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回 賀世賴歇店捉盟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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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監牢?從實說來,本縣不動大刑難為你了。

    ”駱宏勳道:“老爺不知,小人父親在定興縣做遊擊,在任九年,一病身亡。

    城内有一個富戶任正千,幼從先父習學槍棒,感父授業之恩,款留我母子在家居住。

    ”手指賀世賴道:“他的妹子賀氏,原是江陵院中一個妓女,他亦随妹在院捧茶送酒。

    我世兄任正千在江陵院中會見他妹子,愛其體态妖燒,不惜三百金代他贖身,接至家中為妻。

    賀世賴亦随至世兄處管事。

    後因賭錢輸下債,無錢償還,将世兄客廳中銅火盆盜去,被世兄遇見。

    逐出門庭,永不許上門。

    他流落在城隍廟中抄寫詩簽,适值王倫求簽,他代講簽詩;王倫中意,喚至家中,做個幫閑朋友。

    後因西門解圍,我四人結拜,豈知這畜生有代妹牽馬之心,将我二人灌醉,令王倫進内與賀氏通奸;又被我家人餘謙撞見,因此結仇。

    我随父柩回南後,又聞王倫被盜,硬誣任正千為匪。

    後來不知何人,劫獄救出了,王倫竟把賀氏接去為妾。

    想必是王倫用了手腳、代他于辦了這個前程。

    今日相遇,又想謀害小的,老爺細思此事,便知真僞。

    ”賀世賴聽他将自己半世醜态盡皆說出,隻氣得暴跳如雷,将驚堂一拍,分付:“擡夾棍來!這個狗強盜自然招出真情。

    ”下邊衙役連聲答應。

    唐建宗禁止道:“不可亂動!”便叫聲:“賀寅兄,駱宏勳今日破了案,又無贓證,何能就動得大刑!暫且收禁,俟拿住餘謙,再一同審。

    ”即寫監票,把駱宏勳送入監中。

    又分付禁役,不要上大刑具。

    唐建宗分付将飯店家廖大帶上來,問道:“此二人何時到店中來的?可還有作伴人否?”廖大禀道:“昨日日落時進我店中的。

    隻此二人,并無别的形迹。

    ”唐建宗即分付店家:“無你大事,回去吧!以後留人,務須留心查诘來曆,不可混留。

    ”廖大磕了個頭,應聲“是”,感激大恩而去。

    唐老爺又令将口供單拿來看,與駱宏勳口說無異。

    賀世賴也要看看,唐老爺恐他看見上面皆是辱恥于他之言,怕他扯碎,故不與他看,遂放入袖中。

    說道。

    “寅兄,看他怎的!弟這邊收存一樣。

    但今日之事,将來必幹礙考成。

    寅兄作速通知令妹丈王大爺,代你我做個手腳為要。

    駱宏勳既系遊擊之子,自有三親六眷,怎肯受此屈氣也!”賀世賴被唐建宗說着他的病根,閉口無言,遂告辭帶愧而回。

    看官,唐建宗因何以口供單為至寶,不與賀世賴看?他是個進士官,對律例甚通,誣賴平人為盜,妄動大刑,則該削職;若誤拿而不動刑,不過罰俸,所以他禁止,不叫動刑。

    又料駱宏勳必不服氣,倘若告了上司狀子,他有口供單為憑,其罪皆歸賀世賴了。

    這也不提。

     卻說餘謙跳過牆來,一溜煙向東南跑去,腳不停留。

    跑至中飯時候,約略有三十裡路程,來到一個大松林。

    餘謙走入裡面,在那石香爐上坐下,肚中還是昨日晚間進店之時吃的東西,今日天降大雨,地有泥污,不住腳的跑到中飯時候,肚中饑餓,腳又疼痛,身上分文未帶。

    正是:無論英雄豪傑客,也怕遭逢落難時。

    此刻餘謙真無可奈何,欲回江南通信與徐、鮑二處,因相隔路有千裡,身邊未帶分文;欲回黃花鋪打探主人信息,又恐賀世賴捉去,主仆二人盡死于無辜。

    左右思想兩難,不如解下腰帶,自缢而死林中,省得受這苦處。

    才解帶,心中又想道:“我若死于此地,主人那裡知道?還隻說我忘恩負義,背主而逃。

    罷,罷,罷!不如我返回黃花鋪,自投囹圄,死于主人之側;似見我餘謙非是無情人也!”主意已定,遂邁步出了松林,仍望黃花鋪而來。

    日落時,離黃花鋪不遠,後邊來了一匹牲口,上坐一個和尚。

    人遲馬快,不多一時,趕過餘謙,回首将餘謙一望,勒住馬頭;回身叫道:“你不是餘謙麼?”餘謙雖然行路,卻低頭思想主意,并未看見。

    忽聽有人呼他之名,且疑官差捕捉人等,心中打了一寒噤。

    正是:飛鳥經槍雙舞翅,又聞弦響懼彈來。

    畢竟不知呼喚餘謙果系何人?且聽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