鳄渚究陳起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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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黑無光,不如明日早行。

    ”乃宿于廟。

    是日,鄭明之弟鄭誠,自鄉賣糕而歸。

    路聞鳄渚有賣糕者被謀死,連忙奔到渚邊,果見哥哥糕擔丢在那裡,即放聲大哭曰:“此我哥糕擔也。

    奈何被人謀死,連屍也不見了?”遂趕至前面,要往府中去告。

    隻見郭爺正在廟中起馬,遂寫狀赴廟中告曰: 告狀人鄭誠,系海陽東隅人。

    告為剿賊撈屍事。

    兄鄭明賣糕度活,攢銀數兩在身,資贍糖本。

    本月初七,擔糕行至鳄渚,突被惡賊謀殺。

    屍骸不見,财本一空,止遺糕擔,現在道旁作證。

    竊思路當要津,白晝殺人,地方大變。

    懇天殄賊究屍,生死銜恩。

    上告。

     郭爺看了狀詞,乃曰:“此正是壁上題詩的人謀死你兄。

    其屍必在渚中。

    ”即差步兵尹祚、陸加,去拿鳄渚兩黨裡來究。

    渚東黨裡王化曰:“謀人在渚西,與我渚東無幹。

    那邊是大路。

    ”渚西黨裡翁傑被步兵拿住,不得不到官來辯,乃具詞訴曰:訴狀人翁傑,系海陽八都人,訴為分豁事。

    身充黨裡,遵守明文,鄉戶各守法度,寂無反人容隐地方,鹹稱道不拾遺。

    今本月初七清晨,鳄渚路旁,遺有糕擔,絕無人蹤。

    鄭誠便認是伊兄故物,捏告爺台。

    大路往過來續,劇賊胡容肆惡?執存物,究遺屍,焉知别處謀死?青天電燭,苦情哀訴。

     郭爺一見翁傑訴詞,遂大罵曰:“爾為渚西黨裡,倘有謀人賊情,地方即當救護迫趕。

    今乃袖手旁觀,玩法不理,又不告官星明。

    縱非知情,亦難容恕!”翁傑曰:“小人住居離渚三裡,即有謀害,路遠亦不聞聲。

    今早正欲來訴,已蒙爺台拘提。

    小人實不知情,望乞爺爺恩宥。

    ”鄭誠曰:“謀兄賊人實在渚西,隻是黨裡容隐,不肯吐出真情。

    ”郭爺乃取夾棍,把翁傑夾起。

    翁傑哭曰:“小的地方本是無賊,安敢妄報有賊,害人性命?即殺死小的,亦隻枉屈。

    ”郭爺曰:“爾兄往來常宿哪裡?”鄭誠曰:“小的哥子常宿秦嶺下蔡家酒店。

    此去隻隔十五裡田地。

    ”郭爺即差尹祚前去蔡家酒店,拿得蔡清來到。

    郭爺曰:“初六晚,什麼人在你店中安歇?”蔡清曰:“一個是賣糕的鄭明,小的相熟;還有一個同夥,小的隻當是親眷,一夜同時飲酒,五更吃飯同行。

    後來小的不知去向。

    ”郭爺曰:“謀殺鄭明必是此人!但不知他的姓名。

    ”遂焚香往文公神前,行香再拜,禱述前情。

    須臾之間,隻見地下一匝塵灰飛起。

    郭爺曰:“賊人莫非陳起乎?”遂取簽決之,果為陳起。

    郭爺曰:“想必此賊在前途不遠。

    ”即差尹祚、陸加,星忙前途拿來。

    兩人沿路追問,問到饒平鎮,隻見一人逞酒,戲舞槍棒,乃自誇曰:“我陳某今日在此顯個手段,明日要上大帽山去演武。

    ”尹祚即向前扯住曰:“閣下莫非陳起乎?”起即答曰:“執事為何知小人姓名?”陸加曰:“郭老爺聞你英雄,請你講話。

    ”遂綁縛了,解見郭爺。

    郭爺問曰:“你被主人趕逐無依,鄭明好意将飯供你,你倒不思報本,反謀害他命,拿去他銀子三兩,連累地方。

    ”陳起初不肯認。

    郭爺即呼蔡清曰:“前夜宿你店中,是此人否?”蔡清曰:“正是此人。

    他先與他借盤纏,後不知如何?”郭爺曰:“逆賊好欺天地!這粉壁上詩,是你明明寫的,你還要強辯!”起見冤不能逃,隻得招認:“昨早不合行到鳄渚,将鄭明推落渚中,奪其碎銀三兩。

    情願償命,剩二兩七錢,悉還鄭誠。

    ”郭爺以翁傑失于呈明,拟科不應。

    陳起謀财害命,問供填命。

    判曰: 審得陳起,以宦室豪奴,不安為下之分,縱恣撒潑,忿主責打,背義出逃。

    此誠反主忘恩,罪已不赦矣!行路匍匐,遇鄭明賣糕,濟其饑而活其命,此尤當沒世圖報者。

    胡乃利其銀,而沉其屍于鳄渚,且自誇人不能知,公然題詩韓廟,豈知舉頭三尺神明。

    既不能掩蔡店之目,又自逞于鎮上之豪。

    合治重刑,以伸死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