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沙複明和張宗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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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一般性的常态而言,沙複明和張宗琪早就該找一個機會坐下來了,好好商量一下金大姐的處理問題。

    沒有。

    沙複明一直不開口,張宗琪也就不開口。

    冷戰的态勢就這麼出現了。

     推拿中心已經很久沒有會議了。

    這不是什麼好事情。

    事态是明擺着的,沙複明想開除的是金大姐,而張宗琪想要摘掉的人卻是高唯。

    他們不願意開會,隻能說明一個問題,兩個老闆其實都沒有想好,各自都沒有把握,僵持在這裡罷了。

    不開會也許還能說明另外的一個問題,暗地裡,沙老闆和張老闆一點讓步的意思都沒有。

     沙複明一心想開除金大姐。

    不過,沙複明又是明白的,要想把金大姐趕走,他唯一可行的辦法就是各打五十大闆——把高唯也一起趕走。

    可是,高唯怎麼能走?她已經是都紅的眼睛了,也許還是都紅的腿腳。

    她一走,都紅怎麼辦?沒法向都紅交代了。

    現在的問題就是這樣,沙複明想出牌,他的牌扣在張宗琪的手上,張宗琪也想出牌,他的牌又扣在沙複明的手上。

    比耐心了。

     比過來比過去,日子就這麼拖了下來。

    從表面上看,拖下來對雙方都是公平的,實際的情況卻不是這樣。

    問題還沒有處理呢。

    想過來想過去,沙複明萌發了新念頭,也有了新想法——分。

     經過一番周密的分析,深夜一點,沙複明把張宗琪約出來了,他們來到了四方茶館。

    沙複明要了一份紅茶,而張宗琪卻點了一份綠茶。

    這一次沙複明沒有兜圈子,十分明确地提出了一個行之有效的方案:他退給張宗琪十萬,然後,換一塊牌子,把“沙宗琪推拿中心”改變成“沙複明推拿中心”。

    沙複明提出十萬這個數字是有根據的,當初合夥的時候,兩個人掏的都是八萬,用于辦證、租賃門面、裝修和配備器材。

    然後,兩個人一季度分一次賬。

    現在,沙複明退給張宗琪的不是八萬,而是十萬,說得過去了。

     張宗琪并沒有扭捏,倒也十分地爽快。

    他同意分。

    不過,在條件上,他提出了小小的修正案,他的價碼不是“十萬”,而是“十二”。

    張宗琪說得也非常的明了,十二萬一到手,他立馬“走人”。

    這是沙複明預料之中的,十二萬卻是高了。

    但是,沙複明沒有說“高”。

    他的話鋒一轉,說:“十二萬也行。

    要不這樣,你給我十二萬,我走人。

    ”如果談話就在這裡結束,沙複明自認為他的談判是成功的。

    他的手上現在還有一部分餘款,再把十二萬打進去,怎麼說也可以應付一個新門面了。

    扣除掉看房,辦證,裝修,最多三個月,他就可以再一次當上老闆。

    沙複明都想好了,畢竟兄弟一場,他的新門面一定要開得遠一點,起碼離張宗琪五公裡。

    然後呢,把都紅和高唯一起帶過去。

    王大夫和小孔想過去也行。

    用不了兩年,他可以再一次翻身。

    他翻了身,張宗琪還能不能挺得住,那就不好說了。

    說到底,“沙宗琪推拿中心”的日常管理都是他沙複明一個人撐着的。

     從根本上說,沙複明急于分開。

    和張宗琪的隔閡隻是原因之一,最要緊的原因還在他和都紅的關系。

    創業是要緊的,生活也一樣要緊。

    他已經不年輕了,得為自己的生活動動心思了。

    都紅不是“還小”麼?那就再開一家門面,和都紅一起,慢慢地等。

    時光就是時光,它不可能倒流。

    新門面開張之後,沙複明要買一架鋼琴。

    隻要都紅願意,她每一天都可以坐在推拿中心彈琴,工資由他來付。

    這樣做有兩個好處:第一,琴聲悠揚,新門面的氣氛肯定就不一樣了,他可以提供一個有特色的服務;第二,拖住都紅,這才是問題的關鍵。

    都紅在,希望就在,幸福就在。

    沙複明不能再讓自己做那樣的夢了,他不願意總是夢見一雙手,他不願意總是夢見兩塊冰。

    冰太冷,而手則太堅硬。

     所以,分是必然的,隻是怎麼分。

    如果沙複明一開頭就向張宗琪要十二萬,他開不了這個口,張宗琪也有理由拒絕。

    現在,張宗琪自己把十二萬開出來了,好辦了。

    他情願提着十二萬走人。

    實在不行,十萬他也能夠接受。

    這麼說吧,沙複明擔心的是張宗琪不肯分,隻要把價碼提出來,無論十萬還是十二萬,對他來說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