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回肅宗愛色容權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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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之士争赴趣之。
于是第五倫上疏,其略曰: 《書》曰:“臣無作威作福,其害于而家,兇于而國。
”近世光烈皇後,雖友愛天至,而抑損陽氏,不假以權勢。
其後書記請紮,一皆斷絕。
竊聞衛尉廖以布三十匹,城門校尉防以錢三百萬,私贍三輔衣冠,知與不知,莫不畢給。
越騎校尉光,臘用羊三百頭,米四百斛,肉五千斤。
臣愚以為不應經義。
惶恐不敢不以聞,陛下情欲厚之,亦宜所以安之。
後帝欲封爵諸舅,太後不聽。
會大旱,言事者以為下封外戚之故。
有司奏宜依舊典。
太後诏曰: 凡言事者,皆欲媚朕以要福耳。
昔王氏五侯同日俱封,黃霧四塞,不聞澍雨之應。
夫外戚貴盛,鮮不領覆。
故先帝防慎舅氏,不令在樞機之位。
諸子之封,裁令半楚、淮陽諸國,常謂我子不當與先帝子等。
今有司奈何欲以馬氏比陰氏乎?且陰衛尉天下稱之,省中禦者至門,出不及履,此蘧伯玉之敬也。
新陽侯雖剛強微失理,然有方略,據地談論,一朝無雙。
原鹿貞候勇猛誠信。
此三人者,天下選臣,豈可及哉。
馬氏不及陰氏遠矣。
吾不才,夙夜累息,常恐虧先後之法,有毛發之罪吾不釋,言之下舍書晝夜,而親屬犯之不止,治喪起墳,又不時覺,是吾言之不立,而耳國之塞也。
吾為天下母,而身服大練,食不求甘,左右俱著帛布,無香薰之飾者,欲身率下也。
以為外親見之,當傷心自敕,但笑言太後素好儉。
前過濯尤門上,見外家問起居者,車如流水,馬如遊龍,蒼頭衣綠■,領袖正白,顧視禦者,不及遠矣。
故不加譴怒,但絕歲用而已,冀以默愧其心,猶懈怠無憂國忘家之慮。
知臣莫若君,況親屬乎?吾豈可上負先帝之旨,下虧先人之德,重襲西京敗亡之禍哉。
固不許。
帝省诏悲歎,重複請曰: 漢興,舅氏之封侯,猶皇子之為王也。
太後誠存謙虛,奈何令臣獨不加恩三舅乎?且衛尉年尊,兩校尉有大病,如今不諱,使臣長抱刻骨之恨,宜及吉時,不可稽留。
太後報曰: 吾反複念之,思令兩善,豈徒欲獲謙讓之名,而使帝受不外施之嫌哉!高祖約,無軍功不侯。
今馬氏無功,豈得與陰、郭中興之後等耶?常觀富貴之家,祿位重壘,猶再實之木,其根必傷。
且人所以願封侯者,欲上奉祭祀,下求溫飽耳。
今祭祀則受太官之賜,衣食則蒙禦府餘資,斯豈不書足,而必當得一縣乎?吾計之孰矣,勿有疑也。
夫至孝之行,安親為上。
今數遭變異,谷價數倍,憂惶晝夜,不安坐卧,而欲先營外家之封,違慈母之拳拳乎。
吾素剛急,有胸中氣,不可不順也。
子之未冠,由于父母,已冠成人,則行子之志。
念帝人君也,吾以未逾三年之故,自吾家族,故得專之。
若陰陽調和,邊境清靜,然後行子之志,吾但當含饴弄孫,不能複關政矣。
上乃止。
太後嘗诏三輔,諸馬婚親有屬托郡縣,幹亂吏治者,以法聞。
