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回桓帝誅賢寵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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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宮人李氏,生皇子保,遂鸠殺李氏。
鄧太後崩,兄顯及弟景、耀、晏并為卿校,典禁兵,與朝權。
後遂與江京、樊豐等共谮皇太子保,廢為為濟陰王。
明年春,後從帝幸章陵,帝道疾,崩于葉縣。
後、顯兄弟及江京、樊豐等謀曰:“今晏駕道次,濟陰王在内,公卿立之,還為大害。
”及僞言帝疾甚,徙禦卧車,行四日還宮。
明日,詐遣司徒詣郊廟告天請命,其夕乃發喪,尊後日皇太後,臨朝。
以閻顯為車騎将軍。
太後欲久專國政,擇立幼年,乃迎立章帝孫濟北王子北鄉侯懿即帝位。
顯等遂誅樊豐,廢耿寶,乳母王聖等皆死徙。
顯等成福自由。
北鄉侯立二百日,疾薨。
閻顯、江京等白太後,秘不發喪,而更徵立諸王子。
未至,中黃門孫程等十九人合謀殺江京等,立濟陰王,是為順帝。
顯、景、晏及黨與皆伏誅。
遷太後于離官,封十九人為侯。
帝立六年,立梁貴人為皇後,梁商女也。
以商為大将軍,商子冀為河南尹,少子不疑為奉車都尉。
時小黃門曹節等用事于中,商遣二子與為交友。
而宦官張逵等忌其寵,反谮陷商。
帝不信,張逢等伏誅。
及商死,以冀為大将軍,不疑為河南尹。
冀為人鸢肩豺目,縱暴自恣。
帝遣杜喬、周舉、周栩、張罔等八人分行州郡,表賢黜貪,張綱獨埋其車輪不行曰:“豺狼當道,安問狐狸?”遂劾奏冀、不疑以外戚專肆,宜加大辟。
帝知綱直,而不能用。
李固對策,請除阿母之封,損外戚之權,罷宦官之任。
朝廷肅然,以固為議郎。
帝崩,太子炳即位,年二歲,曰沖帝。
梁太後臨朝,以李固為太尉。
沖帝立一年,崩。
徵清河工蒜,渤海王鴻之子缵至京師。
蒜為人嚴重有法度,公卿皆歸心焉。
李固謂梁冀曰:“今立帝,願詳察周、霍之立文、宣,戒鄧、閻之利幼弱。
”冀不從,與太後定策,禁中立缵,是為質帝。
蒜罷歸國。
時揚、徐劇賊,寇擾州郡,西羌、鮮卑及日南蠻夷,攻城暴掠。
太後夙夜勤勞,乃委任李固等,拔忠良,斥貪惡,故海内獲安。
而梁冀深忌嫉之。
奸佞既怨,又希冀旨,遂共作飛章陷固。
太後不聽。
質帝時年八歲,少而聰慧,嘗因朝會,目梁冀曰:“此跋扈将軍也。
”冀聞深惡,遂鸠殺帝。
及議立嗣,李固、杜喬皆議立蒜。
冀乃忌蒜嚴明,乃迎立蠡吾侯志,是為桓帝。
而誣殺李固、杜喬,并貶徙清河王蒜自殺。
李杜既死,内外喪氣,群臣側足而立。
冀益暴橫。
冀妻孫壽色美而香為妖态,能制禦寞,冀寵憚之。
冀大起第舍,壽亦對街為宅,殚極土木,互相誇兢。
又多拓林苑,禁同王家,西至宏農,東界荥陽,南極魯陽,北達河淇,近含山薮,遠帶丘荒,周旋封域,殆将千裡。
又起别第于城西,以納奸亡。
或取良人,悉為奴婢,至數千人。
冀愛監奴秦宮,得出入壽所,壽因以私焉。
