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回 林公火焚護國寺 公差受比提廷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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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林公被湯彪救出,各官請罪,登時更換衣冠坐下。

    衆官參谒已畢,林公吩咐帶那惡僧上來。

    衆役答應一聲,将水月和尚帶上。

    那和尚立而不跪。

    林公罵道:“聖上命你來此做個住持,就該朝暮焚香,拜祝國裕民康。

    因何在此無法無天,強占人家婦女,私造土牢?殺害良善也不知多少了,你這秃驢造下如此罪孽,今日犯在本院手裡,就該屈膝求生,尚敢如此抗拒。

    ”水月和尚哈哈大笑,連稱:“林璋,林璋,俺是當今禦替身,些須過犯,情不可原。

    俺昨日早知你是林璋,昨晚早将你性命結果作幾十塊了,怎容今日你作這些威武。

    ”林公聽大怒,吩咐取大闆子打這秃厮。

    衆役遵令,拿起闆子,認定腿肚子上,一連打了幾下。

    水月和尚站立不住,倒在地下。

     林公道:“本院沒有别的罪問你。

    ”命湯彪取過上方寶劍斬他的驢頭。

    水月道:“你将俺解進京去罷。

    ”林公大怒,吩咐斬訖報來。

    衆役将水月和尚推出廟門。

    炮響一聲,人頭落地,可憐當今一個禦替身,犯了王法,也不能保全性命。

    可見為人在世,總要安分守己,不可造孽。

    正是: 善惡到頭終有報,隻争來早與來遲。

     不一時,劊子手提一顆血淋淋人頭獻上。

    林公吩咐用木桶盛貯,挂于百尺樓标杆木上示衆。

    又将水月和尚的衆徒弟帶上來,每人重責四十大闆。

    也不知打死多少,活的邊外充軍。

    又将所擄來婦女等,俱親人領回。

    和尚田産入官,衣服等件賞濟窮民。

    将廟宇舉火毀燒,霎時變成一塊荒地。

    海州百姓無一個不稱贊感激。

     及到次日,林公動身,百姓們家家焚香跪送。

    三聲大炮,開了船隻,直奔淮安而去。

    林公在船上細細述錢林别後之事。

    錢林将前後事情說了一遍,湯彪方知殺死花文芳者乃錢家侍女翠秀也。

    湯彪就将常萬青劫法場,并自己和馬雲劫殺之事亦細說了一遍。

    三人方知始末根由,如夢初醒。

     講講說說,不覺已到淮安。

    衆官迎接,林公上了大轎。

    三聲炮響,衆役開道,進了東門。

    不一時,到了察院,升了大堂。

    各官打躬已畢,分立兩旁。

    林公叫上原差,問道:“沈廷芳拿到了麼?”衆役禀道:“二次又拿了兩個家人。

    沈府前後門緊閉,小的們不得進去,因此誤了大老爺的限期,要大老爺寬限一次。

    ”林公大怒,道:“你們這大膽的奴才,本院執法如山,先将你等狗腿打斷,才得上緊去拿人。

    ”伸手向簽筒内抓出四根簽來,向階上一掼,每人重責四十闆。

    衆役吆喝一聲,打了個燈名叫做滿堂紅。

    林公道:“再限你們三日,如再拿不到光廷芳到案,活活打死你們這奴才。

    ”衆役退下