?藍諸君曰:齊強,萬乘之國,恥與中山侔名,不憚割地以賂燕、趙,出兵以攻中山。
燕、趙好倍而貪地,倍謂背約。
補曰:一本好位,姚同,注曾作倍。
吾恐其不吾據也。
大者危國,次者廢王,柰何吾弗患也?張登曰:請令燕、趙固輔中山固言輔之堅。
而成其王,事遂定。
公欲之乎?藍諸君曰:此所欲也。
曰:請以公為齊王,闵。
而登試說公可。
乃行之。
藍諸君曰:願聞其說。
登曰:王之所以不憚割地以賂燕、趙,出兵以攻中山者,其實欲廢中山之王也。
王曰:然。
然則王之為費且危。
夫割地以賂燕、趙,是強敵也;出兵以攻中山,首難也。
首為攻伐之難。
王行二者,所求中山未必得。
王如用臣之道,地不??而兵不用,中山可廢也。
王必曰:子之道柰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