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時代(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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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們被關了起來,寫了很長時間的交待材料。

    起初我是這麼寫的:我和陳清揚有不正當的關系。

    這就是全部。

    上面說,這樣寫太簡單。

    叫我重寫。

    後來我寫,我和陳清揚有不正當關系,我幹了她很多回,她也樂意讓我幹。

    上面說,這樣寫缺少細節。

    後來又加上了這樣的細節:我們倆第四十次非法性交。

    地點是我在山上偷蓋的草房,那天不是陰曆十五就是陰曆十六,反正月亮很亮。

    陳清揚坐在竹床上,月光從門裡照進來,照在她身上。

    我站在地上,她用腿圈着我的腰。

    我們還聊了幾句,我說她的Rx房不但圓,而且長的很端正,臍窩不但圓,而且很淺,這些都很好。

    她說是嗎,我自己不知道。

    後來月光移走了,我點了一根煙,抽到一半她拿走了,接着吸了幾口。

    她還捏過我的鼻子,因為本地有一種說法,說童男的鼻子很硬,而縱欲過度行将死去的人鼻子很軟,這些時候她懶懶地躺在床上,倚着竹闆牆。

    其它的時間她像澳大利亞考拉能一樣抱住我,往我臉上吹熱氣。

    最後月亮從門對面的窗子裡照進來,這時我和她分開。

    但是我寫這些材料,不是給軍代表看。

    他那時早就不是軍代表了,而且已經複員回家去,不管他是不是代表,反正犯了我們這種錯誤,總是要寫交待材料。

     我後來和我們學校人事科長關系不錯。

    他說當人事幹部最大的好處就是可以看到别人寫的交待材料。

    我想他說的包括了我寫的交待材料。

    我以為我的交待材料最有文彩。

    因為我寫這些材料時住在招待所,沒有别的事可幹,就像專業作家一樣。

     我逃跑是晚上的事。

    那天上午,我找司務長請假,要到井坎鎮買牙膏,我歸司務長領導,他還有監視我的任務,他應該随時随地看住我,可是天一黑我就不見了。

    早上我帶給他很多酸琶果,都是好的。

    平原上的酸琶果都不能吃,因為裡面是一窩螞蟻,隻有山裡的酸琶果才沒螞蟻。

    司務長說,他個人和我關系不壞,而且軍代表不在。

    他可以準我去買牙膏。

    但是司務長又說,軍代表随時會回來。

    要是他回來時我不在,司務長也不能包庇我。

    我從隊裡出去,爬上十五隊的後山,拿個鏡片晃陳清揚的後窗。

    過一會兒,她到山上來,說是頭兩天人家把她盯得特緊,跑不出來。

    而這幾天她又來月經。

    她說這沒關系,幹吧,我說那不行。

    分手時她硬要給我二百塊錢。

    起初我不要,後來還是收下了。

     後來陳清揚告訴我,頭兩天人家沒有把她盯得特緊,後來她也沒有來月經。

    事實上,十五隊的人根本就不管她。

    那裡的人習慣于把一切不是破鞋的人說成破鞋,而對真的破鞋放任自流。

    她之所以不肯上山來,讓我空等了好幾天,是因為對此事感到厭倦。

    她總要等有了好心情才肯性交,不是隻要性交就有好心情。

    當然這樣做了以後,她也不無内疚之心。

    所以她給我二百塊錢。

    我想既然她有二百塊錢花不掉,我就替她花。

    所以我拿了那些錢到井坎鎮上,買了一條雙筒獵槍。

     後來我寫交待材料,雙筒獵槍也是一個主題。

    人家懷疑我拿了它要打死誰。

    其實要打死人,用二百塊錢的雙筒獵槍和四十塊錢的銅炮槍打都一樣。

    那種槍是用來在水邊打野鴨子的,在山裡一點不實用,而且像死人一樣沉。

    那天我到井坎街上時,已經是下午時分,又不是趕街的日子,所以隻有一條空空落落的土路和幾間空空落落的國營商店。

    商店裡有一個售貨員在打瞌睡,還有很多蒼蠅在飛。

    貨架上寫着“呂過呂乎”,放着鋁鍋鋁壺。

    我和那個膠東籍的售貨員聊了一會天,她叫我到庫房裡看了看。

    在那兒我看見那條上海出的獵槍,就不顧它已經放了兩年沒賣出去的事實,把它買下了。

    傍晚時我拿它到小河邊試放,打死了一隻鹭鸶。

    這時軍代表從場部回來,看見我手裡有槍,很吃了一驚。

    他唠叨說,這件事很不對,不能什麼人手裡都有槍。

    應該和隊裡說一下,把王二的槍沒收掉。

    我聽了這話,幾乎要朝他肚子上打一槍。

    如果打了的話,恐怕會把他打死。

    那樣多半我也活不到現在了。

     那天下午我從井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