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匪犯湖南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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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旋知無事方息。
十月初二日午刻,賊複轟奔(崩)月城垛口,自缺口攻城,我兵又斬賊目曾自新及長發二名。
十月十八日卯刻,天大風雨,賊複轟陷南城八九丈,大隊齊進。
鎮(早)兵、金川屯兵、辰勇等奮力堵殺,賊不能進。
我兵狃于前勝窮追,賊伏兵炮發,驟不及避,遂傷我兵百四十九名,陣亡十二名,壓斃十餘名,此三次危險之大概也。
賊久撲無功,十九日,先驅婦女行,亥刻全軍由河西起身竄甯鄉,長沙圍解。
大兵追殺,生擒二百五十餘名,殺斃無算。
賊破甯鄉,知縣齊德五先走。
遂破益陽,守令陳應台亦走。
益陽人香花迎僞太平王,賊遂不擾民。
向提軍于廿三日追及之于蘭溪,三日連戰,彼此不利。
廿六日,賊分前隊由堤路抵湘陰對河之林子口,劫船登岸。
廿九全股俱至。
半由磊(壘)石過湖,陸路撲嶽州,半由水道。
初三日,僞裝向提軍兵,賺開嶽州城,不血刃而城。
嶽州為軍饷停駐轉運之所,自七月以來,湖北防堵将軍台湧、提督博勒恭武兵悉在焉。
賊自長沙逃竄時,将軍畏懼,以退保省城為詞先走。
賊将至嶽州,博提軍退出嶽州三十裡紮營,以至南省未多派兵。
風聞劫去饷銀十數萬,未知的數,而此舉之錯,咎将誰歸!賊此時紛紛下擾北省。
有自賊中出者供稱:賊決計北竄,有遂擾河南之說,有由江南進擾之說。
詞雖不确,而賊掠人以助軍勢,愈流愈多。
官兵畏縮,剿洗誠不易易。
賊初廣西長發不過三千餘名,程制軍如不風聞退省,偕賽相親駐永明,鎖圍道州,亦尚可剿。
失此不圖,事機去矣。
其後踞郴,裹脅人多。
和春憚戰,亦不盡力。
及至長沙而上,四府土匪附洪者數萬人。
長沙九月十九日大敗之後,相持一月,緣賽相亦經逮治,諸軍藉口待欽差。
而所謂大臣者,八月十八日自梧州起身,十月初一日到衡州。
衡離湘潭隻二百裡,十一日到湘潭紮住,又不到省。
如使親臨督戰,将河路亦加鎖圍,賊出擾則擊,賊逃竄亦擊,不及一月半餓死長沙,此又機會之大可惜者。
自今以往,雖使堵剿嚴密,總屬空談。
四提十四鎮兵勇六萬有餘,每月需饷近百萬,辜負皇上之恩,不惜生民之苦,此深山野人亦為之太息也。
長沙城外,自北門轉朝宗驿、德潤繞南門神廟,房鋪悉燒無存。
賊去後複将碧湘街、醴陵坡下抵河畔,南抵大桂橋屋焚之,片瓦不留,唯城南書院存空架,嶽麓書院被賊焚燒無餘。
近城五裡,小屋大廈一炬而空。
舉目荒涼,難以言喻。
往醴陵之東路,先被賊掠衣服谷米後,大兵到時,内有所招潮勇,尤為不法。
大路左右數裡,無婦不奸,無物不掠,拆屋以為薪,數十裡為之一空,流毒太多。
大憲現拟撤退,而悍不聽調,與官兵民團相仇殺。
時在甯鄉相殺,約殺潮勇數百名。
刻下禍萌已發,又不知如何結局也。
賊不甚淫殺,惟與官兵為仇,目之為妖。
