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客人失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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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客人失銀 建安縣大州園範達,以磨豆腐營生。

    一母一妻,勤苦持家。

    三口隻是安分度日,并無嗟怨。

    一日,年至十二月二十六日五鼓,其妻陳氏呼之起曰:“人家俱在備辦過年物件,我知爾雖貧,亦要早起,做幾作豆腐去賣。

    倘攢得分毫,亦好買些柴米過年。

    ”達聽妻言,即來往河下挑水做豆腐。

    天尚黑暗,走到水邊,卻在人糞邊腳踏着一銀包,将之舉起,約有兩斤多重。

    達想:“此是誰人早起淨手掉落在此,且待他來時還他。

    ”候了多時,不見有人,乃挑水歸家。

    放下水桶,将銀報與母、妻。

    其母王氏曰:“我等小心做生意,尚讨不得吃。

    這銀子一定是什麼客人歸去,起早失落在此。

    客人這銀子是一家性命。

    爾若拿了他的,他尋不見銀子,或是赴水自盡,或是一家埋怨。

    爾可速将此銀,送在原處去還他。

    ” 範達聽母之言,連忙執銀走到原處。

    隻見一客人走在那裡啼哭尋銀。

    範達向前問曰:“客官為甚啼哭?”那客人曰:“我是徽州人汪元,在家将田典得三十兩本錢,打漆在你府中賣。

    昨日收得本利銀四十餘兩,包作一包,清早起來大便,一時遺失,不知下落。

    若有人拾得,我情願與他平分。

    ”範達曰:“爾銀是甚麼包的?”汪元曰:“我銀是青絹包袱包的。

    ”範達曰:“我才見人拾去,你肯分一半與他,我便引你去見。

    ”範達乃領汪元到家,便報母親曰:“我尋得失銀客人來了。

    ”一時轟動,兩邊鄰裡俱來觀看。

    範達即拿銀出來,對汪元曰:“憑衆人在此,我也不要你平分,你隻把四兩與我做本錢也罷。

    若我日後做得好時,這四兩亦奉還你。

    ”汪元不得銀到手,即時許諾。

    範達遞過銀子,汪元便将銀收起說道:“這銀俱是整錠,難以鑿開。

    我店在臨江門,你同我到店中,取銀與爾。

    ”衆人見汪元欺心,大家罵他:“你這客人好不知禮!先前許分一半,如今連四兩亦不肯秤。

    若到爾店中,我想一分也無。

    今日我衆人在此,範達亦是一片好心,你可将銀拿出來,剪四兩與他。

    ”汪元陡然變色曰:“範達與我讨銀,幹你衆人何事?”衆人不忿,揪倒汪元,亂打一頓。

    汪元翻轉臉皮,反喊叫地方說範達搶他客本八十兩,欺淩孤客。

     大家扭到府上,正值邵廉知府坐堂。

    汪元即口告曰:“小人徽州客人汪元,販漆在爺台發賣,得銀八十五兩。

    年終促歸甚急,五更獨自出門,陡撞惡棍範達挑水,撞倒他水,扭身亂打,乘渾搶去漆銀罄空。

    彼時喊叫地方,追出原銀一包,隻得四十五兩,餘有四十,吞歸不吐。

    衆人偏證無銀。

    自忿财命相連,若無前銀,一家俱死。

    萬乞天台作主,殄惡追銀。

    ” 邵爺聽了口詞,乃問範達曰:“爾怎麼搶去他的銀?”範達曰:“小人五鼓上河邊挑水,天黑未明,在人糞堆上腳踏着一絹包,不知銀有幾多重。

    彼時隻在等候交還。

    候久不見人,挑水歸家複來尋人。

    偶見汪元啼哭尋銀,小的即認拾得,汪元即許分一半。

    領元到家交還。

    元得銀入手,先許四兩,後分文不與。

    衆見不平,将他亂打是實。

    今不與銀,反陷搶奪。

    望乞做主,究申冤枉。

    ”汪元曰:“範達一片假辭!哪有人拾得銀子,肯平空認帳送還?”範達曰:“小的本是好意送還,反遭冤陷。

    ”邵爺曰:“此銀一定是爾偷他的。

    如今還他四十,則那四十不消問了。

    若是拾得,怎肯拿出?爾速去取那四十還他,免受刑法。

    ”範達曰:“小人委實拾得這包銀子盡數還他,哪有八十?”邵爺怒曰:“狗才不打不招!”即時喝令皂隸重責二十。

    範達有屈無處伸,打得皮開肉綻,叫苦連天。

    汪元曰:“望老爺念小的異鄉人氏可憐,追銀不得,不得還鄉。

    ”邵爺曰:“範達爾這強盜,好好把銀還他!”範達曰:“小的真個一厘未得,把甚還他?”邵爺曰:“且把這狗才監起,明日再問。

    汪元推在外面伺候。

    ” 範達家中母親、妻子聽得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