其外親有謙素義行者,辄假借溫言,賞以财位。
如有纖介,則先見嚴格之色,然後加譴。
于是内外從化,被服如一,諸家惶恐,倍于永平時。
至四年夏,有司連據舊典,請封諸舅。
帝以天下豐稔,方垂無事,四月癸卯,遂封廖為順陽侯,防為穎陽侯,光為許侯。
太後聞之曰:“吾少壯時,但慕竹帛,志不顧命。
今雖已老,猶戒之在得。
故日夜惕厲,思自降損,冀乘此道,不負先帝。
所以化導兄弟,共同斯志,欲令瞑目之日,無所複恨,何意老志不從哉!萬年之日長恨矣。
”廖等并辭讓,願就關内侯,帝不許。
廖等不得已受封爵,而退位歸第焉。
是年六月,太後崩。
帝既為太後所養,專以馬氏為外家,故賈貴人不登極位,親族無受寵榮者。
及太後崩,方策書加貴人王赤绶,安車一驷,宮婵二百,禦府雜帛二萬匹,黃金千斤,錢二千萬。
肅宗初即位,歲大旱,谷貴。
問群臣何以消複旱災。
校書郎楊終奏以為,廣陵、楚、淮陽、濟南之獄,徙者萬數,又遠屯絕域,吏民怨曠,足以動天地。
上問司徒鮑晃,昱對曰:“陛下始踐天位,雖有失得,未能緻異。
臣前為汝南太守,典治楚事,系者千餘人,恐未能盡當其罪。
夫大獄一起,冤者過半。
又詣徙者骨肉離分,孤魂不祀。
宜一切還諸徙家,蠲除禁锢,使死生獲所,則和氣可緻。
”第五倫亦議宜罷邊屯。
帝悉納其言。
元年三月,诏徵還班超。
二年三月,罷伊吾盧屯兵。
诏還坐楚、淮陽事徒者四百餘家。
匈奴複遣兵,守伊吾盧地。
班超彼徵,将發還,疏勒舉城憂恐。
其都尉黎弇曰:“漢使棄我,我必複為龜茲所滅耳。
誠不忍見漢使去。
”因以刀自到。
超還至于窴,王侯以下,皆号位曰:“依漢使如父母,誠不可去。
”互抱超馬腳,不得行。
超亦欲遂其本志,乃更還疏勒。
疏勒兩城已降龜茲,而興與尉頭連兵。
超捕斬反者,擊破尉頭,殺六百餘人,疏勒複安。
于是第五倫上疏,其略曰: 《書》曰:“臣無作威作福,其害于而家,兇于而國。
”近世光烈皇後,雖友愛天至,而抑損陽氏,不假以權勢。
其後書記請紮,一皆斷絕。
竊聞衛尉廖以布三十匹,城門校尉防以錢三百萬,私贍三輔衣冠,知與不知,莫不畢給。
越騎校尉光,臘用羊三百頭,米四百斛,肉五千斤。
臣愚以為不應經義。
惶恐不敢不以聞,陛下情欲厚之,亦宜所以安之。
後帝欲封爵諸舅,太後不聽。
會大旱,言事者以為下封外戚之故。
有司奏宜依舊典。
太後诏曰: 凡言事者,皆欲媚朕以要福耳。
昔王氏五侯同日俱封,黃霧四塞,不聞澍雨之應。
夫外戚貴盛,鮮不領覆。
故先帝防慎舅氏,不令在樞機之位。
諸子之封,裁令半楚、淮陽諸國,常謂我子不當與先帝子等。
今有司奈何欲以馬氏比陰氏乎?且陰衛尉天下稱之,省中禦者至門,出不及履,此蘧伯玉之敬也。
新陽侯雖剛強微失理,然有方略,據地談論,一朝無雙。
原鹿貞候勇猛誠信。
此三人者,天下選臣,豈可及哉。
馬氏不及陰氏遠矣。
吾不才,夙夜累息,常恐虧先後之法,有毛發之罪吾不釋,言之下舍書晝夜,而親屬犯之不止,治喪起墳,又不時覺,是吾言之不立,而耳國之塞也。
吾為天下母,而身服大練,食不求甘,左右俱著帛布,無香薰之飾者,欲身率下也。
以為外親見之,當傷心自敕,但笑言太後素好儉。
前過濯尤門上,見外家問起居者,車如流水,馬如遊龍,蒼頭衣綠■,領袖正白,顧視禦者,不及遠矣。