遇衙門幕丁書役,及有頂帽皂靴之人,不問即殺。
其遇工賈平民,亦不肆虐。
所過之境,令人辦飯一頓。
土匪取衣物牲畜,長發頗謹饬。
有婦女人家,不準進房,授受不親。
賊令最嚴密,故民不怨。
逆首洪秀全,廣東人,己卯生,行坐綠呢轎,所居婦女圍之,自号太平天德王。
其下王:僞東王楊秀清、僞西王蕭朝貴、僞南王馮雲山、僞北王韋政、僞翼王石達開。
僞西王城外接仗為我炮所傷,的系身死。
現将楊秀清最狡狯。
洪秀全頗知文墨,所造天條書以敬天為第一義。
自孔聖不加毀滅外,其餘諸神概目為邪。
遇神則斬,遇廟則燒。
敬天之外又有耶蘇,尊為皇兄,殆天主教之流亞欤。
所造曆書以三十一日為一月。
别有儀制書,紀其法度。
其訓土匪以七日一次,教以用兵之法,謂之聽講。
土匪之初入也,以銅盆水沃面抹胸,授紅巾号衣,念咒廿四句,謂之拜相。
拜過相者,其發辮後必有火烙印,以此蠱民,故附洪者多闵不畏死。
戰兵約有二萬,婦女老弱者及遊手無事亦有一二萬,長發十之一二。
賊最好用分截之法,陣号老鴉。
四散漫立,槍炮不能多傷。
我兵稍聚,賊旗一動,變為盤蛇,便團團圍住矣。
賊槍炮不足畏,善用刀矛,此我兵所短也。
現惟苗兵鎮(早)兵接仗,不緻大敗,以詭詐勝故耳。
賊僞王皆以黃绫裹面,冬夏不改,恐人識之。
僞職皆黃巾,賊兵皆紅巾。
客在城聽賊供,睹賊戰,複詢逃難出者,知之較詳,故縷述大概如此。
長沙之不失也,實有天幸。
城内各街查詢甚密,奸細不容;鄉間立團,土匪亦不敢起事。
黃冕領帑鑄炮,侵吞無算;汪笏生總局領頭,議叙頻邀;陳三胡子、唐蔭重,下逮無名之文田,亦可因此起家。
“爛羊頭、關内侯”,鬥筲之人,又奚怪哉!文武官之可人者,潘木君待兵以恩,鐘子賓監司辦事結實,向提軍奮勇直前,惟少謀略;鄧紹良副将矯捷善戰,惜職太卑,才難不其然乎!
十月初二日午刻,賊複轟奔(崩)月城垛口,自缺口攻城,我兵又斬賊目曾自新及長發二名。
十月十八日卯刻,天大風雨,賊複轟陷南城八九丈,大隊齊進。
鎮(早)兵、金川屯兵、辰勇等奮力堵殺,賊不能進。
我兵狃于前勝窮追,賊伏兵炮發,驟不及避,遂傷我兵百四十九名,陣亡十二名,壓斃十餘名,此三次危險之大概也。
賊久撲無功,十九日,先驅婦女行,亥刻全軍由河西起身竄甯鄉,長沙圍解。
大兵追殺,生擒二百五十餘名,殺斃無算。
賊破甯鄉,知縣齊德五先走。
遂破益陽,守令陳應台亦走。
益陽人香花迎僞太平王,賊遂不擾民。
向提軍于廿三日追及之于蘭溪,三日連戰,彼此不利。
廿六日,賊分前隊由堤路抵湘陰對河之林子口,劫船登岸。
廿九全股俱至。
半由磊(壘)石過湖,陸路撲嶽州,半由水道。
初三日,僞裝向提軍兵,賺開嶽州城,不血刃而城。
嶽州為軍饷停駐轉運之所,自七月以來,湖北防堵将軍台湧、提督博勒恭武兵悉在焉。
賊自長沙逃竄時,将軍畏懼,以退保省城為詞先走。
賊将至嶽州,博提軍退出嶽州三十裡紮營,以至南省未多派兵。
風聞劫去饷銀十數萬,未知的數,而此舉之錯,咎将誰歸!賊此時紛紛下擾北省。
有自賊中出者供稱:賊決計北竄,有遂擾河南之說,有由江南進擾之說。
詞雖不确,而賊掠人以助軍勢,愈流愈多。
官兵畏縮,剿洗誠不易易。
賊初廣西長發不過三千餘名,程制軍如不風聞退省,偕賽相親駐永明,鎖圍道州,亦尚可剿。