宮内外兼寵,威權大震。
孫氏宗親,為侍中、卿校、郡守者,亦十餘人。
皆貪叨兇淫,各遣私客籍屬縣富人,被以他罪,閉獄拷掠,使出錢自贖,貨物少者,至于死徙。
帝以冀有援立之功,崇以殊典,入朝不趨,劍履上殿,谒贊不名,機事大小,莫不咨決。
朝臣忤意,辄如斬殺,威行内外,百僚側目,莫敢違命。
帝不堪之,遂與中常侍單超等謀,使尚書令尹勳待節勒丞郎以下,皆操兵守省閣。
黃門令具援将左右都侯劍戟士與司棣校尉張彪共圍冀第,使光祿勳袁盱持節收冀大将軍印緩。
冀及妻壽即日皆自裁,悉收諸梁及孫氏中外宗親送诏獄,無長少,皆棄市。
其他所連,及公卿、列校、刺史、二千石,死者數十人,故吏賓客兔黜者三百餘人,朝廷為空。
收冀财貨,斥賣,合三十餘萬萬,以充王府用,減天下稅祖之半,散其園囿,以業窮民。
百姓莫下稱慶。
帝封畢超等五人為侯。
又封小黃門劉普等八人為鄉侯。
自是權歸宦官。
天下名士,号為黨人。
李膺下獄,陳著策免。
迨靈帝即位,李膺傳天子诏,窦武、陳蕃共秉朝政。
時宦言曹節、王甫等弄權,武、蕃欲誅之,而節等反矯诏殺武、蕃,李膺自詣,皆死。
宦官複奏鉤于黨人,死者百餘人。
郭林宗私恸曰:“《詩》雲:‘人之雲亡,邦國殄瘁。
’漢室滅矣,但未知瞻烏爰止于誰之屋耳。
”想古好臧否人物,而下為危急激論,故能處濁世而怨禍不及焉。
初,桓帝時陳蕃嘗薦處士徐樨、姜肱、袁闳、韋著、李昙,上備禮徵之,皆不至。
又稱魏桓,其鄉人勸之行,桓曰:“後宮千數,其可去乎?廄馬萬匹,其可減乎?左右權豪,其可去乎?皆對曰:“不可。
”桓乃慨然歎曰:“使桓生行死歸,于諸子何有哉。
”遂隐身不仕。
按安帝、順帝在位皆十九年,桓帝二十二年,靈帝二十三年,獻帝雖在位三十年,播遷之餘,徒為曹操所挾以令諸侯耳,有《三國志》,在故靈帝以後,不複縷述。
鄧太後崩,兄顯及弟景、耀、晏并為卿校,典禁兵,與朝權。
後遂與江京、樊豐等共谮皇太子保,廢為為濟陰王。
明年春,後從帝幸章陵,帝道疾,崩于葉縣。
後、顯兄弟及江京、樊豐等謀曰:“今晏駕道次,濟陰王在内,公卿立之,還為大害。
”及僞言帝疾甚,徙禦卧車,行四日還宮。
明日,詐遣司徒詣郊廟告天請命,其夕乃發喪,尊後日皇太後,臨朝。
以閻顯為車騎将軍。
太後欲久專國政,擇立幼年,乃迎立章帝孫濟北王子北鄉侯懿即帝位。
顯等遂誅樊豐,廢耿寶,乳母王聖等皆死徙。
顯等成福自由。
北鄉侯立二百日,疾薨。
閻顯、江京等白太後,秘不發喪,而更徵立諸王子。
未至,中黃門孫程等十九人合謀殺江京等,立濟陰王,是為順帝。
顯、景、晏及黨與皆伏誅。
遷太後于離官,封十九人為侯。
帝立六年,立梁貴人為皇後,梁商女也。
以商為大将軍,商子冀為河南尹,少子不疑為奉車都尉。
時小黃門曹節等用事于中,商遣二子與為交友。
而宦官張逵等忌其寵,反谮陷商。
帝不信,張逢等伏誅。
及商死,以冀為大将軍,不疑為河南尹。
冀為人鸢肩豺目,縱暴自恣。
帝遣杜喬、周舉、周栩、張罔等八人分行州郡,表賢黜貪,張綱獨埋其車輪不行曰:“豺狼當道,安問狐狸?”遂劾奏冀、不疑以外戚專肆,宜加大辟。
帝知綱直,而不能用。
李固對策,請除阿母之封,損外戚之權,罷宦官之任。