故不加譴怒,但絕歲用而已,冀以默愧其心,猶懈怠無憂國忘家之慮。
知臣莫若君,況親屬乎?吾豈可上負先帝之旨,下虧先人之德,重襲西京敗亡之禍哉。
固不許。
帝省诏悲歎,重複請曰: 漢興,舅氏之封侯,猶皇子之為王也。
太後誠存謙虛,奈何令臣獨不加恩三舅乎?且衛尉年尊,兩校尉有大病,如今不諱,使臣長抱刻骨之恨,宜及吉時,不可稽留。
太後報曰: 吾反複念之,思令兩善,豈徒欲獲謙讓之名,而使帝受不外施之嫌哉!高祖約,無軍功不侯。
今馬氏無功,豈得與陰、郭中興之後等耶?常觀富貴之家,祿位重壘,猶再實之木,其根必傷。
且人所以願封侯者,欲上奉祭祀,下求溫飽耳。
今祭祀則受太官之賜,衣食則蒙禦府餘資,斯豈不書足,而必當得一縣乎?吾計之孰矣,勿有疑也。
夫至孝之行,安親為上。
今數遭變異,谷價數倍,憂惶晝夜,不安坐卧,而欲先營外家之封,違慈母之拳拳乎。
吾素剛急,有胸中氣,不可不順也。
子之未冠,由于父母,已冠成人,則行子之志。
念帝人君也,吾以未逾三年之故,自吾家族,故得專之。
若陰陽調和,邊境清靜,然後行子之志,吾但當含饴弄孫,不能複關政矣。
上乃止。
太後嘗诏三輔,諸馬婚親有屬托郡縣,幹亂吏治者,以法聞。
其外親有謙素義行者,辄假借溫言,賞以财位。
如有纖介,則先見嚴格之色,然後加譴。
于是内外從化,被服如一,諸家惶恐,倍于永平時。
至四年夏,有司連據舊典,請封諸舅。
帝以天下豐稔,方垂無事,四月癸卯,遂封廖為順陽侯,防為穎陽侯,光為許侯。
太後聞之曰:“吾少壯時,但慕竹帛,志不顧命。
今雖已老,猶戒之在得。
故日夜惕厲,思自降損,冀乘此道,不負先帝。
所以化導兄弟,共同斯志,欲令瞑目之日,無所複恨,何意老志不從哉!萬年之日長恨矣。
”廖等并辭讓,願就關内侯,帝不許。
廖等不得已受封爵,而退位歸第焉。
是年六月,太後崩。
帝既為太後所養,專以馬氏為外家,故賈貴人不登極位,親族無受寵榮者。
及太後崩,方策書加貴人王赤绶,安車一驷,宮婵二百,禦府雜帛二萬匹,黃金千斤,錢二千萬。
肅宗初即位,歲大旱,谷貴。
問群臣何以消複旱災。
校書郎楊終奏以為,廣陵、楚、淮陽、濟南之獄,徙者萬數,又遠屯絕域,吏民怨曠,足以動天地。
上問司徒鮑晃,昱對曰:“陛下始踐天位,雖有失得,未能緻異。
臣前為汝南太守,典治楚事,系者千餘人,恐未能盡當其罪。
夫大獄一起,冤者過半。
又詣徙者骨肉離分,孤魂不祀。
宜一切還諸徙家,蠲除禁锢,使死生獲所,則和氣可緻。
”第五倫亦議宜罷邊屯。
帝悉納其言。
元年三月,诏徵還班超。
二年三月,罷伊吾盧屯兵。
诏還坐楚、淮陽事徒者四百餘家。
匈奴複遣兵,守伊吾盧地。
班超彼徵,将發還,疏勒舉城憂恐。
其都尉黎弇曰:“漢使棄我,我必複為龜茲所滅耳。
誠不忍見漢使去。
”因以刀自到。
超還至于窴,王侯以下,皆号位曰:“依漢使如父母,誠不可去。
”互抱超馬腳,不得行。
超亦欲遂其本志,乃更還疏勒。
疏勒兩城已降龜茲,而興與尉頭連兵。
超捕斬反者,擊破尉頭,殺六百餘人,疏勒複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