失此不圖,事機去矣。
其後踞郴,裹脅人多。
和春憚戰,亦不盡力。
及至長沙而上,四府土匪附洪者數萬人。
長沙九月十九日大敗之後,相持一月,緣賽相亦經逮治,諸軍藉口待欽差。
而所謂大臣者,八月十八日自梧州起身,十月初一日到衡州。
衡離湘潭隻二百裡,十一日到湘潭紮住,又不到省。
如使親臨督戰,将河路亦加鎖圍,賊出擾則擊,賊逃竄亦擊,不及一月半餓死長沙,此又機會之大可惜者。
自今以往,雖使堵剿嚴密,總屬空談。
四提十四鎮兵勇六萬有餘,每月需饷近百萬,辜負皇上之恩,不惜生民之苦,此深山野人亦為之太息也。
長沙城外,自北門轉朝宗驿、德潤繞南門神廟,房鋪悉燒無存。
賊去後複将碧湘街、醴陵坡下抵河畔,南抵大桂橋屋焚之,片瓦不留,唯城南書院存空架,嶽麓書院被賊焚燒無餘。
近城五裡,小屋大廈一炬而空。
舉目荒涼,難以言喻。
往醴陵之東路,先被賊掠衣服谷米後,大兵到時,内有所招潮勇,尤為不法。
大路左右數裡,無婦不奸,無物不掠,拆屋以為薪,數十裡為之一空,流毒太多。
大憲現拟撤退,而悍不聽調,與官兵民團相仇殺。
時在甯鄉相殺,約殺潮勇數百名。
刻下禍萌已發,又不知如何結局也。
賊不甚淫殺,惟與官兵為仇,目之為妖。
遇衙門幕丁書役,及有頂帽皂靴之人,不問即殺。
其遇工賈平民,亦不肆虐。
所過之境,令人辦飯一頓。
土匪取衣物牲畜,長發頗謹饬。
有婦女人家,不準進房,授受不親。
賊令最嚴密,故民不怨。
逆首洪秀全,廣東人,己卯生,行坐綠呢轎,所居婦女圍之,自号太平天德王。
其下王:僞東王楊秀清、僞西王蕭朝貴、僞南王馮雲山、僞北王韋政、僞翼王石達開。
僞西王城外接仗為我炮所傷,的系身死。
現将楊秀清最狡狯。
洪秀全頗知文墨,所造天條書以敬天為第一義。
自孔聖不加毀滅外,其餘諸神概目為邪。
遇神則斬,遇廟則燒。
敬天之外又有耶蘇,尊為皇兄,殆天主教之流亞欤。
所造曆書以三十一日為一月。
别有儀制書,紀其法度。
其訓土匪以七日一次,教以用兵之法,謂之聽講。
土匪之初入也,以銅盆水沃面抹胸,授紅巾号衣,念咒廿四句,謂之拜相。
拜過相者,其發辮後必有火烙印,以此蠱民,故附洪者多闵不畏死。
戰兵約有二萬,婦女老弱者及遊手無事亦有一二萬,長發十之一二。
賊最好用分截之法,陣号老鴉。
四散漫立,槍炮不能多傷。
我兵稍聚,賊旗一動,變為盤蛇,便團團圍住矣。
賊槍炮不足畏,善用刀矛,此我兵所短也。
現惟苗兵鎮(早)兵接仗,不緻大敗,以詭詐勝故耳。
賊僞王皆以黃绫裹面,冬夏不改,恐人識之。
僞職皆黃巾,賊兵皆紅巾。
客在城聽賊供,睹賊戰,複詢逃難出者,知之較詳,故縷述大概如此。
長沙之不失也,實有天幸。
城内各街查詢甚密,奸細不容;鄉間立團,土匪亦不敢起事。
黃冕領帑鑄炮,侵吞無算;汪笏生總局領頭,議叙頻邀;陳三胡子、唐蔭重,下逮無名之文田,亦可因此起家。
“爛羊頭、關内侯”,鬥筲之人,又奚怪哉!文武官之可人者,潘木君待兵以恩,鐘子賓監司辦事結實,向提軍奮勇直前,惟少謀略;鄧紹良副将矯捷善戰,惜職太卑,才難不其然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