朝廷肅然,以固為議郎。
帝崩,太子炳即位,年二歲,曰沖帝。
梁太後臨朝,以李固為太尉。
沖帝立一年,崩。
徵清河工蒜,渤海王鴻之子缵至京師。
蒜為人嚴重有法度,公卿皆歸心焉。
李固謂梁冀曰:“今立帝,願詳察周、霍之立文、宣,戒鄧、閻之利幼弱。
”冀不從,與太後定策,禁中立缵,是為質帝。
蒜罷歸國。
時揚、徐劇賊,寇擾州郡,西羌、鮮卑及日南蠻夷,攻城暴掠。
太後夙夜勤勞,乃委任李固等,拔忠良,斥貪惡,故海内獲安。
而梁冀深忌嫉之。
奸佞既怨,又希冀旨,遂共作飛章陷固。
太後不聽。
質帝時年八歲,少而聰慧,嘗因朝會,目梁冀曰:“此跋扈将軍也。
”冀聞深惡,遂鸠殺帝。
及議立嗣,李固、杜喬皆議立蒜。
冀乃忌蒜嚴明,乃迎立蠡吾侯志,是為桓帝。
而誣殺李固、杜喬,并貶徙清河王蒜自殺。
李杜既死,内外喪氣,群臣側足而立。
冀益暴橫。
冀妻孫壽色美而香為妖态,能制禦寞,冀寵憚之。
冀大起第舍,壽亦對街為宅,殚極土木,互相誇兢。
又多拓林苑,禁同王家,西至宏農,東界荥陽,南極魯陽,北達河淇,近含山薮,遠帶丘荒,周旋封域,殆将千裡。
又起别第于城西,以納奸亡。
或取良人,悉為奴婢,至數千人。
冀愛監奴秦宮,得出入壽所,壽因以私焉。
宮内外兼寵,威權大震。
孫氏宗親,為侍中、卿校、郡守者,亦十餘人。
皆貪叨兇淫,各遣私客籍屬縣富人,被以他罪,閉獄拷掠,使出錢自贖,貨物少者,至于死徙。
帝以冀有援立之功,崇以殊典,入朝不趨,劍履上殿,谒贊不名,機事大小,莫不咨決。
朝臣忤意,辄如斬殺,威行内外,百僚側目,莫敢違命。
帝不堪之,遂與中常侍單超等謀,使尚書令尹勳待節勒丞郎以下,皆操兵守省閣。
黃門令具援将左右都侯劍戟士與司棣校尉張彪共圍冀第,使光祿勳袁盱持節收冀大将軍印緩。
冀及妻壽即日皆自裁,悉收諸梁及孫氏中外宗親送诏獄,無長少,皆棄市。
其他所連,及公卿、列校、刺史、二千石,死者數十人,故吏賓客兔黜者三百餘人,朝廷為空。
收冀财貨,斥賣,合三十餘萬萬,以充王府用,減天下稅祖之半,散其園囿,以業窮民。
百姓莫下稱慶。
帝封畢超等五人為侯。
又封小黃門劉普等八人為鄉侯。
自是權歸宦官。
天下名士,号為黨人。
李膺下獄,陳著策免。
迨靈帝即位,李膺傳天子诏,窦武、陳蕃共秉朝政。
時宦言曹節、王甫等弄權,武、蕃欲誅之,而節等反矯诏殺武、蕃,李膺自詣,皆死。
宦官複奏鉤于黨人,死者百餘人。
郭林宗私恸曰:“《詩》雲:‘人之雲亡,邦國殄瘁。
’漢室滅矣,但未知瞻烏爰止于誰之屋耳。
”想古好臧否人物,而下為危急激論,故能處濁世而怨禍不及焉。
初,桓帝時陳蕃嘗薦處士徐樨、姜肱、袁闳、韋著、李昙,上備禮徵之,皆不至。
又稱魏桓,其鄉人勸之行,桓曰:“後宮千數,其可去乎?廄馬萬匹,其可減乎?左右權豪,其可去乎?皆對曰:“不可。
”桓乃慨然歎曰:“使桓生行死歸,于諸子何有哉。
”遂隐身不仕。
按安帝、順帝在位皆十九年,桓帝二十二年,靈帝二十三年,獻帝雖在位三十年,播遷之餘,徒為曹操所挾以令諸侯耳,有《三國志》,在故靈帝以後,不複縷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